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深化放管服务改革工作简报

2022-06-24 工作简报

  市深化放管服务改革工作简报一

  今年,乌海市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监管、质量、安全”为突破口,努力构建市场监管体系的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

  乌海市围绕“大服务”格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宽松便利、放心满意的创新创业环境。乌海市继续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激励创业创新注入强劲动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巩固和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部署,深入研究证照整合的范围和种类,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乌海市落实好外资企业准入制度改革任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现外资企业工商部门直接核准注册登记;加快推进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推动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深入探索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加快释放更多的市场资源;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改革,深化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切实提高登记效率;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规范,推行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乌海市还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创造良好的条件。

  围绕“大监管”格局,乌海市继续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统一规范、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以信息化和大数据为依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快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和广告监管,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乌海市将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落实好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做好商标质押、股权出质等登记工作,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我市健全完善各级个私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个私企业主及管理人员培训,提供更加精准、更加务实、更加有效的服务,加强个私党建和非公团建,实现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抓好示范点和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的作用。

  市深化放管服务改革工作简报二

  近年来,青岛市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中心,创新思路,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着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营造了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

  一、坚持“减”字当头,降低审批门槛

  1.着力削减审批事项。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本着依法依规、应减尽减、便民高效原则,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从799项削减至目前的349项,累计削减450项,精简率达56.3%。在削减过程中,青岛市不做表面文章,不盲目追求削减数量,坚持一事一项,不设子项,方便当事人办理。

  2.做好上级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对国务院、省下放至青岛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一个月内及时组织市直部门逐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确保“接得住、办得好”。近年来,共承接国务院、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7项,均得到落实。

  3.积极稳妥下放管理权限。青岛市按照依法依规、应放尽放、无缝衔接的原则,先后向国家级新区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青岛高新区等下放行政管理事项110余项。在实施下放过程中,既积极推进,将各功能区和区(市)希望下放的事项尽可能下放;同时,又细心稳妥,做到严把关、适度放,事前深入研究论证,征求功能区和区(市)的意见,事后做好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有效监管,确保放的稳、接得住,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坚持“严”字统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规范管理。针对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青岛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清晰、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青岛模式”。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及配套措施作出详细规定,构建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组织部门对全市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逐项编写批后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实施。

  2.强化示范带动。在即墨市打造“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1(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责任制规定)+X(系列基本监管制度)”制度体系。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将各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实施的480余项监管事项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依据和监管措施,面向社会公布,倒逼部门依法规范按职履责。在城阳区推行“监管全过程控制”,将审批事项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等分解到周计划、月计划,全部录入控制平台,实施全过程亮牌管理,实现对监管工作实时、动态监督。在崂山区推行“有因检查”制度,通过“提前预警、风险预控”和“可疑必查、风险管控”,有效解决了建筑施工、劳动用工、食品安全等领域盲目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降低了行政检查成本。这些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起到了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3.搭建监管平台。一是建立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在前期全省首家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将商事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平台实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并向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发布短信提示,最大程度实现了第一时间告知、全智能推送,有效确保了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无缝对接,从而实施有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评价,省政府已确定在全省推广我市做法。二是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做好监督检查全流程动态监督,加强抽查结果运用,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在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局和黄岛区食药局试点,通过在监管平台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避免检查任性。今年上半年将在市、区(市)和镇(街)三级推广,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

  三、坚持“优”字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1.打通网办瓶颈。制定了《青岛市实名制个人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方案》,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基本建成,借助各类实名制认证手段为个人和企业用户提供注册、身份认证、历史办件查询、热点信息推送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大厅、民政、公积金、市政公用、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重点部门网站用户体系,整合后注册用户超过25万,实名制用户超过15万,所有用户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组织建成涉及777万自然人和33万法人的基础数据库,组织30余个部门分别向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123项,用于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2016年全年数据交换达到4.4亿条。建立全市统一的证照信息数据库,累计入库证照数据1.27万余条。市机构编制、档案、电政信息、政务服务管理、法制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青岛市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进馆工作规范,为网上审批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电子材料的传输和认定提供制度依据。

  2.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化。以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为原则,对市级及各区(市)的7000余项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统一本系统标准,确保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一致,加快全市网上审批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全市网上审批互联互通。

  3.深化四级网办。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以青岛市获批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为契机,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依托全市机关统一使用的金宏网电子政务平台,创建“实体大厅+网上大厅”双重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创新制定网上审批“四级网办”标准(一级实现外网查询,二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办理,三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受理、只需到审批大厅一次、领取结果,四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受理、全程无需到审批大厅、寄送结果),大力推进实现三、四级网办的办件比率和办件数量。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了一级和二级标准,61.4%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2.3%达到四级标准,全市实现三、四级网办的审批事项办件量已突破40万件。药品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实行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审批事项,达到了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腐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经济活力的效果。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后,青岛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其中,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开发建成的企业注册联合办理系统,提高企业注册效率,平均办理时间由大厅启用时对外承诺的18个工作日缩短至实际仅需1.39个工作日,居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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