出生地、生卒不祥之谜
翻开现在的弟子规课本,关于作者的介绍,要么不提,要么就是多种版本,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就牵扯到李毓秀的政治地位。
虽然秀才身份的李毓秀捐了一个官,但其实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官。
清朝官员的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县丞略高于九品属于八品,用今天的话来说,相当于副县长。但是那时的副县长和现在副县长相比,在权力上的区别是很大的。特别是在封建社会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县里的所有一切只能由知县一人说了算,县丞的权力只能是“建言献策”,在知县耳旁吹吹风,出一点主意罢了。
没有较大的“功名”,获得的官职又低,虽然李毓秀饱读诗书,满腹经纶,颇有名气,但生卒和生身之地却被那个非常势利的社会给忽略了。
事实上,史志本身就是很“势利”的。翻开山西新绛县历朝历代修订的史志,一些用今天的话来讲“有头有脸”、有着一官半职的历史人物的生平身世都录的十分清楚,有的甚至已经过了2000多年仍然十分详尽。比如,像做过晋国大夫的魏绛之八世孙魏文候,在县志上就明明白白地写着:出生于新绛县横桥乡文候村,且注明其为战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而晋国大夫赵盾,儒家革新派人物荀子等等都精确到了这些人的生身之村。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势利的史志并没有影响子孙后代对李夫子的尊敬和热情,因为他为子孙后代留下了精神上的“万里长城”—《弟子规》,可以防御种种错误和不良诱惑的侵袭,让子孙后代成为栋梁之才,可以给人民幸福,让社会和谐。
那么这部传世之作是如何写成的呢?
弟子规是如何“炼成”的
学者王俊闳在他的《弟子规密码》一书中提到,李毓秀创作《弟子规》的资料依据和其它依据有三点:一是参考《论语·学而》、《礼记·曲礼》等文章;二是参考《童蒙须知》等书籍;三是结合自身生活。
第一、《论语》及《曲礼》对《弟子规》一书的影响。
1、参考《论语·学而》写成了《弟子规》的总序。
熟读《四书五经》是古代读书人的必修课,李毓秀必定对这些书籍烂熟于心。在著书立说时,要参考圣贤著作,对其进行合理发挥符合封建社会的人伦常理,因此,李毓秀在创作《训蒙文》时没有脱离“圣人训”的大框框,以《论语》为基础,对弟子进行谆谆教诲,符合儒学常理。《论语·学而》篇中有“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一句,而《弟子规》则将其作为全书总序,成为指导《弟子规》创作的核心思想。
2、参考《曲礼》成就了《弟子规》部分内容。
《礼记》是战国至秦汉年间儒家学者解释说明经书《仪礼》的文章选集,其内容主要是记载和论述先秦的礼制、礼意,解释仪礼,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曲礼》是《礼记》中的一篇。《弟子规》在著述中,许多地方都参考了《曲礼》一文的章节。现将《曲礼》和《弟子规》中的部分内容作以比较,供大家参考:
《曲礼》:“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弟子规》: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
《曲礼》:“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弟子规》:“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弟子规》:“步从容,立端正。”
……
第二、《弟子规》部分内容借取《童养须知》一书。
《童蒙须知》系南宋朱熹所作。朱熹是史上有名的理学家、教育家,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被称为 “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归。”
《弟子规》中的许多段落都是依据《童蒙须知》改编的。部分内容如:
《童蒙须知》:“若父母长上有所召唤,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童蒙须知》:“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此三者,要紧束,……”“脱衣服,必齐整折叠箱箧中。勿散乱顿放,则不为尘埃杂秽所污。……”《弟子规》:“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置冠服,有定位,勿乱顿,致污秽。”
《童蒙须知》:“凡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弟子规》:“尊长前,声要低”。
第三、《弟子规》中部分内容,系李毓秀结合自身所处环境所创。
《弟子规》中部分内容体现着李毓秀所处的家庭环境。如:“缓揭帘,勿有声;宽转弯,勿触棱”一句,看似写得是生活中人人都可能碰到的事情,但表现的却是:一个仆人托盘置茶水而入,进门时轻轻的揭开帘子,退出时,绕桌宽转身而去的画面。此句是对李毓秀家庭环境的再现。再如:“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待婢仆,身贵端,虽贵端,慈而宽。”“骑下马,乘下车”等等,其中的许多内容均是其实际生活的写照。
李夫子教育事业和对家乡的特殊“遗产”
《新绛县志》“书院、私塾”一篇记载“敦复斋”清初本州李毓秀创办,“来听课的人很多,门外满是脚印。”太平县御史王奂曾多次向他请教,十分佩服他的才学,被人尊称为李夫子。他的弟子著名者有姚吉士、阎廷玠等内容的记载。阎廷蚧曾是闻名一时的东雍书院的主讲人,该书院有房屋百余间,学田50余亩。房地租银每年35两,为书院膏火之资。生童来自州辖稷山、河津、闻喜、绛、垣曲等县。
他曾写过一首诗,完全是李毓秀《弟子规》精神之延续。其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