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建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砖混住宅楼
2、 工程地点:太丰垸二组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145元计算。
4、 工程总面积大慨1400m,完工后按实际面积结算。(架空层按全面积计算:瓦屋面按50%面积计算)
第二条 乙方所含工程内容
(基础工程,砖砌体工程,上板,水电,瓦屋面,散水坡,内外粉刷,室内地面找平,回填、地板砖,地板砖面积为2-4层,靠南面三家)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工资款。
2、 甲方及时提供图纸等技术资料。(开工前三天提供)
3、 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其他邻里关系。
4、 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在一星期内为乙方办决算手续。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合同规定的设计施工。
2、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施工,应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注意排除事故隐患,施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3、乙方按照有关施工规范保持保量,按时完工。
4、乙方负责提供所有机械设备,模板,钉子,铁丝,脚手架。
5、乙方做文明施工,按比例节约用料。
第五条 竣工日期为180个晴天日,从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开始。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付工程总造价的10%给乙方;
2、第一层完后付5%给乙方。
3、第二层完后付5%给乙方。
4、第三层完后付5%给乙方。
5、第四层完后付5%给乙方。
6、第五层完后付5%给乙方。
7、第六层完后付5%给乙方。
8、瓦层面完后付5%给乙方。
9、粉刷期间每层付一万元。
10、工程全部竣工后甲方留2%做工程质量保证金,付清余款。
11、余款在3月内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以上条例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甲乙双方协商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合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固原市晨光家园二期Ⅱ标段11#楼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固原市晨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Ⅲ标段
2、建筑面积:11#楼 4776。48㎡
3、工程工期:按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变更所包含的所有土建工程。
2、具体工作内容:
① 楼地面施工至地板砖完(包括地面垫层施工时楼面清理及踢脚线),楼梯间施工至 水泥砂浆面层。
② 内外墙面抹灰完(包括水泥窗台、屋面造型),楼梯间、卫生间及厨房瓷砖铺贴完; 外墙饰面砖铺贴完。
③ 屋面找坡、找平层及成品水斗安装完毕;屋面挑出小造型挂瓦完;雨棚找坡、找 平层及排水管安装完毕。
④ 室外散水、台阶完。
⑤ 门窗洞口所埋设C25混凝土预制块的制作、留臵;木砖埋设;墙体加筋的埋设。 ⑥ 预制各种GL并安装。
⑦ 架体孔洞封堵;专业安装工程线槽、管根及箱体四周吊板带封堵;变压式通风道 四周吊板带封堵;施工洞的封堵。
⑧ 混凝土构件养护(洒水、包塑料膜);混凝土构件缺陷修补;混凝土浇筑前作业面 卫生清理;砌体及抹灰面洒水养护;手推车、搅拌机的配合安装、管理及保养。 ⑨ 工完场清,能重复利用材料再利用;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⑩ 楼内及四周卫生清理(如遇各级检察,卫生清理力度需加大)。 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不包括塔吊四周维护;卷扬机基础施工及卷扬机司机工资;料场、水泥棚的施工; 楼四周排水明渠、集水坑的施工;水落管安装;伸缩缝铁皮安装。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
三、工具
1、甲方提供灰车、搅拌机、垂直运输。
2、乙方自备铁锹、灰斗、线绳、尺杆、刮杠、抹子、小尺子及其它低值易耗品。
四、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按劳务用工管理的有关条款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严禁入场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出,乙方必须立即撤换。甲方督促、协同乙方办好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保险办理。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违返有关规定施工,甲方给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5、在由甲方分公司、总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6、制定施工计划
7、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乙方 同志为土建班组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
2、乙方入场前必须提交一份作业人员名单给甲方,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务用工条件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得使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签订,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及时或提供的资料错误、虚假而使事故得不到赔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严禁下列人员入场作业:①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②年满五十周岁的男工和四十五周岁的女工;③患有高血压、传染病,不宜高空作业及四肢带有残疾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人员;⑤其他不适宜从事建筑工地作业人员;⑥未办理工伤保险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凡符合入场条件的,乙方有权自行聘用。乙方作业人员进出场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每月报送一份出场人员变动表,未报进出场人员变动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条件者发生的伤亡事故,又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严禁将工程再分包。
5、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建设、监理及其它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技术人员交底及施工图纸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做到一次成优,节约材料。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8、乙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作业人员,节假日和农忙期间应保证作业人员数量,因乙方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造成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要求乙方退场,并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对各方提出的改正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返工,因返工不到位、不彻底而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乙方负责。
土建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土建合同 篇4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世行货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极为重要的文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土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同意将钢结构大棚土建部分施工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以便共同遵守,经双方协议忒顶一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渭南市下吉镇双关路中段
二、承包方式,单包工
三、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包图纸所有土建工程项目,本工程所需所有工具机械由乙方负责。
四、计算方法;总工费为元。不含钢结构部分。
五、付款办法,工程结束付85%给乙方,剩余部分按图纸工程全部完成在30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一次付清。
六、工程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图纸施工,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乙方施工过程中因人为造成返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中途停工不做,无权向甲方要工资,甲方有权另找他人施工。
七、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工伤事故,意外现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乙方付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施工期限;施工期限甲、乙双方签字生效3天内完工。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共同守执行,不得违约。如果违约述任一条歀,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违约方负担全部责任。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身份证:年 月 日
土建合同 篇6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土建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罗县红崖子工园区 废料原料库、物流道路、地磅及磅房、事故应急水池、隔离金属栏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总工期为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五级以上大风等)工期顺延。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须达到合格,由甲方人员现场检验,施工质量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标准。
四、双方责任:
1、按原则应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经双方商议,工程设计及图纸均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地,人员住宿,提供电源及电表箱以上的电线,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要求,按图施工,如需变更增加施工内容,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五、工程内容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
2、工程分类:
3、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 %, 。
(2)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
(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4)余下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即 ,待工程质保期限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2、若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是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确保安全施工。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2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严格按施工要求和相关规范制作施工。
3、甲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进行签字验收。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5、工程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工程结算完毕后,付清工程款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8
工程发包方:
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与工程承包人 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双方就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XXXX厂房及设备基础土建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5、分包人义务
5.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熟练技术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分包人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日提交隔日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经工程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5.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和现场脏乱造成的整改。
5.4、自觉接受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按业主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 承包人自行解决行李、伙食费、车费;
5.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5.9、承包人须服从工程发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安全施工与检查
6.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事故处理
7.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保险
8.1、承包人必须为从现场施工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8.2、保险事故发生时,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8.3、各类保险所需费用均由自负责。
9、材料
9.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工程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承包方负责提供消耗材料及设备工具。
9.2、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劳务报酬
10.1、本工程的承包费用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本工程分包价为支模板按沾灰面积55元/㎡,混凝土地泵(塔吊)浇筑的70元/m?,汽车吊浇筑的混凝土120元/m?,钢筋制作绑扎650元/t,架子3.6米为一层16元/㎡,每超高3.6米为一层。
2、工程外用工,用工当天必须有甲方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
技工工资200元/天。力工工资110元/天。
11、劳务报酬的支付
11.1、分包人与工程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形象进度款支付:自3月20日开工,前半月付款一次,付款额为实际工程量的30%。其后工程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10日)。
(2)、在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保证工人工资开到位,专款专用,分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12、所付款项必须由分包方书面申请,发包方现场的各专业技术人员核实认可工作量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后批准后支付。
13、施工验收
13.1、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施工完毕,通知工程发包人组织业主或监理验收。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分包人对其分包的作业的施工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负责维修。
14、施工配合
分包人应配合工程发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分包人配合时,分包人应按工程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5、违约责任
1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施工期间不能满足业主和发包人的进度要求,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同时工程发包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有权无条件收回项目的施工作业权;
(2)、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6、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工程发包人:(公章) 分包人: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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