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休管理办法

2022-06-24 办法

  大小休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在不降低公司经营效益及员工工作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为完善员工福利水平,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办公人员、文职人员及生产性管理人员。

  3 职责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监督、教育培训、解释、执行本规定; 各部门:负责配合公司管理制度的实施,并可就本办法提建设性合理意见; 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最终审批及执行监管。

  4 规定

  4.1定义

  (1)原则:保证所负责客户的事宜和相关工作不受任何影响,周六实行大小休轮流值班制度(简称大小休轮班制),各部门确保每周六不少于1人值班。 (2)大小休轮班责任制是指所有行政办公人员实行责任制,职责内的工作事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可正常大小轮休;如遇特殊情况,未完成本职工作需与本部门值班同事安排好交接工作,如未做好交接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由2人共同承担给公司带来损失。

  4.2公司自本办法有效之日起,行政办公人员及生产性管理人员实行大小休轮班责任制,要做到将六天的工作任务在五天内完成,必须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式来加以改善,其具体方法就是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日事日毕,即每天的岗位工作任务必须于当日内按质按量完成;上下班中午休息时间按原制度不变。

  4.3 实行大小休轮班责任制各部门需合理安排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周六公司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4.4周六值班人员工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如遇本部门同事的工作电话,一律将相关事宜做好详细记录,负责将相关事项告知相关同事处理;如遇特殊紧急的情况,即要求需在当天必须解决的,首先应电话通知负责相关事项的同事说明情况,然

  后根据该同事的要求和安排进行处理。

  4.5实行大小休轮班制以不影响生产部门的正常生产为前提条件,实施大小休轮班制的部门,必须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和预案,不得为了休息而影响生产部门正常的计划生产安排。

  4.6实行大小休轮班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目的,员工的本职工作要求在既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时间实施调整后各部门必须加强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考核,人事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考察。

  4.7采购、技术、行政后勤与生产相关联的部门,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对休息期间及本部门值班的人员工作安排妥当;所有员工需保持电话通畅,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时,需随时回公司处理。 4.8要求和考核:

  值班人员须意识到其所肩负的责任,若因本人原因耽误工作进度,值班员工、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若值班员工发挥了主观行动性联系负责相关事项员工解决问题,但仍然耽误工作进度,则负责相关事项的员工及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5.备注

  5.1 未尽事宜,将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如有与本规定冲突之规定以本规定为依据。

  5.2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总经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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