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xx年 11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 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 14075.61 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 万元,待摊费用 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 5500 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 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二、“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四)项目效果情况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 “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使服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五、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xx〕2号)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的使用及管理组织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资金下拨文件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xx〕8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郴农委办发〔20xx〕44号),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下拨到相关单位。其中市本级100万元、北湖区200万元、苏仙区200万元、宜章县15万元、永兴县1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10万元、汝城县20万元、桂东县10万元、安仁县20万元。
(二)专项实施情况分析。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步发展,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项目工作程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与准确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委财务科,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和期间考评,确保把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做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扶持引导的准确性,制定了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现场考察和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xx年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共计25个,共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167万亩,同比增长1.5%,产量约305万吨,同比增长4.8%,产值达到60.5亿元。一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抓好专业菜地提质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专业菜地3万亩,重点抓好了郴州市郊栖凤渡、坳上、马头岭、水塘、华塘、保和等蔬菜生产基地的.提质改造任务。目前,全市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35个,蔬菜营销大户826户,蔬菜经济合作组织104个,无公害蔬菜基地63个、产品认证79个,绿色蔬菜产品认证16个。二是完善流通体系。大力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在郴州市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50多个“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与市城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自然灾害应急储备合作制度,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动态储备机制,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均衡供给,实现储菜于地(栏)、存菜于园。四是外销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我们大力引导发展香芋、食用菌、辣椒、菜心(菜薹)、茄子、生姜等外向型蔬菜产品。目前,香芋种植面积6万亩,产量10万吨,食用菌种植200万平方米,产鲜菇6万吨,辣椒种植面积18万亩,产量20万吨。全市外销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22万亩,年总产量达50万吨。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市本级:
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马头岭科研示范基地项目:一是抓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基地设施。建设一座阳光板玻璃薄2100㎡、并且完成了育苗棚育苗床和自动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了300余米的机耕道硬化、1000㎡简易大棚之间的水泥硬化;对试验地采用喷灌软带的灌溉设施和部分镶嵌式滴灌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蔬菜基地大门、水生蔬菜区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引进新品种水果番茄3个、大番茄3个、水果黄瓜1个、西蓝花3个、西兰苔1个、白菜薹2个、红菜苔4个、辣椒5个、南瓜2个、丝瓜1个共27个。番茄2个品种(果汉粉6号、石头番茄),两品种抗病力强,果实大而均匀,产量高,一个适合鲜食,后者鲜食菜用两用,货架期长,具有推广价值。水果丝瓜1个,单果重,商品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产量高。三是继续进行“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应用示范”。完成大棚春早熟辣椒、番茄、黄瓜、茄子高效栽培试验示范20亩,比传统栽培提早近2个月上市,亩产值一万二千多元,经济效益显著。
郴州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蔬菜应急储备项目:筹备成立市蔬菜协会,积极创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蔬菜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着手打造“湘江源”等蔬菜公用品牌,达到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市场,提高蔬菜品牌市场竞争力。同时与我市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应急动态储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批发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郴州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蔬菜“五新”技术潮田展示园建设项目:建大棚2400㎡,修路500m,用泽土改良基地土壤800亩地等。通过该项目实施,示范种植30亩蔬菜新品种63个,引进示范使用生物源有机肥1个100亩,筛选出25个适宜本地的蔬菜优质高效品种,推广优质新品种10个达3500亩,推广应用泽土进行土壤调理改良达13600亩,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北湖区:
1、碧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0xx㎡,蔬菜小棚子1055㎡,机耕道铺砂石750米,维修小棚子2240㎡。
2、郴州市成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机耕道500米,水沟900米。
3、北湖区海塘山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冷库84m3,大棚维修18000㎡,新建大棚4000㎡,冷链物流车1台,生产设备5台。
4、北湖区金果园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150m3,大坝18米x4米,水沟560米。
5、北湖区招旅菜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TD8432连栋温室大棚1280㎡。
6、郴州市北湖区小溪农百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冷冻库房建设及设备安装150 m3。
7、保和乡宋家洞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建王家村边至秧子冲简易机耕道812米,整修水沟986米;武家拱桥至麻田简易机耕道398米,新修水沟306米,护坡306米。
8、高岱百果园:新建冷库140m3,雷笋基础设施、仓库440㎡,机耕道路700米。
苏仙区:
1、苏仙区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安装喷灌设施410亩,完成了排水渠建设1060米。
2、郴州市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用菌出菇项目:建设年产菌包300万袋的节能灭菌生产线一条,包括检测设备、制冷设备购置和安装,冷冻房在、制冷库的建设与装饰。新建2500㎡出菇钢架大棚,新建预冷房100平方米、冷冻房100平方米。车间地面装饰1089平方米,地面硬化97立方米。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食用菌300万包,年产食用菌达1500吨,带动食用菌栽培户200户。
3、郴州华汉西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00亩荷花莲藕基地和500亩蔬菜瓜果基地,新建蔬菜分拣大棚一栋、新建蔬菜基地育苗床一座。
4、苏仙区鑫运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基地主路硬化800米,机耕道整修维护1000米,维修排灌水渠1000米,安装水管2180米。
5、苏仙区水塘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大坝沟整修800米,架生产用电线路1300米,安装杀虫灯25盏。
6、苏仙区渔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项目:种植90亩高山蔬菜,其中种子费0.9万元、土地租金2.7万元、翻耕费4.5万元、基肥1.8万元、播种施肥人工费1.35万元、耕作管理费11.52万元、采摘费2.16万元、运输费2.7万元。
(二)评价结论。所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3)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实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经验总结。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发展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蔬菜应急,切实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二)根据《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不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设施不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农贸市场场地普遍过于拥挤,其综合服务功能已落后于城市化发展。
建议:
1、建议市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预冷库、检测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棉花等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生产直补、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向社会提供的蔬菜商品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比较效益低的问题。
3、建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专项资金,尽快建立蔬菜生产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和蔬菜生产者,互惠互利做好蔬菜生产投保,确保蔬菜生产稳步发展。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概述
为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区域化布局、品牌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依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在保证粮食面积和蔬菜面积基本稳定、产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xx年,我县及早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温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的建设,并组织各乡镇实施,增加了脱贫户和项目区内农户,及村集体收入。
二、绩效评价
通过对民权县20xx年优质粮食建设项目的全面自评核查,民权县共得102分。具体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产业规划(10分)
1、产业规划制定
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民权县20xx-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自评得5分。
特色产业规划经多方科学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突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目标:一是以神人助粮油和双龙面粉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基地24万亩。二是以河南长领食品、花仙子粮油为龙头,带动花生种植面积40万亩。三是根据“菜篮子”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主要包括蔬菜、食用菌、莲藕、山药、大蒜、香菜、芦笋、小辣椒等蔬菜种植。四是发展优质葡萄、酥梨、小杂果等果品生产。五是以我县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生产。
2、年度实施方案制定
我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了《民权县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自评得5分。
一是明确年度任务。20xx年我县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3种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394.4万元,其中新建优质粮食基地6万亩,投次9027万元。
二是完善推动措施。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县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乡镇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发展中心等主要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持久见效。在强化技术服务方面,我县成立了民权县农作物专家指导组,组建了民权县农业技术专家队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了92名技术人员,按照“一户一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大力开展入户培训、集中培训和“手把手、面对面”的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在强化示范引导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向省厅和市局推介我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总体思路,我县根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早谋划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县发改委负责特色产业项目规划立项、初审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与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林业产业对接契合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效益,资金安全运行。在评审论证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评审,对于实施项目条件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才予以上报。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认真进行绩效审核,绩效明显且达到85分以上,予以准入项目库。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项目信息通报。在竣工验收阶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质检,编写验收报告;在资金拨付阶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专账制、报账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按照特色产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到各乡镇抽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采用第三方评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谋划的依据。
(二)项目库建设(15分)
1、当年项目库建设
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建设项目9027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21527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52.9%,自评得10分。
2、下年度项目谋划
我县20xx年项目库优质粮食项目9232万元。20xx年度资金规模为9027万元,20xx年资金储备规模高于20xx年度资金规模,自评得5分。
(三)资金投入(15分)
1、衔接资金投入
我县20xx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质粮食项目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20xx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21527万元,所占比例为52.9%,衔接资金和项目台账中各级衔接资金数一致,不存在有误或逻辑关系不一致情况,自评得10分。
2、撬动社会和金融资金
通过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实施,我县投入的衔接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新增实际投资规模为69500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54500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规模是衔接资金的6倍。自评得5分。
(四)项目组织实施(20分)
1、利益联结机制
在重点支持优质粮食项目发展过程中,龙头带动企业、项目实施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户建立了3种以上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自评得5分。
一是带动务工。项目区建设共需农民工53000余人次,农户务工平均每人每天150元,年务工收入800万元;二是技术培训。在项目区举办培训30余次,4000余人;三是项目区优质小麦加工后全部实行订单销售。
2、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9027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出资金6745.31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达到100%,自评得5分。
3、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产业协会等)进行加工、销售以及统一提供种苗、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全程化服务的产值总额为610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为7470万元,所占比例为81.66%,自评得5分。
4、产业发展布局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6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其中北关镇的崔坝村、李馆东村、李馆西村、六合村、南北庄村、任庄村、四海营村和龙塘镇的轩庄村、黄庄村、陶郑庄村、浑北村、张堂村、户庄村,连片发展规模为4.4万亩(投入资金6620万元),全县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6万亩(投入资金9027万元),连片发展规模占我县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73.3%,自评得5分。
(五)效益效果(40分)
1、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数量
我县20xx年、20xx年优质粮食种植面积5.4万亩、6万亩,增长比例为11.1%,增长11.1个百分点,自评得10分。
2、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行政村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37个、41个,增长比例为10.8%,增长10.8个百分点,自评得5分。
3、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数量分别为7900户、8810户,增长比例为11.5%,增长11.5个百分点;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人数为4326户,占总农户比例为49.1%,自评得5分。
4、农户收入增加总值
我县20xx年农户通过在项目区务工增加收入800万元,优质小麦销售每公斤多0.06元,3100万公斤小麦多销售186万元。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986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9027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9%,自评得10分。
5、群众满意度
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60份,满意度为91.5%,自评得10分。
(六)加分指标(4分)
我县衔接资金在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优势,努力创新。20xx年6月,向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期刊投稿《民权县念好“四字决”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交流我县在优质粮食基地建设经验;20xx年11月18日商丘市20xx年度第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观摩组莅民观摩,共计加3分。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我省确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工作重点,并加大了考评力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今后,我县将在培育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全国蔬菜流通协会、大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加快优质韭菜、优质土豆种植等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为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对重点支持项目要灵活把握、统筹兼顾。按照特色优势产业考评办法,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项目每县仅局限于3个,但对山区和平原地区要灵活掌握并区别对待。适宜山区的特产优势产业类别相对集中,但我省平原地区大都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和核心区,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大都制定了“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特产优势产业发展思路,若每年特色产业项目仅局限于3个,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实施效果。建议适度给予当地政府自主权调整产业布局,打破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局限性。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以工程进度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时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通过省、市、县(区)多级部门的信息打通,数据共享,同时与各工程建设主体联动,最终形成各主体单位、部门网上互动,实现“工程云”网上监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达到可跟踪可追溯及全程留痕的模式,最终让各方主体人员各施其职,少跑腿、少见面,数据多跑路,主管部门实行远程监控及管理。从而建立一套监管机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一体化集成平台、一个协同监管中心、一个监管大数据中心、一套工程图库中心、N个应用系统等。该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开发,开发周期为45个日历日。目的是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业务应用出发,把握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不同业务的特点和信息技术的特点,遵循“技术先进,实用易用,经济可维护,结构开放,安全稳定”的设计思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满足当前的要求并具有突破性和前瞻性。充分融合了“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平台、5G等先进技术和理念,达到系统集成一体化、信息采集数字化、工程监管智能化、现场管理便利化、主体责任可溯化、监管协同共享化、档案归集自动化。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中长期目标为:
构建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条线、数字化监管内容一本账及监管协同的总体设计的核心内容,以信息技术为驱动,倒逼行业管理方式向数字化转型,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过程管理数字化、采集应用多元化、监管执法精准化、决策分析智能化”的目标,达到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六全(全协同、全通、全链、全方位、全智能、全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搜集相关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评价标准,从项目决策、产出、过程和效益四个方面对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情况(20分)
1、项目立项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此项得分5分
2、绩效目标情况(10分)
以工程进度为主线,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
此项得分10分
3、资金投入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该项目属于长期项目年初预算总资金296万元,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
此项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20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付资金162.8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此项得分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5分)
我局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此项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0分)
1、产出数量情况(10分)
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实际完成率100%。
此项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情况(10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此项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情况(5分)
项目实施在年度内己按时完成。
此项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情况(5分)
本项目合同价为29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完成后支付55%,剩余45%在3年免费运维期每年支付15%。住建局机关20xx年已支付合同价款的55%为162.8万元 ,支付率达55%。剩余款项2022年、2023年、2024年各支付15%。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拨付。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成本162.8万元,成本节约率0%。
此项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新目标新理念,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手段,是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城市转型发展深入融合的产物。以工程建设为核心,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公共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资源采集与动态管理,搭建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数据库,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管理数字化、业务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化,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建设更加有序、管理更加精细,行业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服务更加便捷。
(2)经济效益
系统的建设在保证功能、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利用现有的资源,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成使用后,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监管力度,通过运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与政府监管的联动,落实责任主体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对施工过程监管留痕与统计分析,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为依托,形成全面化、整体化、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智慧监管解决方案,以达到“物联感知建设生产,科技改善监督管理”的效果。
此项得分30分
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亳州市已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立一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的规则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立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抽查、工程监理数字化和现场取证”为基本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等数字化采集标准;建立工程档案自动化归档的标准目录;建立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现场一本数字化台账等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各主管部门相互独立和割裂的传统的监管方式,打通从项目立项、审批、准入开工、建设及运维等监管环节,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监管的联动响应和相互协作,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用现代科技让工程建设监督与管理更智能、更便利,用技术赋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控的现代化、一体化、可溯化、自动化。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监管的市域全覆盖、周期全覆盖、主体全覆盖,即使在疫情期间,通过实名制和定位实现人员动态的实时追踪,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电子化图纸实现网上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智能视频实现网上安全监督管理及网上智能化派工和智能化交底等。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虽填报了行政审批各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存在多个定性指标的目标值无法准确衡量,项目的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二)改正措施
在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设定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跟踪和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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