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是指公务文书的起草与修改,是撰写者代机关立言,体现机关领导意图和愿望的写作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文写作基础:公文的文体和格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文的文体
公文的文体,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公文属应用文体,应具有应用文体的基本属性,即具有直接应用性,从本质到现象,从总体到细节的全面真实性与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保证公文内容完整、标记明显的格式规范性。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文,具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
第一,公文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白话文具有通俗易懂、语义确切的优点。
第二,公文兼用说明、叙述、议论三种表达方式。这是因为公文内容的表述,必须做到事理结合,除去对客观事物的性质、状态、特征作出叙述与说明以外,还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论证,以表明作者的观点与态度。只是不同文种因其性质与行文目的不同而在三种表达方式的运用上,各有侧重。如规范性、公布性文件侧重于说明的方式;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侧重于叙述的方式;而内容复杂的公文,如调查报告,则需同时兼用三种表达方式。
公文的格式
公文格式是指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排列的规定。公文格式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国家有关机关以法规、规章、标准等形式对其加以规范。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方便对其直接阅读与传递、处理;有利于应用各种现代化信息技术处理与管理公文。
公文格式主要是对载体的规格尺寸、载体区域划分、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排列次序和编排式样、文字符号的形体及尺寸等予以规范。
目前我国通用公文的格式一般为:
(1)公文纸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的用纸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文纸分为可用以书写、印刷文字、图形等符号的图文区,与不允许出现任何符号的白边区两个区域。上白边(天头)和左白边(订口)应分别宽于下白边(地脚)和右白边(翻口)。
(3)所有文字符号从上至下,自左而右依次横写横排版)。正文的行长应与图文区宽度相等(即通栏排)。
(4)左侧装订。(少数民族可按其习惯书写,排版)。正文的行长应与图文区宽度相等(即通栏排)
(5)在公文撰写和印制过程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标注编排均需遵循一定的规范性要求。
①保密等级的标注与编排。在文稿上,应根据公文的实际涉密程度,用汉字“绝密”、“机密”、“秘密”分别予以标注,并后加“★”,必要时还应注明保密期限(如机密★5年)。
在正式发出的印制本上,保密等级位于公文首页图文区左上角,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字印刷。
②紧急程度的标注与编排。在文稿上,根据情况分别标注“急”或“特急”。在印制本上,紧急程度位于保密等级的下一行,字体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
③文头的编排。在印刷本上,文头位于公文首页上端,约占图文区面积的1/3弱,以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色,但也可根据需要用其他颜色)印制,居中排一行。联合行文的公文,一个作者占一行。
④发文字号的标注与编排。文稿上,应由有关人员在注发之后,依照发文字号登记册上的式样,依次标注作者代字,置于方括号中的年份号,顺序号。如国务院1997年第一发文即标作:“国发[1997]001号”。一件公文只有一个发文字号,联合行文时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在印制本上,发文字号位于公文首页文头以下,居中;如有签发人时,应居左,两者排一行。常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印刷。发文字号下应居中印一条长10omm的细实线。
⑤签发人的编排。在印制本上,签发人位于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居右侧。排印出“签发人”字样后空一格排发签发人的姓名,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
⑥标题的标注与编排。撰写文稿时,应根据有关要求正确标注标题:结构完整;语意确切;文字简练、醒目,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
⑦主送机关的标注与编排。在撰写文稿时,应将收受并对本文负实际办理、签复责任的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统称标出,标注时需注意:除了普发性公文外,一份公文(特别是上行文)只能以一个机关为主送机关,不能“多头主送”;除非领导者本人曾有要求,否则不能直接主送领导者,更不能同时直接主送几位领导者;应准确界定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的区别,避免仅依据机关的级别而不是办理方面的责任确定受文机关中的主送与抄送机关;应正确标注受文机关的名称,禁止使用不规范的简称或笼统含混的统称,以免无人承担实际办理责任,削弱公文的效用。
在印制本上,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下,从左至右顶格排列机关的名称,回行继续顶格,结尾用冒号。如主送机关不止一个时,应按其性质、级别轻重高低以及有关规定或惯例依次排列,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逗号或分号分隔。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字印刷。
⑧正文的编排。在印制本上,正文位于主送机关下,按自然段依次排列,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印刷。
⑨附件标记的标注与编排。撰拟文稿时,应准确标注附件标记,注明其标题、件数、份数。
印制本上,附件标记必须位于正文以下日期之上,排出附件件号(只一件时不排)、标题、份数。每件一般占一行,字体字号与正文同。
⑩印章或签署的编排。签署位于正本的右下方,一位领导者占一行,先排出机关名称、签署者职务,后空两格后请领导签注姓名。
印章位于正式发出的印制本正文的右下方,应上不压正文,下压日期。
⑾作者与日期的标注与编排。撰拟文稿时,应如实在相应栏目内标注完稿时间、审核时间、签发时间、会议通过或批准时间等,并注意标明完整确切的年月日。
在印制本上,作者位于正文右下方,排印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一个作者一般占一行,字体字号同正文。
在印制本上,日期位于正文右下方,稍偏右排一行。字体字号与正文同。
⑿注释的编排。除个别简短的注释采用正文夹注(在正文待解释说明的对象后用圆括号标出释文)外,注释排印在印制本的末页日期的下方。每项为一个自然段,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时,注意使正文中的序号和释文前的序号保持一致。注释常用小于正文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字印刷。
⒀主题词的标注与编排。在印制本上,主题词位于末页注释之下,通常排一行,起首顶格标“主题词:”字样,然后排印主题词,词间空一格,常用与正文字号相同的黑体字印刷。
⒁抄送机关的标注与编排。在印制本上,抄送机关位于主题词以下,用两条与图文区宽度相等的平行细实线作为界线,形成“抄送栏”。起首顶格排印“抄送:”字样,而后,按机关的性质、级别和有关规定或惯例依次排印抄送机关的名称,其间用顿号、逗号或分号等分隔。常用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刷。
⒂印发说明的编排。在印制本上,印发说明位于抄送栏以下公文末页最下端,在图文区与下白边交界处划一条与抄送栏界线等长并平行的细实线,形成“印发说明栏”,字行的首尾各空一格。常用与抄送机关字体字号相同的文字印刷。
公文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指公文的组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国家有关机关对公文的基本构成作出了规范性要求;其基本组成部分为一切公文所必备,其他组成部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取舍。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考&试大$
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
公文的稿本
在公文形成过程中,将有各种文稿、文本产生,它们在内容、外观形式以及效用方面均有很大区别。
草稿。是公文的原始文稿,包括有讨论稿、送审稿、征求意见稿、草案等多种形式,均供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审核使用,不具备戚公文的效用。
定稿。又称原稿,是已经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即业经机关领导人审核并签发、正式会议讨论通过或经上级机关审核批准的文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是用以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
正本。是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
副本。再现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备存查、知照使用。
试行本。法规文件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法定效用。
暂行本。法规文件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哲互里万期间具有法定效用。
修订本。对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实行一定时期后进行修改订正再行发布时使用的文本。修订本具有法定效用。
不同文字稿本。同一公文在形成过程中,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撰制时,不同文字所形成的内容相同的文稿或文本在效用上相同。
起源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我国现存最早的公文是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卜辞。西周时期出现了“誓”、“诰”、“盟书”、“谱牒”、“政典”等公文形式。《尚书》是史存最早,较为系统、完整的公文典籍。《尚书》纂集了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公文,其体式又分为典、谟、训、诰、誓、命六种。典,“五帝之书也”,即记录五帝时重大国事的文书;谟,“议谋也”,即上层管理者的治世谋略记录;训,“说教也”,即教诲性言辞;诰,“告也”,即告白天下的训诫性文告;誓,“约束也”,是一种誓众文告;命,“使也”,也就是命令。秦汉时期产生了“制”、“诏”、“敕”、“策”、“章”、“奏”、“表”、“议”等。至唐宋后,又出现了“戕”、“符”、“露布”、“公移”、“判”、“国书”、“谕”、“疏”、“剳”等公文样式。明清公文在沿袭唐宋体制的基础上,又产生了“题本”、“奏本”、“照会”、“堂谕”等公文样式。
释义
现代公文,主要指党政机关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领导管理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泛指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订、使用的公务文书。
分类
公文按性质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来源分为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和内部公文;按作者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和社会团体公文;按发文性质分为问文和复文;按内容处理要求分为参阅性公文和承办性公文;按办理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通用公文从文种上划分,可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公文。根据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5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公报、决议。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指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在专门的领域中形成、使用的书面材料,具有专指内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及军用文书等。
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特急、急件)、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基本功能
公文写作
规制令使作用。公文是各级各类领导机关发号施令的手段,是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工具。公文在实施领导、实施管理中能够发挥规范控制、令行禁止、组织协调的作用。
明事通情作用。各级各类领导机关在实施管理职能、开展公务活动中,在上下左右之间,需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意见,以求共识共作。公文作为明事通情手段在机关工作中广为应用。
参谋决策作用。各级各类领导机关在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离不开信息的搜集、处理和运用,离不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公文以其法定的渠道和效率满载各种信息为资治辅政服务。
宣传舆论作用。各级各类领导机关在实施领导、处理公务中需要有效的宣传舆论的支持。而公文的贯彻执行是宣传舆论的核心。
商洽联络作用。各级各类领导机关之间有许多事情需要商洽、介绍和联络,以便互相理解、支持和配合,发挥整体效应。此中,公文写作不可或缺。
存储凭证作用。公文是各级各类领导机关职能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统一思想、处理问题的基本依据。公文在执行的时候是这样,成为档案之后仍然是这样。
主要特征
主题的职能性。公文是实现机关管理职能的工具和手段。在公文里,鼓励什么遏制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允许怎么办和不允许怎么办,或褒或贬,或是或非,或倡或戒,或行或止,十分鲜明。
材料的可靠性。在公文里所采用的事实材料、数字材料、理论材料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必须真实、准确,来不得半点臆想、虚构和捏造。
结构的逻辑性。公文写作思维方式主要是逻辑思维,通过概念、判断、推理,通过综合、比较、论证形成写作思路,完成写作任务,多用说明、叙述、议论的表达方式,慎用文学手段。文风的平实性。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力戒说大话、空话、假话、套话,不能言之无物,也不能哗众取宠,要实实在在,明明白白。
表述的简明性。结构力求简约,层次力求简化,语言力求简洁,在把事情、想法写清楚、写明白、写透彻的前提下,文字越简越好。
体式的规范性。要有强烈的文体、文种意识,要注意公文的书写格式、语体特点,也要注意公文的附加标识。
写作要求
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标点正确。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公文的作用
(一) 领导指导作用
(二) 联系公务作用
(三) 宣传教育作用
(四) 凭证依据作用
(五) 规范言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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