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实施方案

2025-09-04 改造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改造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改造实施方案1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xx]46号)、《南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宛危改组[20xx]3号)和《20xx年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寺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xx年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核准数据为基数,做好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确保每年改造完成本地现存危房的20%以上,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现存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也要确保本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的20%以上。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问题。

  (二)补助标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省级配套资金另文下达),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中央补助资金。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及分类补助标准。按照上级要求,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内(含5000元);

  2.非贫困地区D级危房重建:

  ①特别贫困户:15000元—25000元;

  ②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7500元—15000元;

  ③普通贫困户:5000元—10000元。

  3.贫困地区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D级危房重建:

  ①特别贫困户:15000元—30000元;

  ②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7500元—16000元;

  ③普通贫困户:5000元—11000元。

  4.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D级危房按传统民居重建:

  15000元—25000元。

  三、强化农房抗震要求,加快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加固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加固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四、加强资金筹措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生态移民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确保今年危房改造任务于年底前全部完工。

  五、加强资金和计划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88号)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全面推行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不得借建设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名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对于D级重建户,重建完成后,原有危房要予以拆除,避免再有人员入住,造成二次危害发生。原有危房确有拆除困难的,区村干部要进行监管,如发生二次危害的,将严肃追责,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确实没有能力拆除重建的.土、砖木屋架结构的特贫对象户,适宜在屋顶上面加固的钢屋结构,只能按修缮加固标准享受改造补助。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村镇中心要创新工作方法,可通过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实施危房改造时,引导其一并建设无障碍设施。涉及村要根据编制的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

  七、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村镇中心、区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涉及村要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承诺,确保危房改造对象及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规定,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并保存相应的图像影音资料。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村镇中心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涉及区村做好配合。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八、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村镇中心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各区村要配合村镇中心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有效保证建房质量。

  九、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和提升

  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尽可能避免外观呆板、不伦不类、缺乏特色等普遍性问题,这也是中央提出的一项关乎美丽乡村建设的长远性要求。今年先从危房改造户入手,做好危房改造风貌管控和提升,重点落实以下要求: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实施设计指导。按照县编制的免费发放的相关农房设计图集,搞好房屋设计,主要搞好屋顶和外立面设计。二是要积极组织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农房。特别是我镇上街、下街、西营、黄楝树、贾沟五个村作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和提升试点村,并作为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进行打造,其它各村也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向新型房屋设计看齐,形成共建美丽乡村的大格局。

  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十、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6月30日前。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组建相应机构,落实任务等工作。

  第二阶段:7月1日—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将任务落实到农户,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档案等工作。

  十一、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公示要留存影像资料。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

  涉及村要对公示对象逐户填写承诺书一并上报村镇中心。同时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村镇中心;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入户审核。村镇中心联合区村及其他单位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公示后上报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四)审批和公示。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村镇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及时组织区村推进危房改造任务落实。

  (五)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村镇中心联合服务区及有关单位、村组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对危房改造户进行抽查验收。

  十二、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照片、公示说明、承诺书、改造协议、竣工验收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服务区要积极配合村镇中心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

  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十三、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做好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要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利用信息系统公开查询与监督。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五、宣传引导

  采取明白卡、群众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改造实施方案2

  一、 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 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 改造内容

  1、 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 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 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 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 实施步骤

  1、 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 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 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 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 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 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 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改造实施方案3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2、各地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改造项目,确定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市(区、县)制订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改造。总结国内外实施改造的经验,改造的投资主体和回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类: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各地应参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另发)制定改造技术方案,并经必要的技术论证,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2)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热源的节能改造方案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锅炉、热力站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

  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对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对实施主体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

  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三、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一)关于改造工作量的核定。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其中: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四、进度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改造实施方案4

  按照住建委要求,针对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改造工程不发生伤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处臵和报告事故隐患,达到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对工程实施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

  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审查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的活动记录及真实性。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

  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

  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置避雷设施,高处

  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置联络信号或通信装臵。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坡度大于25°),防护栏杆上杆应高1.5m,下杆高0.7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改造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的程度,提高运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加快公交客运经营结构调整的步伐,实现公交客运产业升级,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推进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意见》,特制定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界定的市内公交客运线路和车辆中,现仍未实行集约化经营或集约化经营不规范的线路和车辆。

  二、总体目标

  1、通过采取“线路整合、股份合作、产权置换、整体收购”等方式,促进我市公交客运规模化经营,努力打造名牌企业,实现一线一公司、一公司多线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通过采取“股份参与、到期收回、评估买断”等措施,规范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模式,达到线路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通过采取“准入许可、延续经营、车辆更新”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进程。

  4、通过对公交客运线网的规划改造,实现一级网络公司化、二级网络集约化、三级网络规范化。

  5、到20xx年,建成运行有序、市场稳定、企业规范、群众便利的公交客运市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公交客运企业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公交客运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要了解公交客运线路的经营许可、经营期限、产权关系及违章处理规定等,为推动集约化经营奠定基础。

  2、在推动集约化改造之前,各公交客运企业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要求自行解决好不符合法律的相关业务,如承包、租赁车辆等问题。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进入集约化改造程序。

  (二)实施阶段。

  在各公交客运企业达到集约化改造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1)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线路进行统筹规划,对未列入规划的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2)在行业管理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协调下,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线路进行线路公司化改造。参照《公司法》模拟股份公司组建线路经营公司,线路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借助骨干企业实行非法人治理结构)组建股东会和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义务,并对线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线路公司股本设计x股,在规定的范围,客运企业按车辆数计价入股(经营业户以车辆评估计价进入客运企业股本,经营业户股本的分红由客运企业在线路公司分红中列支),按照同股同利,盈亏共担的原则,实行年度核算,在除去应缴费用及办公和备用金管理费用外,一月一结算。对暂不入股的企业或业户应允许其经营到《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经营。入股或改造后的经营业户,既是线路公司参股客运企业内部的股东也可申请作为司乘人员从事线路经营,领取工资。客运企业内部业户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或买卖。

  (3)对在营线路、车辆采取承包、租赁经营的,按照客运企业与业户签订合同的条款,由客运企业收回线路经营权进行集约化改造。

  对一线一公司的线路,制定线路集约化经营规划,到期收回纳入集约化经营。

  对过去擅自处分经营权或变相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要在妥善处理好与承包、租赁业户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将车辆和经营权收回后进行集约化经营。

  (4)根据《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整顿规范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对利用各种形式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经营权,并对相关客运企业依法处理。

  2、扶优扶强,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对经营管理不善,资质条件不符合《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客运企业,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骨干公交客运企业进行整体收购,收购所需资金由企业筹一块,政府补一块的办法解决。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化经营。

  四、采取措施

  1、为推进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步伐,自20xx年4月1日起,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以承包、租赁方式新增公交线路及车辆的行政许可。

  2、公交客运线路承包、租赁车辆的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在企业做出承诺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一个经营权期限。

  3、鼓励公交客运企业采取整条线路同期更新车辆的办法。如果个别车辆到期,可由客运企业暂停该车的运营,减少车辆时可适当增加班次。如果运力不足,在报请行业管理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临时开行加班车。

  4、根据淄交运【20xx】29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市场的公交客运车辆由市道协客运专业委员会召集专家共同招标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确定或调整车型。车辆及车型中标后方可进入市场运营。具体标准为:

  (1)区县内的公交线路一律使用7米以上公交型无人售票车辆;

  (2)区间公交线路使用中级以上且车身长度7米以上旅行型客车;

  (3)通乡镇村线路使用公交型或中级以上旅游型客车且车身长度均在7米以上;

  (4)部分线路因故需要调整车型时,只能在以上两种车型中选择,并经专家认定。

  5、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没有纳入集约化经营规划的公交客运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6、各客运企业要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上报本企业集约改造方案,同时用三年的时间理顺明晰产权关系。

  7、对从事集约化经营的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将按照国家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孙家友同志为组长,任迎远同志为副组长,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陈国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吕会清同志任副主任,市运管处客运科具体负责全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改造实施方案6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必须达到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李亚红为组长,分管领导常亚江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所。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一般由村委会主任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完善乡村两级分级负责,专人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乡政府和村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村明确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县住建局统一安排,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住建局备案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优抚证、低保证、残疾证、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天后,对符合条件无异议的,上报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村委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报县住建局拨款。

  (四)严格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五)完善档案管理。村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由乡城建所按照各村纸质文档要求进行统一分类保管。

改造实施方案7

  为了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局片区基本情况

  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的规划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涉及拆迁建设局、信用社、国资中心三个单位、36户房改房和17户居民自建房,共约8000平方米,人口约180人。其中办公用房 约平共处五项原则1500平方米,房改房5栋约3580平方米,自建房6栋约20xx平方米,经营门面约1590平方米(其中单位门面约920平方米,私人门面约668平方米)。

  二、改造建设方式

  该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和商贸开发,属于经营性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采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按照规划修建商品住宅小区和商业店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1、该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出让,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由监察、财政、审计、国土核定后,加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进行招商,竞标者将不低于地价款和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总和存入房管局指定银行的监管帐户作为该项目的保证金。并按银行出据的存款证明和房管局核实的存款证明方可竞标。

  2、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以挂牌截止时间竞标者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3、 竞标者中标后对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竞标者中标后保证金即转为本项目资本金,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项目资本金,在房管局的监管下专项用于该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缴纳相关税费。

  四、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拆迁人(开发商)可以自行拆迁安置补偿,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作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服务工作。

  2、拆迁安置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拆房还房)补偿两种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具体协商确定。

  3、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具有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价为基础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市场价实行货币补偿的不得申请安置宅基地。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就地“拆一还一”的办法拆迁安置。超面积部份按市场销售价以住宅90%、门面80%确定计算补款金额,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具体补款金额,签定拆迁安置协议,在拆迁人交房时由被拆迁人一次性补给拆迁人,新旧房屋产生的差价作由开发商优惠给被拆迁人。拆房还房的门面超面积部份一般不超过原拆迁门面的20%,住宅、门面的大小原则上在原拆除地段上由被拆迁人选择。

  5、被拆迁房屋的实物指标,有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为准,没有房产证的由拆迁人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实地勘测为准。

  6、被拆迁人的搬迁费用按每平方米5至8元为标准计;拆房还房的过渡期费用按原有住宅、办公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至2元,门面每月每平方米10至20元为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xx实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并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过渡期的居住、办公等问题由被拆迁人自主行解决。

  7、极个别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补偿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管局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影响拆迁工作的进行,即房管局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五、优惠政策

  按余府发[20xx]20号文件执行。

  六、规划建设要求

  1、根据xx县城总体规划,该片区用地性质为商住小区,由开发商自行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组织评审批准后方可实施,编制详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商自行负责。

  2、该小区的容积率规划为2.5、房屋间距规划为1:1、住宅楼层不大于7层、绿化率达到20%,并符合小区规范化物业管理的'要求。

  3、开发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

  七、协调服务

  1、政府专门抽调房管局、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局、监察局、县城建指挥部、白泥镇、梓桐社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专门从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调服务工作小组,宣传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动员工作,保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白泥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旧城改造工作,宣传旧城改造的目的和意义,支持企业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县城形象,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3、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拆迁人要理解、支持旧城改造工作,在不损害自身合法、合理权益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做好拆迁工作。

  4、司法、行政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查处无理阻碍旧城改造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改造实施方案8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20xx-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豫残联[20xx]55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驻政[20xx]3号)精神和市20xx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工作安排,为推动20xx年度驻马店市政府惠民工程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任务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300户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二、工作范围

  (一)改造对象

  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指“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或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三类户”残疾人优先。重度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改造任务完成后,对新增的“三类户”符合改造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年底前,实现“三类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二)实施改造的条件和标准

  实施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拥有非临时租借的固定住房,住房具备改造条件。改造标准根据每户无障碍改造实际需求,因人因户灵活制定标准。

  (三)改造内容

  包括改造类施工、基本辅助器具配备安装和改善类配建三大类。具体实施时根据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与残疾人进行协商后进行个性化改造。

  三、改造的原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有依赖,无障碍设施实用、便利的原则,充分结合残疾人家庭的居住环境、残疾状况、残疾类别,实施个性化改造,兼顾家庭成员照护及共同生活人的人性化需求。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要公开、公正、透明。

  四、改造资金来源

  各乡镇(街道)按每户20xx元的标准改造资金,中央、省、市给予每户1000元标准匹配改造资金,县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000元资金匹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是市政府为民惠民服务残疾人的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调查摸底,确定好受益残疾人。制定好工作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严格规范改造流程,确保改造质量

  乡镇(街道)要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

  强化资金的监管,严禁挪用、截留,严禁提标改造、超范围发放生活用品,严禁虚假冒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府督查部门作用,对项目实施进度全程进行督导。项目实施完毕后,各乡镇(街道)对改造户100%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四)完善档案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实施过程中,要收集分类保存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在内的相关资料,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县残联。及时录入《全国残联工作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系统》。

  (五)督导检查

  在改造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与施工方做好对接和沟通,县残联通过实地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改造实施方案9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为保证项目工程按要求如期完成和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备,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以师生应用为本,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多媒体教学资源建设,强化应用培训,提升管理水平,构建优质资源共享的网络多媒体教学环境,促进形成日常信息化课堂教学方式,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和任务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班班通教学设备。

  (一)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一是小学科学实验室;二是初中理科实验室,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

  (二)音体美器材。在整合原有教学设备的基础上,依据《**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基本要求配备,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图书。按小学每生15册、初中25册标准进行配备,同时,根据各单位现有实际情况,为各中小学配备基本需要的图书架、阅览桌。

  (四)班班通设备。结合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需求,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每个班级配置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每校配备部分教师电子备课室、计算机教室等设备,满足师生应用信息化手段教学的需要。

  三、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确定项目学校以学校布局调整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为基本目标,充分考虑学校的校舍、场地等基础条件和应用管理的能力,科学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统筹考虑教学装备配备问题,既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又要向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音体美器材和班班通等,使其按照课程教学规定要求,实现整体均衡达标。

  (三)明确责任、确保质量。为确保教学装备质量,该项目在学校意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交钥匙的方法。

  (四)重在应用、杜绝浪费。区教办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确保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各校要加强图书、实验室、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员配备,抓好实验教学、图书阅读和信息化手段教学,提高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利用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将为我区实施课程改革、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这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阳光工程。因此,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是基本要求,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省定标准和要求做好配套用房、场地的建设和准备工作。实验室设备、仪器、文体器材、课桌凳、图书等方面省装备处已专门下文提出具体要求。班班通前期准备以本方案中的要求为准。

  (三)严格验收与管理。一是要及时做好相关设备和图书的接收、安装和验收工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项目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三是充分利用装备资源,大力开展教育教学应用活动。要防止闲置浪费,宁可用坏,不能放坏。资源建设和教师培训要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四)加强督导与检查。区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各校的教育技术装备规划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项目实施是否到位,设备使用、管理是否达到等。对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在后续项目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停止安排其他项目与经费。

改造实施方案10

  一、乡情简介

  乡位于县西南,距离县城57千米,幅员面积401平方千米,下辖7个村委会,共计127个村民小组,人口1.54万人。境内最高海拔4072米,最低海拔1960米,平均海拔2328米,是典型的冷凉山区。

  二、工程简介

  乡老街位于大柏地村委会,背靠乡政府驻地,南北两头均与新街相连,略呈弧形,长约800米,宽不足2.5米,沿街商户、住户34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乡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乡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乡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我乡建设“彝族毕摩文化传承之乡”的要求。在乡老街沿街居住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乡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800米的老街街面进行水泥道路硬化施工;二是按照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沿街商户、住户的建筑物进行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建设。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彝族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乡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卢正光乡长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老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详情请见“西政通〔20xx〕10号”文件)。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

  1、20xx年6月底前,根据县建设局的规划建设要求,对改造的街面范围进行划定和标注;

  2、20xx年10月底前,沿街各商户、住户根据规划要求对各自的建筑进行翻修、重建和新建;

  3、20xx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800米的老街街面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2月):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乡与沿街商户、住户在开工前签订《协议书》,明确在此次工程建设中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工程开工建设后,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靠前指挥,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工程进度。

改造实施方案11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和城市旧城改造或新建、扩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开发单位应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坚持雨水、污水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将排水设施建设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其建设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主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堆放重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沟、管、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或排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二)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在排水口未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对经营性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行为的还可依法予以拆除: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改造实施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切实抓好行风评议工作,促进我校教职工思想理论素养的提高,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宝XX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活动,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一手抓思想道德育人,一手抓制度落实管人,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实现学校优质化,使学校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工作目标

  1、抓规章制度建设,抓执行力度,建立我校行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办事规范、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行风建设氛围。

  2、深入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增强教职工忧患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形成一支思想素质高、职业道德水平好、专业能力强、工作成绩优的教职工队伍。

  3、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善教育教学行为,优化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真正创建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一所学校。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用先进思想武装教职工头脑

  教育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法制与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深化对教育行风的认识,将全体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来,统一到振兴教育、提高民族素质的方向上来。

  一是要用先进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二是要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理解新课程,走进新课程,积极探索和掌握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措施;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善工作作风,实践教师为人师表培育人才的光荣使命。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铸造新时代师魂

  加强师德建设是学校行风建设的核心,我校采取各种措施,围绕学校的实际工作,保持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赋予教师丰富内涵,铸就新时代师魂。

  1、加强班子建设。一是要求班子成员达到“七要”,即政治思想要强、业务工作要精、思想观念要新、开拓创新要敢、工作作风要实、团结意识要浓、自身形象要正;二是要全体党员和班子成员身体力行、深入教师学生心中、深入教育第一线,做到问题一线解决、形象一线树立;三是要求班子成员陶冶情操,提高精神境界,保持开阔的心胸,提高为教职工服务的意识;四是要求班子成员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公平、公开、公正处理日常事务。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发挥党员教师和先进教师的模范作用,以模范教师带动良好行风的形成,坚持开展向身边优秀教师的学习活动,定期开展教师座谈会,民主评议会,并在行风建设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自我整改;二是加强教师学习,把师德师风建设同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先进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始终保持教师清醒的状态;三是注重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增强;四是保证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在工作中做到“两面”、“三不”,即始终做到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各个方面,不歧视差生、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做有偿家教。

  (三)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是我校行风建设的基本手段,我校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校与科研兴校结合起来,坚持以“德”为灵魂,以“研”为策略,以“法”为手段,利用加强行风建设的契机,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1、加强领导、构建行风建设方略

  一是确立行风建设目标,通过制定《学校-20xx年发展规划》,确立我校行风建设目标;二是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当前教育管理的新理念,突出“人文”主题特征,形成学校管理特色;二是我校坚持从严治校,依法办事,按法管人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程,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规范行为,提高教育水平

  一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和深圳市1+5文件,按地段按顺序招收适龄学生。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一费制”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持收费公开,增加收费透明度;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私自收费为学生购买复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三是规范教学常规。要求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备课、认真教学、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要求学生遵守课堂常规、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等,促进校风、学风和班风的明显好转。

  四是要认真落实德育工作内容。坚持核心内容——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重点内容——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经常教育——文明礼貌、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前途理想教育等,促进学生素质得到提高。

  五是加强安全和心理教育。在工作中落实“四保证”:一是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从组织上保证;二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给予保证;三是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树立学生安全工作意识,从思想上给予保证;四是贯彻和执行安全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从行动上给予保证。

  3、推进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

  一是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制定民主议事规则和程序,构建民主决策机制,做到用制度说话,按程序办事。

  二是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每三年开一届、每学期开一次会议,做到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经费的预算与开支都要经过教代会审议与通过。

  三是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学校行政事务、教务和财务为主要内容的校务公开。在校务公开的形式上,要做到“四上”,即校务公开内容“上网”,即将校务公开内容用校园网加以公示;“上墙”,即将校务公开内容在校务公开栏上加以公示;“上会”,即将校务公开内容在学校例会上加以公示;“上心”,即将校务公开内容利用座谈会以交心谈心的方式加以说明,让其提出意见。要特别注重校务公开的实效性、程序性和针对性,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程序合理,公开内容到位。

  四、相关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按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并积极配合评议团的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把着力点放在工作作风、效率和质量上,促进政风行业的根本好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际工作成效。各评议阶段的工作方案、总结及时上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和报道评议工作情况,发布评议信息,并通过单位网页、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多种形式,做好教育动员和宣传,宣传标语见附件2。加强信息沟通,将好的做法通过简报等形式报送街道教育办。

改造实施方案13

  一、编制背景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切实提升用户龙头水质,让群众用上优质饮用水,市政府于20xx年启动了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由政府投资为主对居民小区老旧供水管网集中进行更新改造,解决自来水输送过程中水质下降问题。经过5年实施,工程将全市十个行政区(新区)1050个居民小区、48万户居民用户纳入改造范围,改造民居小区埋地管网1500多公里、供水立管8000多公里,受益人口近200万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实施,解决了居民小区供水管网老化锈蚀带来的水质二次污染、爆管频繁和漏损偏高等问题,效果显著,受到广大群众好评,为保障居民身体健康、节约水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20xx年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二阶段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工程覆盖范围。同时,要求将居民小区的水池水箱、二次加压设施改造与供水管网改造一并实施,并要求我局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二、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的必要性

  (一)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低与管理不善是导致水质下降因素之一。一是早期建设的居民小区水池(箱)建设标准不高,经调查,约69%水池(箱)为混凝土材质,16%为瓷砖材质。混凝土池壁和瓷砖粘结缝有较多微孔,易吸附水中杂质和有机物,导致细菌滋生。同时,微孔存在影响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效果。二是自来水在水池(箱)中与空气环境接触,水中余氯挥发,灭菌效果减弱。多数居民小区生活与消防共用水池(箱),其中,生活用水仅占水池(箱)容积的20—30%,但消防用水需实时备用,导致自来水在水池(箱)中停留时间长,余氯进一步挥发,增加了微生物滋生风险。三是早期建设的泵房内部管道及水泵机组材质锈蚀,同时,受泵房内潮湿环境影响,外表面也产生锈蚀,不仅影响水质,也影响观瞻。四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及时导致水质下降。鉴于以上原因,有必要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二)是实现自来水直饮的需要。20xx年,市政府提出要逐步实现居民小区自来水直饮,对自来水水质和输送过程中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次供水是导致水质下降的因素之一,有必要对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居民直饮安全。

  三、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根据20xx年1月29日召开的六届一百零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我局会同市水务集团立即启动了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起草准备工作。部署供水企业对全市范围内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同时,在福田区景密村、罗湖区龙园山庄、南山区丽庭苑和盐田区五十小区开展了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试点。3月初,赴常州、上海、天津调研兄弟城市二次水设施改造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引。4月18日,邀请全国城市供水领域知名专家进行了专家咨询。5月14日,组织全市各区环保水务局、各供水企业、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设计单位召开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引研讨会,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研讨会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

  天津调研兄弟城市二次水设施改造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引。4月18日,邀请全国城市供水领域知名专家进行了专家咨询。5月14日,组织全市各区环保水务局、各供水企业、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设计单位召开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引研讨会,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研讨会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

  四、实施方案内容说明

  (一)时间要求。

  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供水管网改造一并实施。按照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二阶段的时间要求,明确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在3年时间完成,与全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同时结束。

  (二)关于改造范围。

  一般情况下,高层住宅居民小区多采取二次供水模式,多层住宅小区较少采用二次供水。经摸底调查,全市二次供水居民小区(含城中村社区)2651个,共有加压泵房2763座,地下水池3156个,屋顶水箱3286个。即包括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二阶段的小区,也有已经完成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管网改造的小区,还有部分无需实施供水管网改造但需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的居民小区。考虑未来自来水直饮的要求,将以上居民小区均纳入提标改造范围。

  (三)关于改造内容。

  独立的.消防给水设施并不影响用户龙头水质,因此,提标改造对象为生活给水二次供水设施,消防给水二次供水设施不改造。但是,多数小区生活与消防合用水池(箱),考虑新的国家设计标准要求生活给水系统与消防给水系统相互独立,本方案要求将生活水池(箱)与消防水池(箱)分开独立设置,对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标改造除考虑硬件设施设备外,还增了泵房数据和视频采集和传送系统、安防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根据需要可选择增加水质消毒和在线检测设备等,以实现二次供水设施统一、专业、远程管理。

  (四)关于增建二次供水设施用地。

  增建二次供水设施用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活与消防共用水池(箱)在实施分隔时,要优先保证分隔后消防水池(箱)容积,以确保消防供水安全。这可能导致分隔后的生活水池(箱)容积不足,需扩建或新建生活水池(箱)补充。第二类是个别小区现状水压不足、且无法通过区域加压或优化调度解决,需增建二次供水设施以解决水压问题。对增建二次供水设施用地,优先在泵房内解决,泵房内无法解决的,需由居民小区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居民小区不能提供用地,提标改造方案的部分内容可能无法实施。

  (五)关于改造原则。

  按照我市居民小区自来水直饮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专业单位统一管理的要求,借鉴兄弟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经验,方案提出二次供水设施的涉水材料应采用食品级316及以上等级不锈钢材质。同时,要求泵房绿色节能,实现智慧管理和远程监控。

  (六)关于资金测算与筹集。

  根据泵站规模不同,每座泵房提标改造费用约70—400万元。经初步测算,平均每座泵房提标改造(含改造地下水池、屋顶水箱、水泵和控制机组、连通管道、新建数据和视频采集传送系统、安防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以及水质消毒设备等,以及施工期保供水措施)约需资金200万元,2763座泵房约需资金55亿元。

  考虑二次供水水质在线检测监测设备、数据和视频采集传送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成后将统一传送至供水企业监控中心,方案明确这部分内容由供水企业投资,约占总投资15—20%,即9亿元,其余改造资金由市、区政府按1︰1比例承担,市区政府各承担23亿元。其中,市政府承担资金在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关于组织实施主体。

  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涉及小区现状加压供水模式的调整;对水池(箱)、尤其是对生活与消防共用水池(箱)的改造施工需放空水池(箱),将导致小区长时间停水,须采取科学的保供水措施确保小区生活和消防供水安全。另外,施工人员进入泵房作业,还需确保水质安全和机电运行安全。因此,同供水管网改造相比较,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专业性、技术性强,责任重大,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保供水方案都必须结合小区与周边用户、市政管网的水压、水量等具体情况,制定“一站一策”并组织实施。在5月14日召开的研讨会上,各区建议工程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各供水企业负责实施。即由区政府制定改造计划,负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招标;供水企业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协调现场问题,保障安全施工。

  (八)关于优化审批流程。

  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小区需结合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同步实施,为此,方案明确工程视同立项,不再办理可研审批,工程报建和审批走绿色通道,享受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各项简化报建和审批政策。

  (九)关消防审查和施工报备。

  除生活与消防共用水池(箱)分隔外,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基本不涉及消防设施改造。经与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沟通,对分隔后消防水池(箱)容积不小于原设计时消防用水容积的情况,可免于消防审查。同时,要求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施工不得影响小区消防供水安全,需对生活与消防共用水池(箱)实施改造的,施工前应向辖区消防大队报备,以便做好消防准备工作。

  (十)关于预选材料和设备供应商。

  借鉴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管材供应管理模式,预选一定数量的优质供应商有利于保障材料和设备质量、及时供货、平抑价格以及今后维护管理等。根据研讨会各区建议,方案明确通过评审或招标方式预选一定数量的优质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对选定供应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十一)关于移交管理。

  考虑未来自来水直饮要求,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完成后,为避免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标准不统一带来水质下降,需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专业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结合供水抄表到户工作,方案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活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维护管理。相关成本费用计入水价成本,由供水企业承担,水泵运行电费仍按原渠道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小区内消防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按《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由相关单位依法维护管理。

  (十二)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队伍需进入泵房和水池(箱)内施工,对小区生活和消防供水有一定影响,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水企业提供现场配合与使得;加强施工期间泵房和水池(箱)安保。工程完工后,要主动配合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按照水价文件,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加压电费,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依法管理小区内消防设施等。

改造实施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xx〕115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xx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改造实施方案15

  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理清学校办学思路,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加快发展步伐,创建特色品牌学校,本着我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绿园区实施,〈幸福教育工程〉提升教师质量意见》为蓝本,顺应课程改革的时代需求,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度落实,创建具有办学特色的品牌学校。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举“以人为本”之旗,走“和谐发展”之路,将学校建设成队伍精良、质量较优、管理优化、特色明显、设施先进、校园优美的示范小学。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构建自主学习课堂,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领导放心、社会认可的现代化教育特色学校。

  三、校情分析

  绿园区四间小学,始建于1946年。原隶属于绿园区城西镇一所村小。20xx年区划以后,划归为绿园区教育局直属管辖。区划后,区政府以及教育局十分重视农村薄弱校的师资建设。几年来,先后给我校进行了校舍加固,配备了部分现代化教学仪器。但是,由于我校基础弱,底子薄,目前,在办学师资上仍然存在很多欠缺。面对师资和办学条件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我校一直力求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实施精细化管理,把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的同时,开发自身办学资源,从而,夯实义务教育的根基工作。并且,深知特色立校的道理,深入分析我校自身现状和优势,力求打造我校的办学特色。

  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确立我校办学特色为:一是德育课程一体化,坚持文化育人,制度育人,活动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二是围绕新课程下课堂教学“自主学习”模式的探究,实现快乐学习,主动发展。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学校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加大校本教研力度。

  四、主要工作和措施

  1.优化学校管理

  目标:

  树立学校文化品牌意识,在继承和发扬学校历来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学校快乐文化建设,优化学校物质文化,完善学校制度文化,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初步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高雅的理想的学校文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争创区级示范学校。

  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集体的自身建设,形成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和谐、业务精良、管理科学、务实廉洁、乐于奉献”的领导班子。实施人本化亲情管理,一切管理工作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服务于为教师创造舒心的工作环境、愉快的学习环境,为学生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优化学校物质文化。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变办学现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教学设施现代化水平。精心布置校园的静态环境,建设动态的“快乐小屋”“班级文化墙”,丰富校园物质文化内涵,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彰显快乐特色。

  (3)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发扬学校优良传统,挖掘学校办学潜力。在此基础上,打造“我们一起快乐学习,我们共同主动发展”的特色办学,以形成和谐快乐、健康向上的学校精神文化,提高学校“文化”的影响力。

  (4)完善学校制度文化。

  建立一个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和一个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力、事尽其理的工作环境,以及优胜劣汰、优质优酬的工作氛围。

  2.重视德育工作

  目标:德育课程一体化,坚持文化育人,制度育人,活动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

  措施:

  (1)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健全校内德育工作系统和由家长委员会、社区文明共建单位组成的校外德育工作系统,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形成德育管理的网络化系统。化大力气研究指导家长的家庭教育,培养一支能言传身教、懂得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因势利导的德育工作队伍。

  (2)抓好德育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长、德育教导、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承担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体系,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渗透,全方位结合,形成师生互动、实践体验牵动、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立体德育教育网络。

  (3)深入开展每学期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参加主题班队会、办墙报、主持红领巾广播站,参加读书节、艺术节活动;参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责任心、爱心、自主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开展“文化育人,制度与人,活动育人”的研究。力求做到尊重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主题鲜明与形式活泼相结合,教育引导与榜样示范相结合,创新载体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不断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教学改革

  目标:

  学校将通过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整体策略。通过对新课标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模式,进行课堂教学“自主学习”模式的探究,实现快乐学习,主动发展。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学校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加大校本教研力度。

  措施

  (1)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强化教学管理。

  落实教学管理的五个流程环节,制定学科考核制度。教师个人教学管理重视纵向比较,完善各项教学管理机制,研究出真正适合教师发展的考核机制。

  (2)以活动实效为追求,认真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继续重视师资的培训、落实教学研究课题的确定、实施规划的制订等工作。立足校本,从长计议。统筹安排学期、年度的课程实施计划。高度重视校本研究课题的积累。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3)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自主学习”为模式的有效教学。各学科根据年级特点,经常总结经验,进一步实施有效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行政联合教导处,不断推出适合学校,适合教师,适合学生的新措施、制度,

  扎实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提高区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的辐射面,倡导校长、教导深入课堂,组织教学管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在坚持上自己专业的课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学习,力争在本校内有效组织开展教学校本培训,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当好广大教师的带头人、领头雁,并营造好实施有效教学的良好氛围。

  (4)以表彰先进为手段,切实加强课改实验工作。学校要把课改工作与学校整体教育工作通盘考虑,全面安排。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工作。关注各年级的教学质量,继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强化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校行政领导下,积极开展师资建设工作,制定师资培训工作计划,拟定师资培训措施,并组织认真落实。

  (2)大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要保持师资队伍的活力与后劲,应该从长远的战略目标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后备队伍的建设。积极为在教学上已逐渐成熟,自身又有发展需求的教师搭建舞台,使其的教学实践活动在区级层面小有建树。学校将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校级骨干教师制度,把在教学工作中踏实学习,努力实践的一线教师聚拢,真正形成学校教学工作的前沿。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要坚持提高思想水平与业务水平相结合;钻研理论与参加实践相结合;队伍的合理结构和动态平衡相结合;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

  (3)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5.教育科研

  目标:

  强化科研兴校意识。立足于课程改革,着眼快乐课堂,力求教育科研有新举措,重难问题有新突破,评价方式有新变化,校本课程建设有新进展,教师队伍科研水平有新提高。

  措施:

  (1)完善教科研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领导,建立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三者兼备的教科研队伍。

  (2)创新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以校本教研为依托,营造快乐研究氛围,创造

  性地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倡导反思性教学,鼓励同伴合作与互助,为教师提供接受专业引领的机会,努力促进教师由教学单一型向知识型、研究型、学者型的综合方向发展。

  (3)实施教育行动研究策略。组织教师广泛参与课题研究,深入开展读读书活动、教育叙事活动,促使教师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反思,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

  总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提高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发展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能力,激发广大教职工主动的发展意识和创新精神,为学校和谐稳步的发展,为成为我区特色品牌学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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