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局年终工作总结(3)

2018-01-20limeng 年终工作总结

  (六)接受社会评议。我局在八月份向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群众团体等有关单位发出了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函,请各单位对我局政风行风状况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作了评议,并请他们对进一步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共发放《征求意见函》60份,其中,收回51份,回收率85%。经统计,在依法行政、落实政策、廉政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综合评价共8项评议项目中,满意票占98%。

  (七)接受监督和向社会公开承诺。将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向社会做出承诺,让社会进行监督。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来信,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办”、“四不让”要求,树立我局政风行风良好形象,切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推动办事窗口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单位作风良好,工作效能显著

  通过政风行风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呈现新风貌,促进了工作落实,工作效能显著。

  (一)推进载体建设,人才工作有新突破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5〕177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落实申报工作,已帮助我县农业局的张诚完成申报;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 XX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产业人才聚集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完成我县医药制造业的申报工作。

  2.依据《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外专百人计划”等三项引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外专〔2015〕22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帮助完成对南方制药、泰丰医药化工、金草公司“服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引智专项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省外国(海外)专家局拟对我县的三家企业下拨资助经费23万元,为全省下拨引智经费最多的县份。

  3.按《关于开展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5〕379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积极争取,已落实一个省厅项目“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在今年3月份已落地沙溪乡,扶持经费5万元已于4月份下拨到位。

  4.今年6月,根据《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明委〔2015〕51 号文件精神,我县财政在人才购买住房、福利待遇、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科研项目等方面共投入2000万元,并针对国务院特殊津贴、百人计划、正高职称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人才发放人才津贴。目前,我县高层次人才补助津贴已由我局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

  5.在我局的努力运作下,今年初,我县福建博特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曹伟博士和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沈鑫博士都顺利通过第二批“百人计划”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家组终期考核评估。7月份,曹伟、沈鑫博士分别向我局提出申请免缴个人所得税,我局在认真审核并对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闽委办[2010]2号)文件精神后,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曹伟、沈鑫博士免缴个人所得税的请示,并获得批复,同意“在2015年4月-2015年4月期间,曹伟、沈鑫博士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50多万,由财政全额返还”。

  6.在我局的精心协调下,10月11日至13日,省外专局组织3名台湾专家(国立暨南国际大学休闲学与观光管理学系兼任助理林吉财教授、台湾真理大学农业暨休闲产业推广研究中心主任章国威教授、台湾中华海峡两岸人力资源与科技产业交流协会王朝隆副会长)和1名福建农林大学的高级工程师(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田富俊老师)到我县盖洋镇、夏坊乡调研并指导当地休闲农业发展,考察相关招商项目。同时,台湾三位专家还到我县农业局开展介绍台湾观光农业的案例、经验并提出建议。

  7.在我局的协调下,11月5日,福建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调研员蔡华松同志一行两人在市公务员局副局长吴成城陪同下到我县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指导博士后工作。  篇一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城厢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中心城区核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

  一、主要工作

  1.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新设立、增减机构编制等情况的事业单位,变更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目前,共办理60家。二是妥善解决首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后有关问题,对首轮岗位设置已经结束的事业单位,原有空缺岗位或人员退休、辞职的,可采取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的方式,调整部分人员岗位及等级,今年上半年共调整审批450余人。三是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幼儿园及部分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20号)文件精神,参照省属各达标普通高中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调整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参照统一后的全省初中校的控制标准(2:4:4),2015年8月,我局按照各校现有编制数及实有数核定全区教育系统第二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目前,我局正在对各校岗位设置聘用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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