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教学质量的探究与考虑论文

2021-06-14 论文

  摘要《合同法学》是法学本科教学的一门重要课程,对法学本科学生来说,学好《合同法学》不只可以提高本人和家人的生活质量,也对获得理想的司法考试成果以及取胜其他相关考试有重要作用,而且关于毕业以后快速、顺利的适用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1 以理论解说为主线,亲密分离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详细规则

  大陆法系是法典化的法律体系,任何法学课程都具有其比较固定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即便是应用性很强的《合同法学》课程也不例外。从有关《合同法学》教材的内容布置来看,普通都是依照一定的理论体系进行编排,其构造大同小异,因而,理解和了解《合同法学》的根本理论是正确了解和适用我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文的前提和根底。正由于如此,在《合同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根本理论体系有一个比较明晰的理解是深化学习本课程内容的重要前提。鉴于此,分离《合同法学》的根本理论体系,并自创各版本教科书的编排次第,在《合同法学》教学的第一次授课中,我会明晰的将本课程的解说体系告知学生,并对其中的重点内容、主要内容作出扼要阐明,让学生对本课程将要学习的内容有一个最根本的宏观理解。

  《合同法学》作为《民法学》的分支,既是一门具有丰厚理论的学科,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法学课程,因而让学生理解和控制《合同法学》的理论体系无疑是重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要经过对根本理论体系的理解和学习,使学生可以控制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则的内容并可以运用这些法律规则去处理理论中的问题。这就请求,在讲授和学习过程中,必需将合同法理论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则亲密分离起来。我国《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条文加起来曾经有600多条,在《合同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还要触及《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等民事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控制这些标准的详细内容呢?逐条解说肯定是不理想的,不只教学时间上不允许,也容易使学消费生疲倦感,这就请求在授课过程中,先从理论上将某一概念和制度论述明晰,然后分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置:关于很重要的、了解上存在难度的、司法考试中经常用到的条文,就将相关法律规则的条文展现出来(有了多媒体这一现代教学手腕之后,这是很容易做到的),在条文展现的过程中,指出条文的重点内容、关键所在、考点所在等,让学生在课下温习的时分再认真地阅读并加深了解;而关于比较容易了解的条文,直接通知学生该法律规则的条文数,附记在笔记上,温习的时分一同看就能够了。另外,关于一些最根本的经常适用的条文,在授课过程中能够经过屡次的展现和提示,让学生了解其含义的多重性和适用范畴的多样性。例如,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实行地点等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白的,能够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买卖习气肯定。”该条规则在我国《合同法》的后续条文里屡次被提到,而且这一条文在司法考试和其他各类相关考试中也很容易设计题型,因而,针对该条文,我不只会在总论局部的讲授中将该条文展现给学生并加以解说,在分论局部遇到相关的问题时,我也会屡次对该条文加以提示,普通来说,经过这样的屡次提示,学完本课程后,大局部学生都能记住这一条的内容并分明了解其含义和适用情形。

  2 经常关注法治新闻,经过案例使学生加深对制度和法规的了解

  在国外,有些国度在大学阶段并不开设法学专业,而是针对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才开设法学专业,实践上相当于我国如今学历教育中的研讨生阶段,这是为什么呢?由于比起其他学科,学习和了解法学学问需求愈加坚实的根底学问和愈加丰厚的生活经历。那么关于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学生来说,他们都是刚刚高中毕业就踏入法学殿堂的青少年,其学问根底和生活经历都相对单薄,如何可以让其很好的了解深入以至晦涩的法学专业学问呢?固然理论解说可以处理大局部比较粗浅的法学理论问题,但是关于比较复杂的、在以前的生活中又没有遇到或者考虑过的制度理论和法律规则,如何使学生真正了解就需求依据不同状况内容设计相应的教学办法了。

  在《合同法学》的教学内容中,普通以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状况为常态,这也是同窗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够体验的合同类型和方式,但是,无论是《合同法学》的总论局部还是分论局部都有一些制度是触及三方当事人的,例如关于合同的保全、好心第三人制度、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于触及双方当事人的理论和制度而言,这些理论和制度属于例外和特殊的情形,无论从理论根底还是从制度设计来说都是比较复杂和难懂的。如何让初学者可以了解这些内容呢?案例在这里就能够发挥一个深化浅出的作用。在解说深奥的理论之前,设计一个恰当的案例,经过案例将当事人的身份和位置都固定下来,然后再分离案情来解释概念,弄懂概念之后,分离案例中提醒的问题,逐渐的对制度的内容进行阐释,最后再应用制度的内容对案例中提醒的问题加以处理。有了这样的案例相配合,复杂的制度变得相对直观,学生了解起来就容易多了。

  曾经有学生问我:“教师,能通知我你课堂上用的案例是从哪里买的吗?”我说:“《合同法学》的案例教材有很多,哪里都能够买到案例教材,而且网上也有很多案例啊!”该学生通知我说:“我需求的是教师讲的这类与所讲内容十分适宜和配套的案例。”那我是还无法告知他能否有这样的案例教材,由于一个好的案例并不是照搬照抄可以做到的,常常需求查阅、阅读大量的相关案例,还要分离时势和新闻,然后再进行编排和设计。固然担任《合同法学》的教学工作已近10年,但在每年开学之前我都要对教案进行整理和修正,而更新和完善案例是其中最重要的工作。要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了解的深度和精确度,不只要时辰关注理论和立法意向,及时修正教案的理论局部,同时在案例设计上也要与时俱进,并不时加以完善。要做到这些,就必需时时关注立法进程、法治新闻和各种时势,把握本学科和整个社会的理想动态,因而每天尽可能多的见地治类电视节目和各种新闻节目既是我的业余消遣,更是我的职业所需。当然,关于一些阐释亘古不变的根本原理的案例,能够采用经典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并不需求时时更新。

  3 深化浅出抓要点,长篇大论作总结

  在最初几年的教学中,经过考试、发问和阅卷,我发现的确有一局部学生并没有控制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内容,有一局部学生对课程各章节的内容不能正确界定,将不同的制度内容混杂在一同,招致根本问题答案错误,案例剖析切题千里,使我很有挫败感。经过不时的探究和深化的考虑,我找到了一种办法:在每一章的内容解说完成之后,对该章的内容进行小结,经过顺口溜的方式将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和根本内容串联起来,将最根本的内容经过简单的言语组合在一同。这样,不只每个章节的内容得到了明白,最根本的制度内容也了如指掌,学生都很愿意将其抄录下来加以阅读和记忆。顺口溜的方式不只起到了总结和提升的作用,也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味。多年来不时有曾经毕业的学生来通知我,说顺口溜协助他们在司法考试的《合同法》局部获得了好的成果,也不时有学生来问我,顺口溜是从哪个网站下载的,我只能通知他,这是我本人的智力成果。固然编写顺口溜要进行深化的考虑,需求破费很多的时间,还要随着教学内容的修正进行相应的变化,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加深了我对课程内容的了解,经过了解的加深,我编写的顺口溜也越来越顺口,越来越成熟,越来越遭到学生的欢送。

  以《合同法》第三章的内容为例,关于合同的效能,有效能未定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以及无效的合同等类型,每一品种型又有四种或者五种详细的情形,而这些情形不只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也是每年司法考试必考的内容,所以是学生必需控制的内容,但是这三大类型的'合同加起来共有以下十四种详细情形,学生在学习时很容易形成混杂:

  效能未定的合同包括四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富而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效能要得到确认,必需有相应的权益人的追认。

  可撤销的合同包括五种情形:(1)因严重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狡诈手腕订立的合同;(4)以胁迫的手腕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当事人的意义表示都是不真实的。

  合同无效也包括以下五种情形:(1)以狡诈、胁迫的手腕订立的损伤国度利益的合同;(2)歹意串通订立的损伤国度、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4)损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则的合同。

  关于可撤销的合同和无效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则:“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58条又规则:“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财富,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而所遭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义务。”

  在短时间之内接触到这些类型和详细情形之后,学生常常混杂到一同,招致概念和类型之间的混杂,在做选择题和案例剖析的时分也容易发作错误。针对这种状况,我就在本章内容解说完之后,对这些类型和情形作出如下总结,协助学生在分清三大类型之后,也可以将十五种详细情形正确的归入大的类型之中:

  (1)效能未定须追认,立法分为四情形,

  限制才能欠代理,越权代表无处分。

  (2)撤销合同意不真,严重误解失公平,

  狡诈胁迫乘人危,一年不撤效能定。

  (3)无效合同有五类,狡诈胁迫损国利,

  歹意串通掩目的,损伤公益违法律。

  (4)撤销无效溯自始,返还财富赔损失,

  一十六条第三章,合同效能细吟唱(合同法第44-59条)。

  这些顺口溜咋看上去仿佛是一些逻辑性不强、也不一定容易记忆的言语,但是只需学生系统的听过详细内容的解说,读懂并记住这些顺口溜、进而借助这些顺口溜去了解和控制《合同法》第三章的内容就是很容易的事情。目前,我对总则局部的每一章和分则中买卖合同的内容都作出了相似的总结,深受学生的喜欢。

  另外,在讲完总论之后也有必要进行一个总结,让学生可以领会《合同法》标准的动态性。《合同法》是标准动态的合同订立、合同实行、合同变卦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义务之整个过程的动态的法律标准,初学者在第一次学习的过程中并不能完整领会和把握这样一个完好的动态的过程,在《合同法》总论局部的内容解说终了后,再将这些内容从头串联起来,用较短的时间对其中的主要概念和制度进行一个简单的回忆,能够使学生加深对《合同法学》总论体系和《合同法》标准动态性的了解,为下一步学习分论和有名合同奠定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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