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培训方案怎么策划?许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一、重要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初步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相互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我市适龄残疾孩子的入学需求。但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市特殊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投入不足、布点不合理、师资不强、政策力度不大以及课程开发相对滞后等问题。因此,必须抓住机遇,从20xx年起,利用3年的时间调整规划、强力推进,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切实推进教育公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向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延伸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附设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为补充的办学格局。到2017年,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3%,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逐步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送教上门的路径;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启动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提质改造工程;完成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的立项和规划设计;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8%。
2.20xx年,启动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继续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完成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的提质改造;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1%。
3.2017年,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满足三类残疾孩子各学段教育需求;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3%。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优化布局调整。
1.做好全市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全市新建学校总体规划,在湘江以东新建一所培智类为主的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方便入学、分类分层”的要求做好立项、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20xx年启动建设,力争2017年投入使用。改扩建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质改造市特殊教育学校,高标准建成有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规定的要求,对县级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修缮、扩容、改造、提质;加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全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的配套建设。
2.逐步调整现有学校办学特色。市特殊教育学校保持综合性办学模式,巩固盲、聋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办好高中阶段教育,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在新建特殊学校开办培智类后逐步将培智教育合理分流;浏阳特殊教育学校以办聋教育(学前和九年义务教育)和培智教育为主要特色,逐步将现有盲班合并至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县、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以培智教育为主要特色,逐步将聋班合并至市特殊教育学校。
3.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因地制宜向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两端延伸,让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在普通幼儿园中开设特教幼儿班;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职教育,支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特殊教育发展需求,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既为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作出积极贡献,又为残疾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提供支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探索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结合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创办实训基地,加强就业指导,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二)提高待遇,注重队伍建设。
1.培养和引进特教师资。有效发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强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利用特教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大力引进特殊教育专业和康复专业优秀骨干教师和应届毕业大学生,优化我市特殊教育师资结构,着力培养一批特殊教育名师,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
2.按需配备教师编制。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个体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重等特点,制定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平均班额为6-12人,送教上门学生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学校按1:2.5的师生比配备教师编制。特殊教育幼儿园另配保育员,标准与普通幼儿园一致;特教班教师编制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配备;随班就读学校至少配备1名资源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在5名以上的,适当增加专职特教教师配备人数;送教上门按照1: 2的比例配备特教教师编制。
3.确保特教教师待遇。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绩效工资标准、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逐年提高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在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特殊教育学校本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40%-6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逐年增加,分步到位,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及业绩奖励,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高级和中级职称岗位职数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提高5%—10%。将特教教师职称评审作为综合性学科(特殊教育)进行单独评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资源教师参照特教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送教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指导和“医教结合”实验的医(教)务人员,参照长沙市“三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执行,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医(教)务人员的交通、误餐等补助。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市人民政府设立特殊教育奖教基金,奖励在特殊教育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教师热爱特殊教育工作,关爱残疾儿童成长。
(三)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1.开发校本课程。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即将出台的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校本教研,开发校本课程,强化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2.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根据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有针对性、个别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使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障学生都能够通过适性教育得到和谐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课堂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特殊教育学校要配置适合残疾学生教育、康复的现代化教学设备,2017年前各特殊学校全部达到国家《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推进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在教育康复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4、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特殊教育学校要成立医教结合的康复教学教研机构,指导开展残疾儿童的医教结合工作,采取与医疗卫生、康复机构相互协作的形式,对残疾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及康复、保健指导。统筹利用教育、医疗、残疾人就业等专业资源,开展残疾儿童的治疗康复工作,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支持孤儿院、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发展。
5、制定特教质量适应性评价标准。建立教材、辅具的评价制度,组织对教材、辅具的定期检查,形成评估制度;制定特殊教育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对不同残疾类型、残疾程度,不同年龄残疾学生的学习过程、效果等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价。
(四)加大投入,给予政策倾斜。
1.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将残障儿童少年教育事业费、基础能力建设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特殊教育各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并逐年增长。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资助水平,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xx至2017年,分别达到6500元、7000元、8000元以上,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在“一费制”全免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费、交通费、辅具用品等进行(免)补,全面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全免入学。
2.扶残助学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学生。从社会福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助学项目,按项目对贫困残疾学生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救助。每年由市残联安排不低于3%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扶残助学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
3.设立课改专项经费。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特殊教育进行课程改革和校本教材、校本教学具开发,引导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医教结合”实验项目研究。
4.鼓励民间资本捐资办学。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办学。
(五)加强指导,健全服务体系。
1.提高融合程度。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教学模式的研究,鼓励支持各类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实现“零拒绝”。协调做好残疾学生就业帮扶、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策配套,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
2.实施随班就读。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特教班教师享受特教教师相关补助及待遇。建立定期委派资源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3.推行送教上门。相关部门要出台送教上门的具体方案,对不适合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整合教育、卫生、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4.建立资源中心。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建立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各区县(市)应依托当地特殊学校以及条件合适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给予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为全市随班就读提供资源教师培训、巡回指导,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总责,每年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制定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公平的配套政策,形成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工协作,形成发展特殊教育的合力。市教育局要做好特殊教育统筹和规划实施及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市编委要制定和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市发改委要积极支持和帮助特殊教育的规划建设项目;市财政局要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市民政局要用福彩公益金等做好贫困残疾学生的助学工作,支持发展特殊教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好特教教师津贴、职称评定等工作;市卫生局牵头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组建特殊儿童的医学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残疾儿童身体状况及受教育能力评估,提出医学专业指导意见,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开展预防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工作,进行新生儿疾病早期筛查及治疗康复,参与协助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特殊学校的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指导开展残疾儿童的治疗康复工作;市残联要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调查摸底,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做好毕业生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工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带着感情,责任上肩,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强区县考核体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开展特殊教育督导检查,将特殊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监测和评价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特殊教育培训方案】相关文章:
教师培训方案05-01
企业培训方案04-30
餐饮培训方案04-30
礼仪培训方案04-30
技能培训方案04-29
员工培训方案04-29
特殊教育专业学什么10-12
消防教育培训方案03-20
有关教育培训方案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