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细则1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__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__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__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__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__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__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__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监理细则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龙发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龙发装饰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1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6、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7、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8、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9、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0、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条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3条施工作业时间
1、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2、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3、因工艺在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4条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3、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第6条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1、施工人员没穿公司工作服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3、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4、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将施工垃圾装袋,堆放指定地点。否则每次罚50元整。
5、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地要拉断总闸、关闭门窗和关紧水龙头。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6、电气安装必须按设计规程进行,临时用电必须有专线,专用开关式专用插座,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7、现场发现使用电炉或白天开照明灯(天阴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以50元罚款。
8、施工现场若发现有聚众赌博、汹酒等扰乱施工现场纪律的每人处以50元罚款并以警告,若下次再发现拒绝纠正的人员公司予以开除。
9、工地若发现有偷盗公司或者甲方财产及材料的人员,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估息。
以上各项条款希望广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和公司形象,为滨州龙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好坚实的基础。
工程监理细则3
一、工程概况(与脚手架工程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浦江双辉大厦施工阶段。
本工程由二幢办公楼组成,基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m2,层数为49层,建筑高度为。
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层数为4层。基坑开挖深度为:裙房区,塔楼区,电梯井。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脚手架;
3、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5、《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
7、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xx]230号
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
⑴、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⑵、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⑶、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⑸、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撑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5—2)、全部附着支撑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项保险装置全部检查合格;
(5—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5—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体搭设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5—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5—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5—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5—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⑹、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及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6—3)、所有妨碍架体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拆除结束必须拆开;
(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架体上,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有人员进入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6)、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6—7)、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6—8)、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7—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7—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7—3)、在架体上推车;
(7—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动架体,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7—6)、其他影响架体的安全作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⑴、搭设用于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执行;
⑵、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⑶、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⑸、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⑺、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⑼、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
⑽、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⑾、钢管上严禁打孔;
⑿、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
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⒁、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⒂、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⒃、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⒄、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⒆、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版)。
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⑵、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⑶、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⑷、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⑸、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⑹、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⑺、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⑻、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接墙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xx。
4)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⑵、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⑶、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⑷、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⑸、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⑹、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⑺、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⑻、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⑵、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⑶、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⑷、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⑸、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⑹、脚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为,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⑺、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⑻、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及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
⑴、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拆除时应配备良好通讯器材;
⑵、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规定执行;
⑶、脚手架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⑷、脚手架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如遇强风、雨、雪、六级以上大风等特殊气象,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⑺、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⑻、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⑼、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⑽、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⑾、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⑿、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⒀、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⒁、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⑴、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⑵、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⑸、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⑹、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⑺、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⑻、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⑼、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⑽、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3)其他脚手架的装、拆安全规定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工程监理细则4
本细则仅适用于房建中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测量工程以及工业厂房中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一、测量前准备
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⒋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⒌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工程测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
⒉轴线放样
⑴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铁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⑵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⑶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⑷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
⑸阳台或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引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层的阳台或出墙构件对齐。
⒊建筑物标高复核
⑴在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
⑵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⑶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30线或50线。室内30线或50线作为窗台控制,墙顶控制,木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据。30线或50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较线。
⒋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经纬仪测量总高点的昂角,再与±0。00基线测出经纬仪的高度,利用经纬仪与±0。00基线的距离,和总高点昂角计算经纬仪至总高点的高度,后与经纬仪高度的总和即为建筑物的总高。采用红外线测量仪时,则可直接测出总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⑴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量。待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⑵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垂线从屋面边轴线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在直接从屋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观察
⑴沉降观察要求采用Φ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平直长度2。2CM的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⑵沉降观察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安装时,若安装点是钢筋砼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埋在砼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察点能伸出墙2。5CM,沉降观察点安装后应上漆并标出标志。
⑶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察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⑷建筑物沉降观察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测量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察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用同一个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观察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察。到建筑物封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察。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⒈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⒉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⒊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⒋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工程监理细则5
一、每月五日开支。
二、办公文员须将考勤表、违纪扣款单等于每月3日前报财务,各部门工资表应于每月3日前办完签字手续报财务部。
三、现场管理班子中临时成员开支列入施工人员工资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过进度的70%。
五、外包工负责人按进度借款,临时施工人员不予借款。
六、车辆、器具、材料都应完成询价、比价程序。
七、单项工程领导班子现金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元,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八、借出支票,必须注明限额及封顶。
九、外委包工付款凭工资表,外委订货付款按订货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发票结帐。
十、报销凭据为税务局正式发票,特殊情况凭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报销。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内报销,财务部根据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报销。逾期不报者财务部对借款者暂扣工资,直至以发票报销。
十二、保管员、现场员无工程时,50%开支放假,以工作15天为一期限。
十三、较大型工程可设保安员。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况下,如需开伙,由工程项目经理上报开伙申请工程副总财务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公司给予每个工程300元/月开伙补助,其它费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现场涉及到临时其它经费,如取暖等,由项目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工程副总审批财务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
工程监理细则6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xx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工程监理细则7
一、总则
为有利于机井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机井工程。
二、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检查凿井队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等级,检查施工组成人员是否达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人员等禁止入场。
(2)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部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3)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交施工措施计划,并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设备、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
4)质量保证措施。
5)组织管理机构
6)安全生产措施。
7)进度计划。
(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现场施工人员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7)检查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层条件选择合适的钻机类型进入现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验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并做到路通、水通、电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钻机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是否满足《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的要求。
3)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单位应在开钻前准备好管井施工所需的管材、滤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并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8)签发开工许可证:将施工单位报送的上述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1、钻进工艺应满足《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中关于钻进工艺的要求。
2、监督施工单位在钻进过程中及时采样并做好地层编录工作。
3、测量钻头(开孔、扩孔)直径,检查保直措施,凿井井身应圆正垂直。开孔时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检查无误方可开钻。
4、井管的检查
1)外观质量检查
①井管应无残缺、断裂和弯曲等缺陷。
②井管每米弯曲度不得超过3mm。
③井管的上下口平面应垂直于井管轴线。平面倾斜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外径的1。5%。
④井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井管内径±5mm,无砂混凝土井管内径±6~±9mm,混凝土井管内径±5~±6mm。
⑤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井管±2mm,无砂混凝土井管±4~±6mm,混凝土井管±3~±4mm。
⑥过滤器开孔率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开孔率的±10%。缠丝间距偏差不得超过设计丝距的±20%,缠丝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3mm。
⑦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m时,滤水管可比含水层厚度稍长一些。
2)井管安装质量检查
①安装前督促施工单位安照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合、排列、测量长度,并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②下管方法应结合实际,并参照《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中对下管方法的要求。
③井管的连接必须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满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质量的要求。
④过滤器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⑤采用填砂过滤器的管井,井管应位于井空中心。下井管时要安装井管扶正器,其外径比井孔直径小30~50mm。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扶正器的数量。
⑥井管底部一般应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若下部孔段废弃不用时,必须用卵石或碎石填实。5、填砾和管外封闭
①滤料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筛选,不合格的颗粒含量不得超过15%。滤料除按设计备妥外,还应准备一定的余量。
②填砾时必须连续均匀,及时测量填砾高度,校核数量,所填滤料应留样备查。
③不良含水层一般采用粘土球封闭,要求较高时用水泥砂浆封闭。粘土球应用优质粘土制成,直径为25~30mm,以半干为宜。投入前应取井孔内的泥浆做浸泡试验。
④管外封闭位置,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6、洗井和试验抽水
①填砾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洗井并补填滤料。
②洗井的方法和工具应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应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可根据井管类型选择合适的化学药剂配合洗井。
※③洗井和试验抽水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洗井完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b洗井完毕后,进行试验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钟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含砂量,其中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1/20xx0,粗砂、砾石、卵石含水层不得超过1/50000。
c试验抽水时,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稳定延续时间:松散层地区不少于8小时;基岩地区、贫水区和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地区,水位稳定延续时间应适当延长。有特殊要求的管井,应做三次降深抽水。
d试验抽水应达到设计出水量,如限于设备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亦应不低于设计出水量的75%。
e试验抽水终止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7、成井后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其内容如下:
①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
②管井结构和地层柱状图,包括岩层的名称、岩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钻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过滤器的规格及其组合;填砾及封闭的位置;地下水静水位和动水位;电测井资料。
③含水层砂样及滤料的颗粒分析成果。
④试验抽水成果。
⑤井水含砂量。
⑥水质分析成果。
⑦管井配套和使用注意事项的建议。
四、验收
管井竣工后,应由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1、井位、井深和井径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试验抽水时,管井出水量应与设计相符。如水文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时,可按修改后的设计验收。
3、井水含砂量符合设计要求;水质符合用水标准。
4、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5、管井轴线垂直度,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应满足以下要求: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得超过1°;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2°。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方位角不能突变。
五、其他
1、每一个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与计量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随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4、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工程监理细则8
一.编制依据:
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嘉建质[20xx]4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过审批的监理规划、施工设计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三.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围护施工、混凝土灌注桩浇筑,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地下室施工、土钉墙、后浇带及其防水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捣、结构加固、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现场检测及其它重要部位施工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旁站监理。
四.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的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一般情况制定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部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市质量监督站驻工地质量监督工程师一份。
2.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按照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并对监理员实施技术交底,明确重要控制点,由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操作)。
4.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施工现场实行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式详见附件)。凡旁站监理员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注:相应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过程中,旁站监理记录应由项目监理部专人负责与相应验收记录存放在一起备查。旁站监理记录和相应验收记录监理日记等应做到可追溯和闭合。旁站监理记录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质量巡回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8.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由项目监理部随同其他监理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并按规定移交。
七.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切实安排好施工旁站监理工作,并具体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度和内部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八.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xx]189号规定,认真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并主动、虚心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于旁站监理实施不到位的项目监理部和有关监理人员,经公司查实后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由此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公司根据其应负的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
工程监理细则9
一、总则
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1.3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2砂石垫层铺设
3.2.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
3.2.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垫层铺设
(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
3.2.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3.3.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
(1)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
3.3.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
(2)混凝土预制块铺设
①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③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
④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工程监理细则10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赂;
(5)利用职权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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