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保金审核申报6月份开始,上年度未雇用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12月底之前缴纳残保金,河南省残保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呢?河南省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又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河南省残保金如何计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河南省残保金征收标准
①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②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企业正好30人,也不用交残保金。仅限企业,其他单位不享受该政策。
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若用人单位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也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④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河南省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x90%(或50%)
若企业人数≤30人,残保金年缴纳额=0元。免征残保金企业及无工资发放人员,虽然无需缴纳残保金,但需要税务系统申报残保金。
三、河南省残保金审核申报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河南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时间6月1日-10月31日;河南省用人单位税务系统申报缴纳残保金时间6月1日-12月31日。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申报,否则后果很严重,对单位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最大变化。即:用人单位2023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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