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短篇散文精选

发布时间:2017-02-14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作品主要有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完不了的话】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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