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广大农民朋友: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你们都十分关注、珍惜自己的这块土地。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经过10多年的辛勤耕种,地块面积四至与合同(或者证书)记载的内容已发生了一些变化。这种变化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重新核对,并予以标注。在落实惠农政策,或者承包地流转、被征收征用,模糊的面积四至,可能会引发纠纷,增添烦恼,甚至权益受损。
为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党中央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入户填写调查表、逐地逐块测绘、公示审核调查结果、完善合同和土地台账、建立信息应用平台、颁发经营权证书等工作,依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实现“确实权、颁铁证”。将来,无论你们是外出务工,还是扩大经营规模,甚至通过平整或者治理,使你家承包地的地貌发生改变,你们都能通过本次确权成果将承包地找回来。
根据工作要求,乡(镇)决定在你们村开展此项工作,在最近一段时间,需要你们积极配合。一是村组将召开村民代表或者户代表会议,研究讨论确权工作,以及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措施,需要你们参加;二是村组干部将到你们家中核实承包方家庭基本信息,需要请你们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由调查人员拍照,并请你们在承包方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村里将通知你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承包地块指认自家承包地块四至,以及相邻地块的边界,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绘,承包地块调查表需要你们签字确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建议你在自家地头埋石,标示界线);四是本次调查结果将在村组公示7天。请你们认真核对,是否出现错误或者漏项。如对公示内容不满意,可以向村里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如无意见,需要你们在公示结果归户表上签字确认;五是村里将根据你们的承包地测绘情况,与你们完善承包合同,请你们认真查验合同内容,并签字确认。
按照规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对自家与他人承包地边界有矛盾纠纷的,原则上先解决后确权。因此,建议你们还是先到现场指界,主张权利,然后再到村、去乡镇,提出诉求。
农民朋友,如果你的亲朋好友在外地,一时赶不回来,可以请他们书面委托你,帮他们签字确认。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全县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1998年,我县集中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承包期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为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还存在确权登记发证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经营权证书面积与承包地实际面积不吻合,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201*年党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委、政府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年4月开始在我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目的:一是以农村二轮土地延包打好基础;二是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民承包地的权属、面积、空间位置、用途等情况登记入簿、入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换发到户,以法律凭证的形式确定农民依法应享的土地承包权。三是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四至边界,减少土地纠纷,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四是通过确定农户土地用益物权,加快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产权交易,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主要任务:全面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处理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向承包户颁发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证、帐、簿、地“四相符”。
基本原则:
——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即:坚持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坚持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严禁打乱原承包关系,严禁违法调整承包土地。
——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民主协商。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摸底、测量面积、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以村组为单位,要在有法依法、无法依民的基础上,推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最后,衷心祝福广大农民朋友: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篇三: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农民朋友们:
为了有效提高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效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开始,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央改革要求,我省及时出台了改革方案,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或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具体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元/亩。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补贴对象为50亩以上粮食作物(我省限定为水稻)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50—3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对粮食烘干、工厂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设备购置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0%(包含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大米品牌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且每个品牌不得重复补贴。
三、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朋友应妥善保管好存折卡,及时查看或领取补贴资金。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扩大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绿色生态种植,建设美好家园。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对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进行咨询监督。可向当地财政、农业部门咨询,也可向省级部门咨询。省财政厅咨询监督电话:;省农业厅咨询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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