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在陶渊明晚年六十三岁时,写下了拟挽歌辞三首,下面是关于《挽歌》的原文欣赏,欢迎大家阅读与学习。
【原文】
《挽歌》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其二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荒草无人眠,极视正茫茫。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嶕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1)嶕峣:很高的样子。
(2)幽室:指坟穴。
(3)向来:刚才。
(4)或余悲:也许有些人还有悲伤。亦已歌:也开始唱歌了。
(5)何所道:有什么可说的呢?山阿:山陵。
【作品介绍】
拟挽歌辞三首是陶渊明晚年六十三岁的作品,写后两月后逝世了。诗人假设自己死后亲友的情况,既表达自己对生死的看法,也安慰亲友不必过于悲伤。
【创作背景】
魏晋南北朝文学是典型的乱世文学。作家们既要适应战乱,又要适应改朝换代,一人前后属于两个朝代甚至三个朝代的情况很多见。敏感的作家们在战乱中最容易感受人生的短促,生命的脆弱,命运的难卜,祸福的无常,以及个人的无能为力,从而形成文学的悲剧性基调,以及作为悲剧性基调之补偿的放达,后者往往表现为及时行乐或沉迷声色。
这种悲剧性的基调又因文人的政治处境而带上了政治的色彩。许多文人莫名其妙地卷入政治的斗争而遭到杀戮,如孔融、杨修、祢衡、丁仪、丁廙、嵇康、陆机、陆云、张华、潘岳、石崇、欧阳建、孙拯、嵇绍、牵秀、郭璞、谢混、谢灵运、范晔、袁淑、鲍照、吴迈远、袁粲、王融、谢朓等。还有一些死于西晋末年的战乱之中,如杜育、挚虞、枣嵩、王浚、刘琨、卢谌等。在这种情况下,文学创作很自然地形成一些共同的主题,这就是生死主题、游仙主题、隐逸主题。这些主题往往以药和酒为酵母引发开来,药和酒遂与这个时期的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生死主题主要是感慨人生的短促,死亡的不可避免,关于如何对待生、如何迎接死的思考。在汉乐府和《古诗十九首》中已有不少感叹生死的诗歌,《薤露》、《蒿里》之作,以及“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等诗句,可以说是这类主题的直接源头。魏晋以后生死主题越发普遍了,曹丕的《又与吴质书》很真切地表现了当时带有普遍性的想法:“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他因疾疫造成众多亲故死亡而深感悲痛,由此想到少壮当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又想秉烛夜游及时行乐。生与死是一个带有哲理意味的主题,如果结合人生的真实体验可以写得有血有肉,如“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短歌行》)“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拟挽歌辞》)“春草暮兮秋风惊,秋风罢兮春草生。绮罗毕兮池馆尽,琴瑟灭兮丘垄平。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江淹《恨赋》)如果陷入纯哲学的议论又会很枯燥,如东晋的玄言诗。对待人生的态度无非四种:一是提高生命的质量,及时勉励建功立业;二是增加生命的长度,服食求仙,这要借助药;三是增加生命的密度,及时行乐,这须借助酒。第四种态度,就是陶渊明所采取的不以生死为念的顺应自然的态度。从陶诗看来,他不再是一个自叹生命短促的渺小的生灵,他具有与“大化”合一的身份和超越生死的眼光,因此他的这类诗歌便有了新的面貌。
【赏析】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陶渊明《挽歌》原文及赏析
原文: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嶕峣:很高的样子。
赏析:
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
出殡的季节
元嘉四年九月,即陶渊明《自祭文》中所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之时,靖节先生作挽歌诗三首,其意应同《自祭文》,算是为自己作的挽歌。
此中分别至为重要,自己真正要面临死亡时的感慨与虚想死亡的游戏之作区别远为明显。曾端伯曰:“秦少游将亡效渊明自作哀挽。”王平甫亦云“九月清霜送陶令”。前贤所言于此,证据确凿,似无可争论者。靖节先生六十余载人生悠悠,弥留之际心情自非后生小辈如我所能窥测。然此诗秉承了先生一贯的清淡与洒脱,所谓“未知生,焉知死”,遂决意将此诗看做先生一生归隐田园之余波,并糅合我自身之经历,以我之眼解诗。算是我眼中的赏析。此种做法,非独不敢妄自尊大之意,且实是能力不及办此,籍以托辞耳。
最深刻的大悲剧。我更愿去想象,当靖节先生描摹了死去无知无识,冷眼笑对众生之后,在死亡的侵袭下,生命渐渐溶解,孤独空虚汹涌而至,不免发出“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之喟叹。走笔至此,忽然想起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临死之前数日的状态。托翁说人临死前几天精神早已飞至另一个世界,与人们通常认知的世界唯一的联系不过是肉体的呼吸而已。托翁其时30几岁,不知此见解从何得来,然而大师早慧,非常人可测,容或有之,又或托翁大才,实有所据,总之以我之见,此说甚是。那么此诗前半凄索之氛围,大略可以看做陶令文学上之死亡,实是精神可控之时最后之抗争矣。此时之感觉,谅必是“幽室一已闭”而已。
结末六句,峰回路转,实为闻大道之胸襟之体现。上文所述,此诗至此恢复了前两首挽歌的豁达通脱。方之后世,颇有类似于辛稼轩所云:“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之状况。比喻虽不伦不类,去此实难想及其余,望诸位见谅。靖节先生沉疴已久,挽歌诗前二之作,可视为十余年隐逸生活于此时之投影。作“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应视为承前。然死期迫促,人而不能无感,感而发奋,勒破红尘,方是靖节先生一生之大突破也。下分绎六句,适足以具列我感佩之情,于诗句,却无所发明,所谓凡俗与才子之区别,可见一斑。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笔调平常,迹近白描,所言之事亦应有之意。然情感之激荡,譬如流水。前半段挟沙卷石,重浊迅疾,斯象感于风物,则“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突毫无预兆,水流皈依于河道,涓滴不泄于外,缓行若是,使人渐忘水之于是也。其间所经历之波折,殆非人力所能道,班门弄斧,应为“欲辩已无言”而已。盖陶子携释道二家之长,怡我之性以长我有崖之年,尽心求道以求我虚化之灵。不滞于物,不沦于虚,我之为我,与人无涉。方罹此人生之大患,“嶣峣”“已闭”种种伤身之欲纷至沓来,徒呼奈何之际,忽见“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念及他人之生活,并为因我而发生变化,冥冥中似见及充塞天地之大道,常日所学,纳诸心头,条分缕析,再无阻滞。至此忽发奇想,若当日陶令之殁,一如TVB之情节,有一痴情女子或热血兄弟自刎与其前,恐陶子禅心,必破无疑,如后日钱牧斋与河东君之故事矣。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此语吾最早见于鲁迅之《纪念刘和珍君》。其时年幼,于语句中悲凉之意尚未能解,况于其豁达焉。若以前二句为客观平静之描摹,他人或能道此,此二句实融入主观之通达,去陶令,当此时能语此者盖鲜矣。先述他人,“亦已歌”并无怨责世人冷漠无情之意,以我之见,陶令反以此为满足。吾父执长辈,年届五十,死于酒,车者数不为少,父母预丧葬之礼,无论亲疏远近,皆感悲痛,若有所悟,即他人于此人之殁实有所感之明证。依释道之见,我与世无涉,无意之间使人获利,何乐而不为?“亲戚或馀悲”则为了无牵挂之文。生死有别,生人不为死人所累,天地经常之意,思念成影淡淡翳于生者心头,无言修道真人,我辈俗物,观此似一足矣。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此二句归为“田园”可也。田园不同于风景大矣。终日囿于胶结之钢铁,熙熙之竞逐之城市中人或可一时感田园之新鲜,终不可久。吾谓田园引人入胜者有二:一曰结构简单之生活,一曰相对独立之人际。日日穿梭于田垄之间,躬耕我所食,躬耕我所衣。除此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或于晴日斜倚树荫之下,或于细雨把锄沐浴我生之欢欣,其乐何如哉!然陶令虽困顿,力耕仍不同于凡农夫,明矣,故此推论如上。又,往来酬酢,多桑麻之人,想亦可略慰陶令门第寒怆之辛酸。夫东晋执政,出于门阀,寒门僭越非礼,良史不免斥为小人。以靖节先生之大才,不免于世,其慷慨何如哉!想“猛志固常在”,无所施之地,古今同慨,世不能识我,我则混同万物,皈佛参道。而远世间之大纷争,田园固极善之地矣。多年如是,恐融入骨髓,固虽死仍念念在兹,“托体同山阿”,本陶令最佳妙之归宿,一如李白捉月,茧翁呕血,意蕴无穷。
上文所述,引用殊少,多从于记忆,校正于百度,唯陶令之诗文评论,见于《笺注陶渊明集》,源于师大图书馆数据库,特此标出,并示略去参考文献之意。
在中国的古代诗人中,六朝的诗人因了时代的剧烈变迁大概是终极关怀较多的一群。
陶渊明先生在蛰居乡间的漫长岁月里除了诗酒桑麻,乡邻亲朋之外,写了一些传统的咏怀,表达了对人生事业自然社会的看法。这首挽歌是晚年作品,以实写虚,虚构了自己的葬礼,主题是死。
中古以前的诗歌都好写实,所谓诗歌合为事而作。中国人的乡民本来就朴实无我,抒情也一定要寄托在事物上。不肯大声的呼喊出自己来。这首诗歌以草木起兴,其第一句堪为绝作,情景交融,有声有色,简直于今天的电影毫不逊色。所用的视角从底到高,由近及远,斜向苍冥,缓慢而哀绵无尽。镜头凝固在白杨的梢头,由一个声音加以延宕,从而形成心理上的茫漠空洞和莫明的悲苦,再由另一个声音的介入,使我们的视线从焦急茫昧中一下子投射到的那只送殡的队伍。这里一个关键词是远。这广阔迷茫凄凉暗淡的背景,全是一个远字而来,如果前面是近景的特写的话,这里的一个远字才算把整个画面补全。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感到了黎明的寒冷。在短短的两句之内,人时地,情事景,声色触觉,多么自然地交汇在一起。这是本诗的第一部分。死亡被安放在广阔凄凉的天地造化中。使得个体,乃至整个人类小群体的哀乐,也显得藐小,他们缓慢凝滞的运动,也显得脆弱苍白,也因此带上了令人悲悯的色彩。
镜头跳跃到坟前,这时候队伍已经停驻在荒凉突兀的乡间野坟之间。这里一个高字突出了坟的触目伤心和荒凉惨淡。而下二句,马鸣风萧,则反写了一个静字。即为下一组镜头那催心裂肺的极哀的时刻,再一次提供了心理空白。但这不是空虚的静,它本身就是一种能量的积累。马的仰天,乃是一种愤欲去其压力的动作,风的萧散鞭流,乃是无奈的潦乱。心理上说,前两句的动景其实是静景,这两句的静景其实是动景。动静有致的太极在下面的镜头中,使送葬人的心理达到高潮。我们注意到始终没有人物群像的正面描写,人的声音被故意抹去了,来营造这一个意味深长的死。这里,我以为乃是六朝诗人特异之处。他们极端明确地意识到死乃是最贴近个体而与身边群体无干的概念。由于没有人,死显得完全寂静,这种处理,让我们更近地嗅到了死的真实气味和死对于自我的重大意义。
棺木土封,黑暗降临。葬礼的礼节很多,作者只选取了其中的几个片段,用特写的方式加以放大,这就是古典诗歌最擅长的白描。其实这两句里写实的只有第一句。一个条件句就足以概括死的不可逆性。然而作者觉得还不足够,反复地加以咏叹:千年不复朝。死与人生的许多不同时刻的区别,便由此凸现出来。作者还觉得不够,还要说贤达无奈何。一咏而三叹,正是高潮时刻所必需——这就是死了,——一切不可以重见天日。不仅是你这个个体,连那些美好睿智的人也不过如此。死由此升华为一切美好人物之必然命运。其悲剧色彩,便脱离了小小个体的郊葬,而渲染至前此后此之无限时间,这样诗人对于死这一对象的触摸,也达到了推理空间的尽头。古人是这样直截地对待死的。以对于群体无限悲悯来达到对于渺小个体的无惧甚至无哀。这一种情怀,乃是中国士子悠远的仁者思想,对于死的高贵态度和对于自我的举重若轻。
转眼刚才送殡的队伍各自散开,亲戚中也许还有噙着泪水的,其他的人也已经唱完了他们的哀歌。这四散回家的葬礼结束的`生动画面,与前面众目睽睽之下的落棺,视角又从集中发散开来,于是我们看到了死的社会意义。死乃是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好比叶子的凋零。缘分结束了,情和礼都已经尽到了,在这样平实的话语里,死显得哀而不伤,似乎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时候诗人开始运用古诗篇末言志的通例,发表意见了,死去有什么可提的呢,躯体放在山岭上很快就成了它的一部分。中国的士子是活着的时候努力地忘却自己,死的时候把自己愉快地交给大地。经过耐心地思考,陶渊明先生达到了精神的解放。所谓达人知命,其此之谓乎?
本诗虽借用了古诗十九首和前此的一些文字,然而写景叙事抒情议论的完美让人叹为观止,古典诗歌的经典手法,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其所体现的直面人生,追慕前贤,至死方休的人格人生观和对于死亡平静,坦然的人生态度,则更让人唏嘘不已。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潜《挽歌诗》赏析
挽歌,是“丧家之乐”。古人的丧仪是很隆重的。汉魏时期,送殡时由执绋者相和而唱的丧歌称作“挽歌”。最早的挽歌有《薤露》《蒿里》二章。“薤露”的意思是,人的生命就像薤菜上的露水般容易消逝;“蒿里”得名的由来则是古人认为人死后精魂归于蒿里。挽歌是分等级的,据说《薤露》用来给王公贵人送葬,而《蒿里》用来给士大夫庶人送葬。
用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的,但陶潜偏偏在生前就为自己写了一组《挽歌》。
道还有后起的佛教,交织影响着魏晋人的思想,并形成了所谓的“玄学”。魏晋是追求个性自由的时代,而魏晋玄学的主旨,是强调人性的“自然”。对死亡的观念,也是如此。
“死生亦大矣”,死亡,是哲学与文学永远无法回避的话题。儒家更多的关注现世,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强调通过现世的努力来实现生命的价值和死后的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文天祥的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对最正统的儒家生死观很好的诠释。佛家的轮回说,把死亡看作下一次生命的中转站。道家则把死亡看作复归于本源,要“等生死,齐万物”。说到底,都是用种种理念,来安抚死亡带来的虚无与痛苦。
陶潜敢于为自己做挽歌,是他拷问死亡的一次严肃的尝试。
立言
妙的是结尾两句忽然一转“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极沉痛的死生大事,以极轻灵的饮酒小事来归结,登时消解了前面累积起来的过度压抑气氛。尖锐而又旷达,严肃而又放诞,正是魏晋本色。李白在《哭宣城善酿纪叟》“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学的正是这样手法。
重“酒”轻“名”是魏晋人引以为傲的姿态,我们可以从《世说新语》中找到很多例证。张翰放纵不拘,有人责问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毕茂世说:“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这种离经叛道的姿态能在魏晋大行其道,是当时动荡的环境激发出来的。
第二首诗,写初死时的“感受”,或者说,是陶潜对“另一个世界”的预告。首句承上一首“饮酒”而来,“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生前饮酒不欢,如今美酒佳肴在侧,却无力品尝。他悄悄把儒家极看重的祭祀之礼也否定掉了,无论生者如何悲恸哀哭,都与死者毫不相干。“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两句格外的矛盾,死后灵性尚存,才会“欲语”“欲视”;死后灵性不存,才会“口无音”“眼无光”,正是这矛盾产生的效果尤使人毛骨悚然。死亡像什么呢?“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死亡就像独自远行,去迎接永远不会结束的漫漫长夜。
陶渊明构筑的死亡世界,可以说是非儒非道非释,而是一个诗人的天才猜想。因为剥离了天堂地狱鬼神之类附属物,显得格外的荒凉。诗人的笔调依然平静,如同沉默的思考。
担忧琴弦崩断时,曲调忽然又归于平和。“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从生者的角度,来写死亡亦是寻常事,死者逝矣,生者的生活仍然在继续,悲恸也终将成为过去,直到迎接他们自己的死亡。人人如此,代代如此。于是归结到全诗的精华,也是最后的感悟与解脱:“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来于自然,归于自然,本是一个必然的结局——即使死亡仍然是如此悲伤。
死亡的痛苦的感受又格外敏锐,老庄哲学并不能完全安慰他们。王羲之《兰亭序》就说:“故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觞为妄作”。《世说新语》记载:“太元末,长星见,孝武心甚恶之。夜,华林园中饮酒,举杯属星云:‘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这种“心甚恶之”却又故作洒脱的言行,正是他们的标记。陶潜的《挽歌》抖落了姿态,从这组诗里,我们可以读取他直面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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