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2022-07-26 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7:40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16:20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2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3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37.3℃)、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教师应及时报告幼儿园,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4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区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对请假师生,学校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凡在校师生经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七、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学校安保部门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八、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实验室、科研场所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九、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学校办公室、政教处结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十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二、各部门要及时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四、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五、防控工作由学校政教处主抓,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生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阻击战。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5

  一、用餐时间

  幼儿用餐时间:午餐11:10—12:00

  二、教师职责

  1.幼儿就餐环节中,教师应始终有序组织学生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一桌4人,吃饭期间不允许交谈。

  2.就餐中不允许学生走入过道盛舀饭菜,以防烫伤或摔倒发生意外。

  3.用餐后由当日负责整理餐具的教师同时整理桌椅,并有序归位。

  4.教师应引导告知幼儿就餐时餐点切勿脱离餐具放于桌上,以防细菌沾染影响身体健康。

  5.教师盛饭时确保饭菜装入容器的2/3即可,杜绝盛饭过满或食物过分累。

  6.各班饭菜必须由班级教师搬运,不允许学生运菜。

  7.餐后由各班自己将干净食物、剩菜、碗勺分别盛放在相应容器内交回厨房,消洗间由厨房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后再进入保洁间。

  三、健医生职责

  1.保健医生需每日提示早晨迟到的幼儿家长,为了孩子的进餐健康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尽可能不迟到。

  2.细致查看饭菜质量,调查幼儿用餐情绪和对饭菜的需求情况。

  3.严格督察厨房人员及各班级教师在用餐期间的饮食卫生,如一次性手套的佩戴、头发的整理、学生洗手情况等。

  4.查看厨房和各班就餐前后的环境整洁状况。

  5.保健医对幼儿体温的监测,大于37.3度立即上报。

  四、厨房人员职责

  1.厨房人员要确保学生、教职工准时开餐。

  2.每日按时将儿童餐具送至各班级。

  3.每日开餐期间,厨房需由指定专人做好餐具的整理、饭菜的取送、剩饭菜的处理及卫生清洁工作。

  4.每日用餐结束后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要求地面明亮无油污,桌椅干净无油渍,开窗通风无异味,桌椅整齐不杂乱。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6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7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制度

  1、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晨、午检,每天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检测,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值班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4、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6、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

  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如有患者复学,密切监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假复课情况,确保做到隔离到位。

  二、晨午检具体实施措施:

  (一)对于学生:

  1、每天晨读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小组长给小组成员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登记表。班长汇总后交与班主任老师。

  2、对于请假未到校学生,班主任提前电话统计体温,并了解学生在家活动动向。并填写相应表格

  3、晨检与午检表格分别在登记汇总半小时内上交至政教处并签名登记。

  4、对于异常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主任或者部门领导,及时隔离、看护、通知家长和医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二)对于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学校教师及其一切在校的工作人员每天由值班领导在进学校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上午和下午各一次,随同学生检查一并上报汇总。

  2、严禁教职工带病到校上课。

  3、对于请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网上体温上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活动轨迹。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晨检午检工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常抓不懈。

  2、各部门要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晨检午检的指导和督促。使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上报及时准确,提高疾病防控效率。

  3、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负责人员。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8

  为保证我校师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拟定本制度:

  一、联防联控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家校联防:

  1、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争取校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2、每学期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并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家长宣传素质教育、基础理论,提高家长素质。

  3、公布本校电话号码,及时解答家长询问。

  4、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做难度较大的工作时要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单,争取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5、班主任、任课教师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出现思想问题的学生进行教育,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有必要时进行家访,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

  三、联防联控:

  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通安全规范学校,卫校联防是指学校与卫生部门相结合,专门处理和预防卫生事件的发生。

  1、学校领导要知道自身职责,安排学校部门与有关政府部门做好沟通,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委负责,卫所联防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每个学校部门要与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确保事件发生能得到有效的救援。

  2、学校每年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讲座。

  3、当学校老师发现公共卫生事件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力等事件,老师要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同时疏导其他学生散开,等待救援的到来,学校负责人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并维持好现场,配合好有关部门到来后的后续工作。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9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各班班主任

  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xxx-xxxxx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并要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登记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学生情况报告给学校负责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家长:如幼儿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病因。同时病治愈回园时,须持康复证明方能入校。

  四、在园期间如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体温超过37.5度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迅速来校接孩子回家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四个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学生情况,做好登记,如有异常应上报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五、幼儿园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早7:30和下午1:00分别对学生进行两次体温测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防控员。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园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疫情报告员:疫情排查员:疫情登记员:

  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一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幼儿园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槐荫区防疫站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组------槐荫区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保育员(2分钟)→幼儿园疫情排查人(2分钟)→园长组织排查(5分钟)-防疫站。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2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3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广大青少年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按照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园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一、幼儿健康管理

  1、加强园内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疫情期间,自备口罩上学,严格按照正确的七步洗手法,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

  2、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形式对幼儿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4、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5、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幼儿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幼儿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注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7、做好园内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幼儿人人讲卫生。

  9、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二、教师员工健康管理

  1、幼儿园为每位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教职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为其保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2、安排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训、疗愈等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有需要的教师进行心理关怀。

  4、教职工家人中如有新冠肺炎、麻疹、水肿、红热、流行性腮炎、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者时,必须报告保健室或学校负责人,再酌情处理。

  5、教职工若本人有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如患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待身体痊愈后经医学检查符合要求再返岗。

  三、健康档案管理

  1、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疾病诊治、预防接种等情况做好记录。对记录结果定期统计分析,用以指导防病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2、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实施医学照顾,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休息、治疗意见。对因病不能或不宜坚持在校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学或退学意见。

  3、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针对具体情况分别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帮助幼儿提高健康水平,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数据库,以方便幼儿健康档案的管理、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其统计分析。

  四、传染病管理

  1、密切注意社会上各种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接受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并保持与之联系,以使我校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有的放矢,主动有效。

  2、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与加工、出售、食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校内商店所经营的食品实施卫生监督,预防食源性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校园内的环境实施卫生监督,消灭蚊蝇滋生地,预防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播。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篇14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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