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宾馆监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1
由于宾馆监控设备的局限性,在调看录像时不能同时进行监控录像。为加强监控设备的管理,更好的利用设备提供有效合法依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正常事件的取证工作,同时做好宾馆区域范围实时监控管理,制作本流程。
1、调看录像的权限
宾馆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总值人员、保安部经理。
2、部门调看录像程序
宾馆各部门如需要调看录像,请填写“越秀宾馆监控录像查看申请表”,交保安部批准后,由监控中心当值领班及监控人员负责调看录像,相关部门需派一人到监控中心监督查看并签名确认。
3、对客调看录像程序
客人丢失物品、财物如需调看录像,应到前台联系大堂副理,由其决定是否需要,确定需要查看录像取证的,由前台到监控中心调看录像,监控中心人员报部门经理批准实施,不需填写“越秀宾馆监控录像查看申请表”。查看结束后由宾客关系主任签名确认,并将查看结果告知客人。
4、合作单位、租户调看录像程序
各合作单位、租户发生偷盗、物品丢失事件,可联系前台大堂副理,由其通知保安部处理,监控中心在接到前台通知后,报部门经理批准,一并查看后把录像结果告知当事人。(严禁报案人进入监控中心查看录像)
5、车场发生事故、刮碰调看录像程序
有司机反应在本车场发生车辆事故、刮碰事件,需查看录像取证,可直接联系车管员或者保安部,当值领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调取录像查看,并将查看结果告知当事人(严禁报案人进入监控中心查看录像),事后将此情况通报前台。
6、外来人员调看录像程序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到宾馆调取录像资料,保安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由保安部负责人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来人必须提供有效单位介绍信(洪桥派出所警员除外,其他人员均需出具介绍信或证明,如有属地派出所人员陪同,可不需提供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2
1、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3、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2)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3)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4、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3)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5、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7、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8、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9、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0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11、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2、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13、定时清扫灰尘,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3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商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脱离值班室。
二、保持录像资料的完整和秘密,值班期间的监控情况严禁外泄;不得向外人提供商场监控点、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资料;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三、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自动报警情况,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如有误报,应消除报警信号,并在《消防值班记录》上注明。
四、负责全面、严密监控商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做登记,并及时通知有关岗位经警及值班长。
五、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消防监控室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七、认真填写《消防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消防监控室要保持干净卫生,每天要对室内设备进行擦洗,确保干净好用。
九、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听歌、看录像等。
十、不得私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器材。
十一、应清楚的知道本商场报警区域和探测器的编号及位置。清楚监控探头的分布及情况。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商场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商户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干部,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商场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物业保卫部。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5
一、电视监控室
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电视监控室应及时做好登记:
1、交接班登记;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
3、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
4、故障排除登记;
5、查询情况及外来人员观访登记等。
四、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
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五、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6
一、按要求配足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九、传感器及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7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2、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接值班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5、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6、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10、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11、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12、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
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九、机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①异常发热;
②发出异味;
③有异常噪声;
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
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十、对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9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四、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九、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十、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10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当值班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随意离开岗位。(监控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监控员如有事需离开监控室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替岗)
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通知下一班监控员。
4、监控室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5、每天交班前要对监控室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不得私自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7、当值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内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8、当值监控人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员,不得无故占用通信设备。
9、监控室属大楼重点保密部门,仅限保卫科当值监控员、当值班长、消防主管、保卫科长、分管领导进入。其他员工及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如有违反者,随意进入者和当值监控员共同处罚。
10、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1、严格遵守监控岗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关于大楼的任何情况。
宾馆监控管理制度 篇11
硬盘监控录像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硬盘监控录像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为7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方可进入覆盖使用。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储存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时段,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的储存硬盘上。必须经播放确认完成复制。
四、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应做好标题,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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