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2024-09-10 制度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1、会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2、会员应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不违犯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3、会员应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团结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会员应奉行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原则,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学校内及其他大型活动提供服务。

  5、要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本协会工作的关系,在做好志愿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学习。

  6、会员享有参与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的权利,在满足选举要求的情况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评奖评优的权利。

  7、青年志愿者需积极、认真的参加团总支、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正确认识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并且合理有效安排,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

  8、协会实行会员制,入会退会自愿原则,新入会员只需交纳10元会费便可四年拥有会员资格,以后不再收取会费,并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卡费用由协会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会员会费全体活动经费不受个人支配,财务公开。

  9、各部门、服务社可在不违背总则的基础上制定自己内部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一、会长

  1、掌握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指导各部门工作,审核工作目标达到与否。

  2、召开青协全体会议,向各部部署工作,听取各部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3、积极开拓思路,做好青协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团结青协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妥善协调、安排本协会事务,增加协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以利于有效开展工作,为同学们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办公室

  1、主要负责起草各类文件(制度、计划等);

  2、负责安排开会时间、地点并且主持会议,做好各类大小型会议、活动的通知、会议记录。

  3、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联系上级领导、同级部门,传达各项任务。

  4、同时对各项活动的进展进行跟踪记录,办公室干事应分派任务,分别负责各院系服务社,与服务社共同参与活动,进行每次活动的日常记录。

  5、将协会的各种资料存档管理。 6。加强青协干部公务文书写作的培训。

  7、负责办公室以及财务的管理,文件资料的上交和下发及日常用品的下发,并定期进行财务明细公布。

  8、负责青协各种活动宣传横幅的制作。

  三、宣传部

  1、为每次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做好活动相关的筹划、准备、宣传工作。其中包括:

  (1)活动的海报、横幅的书写及美工制作,宣传栏的宣传。

  (2)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工作信息,做好与学院有关新闻方面工作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提高青协在校内外的知名度。

  (3)宣传先进、积极向上的道德精神,展现我院志愿者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做好重大活动通讯稿的撰写与发布。

  3、加强青协与其余各大学生组织的联系,举办联谊活动。并在协会内部增加文艺活动,丰富协会文化内涵。

  4、负责协会新浪微博及人人公共主页宣传事宜,通过网络渠道宣传协会开展的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我们的协会,宏扬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具体包括:

  ①上传协会的最新活动动态,做好及时更新工作;

  ②做好学院网站及博客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③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与张家港市及社会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联系;

  ④搜集关于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信息,供志愿者内部交流、学习。

  四、纪检部

  1、负责考勤工作,包括会员会议出席考勤、活动参与考勤

  2、负责会员的考核、评分以及优秀会员提拔的审核工作

  3、负责“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主持评审

  4、负责会场及各大校内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安排

  5、负责跟踪记录各院系服务社组织的活动。纪检干事要做到尽量到场共同参与活动,并了解活动实情,记录组织活动次数、参与人数、人员是否有突出表现、活动所达效果和影响力等

  6、纪检部监督青协制度执行情况的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五、服务社

  1、各院系服务社应服从组织统一管理,参与青协集体活动、会议。

  2、各院系服务社可携带本社成员自行组织参与一些有利于社会人民的活动并建立自己的实践基地。活动前应撰写好详细的活动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办公室整理,并报会长审核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行动。

  3、各院系服务社应积极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工作,活动结束两日内归还活动中所用物品到办公室,并配合纪检干事完成活动情况记录、人员参与情况记录,方便以后考核。

  4、各院应互相配合积极联系,协调完成协会工作。

  5、各院系人员增减剔除需通知纪检部,并由纪检部进行相关审核和备案。

  6、服务社应加强与三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活动计划,并自觉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会员行为准则

  1、志愿者应以协会为核心,服从安排,有工作不推脱,不抱怨

  2、外出服务时注意个人形象,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3、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小组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4、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活动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5、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得自行走动,擅离职守。

  6、活动结束协会成员集合后,负责人清点人数,随后一起返回学校,无特殊事项不得未跟组长汇报私自离队。

  7、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8、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各部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9、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10、讲求诚信,应允参与的活动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违约,若有事实在不能前往也应提前一天跟上级汇报便于及时安排人手。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大会前必要时可召开各服务社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会议。

  3、为提高效率,各部门(服务社)可不定期召开内部成员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并通知各干事。

  4、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应在前一天由办公室发出通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通知其下属干事。

  5、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得叫人代替,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不能到者须遵循“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请假,干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原则。

  6、会议期间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笔记,手机不得发出响声,不准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7、大型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未到场者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传达会议重要内容或通知。

  8、协会每次例会由纪检部负责考勤与记录。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①开会没有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事先未与相关负责人说明缘由的采取处罚制度,其中迟到十分钟以内,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并需于次日上交检讨书,由办公室审核记录;迟到十分钟以上,会长副会长罚款十元,其余会员罚款五元,并由纪检部做相关记录。

  ②会议期间手机发出响声的记小过一次,并进行相关记录。

  ③协会成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以自动离会处理。

  第五章——会员考核及选拔制度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协会事务中把所有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我协会所有成员都能得到更好的锻炼,促进青协的进一步发展。

  考核包括优秀服务社组织考核,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会员基本考核。其中优秀服务社组织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获优评者将给予“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并在校区范围内通报表扬,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会员基本考核中不过关者将被退会。

  会员提拔则包括第一学年新任社长部长选拔和第二学年会长选拔。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

  2、量化考核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青协成员,包括干部、干事、会员。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各院系服务社组织活动的次数,活动参与人数、参与率(计算方法为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所达到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从五个院服务社中评选出一个。

  考核方式:会长评议+平时成绩考核

  ①由协会会长给每个服务社评分,满分十分

  ②每个礼拜都按期举办活动的,活动参与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的加3分

  2、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次数,活动中的表现,社长、干部评议,

  考核方式:会员考核时采用积分制。每位被考核者的初始分为其学分绩点乘以2,另根据绩效记录的情况在初始分的基础上加减。

  ①部门内部评议。由各部门干部负责打分,满分5分。

  ②平时成绩考核:

  开会迟到早退扣1分

  有干事、会员踊跃发言表达并提供可采纳的意见方案的加1~2分报名参与活动但无故缺席的扣3分

  为活动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或提出可供采纳的建议的加1~3分

  在活动中有其它优秀表现者酌情加1~3分

  在青协内部的事迹受上级表扬、表彰者加2分

  推选国家级青年志愿者首先以参加服务时间达到标准时长为基础。

  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的加2分做好自己份内职责之后协助协会完成额外工作的加2分

  3、会员基本考核

  考核内容:会员参与活动次数,活动参与率(计算方法为该会员出席活动的次数/该院系服务社举办活动的场数),活动中的表现(是否获得上级表扬或批评),对协会的贡献,0会员基本考核考核什么内容?就是平时踢人用的

  考核方式:

  第六章——投诉建议

  为最大效率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会员综合素质,本章程特别设定投诉建议相关规定,通过此方法,不断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与运行,使所有会员在公平公公正的条件下,在完善的制度约束与保护下,不断完善自我,发挥自身优势,锻炼自身能力,充分体现大学生的优秀素质。

  1、投诉建议的内容:

  ①针对本制度与实际操作管理中存在的矛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在平时工作和管理中行为懒散,不认真完成任务,甚至妨碍其他人工作的会员进行意见表示;

  ③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异的会员可单独进行对其奖励的意见,并附上该成员的表现说明;

  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今后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相关资料及策划一起提交;

  2、投诉建议的方式:

  ①将投诉意见信交到青协办公室,由办公室转交至纪检部;

  ②将投诉意见内容发至纪检部邮箱,邮箱地址:

  ③发短信、打电话或直接将意见汇报给相关院系服务社社长,并由社长进行记录,交由纪检部;

  ④直接通过纪检部干事进行传达;

  3、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要求:

  ①在未得到该会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姓名及相关信息告知他人;

  ②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把相关内容交至纪检部进行整理和相关事宜的调查,以便在下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解决;

  ③进行投诉意见的会员可以采取匿名,接受单位无权要求该会员实名;

  ④对提出有用意见或是投诉意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在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表扬,并进行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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