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挽歌》原文及赏析

2023-06-03 陶渊明

  赏析,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欣赏并分析(诗文等),通过鉴赏与分析得出理性的认识,既受到艺术作品的形象、内容的制约,又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艺术观点和艺术兴趣对形象加以补充和完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陶渊明《挽歌》原文及赏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嶕峣:很高的样子。

  赏析

  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

  出殡的季节

  元嘉四年九月,即陶渊明《自祭文》中所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之时,靖节先生作挽歌诗三首,其意应同《自祭文》,算是为自己作的挽歌。

  此中分别至为重要,自己真正要面临死亡时的感慨与虚想死亡的游戏之作区别远为明显。曾端伯曰:“秦少游将亡效渊明自作哀挽。”王平甫亦云“九月清霜送陶令”。前贤所言于此,证据确凿,似无可争论者。靖节先生六十余载人生悠悠,弥留之际心情自非后生小辈如我所能窥测。然此诗秉承了先生一贯的清淡与洒脱,所谓“未知生,焉知死”,遂决意将此诗看做先生一生归隐田园之余波,并糅合我自身之经历,以我之眼解诗。算是我眼中的赏析。此种做法,非独不敢妄自尊大之意,且实是能力不及办此,籍以托辞耳。

  最深刻的大悲剧。我更愿去想象,当靖节先生描摹了死去无知无识,冷眼笑对众生之后,在死亡的侵袭下,生命渐渐溶解,孤独空虚汹涌而至,不免发出“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之喟叹。走笔至此,忽然想起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临死之前数日的状态。托翁说人临死前几天精神早已飞至另一个世界,与人们通常认知的世界唯一的联系不过是肉体的呼吸而已。托翁其时30几岁,不知此见解从何得来,然而大师早慧,非常人可测,容或有之,又或托翁大才,实有所据,总之以我之见,此说甚是。那么此诗前半凄索之氛围,大略可以看做陶令文学上之死亡,实是精神可控之时最后之抗争矣。此时之感觉,谅必是“幽室一已闭”而已。

  结末六句,峰回路转,实为闻大道之胸襟之体现。上文所述,此诗至此恢复了前两首挽歌的豁达通脱。方之后世,颇有类似于辛稼轩所云:“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之状况。比喻虽不伦不类,去此实难想及其余,望诸位见谅。靖节先生沉疴已久,挽歌诗前二之作,可视为十余年隐逸生活于此时之投影。作“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应视为承前。然死期迫促,人而不能无感,感而发奋,勒破红尘,方是靖节先生一生之大突破也。下分绎六句,适足以具列我感佩之情,于诗句,却无所发明,所谓凡俗与才子之区别,可见一斑。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笔调平常,迹近白描,所言之事亦应有之意。然情感之激荡,譬如流水。前半段挟沙卷石,重浊迅疾,斯象感于风物,则“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突毫无预兆,水流皈依于河道,涓滴不泄于外,缓行若是,使人渐忘水之于是也。其间所经历之波折,殆非人力所能道,班门弄斧,应为“欲辩已无言”而已。盖陶子携释道二家之长,怡我之性以长我有崖之年,尽心求道以求我虚化之灵。不滞于物,不沦于虚,我之为我,与人无涉。方罹此人生之大患,“嶣峣”“已闭”种种伤身之欲纷至沓来,徒呼奈何之际,忽见“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念及他人之生活,并为因我而发生变化,冥冥中似见及充塞天地之大道,常日所学,纳诸心头,条分缕析,再无阻滞。至此忽发奇想,若当日陶令之殁,一如TVB之情节,有一痴情女子或热血兄弟自刎与其前,恐陶子禅心,必破无疑,如后日钱牧斋与河东君之故事矣。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此语吾最早见于鲁迅之《纪念刘和珍君》。其时年幼,于语句中悲凉之意尚未能解,况于其豁达焉。若以前二句为客观平静之描摹,他人或能道此,此二句实融入主观之通达,去陶令,当此时能语此者盖鲜矣。先述他人,“亦已歌”并无怨责世人冷漠无情之意,以我之见,陶令反以此为满足。吾父执长辈,年届五十,死于酒,车者数不为少,父母预丧葬之礼,无论亲疏远近,皆感悲痛,若有所悟,即他人于此人之殁实有所感之明证。依释道之见,我与世无涉,无意之间使人获利,何乐而不为?“亲戚或馀悲”则为了无牵挂之文。生死有别,生人不为死人所累,天地经常之意,思念成影淡淡翳于生者心头,无言修道真人,我辈俗物,观此似一足矣。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此二句归为“田园”可也。田园不同于风景大矣。终日囿于胶结之钢铁,熙熙之竞逐之城市中人或可一时感田园之新鲜,终不可久。吾谓田园引人入胜者有二:一曰结构简单之生活,一曰相对独立之人际。日日穿梭于田垄之间,躬耕我所食,躬耕我所衣。除此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或于晴日斜倚树荫之下,或于细雨把锄沐浴我生之欢欣,其乐何如哉!然陶令虽困顿,力耕仍不同于凡农夫,明矣,故此推论如上。又,往来酬酢,多桑麻之人,想亦可略慰陶令门第寒怆之辛酸。夫东晋执政,出于门阀,寒门僭越非礼,良史不免斥为小人。以靖节先生之大才,不免于世,其慷慨何如哉!想“猛志固常在”,无所施之地,古今同慨,世不能识我,我则混同万物,皈佛参道。而远世间之大纷争,田园固极善之地矣。多年如是,恐融入骨髓,固虽死仍念念在兹,“托体同山阿”,本陶令最佳妙之归宿,一如李白捉月,茧翁呕血,意蕴无穷。

  上文所述,引用殊少,多从于记忆,校正于百度,唯陶令之诗文评论,见于《笺注陶渊明集》,源于师大图书馆数据库,特此标出,并示略去参考文献之意。

  在中国的古代诗人中,六朝的诗人因了时代的剧烈变迁大概是终极关怀较多的一群。

  陶渊明先生在蛰居乡间的漫长岁月里除了诗酒桑麻,乡邻亲朋之外,写了一些传统的咏怀,表达了对人生事业自然社会的看法。这首挽歌是晚年作品,以实写虚,虚构了自己的葬礼,主题是死。

  中古以前的诗歌都好写实,所谓诗歌合为事而作。中国人的乡民本来就朴实无我,抒情也一定要寄托在事物上。不肯大声的呼喊出自己来。这首诗歌以草木起兴,其第一句堪为绝作,情景交融,有声有色,简直于今天的电影毫不逊色。所用的视角从底到高,由近及远,斜向苍冥,缓慢而哀绵无尽。镜头凝固在白杨的梢头,由一个声音加以延宕,从而形成心理上的茫漠空洞和莫明的悲苦,再由另一个声音的介入,使我们的视线从焦急茫昧中一下子投射到的那只送殡的队伍。这里一个关键词是远。这广阔迷茫凄凉暗淡的背景,全是一个远字而来,如果前面是近景的特写的话,这里的一个远字才算把整个画面补全。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感到了黎明的寒冷。在短短的两句之内,人时地,情事景,声色触觉,多么自然地交汇在一起。这是本诗的第一部分。死亡被安放在广阔凄凉的天地造化中。使得个体,乃至整个人类小群体的哀乐,也显得藐小,他们缓慢凝滞的运动,也显得脆弱苍白,也因此带上了令人悲悯的色彩。

  镜头跳跃到坟前,这时候队伍已经停驻在荒凉突兀的乡间野坟之间。这里一个高字突出了坟的触目伤心和荒凉惨淡。而下二句,马鸣风萧,则反写了一个静字。即为下一组镜头那催心裂肺的极哀的时刻,再一次提供了心理空白。但这不是空虚的静,它本身就是一种能量的积累。马的仰天,乃是一种愤欲去其压力的动作,风的萧散鞭流,乃是无奈的潦乱。心理上说,前两句的动景其实是静景,这两句的静景其实是动景。动静有致的太极在下面的镜头中,使送葬人的心理达到高潮。我们注意到始终没有人物群像的正面描写,人的声音被故意抹去了,来营造这一个意味深长的死。这里,我以为乃是六朝诗人特异之处。他们极端明确地意识到死乃是最贴近个体而与身边群体无干的概念。由于没有人,死显得完全寂静,这种处理,让我们更近地嗅到了死的真实气味和死对于自我的重大意义。

  棺木土封,黑暗降临。葬礼的礼节很多,作者只选取了其中的几个片段,用特写的方式加以放大,这就是古典诗歌最擅长的白描。其实这两句里写实的只有第一句。一个条件句就足以概括死的不可逆性。然而作者觉得还不足够,反复地加以咏叹:千年不复朝。死与人生的许多不同时刻的区别,便由此凸现出来。作者还觉得不够,还要说贤达无奈何。一咏而三叹,正是高潮时刻所必需——这就是死了,——一切不可以重见天日。不仅是你这个个体,连那些美好睿智的人也不过如此。死由此升华为一切美好人物之必然命运。其悲剧色彩,便脱离了小小个体的郊葬,而渲染至前此后此之无限时间,这样诗人对于死这一对象的触摸,也达到了推理空间的尽头。古人是这样直截地对待死的。以对于群体无限悲悯来达到对于渺小个体的无惧甚至无哀。这一种情怀,乃是中国士子悠远的仁者思想,对于死的高贵态度和对于自我的举重若轻。

  转眼刚才送殡的队伍各自散开,亲戚中也许还有噙着泪水的,其他的人也已经唱完了他们的哀歌。这四散回家的葬礼结束的生动画面,与前面众目睽睽之下的落棺,视角又从集中发散开来,于是我们看到了死的社会意义。死乃是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好比叶子的凋零。缘分结束了,情和礼都已经尽到了,在这样平实的话语里,死显得哀而不伤,似乎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时候诗人开始运用古诗篇末言志的通例,发表意见了,死去有什么可提的呢,躯体放在山岭上很快就成了它的一部分。中国的士子是活着的时候努力地忘却自己,死的时候把自己愉快地交给大地。经过耐心地思考,陶渊明先生达到了精神的解放。所谓达人知命,其此之谓乎?

  本诗虽借用了古诗十九首和前此的一些文字,然而写景叙事抒情议论的完美让人叹为观止,古典诗歌的经典手法,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其所体现的直面人生,追慕前贤,至死方休的人格人生观和对于死亡平静,坦然的人生态度,则更让人唏嘘不已。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潜《挽歌诗》赏析

  挽歌,是“丧家之乐”。古人的丧仪是很隆重的。汉魏时期,送殡时由执绋者相和而唱的丧歌称作“挽歌”。最早的挽歌有《薤露》《蒿里》二章。“薤露”的意思是,人的生命就像薤菜上的露水般容易消逝;“蒿里”得名的由来则是古人认为人死后精魂归于蒿里。挽歌是分等级的,据说《薤露》用来给王公贵人送葬,而《蒿里》用来给士大夫庶人送葬。

  用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的,但陶潜偏偏在生前就为自己写了一组《挽歌》。

  道还有后起的佛教,交织影响着魏晋人的思想,并形成了所谓的“玄学”。魏晋是追求个性自由的时代,而魏晋玄学的主旨,是强调人性的“自然”。对死亡的观念,也是如此。

  “死生亦大矣”,死亡,是哲学与文学永远无法回避的话题。儒家更多的关注现世,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强调通过现世的努力来实现生命的价值和死后的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文天祥的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对最正统的儒家生死观很好的诠释。佛家的轮回说,把死亡看作下一次生命的中转站。道家则把死亡看作复归于本源,要“等生死,齐万物”。说到底,都是用种种理念,来安抚死亡带来的虚无与痛苦。

  陶潜敢于为自己做挽歌,是他拷问死亡的一次严肃的尝试。

  立言

  妙的是结尾两句忽然一转“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极沉痛的死生大事,以极轻灵的饮酒小事来归结,登时消解了前面累积起来的过度压抑气氛。尖锐而又旷达,严肃而又放诞,正是魏晋本色。李白在《哭宣城善酿纪叟》“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学的正是这样手法。

  重“酒”轻“名”是魏晋人引以为傲的姿态,我们可以从《世说新语》中找到很多例证。张翰放纵不拘,有人责问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毕茂世说:“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这种离经叛道的姿态能在魏晋大行其道,是当时动荡的环境激发出来的。

  第二首诗,写初死时的“感受”,或者说,是陶潜对“另一个世界”的预告。首句承上一首“饮酒”而来,“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生前饮酒不欢,如今美酒佳肴在侧,却无力品尝。他悄悄把儒家极看重的祭祀之礼也否定掉了,无论生者如何悲恸哀哭,都与死者毫不相干。“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两句格外的矛盾,死后灵性尚存,才会“欲语”“欲视”;死后灵性不存,才会“口无音”“眼无光”,正是这矛盾产生的效果尤使人毛骨悚然。死亡像什么呢?“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死亡就像独自远行,去迎接永远不会结束的漫漫长夜。

  陶渊明构筑的死亡世界,可以说是非儒非道非释,而是一个诗人的天才猜想。因为剥离了天堂地狱鬼神之类附属物,显得格外的荒凉。诗人的笔调依然平静,如同沉默的思考。

  担忧琴弦崩断时,曲调忽然又归于平和。“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从生者的角度,来写死亡亦是寻常事,死者逝矣,生者的生活仍然在继续,悲恸也终将成为过去,直到迎接他们自己的死亡。人人如此,代代如此。于是归结到全诗的精华,也是最后的感悟与解脱:“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来于自然,归于自然,本是一个必然的结局——即使死亡仍然是如此悲伤。

  死亡的痛苦的感受又格外敏锐,老庄哲学并不能完全安慰他们。王羲之《兰亭序》就说:“故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觞为妄作”。《世说新语》记载:“太元末,长星见,孝武心甚恶之。夜,华林园中饮酒,举杯属星云:‘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这种“心甚恶之”却又故作洒脱的言行,正是他们的标记。陶潜的《挽歌》抖落了姿态,从这组诗里,我们可以读取他直面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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