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2024-05-20 18:40:40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一种严格的知识水平鉴定方法,主要用于检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考试管理制度(精选1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

  为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

  考试结果按照等级评价:一二年级A(90分—100分)、B(80分—90分)、C(60分—80分)D(60分以下),三至六年级A(85分—100分)、B(70分—85分)、C(60分—70分)、D(60分以下),成绩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2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和监考

  1.学校一二年级不组织统一的笔试,以无纸化形式考查学生综合素养;三至六年级统一时间进行期末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

  2.考试由校教学处统一组织安排,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学处负责组织落实。每次考试,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出示家长请假条。

  3.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学处。

  6.期末考试期间教学处负责全程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二、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教学处组织学科教师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学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

  3.为了评价的科学与客观,阅卷教师要统一使用阅卷符号认真批阅,做到每题一阅。阅卷一经完成,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卷面。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学处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三、分析和反馈

  1.考试结束后各学科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等级制评价和量化分析,认真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无纸化考试分析”和“等级制分析”两类。无纸化考试分析主要针对学生的分项考查情况完成书面分析报告,对班级内学生的学科综合素养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等级制试卷分析主要根据班级学生的卷面完成情况,用对题率和错例分析的形式呈现,然后完成分析报告,主要说明错例形成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

  3.学科教研组长根据教师的试卷分析表完成本教研组的试卷分析报告。该报告包括:错例分析、形成原因、今后教研方向、整改具体时间、班级均衡发展策略。

  4.各年级以学科为单位将两份分析报告上交教导处。教学处组织部分教师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学校学期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对下学期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数据支持。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规范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的主要方式。我校在籍学生开设的各类课程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第二章 组织与安排

  第三条 考试工作,包括校内考试和校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考试,考试必须由教导处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统一组织,考试次数必须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任何考试都不得对师生排队公布成绩。

  第四条 每学期考试前,各年级要召开考试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学校对考试工作的要求和各年级具体情况,研究和布置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考试或考查以教学计划为依据。

  第六条 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编座,学生对号入座。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教导处协同有关部门成立学校考试工作巡视组,检查、考核并通报考试情况。

  第三章 命题

  第八条 课程考试的范围应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不划复习范围,不出复习提纲,不得泄漏或变相泄漏考试内容。

  第九条 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题型本着高考形式,主要考核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适当。基本题占40%~60%,综合题占30%~50%,有一定难度的题占10%。

  第十条 各门考试课程均应按规定拟定并打印好内容不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按规格用A4纸打印并附相应的双向细目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 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由年级统一命题,然后上报教导处。

  第十二条 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高考时的时间,延长或缩短时间需经教导处批准。

  第十三条 积极探索有利于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多种考试方式;但考试方法的改革须报教导处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四章 试卷印制

  第十四条 命题人员要认真核对试题,防止差错。图表、公式等要规范、工整、清楚。

  第十五条 各年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按要求打印好交教导处。

  第十六条 试卷印制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严禁泄漏试题。在制卷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制卷室。在印制过程中出现的废卷,要立即销毁。

  第十七条 试卷印制部门负责填写试卷袋上的有关内容并装订、装袋并将装好的试卷袋及时运送到考务室由组考人员签收。

  第五章 阅卷与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 试卷由各年级组织教师集中阅卷。由两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课程,应采用分人分题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

  第十九条 各年级应抽样逐题检查教师的阅卷情况,抽查量不低于试卷总量的20%。

  第二十条 学生单科成绩单一律由阅卷教师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及格成绩用红笔填写,作弊和缺考等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 阅卷教师必须在考试后一天内将试卷阅毕,存入电脑,并进行成绩分析。

  第二十二条 对模块考核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必须参加由教导处组织的补考。

  第二十三条 原始成绩档案由教导处和各年级管理,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不得对外排名公布。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需要查询时,报经年级主任同意,由教导处组织任课教师复查与处理试卷。

  第二十四条 阅卷结束后发现阅卷有误需更正成绩者,经年级主任同意并指定专人复查试卷,由复查试卷的教师在试卷上更正,经年级主任签字后报教导处,经教导处审核同意后,由复查试卷的教师在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

  第二十五条 考试试卷和学生的答卷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年级编号归档保存。

  第六章 监考守则

  第二十六条 监考人员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提前20分钟达到考场,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按一般教学事故对待,迟到10分钟以上按严重教学事故对待。监考人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监考安排,因特殊情况需请人代替监考或调换监考的,须报教导处批准。

  第二十七条 考试开始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指挥考生清理考场,尤其要将抽屉内的所有资料废纸清理干净,并按要求就座。

  第二十八条 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方可分发试卷,在此之前可分发答题纸。分发试卷后,宣布试卷纸张数并提醒学生清点试卷纸张数,提醒考生写好年级、学号和姓名,并在考试过程中进行检查督促。

  第二十九条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得阅读书报杂志,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不得允许与考务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不得就坐,不得大声交谈和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条 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不得启发和诱导考生答题。但考生就试卷印刷不清或错漏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公开答复。

  第三十一条 监考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既要严格管理考生,又要热情和蔼的关怀考生。发现有左顾右盼、互借文具、有作弊企图、或其它一般性违反考场纪律者,应及时明确的提出严厉警告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调整座位,尽量把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作弊、协同作弊或不听警告继续违纪者,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停止其考试,并取好违纪作弊证据,将违纪或作弊情节详细地记载于考场情况登记表上。

  第三十二条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急病不能继续考试,提出请求后,经年级主任认定,可批准考生缓考。但应将情况详细记载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并在考试结束后,报教导处。

  第三十三条 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考试结束铃一响,应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催促和命令考生离开考场。

  第三十四条 考试时间不得随意延长。特殊情况需延长者,事先需经教导处批准同意。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按学号的先后顺序验收清点试卷,认真按照要求装订。

  第七章 考试违纪作弊及其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1、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2、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擅自变更考试座位,被监考人员指出并口头警告后仍不听从的;

  3、不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学号,经监考人员口头警告后仍不按规定填写的;

  4、交卷时未经监考人员验卷而造成试卷丢失的;或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5、考试中途退场后又强行重返考场的;

  6、严重影响考场秩序,干扰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的;

  7、带入书包、书籍、笔记本、草纸、垫物等,不按规定清理、放置者;

  8、考生桌椅上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而没有向监考人员报告者;

  9、带入掌上电脑、快译通、能存储数理化公式的计算器及者(不论使用与否);

  10、未经监考老师许可或检查,传递计算工具、空白纸张(无答案或印痕)者;

  11、提前交卷后,在教室外大声交流答案者;

  12、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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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诊断性原则。精准把握本学期的教学实施水平,诊断教学中存在的短板,并制订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2.规范性原则。“流程规范,操作严谨”,既对教师教的效果负责,也对学生学的质量负责。

  3.全面性原则。力求全面反映师生互动学习的效果,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进行综合调研。

  二、组织管理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考试,由教导处统一调度安排,年级与各教研组不得擅自增加考试次数。

  三、命题

  命题要科学合理,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

  四、监考

  1.监考教师需按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班级监考,不得自行调换。

  2.主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杜绝迟到。

  3.副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班级组织学生,检查考试人数及座位顺序,并打开窗户,做好通风工作。

  4.主考教师进入教室,首先清点试卷份数,浏览试卷是否存在残缺;其次仔细核对考生学校、姓名、考号等是否填写正确;此项工作在正式考试铃声响前必须完成。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一前一后,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做好监考检查工作。不要在考场内随意走动,不要长时间站立在某一个学生面前,以免给学生造成紧张情绪;不准拿手机通电话或发短信、聊天,不准阅读书报、抄题、做题等。要认真注视,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动向。不能随便离开考场。

  6.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明确提示学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提醒学生答题完毕后认真检查、答案不要写在密封线外。

  7.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考卷有问题及时与考点办工作人员联系。

  8.考试结束铃声响后,方可收卷。收卷时,监考教师及时清点试卷数及考号顺序,确认无误后让学生离开考场。

  9.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要将试卷按要求密封、装,及时交教导处,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10.学校开设“期末考试直通车”栏目对期末考试监考期间遇到的好现象、问题及对策等及时通过学校工作QQ群发布。

  五、阅卷

  (一)卷面批阅基本要求

  1.阅卷工作原则上进行年级推磨、组内流水式阅卷方式,由本年级教研组长结合评分标准给出参考答案,交给阅卷教师。

  2.阅卷教师按照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阅卷,依据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批阅。

  3.阅卷开始,首先填写阅卷工作安排表,阅卷教师进行签字确认,交教导处留存。

  4.阅卷过程中不得拆起装订,试卷一律用红色笔评判,每道试题都要有对或错的记号(√或×)。

  5.每份试卷批阅后要认真检查,以防错批漏批,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

  (二)试卷的审核要求

  1.阅卷完成后,各组长对试卷进行审核,复查批改、扣分是否有误,若发现问题要责令阅卷教师改正。

  2.分管领导要对试卷的阅卷和审核进行监督,并对试卷进行抽查。

  (三)成绩登录

  1.试卷批改复查无误后,将试卷拆装,将成绩登录在统一模板中,注意填写规范,不空项,不错项。

  2.统计完成后,阅卷老师不得将成绩私自传给任课教师,须由阅卷组统一打包上传教导处,由教导处集中汇总下发给各任课教师。

  3.任课教师核对本班成绩,如发现批阅错误及成绩统计有误,须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统一协调修改。

  六、试卷分析

  1.任课教师根据成绩,认真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以年级组为单位与把试卷上交教导处。

  2.教导处进行全面的成绩综合分析,用数据说话,找出学校教学质量的短板,分析短板形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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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考试管理,形成良好考风、学风,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组织

  (一)教务处组织

  1.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期中、期末学分认定考试、阶段质量检测等),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务处负责安排考场、编排考号,安排监考和阅卷等考务工作;协调政教处做好考试期间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协调后勤做好考试服务工作。

  2.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命题、印制、保管、分发工作;组织年级和学科教师做好监考、阅卷、成绩统计、试卷的分析讲评、补偿等工作。及时召开成绩分析会,对学科教学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班主任安排

  3.考前做好学生注册工作,上报班级考试人数;布置安排考试桌椅,整理考场。

  4.加强学生思想教育。考试前召开主题班会,向本班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做好考试动员,加强诚信教育,强调考风考纪。

  二、命题

  5.试卷命制要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课改精神;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6.试卷命制必认真、细致、严谨。试题要符合考试科目的进度,题目设置合理科学,难度适当,容量适中;不得出现知识性、科学性错误。

  7.命题教师由教务处安排。命题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任务,并严格校对。无误后将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教导处审批付印。

  8.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前,试卷不得在组内传阅,不得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

  三、监考

  9.监考老师于考前30分钟到考务室集合,领取试卷,准时发卷和开考,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10.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严禁看报刊杂志、改作业、写东西、讲小话、打瞌睡。

  11.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按页码顺序、学号顺序清点整理试卷,并按要求装订成本;要防止学生不交试卷,严禁漏收试卷。

  12.监考教师如需调动监考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教务处;请人代替监考,须经教务处同意,否则,按缺席论处

  四、阅卷

  13.学校组织的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阅卷。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阅卷前,备课组长组织教师通研答案,做好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合分时教师要在试卷封面签名,复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合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

  14.试卷批阅要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学生明白。要用红色笔批阅试卷。

  15.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不得拖延时间,不准在监考期间改卷。未经允许,不得把试卷拆封。

  五、试卷分析讲评

  16.成绩统计完毕无误后,教师把试卷发给学生。任课教师要组织好试卷的分析和讲评。讲评前,任课教师做好成绩分析,对学生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讲解,并根据实际,做好补偿训练。

  17.学分认定试卷讲评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收集整理,加添试卷封皮,试卷皮上写上年级、学科、任教老师名字等内容,连同学生出勤表、记分册等统一交由教导处保存备查。

  六、学生规范

  18.学生考试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19.学生要按时参加考试,不迟到。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0.学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书籍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或学校统一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否则按作弊处理,该科试卷判零分,并通报批评,学期内不得参与评优树先活动,并参加补考。

  21.学生在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在规定位置正确填涂考号、班级、姓名等内容,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存有缺页、漏印、破损、模糊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进行调换。

  22.学生答题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

  23.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活动、喧哗。

  24.考试过程中,学生应树立“诚信光荣,作假可耻”的思想,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由本人或家长把原因如实报告班主任,学校核实批准后可以不参加考试。学生返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通报批评。

  七、责任追究

  26.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7.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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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以此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采取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3.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考试周期管理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书面的纸笔考试,可根据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无纸笔测试。

  2.三、四、五、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3.不得随意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三、考试内容管理

  各年级组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考试内容,不得随意拔高试题难度,要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性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四、考试结果管理

  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己,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1.各年级教师不得对考试结果进行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学生群传播。

  2.各年组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定级别”。

  3.考试成绩要落实等级制,低中高段根据各年段特点制定等级,不得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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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学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四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教师追查问责,列入师德考核。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8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2、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3、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5、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教研室。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小学生考试行为,确保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内容和形式

  学校考试按学科、年级和内容设置,一、二年级不进行纸质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测试。考试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考试形式多样化,既有笔试、口试,也有实践操作和小组合作等。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门统一部署,考试时间一般在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4:30之间,考试地点一般在各班教室。考试前应提前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三、考试管理

  考试期间,学生应携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和工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电子设备等。考试开始前,学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检查试卷是否完整。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传纸条和交谈等,不得弄脏、损坏试卷和考场设施。若学生发现试卷有误或遇到其他突发情况,应当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并遵从老师的指导。

  四、考试评分和反馈

  考试结束后,教师应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规定及时评阅试卷。评卷应当公正、客观、严谨,理应根据学生实际表现进行打分,克服主观偏见或片面主义。

  阅卷结束后,各课任教师要根据各班测试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并上报学校教导处。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0

  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规范办学”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原则

  学校要准确把握考试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的综合素养全面发展。

  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评价方式:学校实行等级评价,般分ABCD四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试题命制: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上级部门不提供的由学校自行命制,并有课程教学部门领导审核。

  1.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紧扣教材,不出偏题、怪题和死记硬背的题目,书上原题(或原题变式)占50%左右。

  2.既重视考查基础知识,又重视考运用知识的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的统一,体现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综合素养的考查。

  3.试题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知识范围为本册教材的内容。

  4.试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注意避免繁杂题目,题目难易比例:2:4:4,题量适中,不要超纲。

  5.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

  6.试题类型应灵活多样,符合学科特点,能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考查。

  7.图片务必清晰。使用黑白简笔画图,不要使用带彩色的图片。

  8.行文正确,不得出现知识性错误。

  二、考试组织

  1.做好考前宣传与教育

  ①让学生明白考试的意义,要认真对待,但不要有压力,以良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②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考生守则》,严肃考纪、考风。考试时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诚信意识,珍惜个人声誉,做诚实守信的小学生。

  2.考试答题要求

  ①各相关任课教师考试前叮嘱学生准备好考试工具(如铅笔、钢笔、橡皮、直尺、圆规、水彩笔、空白演草纸等),确保学生顺利进行考试。

  ②语文学科:3-5年级用钢笔答题;6年级用黑色中性笔答题。尽量不要涂改,如有错误“单线”划掉即可,不允许使用修正液、修正带。

  数学、科学学科:3-5年级全部用铅笔答题。6年级开始使用中性笔或钢笔答题。

  英语学科:3-4年级使用铅笔答题;5-6年级使用中性笔答题。

  ③认真书写、格式规范,保证卷面干净、整洁。

  ④提醒学生注意坐姿和握笔姿势。

  3.教室安排

  ①考场保证单人单桌,桌洞朝外,课桌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学生互相干扰。

  ②考试前进行卫生清扫,做到地面、墙壁和室内外无杂物、纸屑,清空桌洞。书包不准带入考场,一律靠走廊窗整齐摆放。考场前黑板写明:本场考试信息。

  ③各班主任提前检查多媒体(包括音响正常)设备运行良好,网络连接正常,能上共享,并于考试当天7:40前将多媒体打开。

  ④课桌排列:各班级排成5竖行,确保每行间距尽量大。六年级每班出6名学生到未来教室,未来教室排6行。两边桌椅必须靠墙、前后靠边。

  三、考试流程

  考前:

  1.第一监考老师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卷,第二监考老师考前15分钟进考场,组织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2.英语听力题由第二监考老师从共享——“000听力考试材料”中下载相关年级的听力材料,并检查、调整听力效果。

  考中:

  1.提前5分钟发卷,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页、漏页或印刷问题;组织学生在密封线内书写班级、姓名;第一监考老师宣读《考生守则》;强调考试要求和注意问题。

  2.考试铃响,要求学生开始答题。

  3.离考试结束10分钟,提醒学生考试时间,避免漏题或答不完题。

  4.考试过程中,关注并及时提醒学生坐姿和握笔姿势。

  考后:

  1.铃响要求学生停止作答,并将试卷按顺序排好、正面朝上,放到桌子右上角。

  2.收齐试卷、数清份数,由第一监考老师将送到大会议室,第二监考老师在教室内组织学生,等待班主任到教室后方能离开。

  3.课间强调学生纪律,避免影响其他年级答题。

  四、监考教师守则

  为给考试学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监考过程务必做到“五要四不要”。

  五要:

  一要准时,按时间节点进行考试相关事宜。

  二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专心监考。

  三要一前一后,位置相对固定。

  四要及时督促,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考试习惯。

  五要用心服务,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学生有异议,监考教师只解答题面意思,不作分析。如试卷存在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教导处分管领导。

  四不要:

  一不要迟到。

  二不要携带手机。

  三不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谈笑,不阅读书报。

  四不要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

  追责制:考试过程中如监考老师不认真监考,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发现一次从绩效中扣除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因监考老师失职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由校委会协商处罚措施。

  五、考生守则

  1.考试时桌面只能摆放学具盒、垫板、空白的演草纸等必需的文具。

  2.学生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姓名,答题内容尽量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写在演草纸上的一律无效。

  3.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放松心态,如实作答;考试时认真安静的答题,书写工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答完题后要认真检查。

  4.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5.考试过程中有违纪现象,学校将进行处理。

  六、阅卷安排及要求

  1.考试当天,各年级任课老师到教导处领取各学科试卷,做出标准答案,如试卷存在异议请立刻找分管领导协商。

  2.阅卷安排:课程教学部另行通知。

  3.阅卷前统一答案及要求,流水阅卷,不准阅本年级本学科试卷。

  4.听从安排、准时参加阅卷,不得提前离开,直至评完试卷、完成成绩分析汇总。

  5.阅卷时严肃认真、不拖沓,公平、公正、准确阅卷,避免反复涂改。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1

  为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订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呈现、激励。

  1.三四五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5个等级。

  试卷得分率 获得等级

  满分 A+

  90%—99%A

  70%—89%B

  60%—69% C

  60%以下 D

  2.学校、班级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运用考试结果发现学生亮点,发挥激励作用。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重视过程、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2

  学业水平检测工作是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测和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有效手段。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促进严谨、认真的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命题:

  1.一般情况下,学校均采用自主命题试卷或跨校联合命题试卷。

  2.学校自行命题时,要挑选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承担。

  3.命题人员要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

  4.命题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泄露。

  二、试卷管理:

  1.外来试卷均由指定专人管理,签单接收、入柜上锁。

  2.由学校自行命题的试卷,在命题、打印定稿后,由专人进行封闭式印制、分卷,并入柜上锁。

  3.在考试前一天完成分卷工作及录音复制工作等。

  4.在开考半小时之前将相关考卷及相关材料(试卷、样卷、录音带、部分参考答案等)送至教导处。

  5.试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要求。

  三、考场监考安排:

  1.各班主任在考试前将各教室座位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

  2.毕业检测时还需在座位右上角张贴座位号。

  3.学校教导处于考试一周之前做好监考、巡考安排,并告知相关人员。

  四、工作职责要求:

  (一)监考:

  1.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在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2.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帮助学生理解试卷要求。

  3.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

  4.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干扰和影响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5.教师主动回避子女所在班级的监考任务。

  (二)巡考:

  1.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2.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

  3.巡查考试情况至少4次,并随时调整、处理一些突发情况。

  五、试卷评阅:

  1.除参加县级统一阅卷的考试外,其他考试卷均采用交换、流水阅卷方式:

  2.语文试卷在阅卷之前完成打乱后的封名卷钉工作。

  3.阅卷中采用相对一致的评分标准。严格参照下发的评分标准,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领导确定。做到标准统一,任何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4.阅卷教师要认真仔细地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

  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并直接送至成绩登录处。

  六、质量分析:

  1.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及时向学生评讲反馈有关情况。若发现阅卷错误,需由原阅卷教师统一后,由原阅卷老师给予更正。

  2.教师认真分析试卷中反映出的教学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相关教师需按时完成各级质量分析报告。

  4.试卷在检测后一周内统一交至于教导处保存。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宣传学习。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正面宣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条严控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任何形式的进行书面的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可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各年级不得随意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第三条规范考试内容。各年级组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考试内容,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随意拔高试题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确保考试内容不超纲超标。

  第四条重视过程体验。各年级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根据学科特点,展开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等方式开展过程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条推行等级评价。期末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1.各年级教师不得对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与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学生群传播。

  2.各年组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定级别”。

  3 .考试成绩要落实等级制,不得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学科考试等级评价标准划分如下:

  A等级:100分一90分B等级:89分一70分

  C等级:69分一60分D等级:60以下

  第六条强化监督管理。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导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考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除小学一二年级外每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未考试。

  二、规范命题,确保试题质量

  考试试题的命题要坚持高标准,确保严密性。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试题内容与难度不超出现行教材和国家课程标准。

  三、重视过程体验,推行等级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学生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

  四、注重指导,强化管理

  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备课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学生、家长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同时,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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