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2022-04-26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转眼就已经50年过去了,也真怀念小时候上学的学校。对了,快去和我看一看吧!

  走进校园,你的近处有一座大操场,中心有一片草坪,上面有数不清的专业健身教材。旁边是长达800米的跑道,而且干干净净的。每天凌晨,都会有扫地机器人来扫,打扫得非常干净。如果下雨,以前同学们就不能去操场上锻炼身体了,而现在却已经不同了。操场的墙壁上有两个按钮,只要按一下左边黄色的按钮,操场边上就会升起大帐篷,直到把整个操场包住,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或者大太阳,都阻挡不了。而右边的按钮只要按一下,大帐篷就会降下来。

  操场的另一头有一个篮球形的房子,分为四层。哦,忘了说了,这是体育馆。地下一层是游泳池,这个游泳池可大了呢,有200平方米。第一层是篮球场,有四个篮球框。第二层是排球场,有两个筐。第三层是羽毛球场,许多伟大的运动员就是在这里诞生的,有的还是世界冠军呢!

  体育馆的另一头是食堂,是三明治形的,分为三层。第一层有洗手台,共150个,是用来洗手的。走到第二层,有许多美味佳肴,用来点餐的。有时下课还能来这里和厨师学做菜。走到第三层,有600张桌子和椅子,在二楼点了餐来三楼吃。

  食堂的另一头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教学楼是书本型的,分为六层,每层一个年级。现在的课桌上只有电脑,上什么课只要在电脑里查询就可以了。假如上语文课,只要点一下语文的资料就好了。老师也会在电脑里布置作业,同学们就在电脑里完成,做完了作业,只要按下提交就好了。

  教学楼的另一头是一座宿舍,有十层,每层都有60张床和10个房间。这座学校被现在的学生称为“学习天堂”,你们喜欢这座学校吗?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

  “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

  ‘是什么?’

  ‘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

  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

  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喜欢书的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我的'奶酪。他是叙述两只老鼠与两个小矮人找寻奶酪的过程,其背后的寓意是接受现状已改变的事实,并鼓起勇气重新出发。

  矮人哈哈、犹豫在迷宫生活,找到丰富的奶酪后便不再离开,每天安逸悠闲度日,所以没发现奶酪正在快速减少。矮人哈哈、犹豫以及老鼠好鼻鼠、飞毛腿有着 不同的心态,矮人们害怕改变现状,迟迟不敢冒险,无法面对现实因此找了许多借口,期盼奇迹的来临;老鼠们因为早就发现奶酪不断的减少,已做好心理准备,一 直不断找寻食物,某天哈哈矮人想通了,他开始寻找奶酪,他拿出许久未用的运动鞋,在迷宫中展开搜寻,他虽然有时候会回到原点,但他知道总比坐在原地不改变 好,后来犹豫也接受了事实。老鼠们先找奶酪,他们经验十足,而矮人慢慢的累积经验,先找到小小块奶酪,慢慢发现更大块的,最后四人都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乳 酪宝库。

  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往前踏出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也比只在原地踏步要来的好。就算很晚才开始寻找奶酪,也比从未开始好;做个后知后觉的 人,比当个不知不觉的人来的优。大家一定都有遇到挫折的经验,你会像犹豫一样不肯接受事实,找借口,盼望奇迹的来临,还是像哈哈一样勇于前进,愈挫愈勇 呢?一开始我们一定都会先有犹豫的想法,心中有太多太多恐惧使自己裹足不前,没有面对现实的勇气,然而在心中一定有个哈哈小天使时时刻刻鼓励你跨出步伐, 迈向成功,得到美好的奶酪。

  由于获得了他们的经验,我了解想完成自己的梦想之前都会经历重重难关,无法一步登天,除了努力不懈之外,勇气也是不可缺的,两者合而为一时才能突破困 境,而我相信,不畏艰难努力走完大迷宫后,我的梦想就会实现,这本书一直让我有着对未来的憧憬,这也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喜欢书的作文 篇7

  我有一本《百科全书》,我十分喜欢它,因为我从书中学到的许多知识帮我取得了胜利。

  有一次,我在和一个同学比谁的知识丰富。我先问他蜂鸟是不是世界上最小的鸟,他答对了。他又问我,死海是不是海?我想了半天,不敢轻易回答。后来,我忽然想起《百科全书》中有对死海的描述:死海是世界上最低的湖泊。“哈!我知道了,死海不是海,是湖!”同学见难不住我,有点失落。又问:“你怎么知道的?”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看了《百科全书》,就故作神秘地说:“保密!”

  还有一次,妈妈想检测我是不是真的有认真读书,就问我门神是谁,我不假思索地答出:“秦琼和尉迟恭!他们是门神中的武门神。钟馗在唐代也被尊为门神过。不过后来就都尊秦琼和尉迟恭为门神。这些《百科全书》里都讲过。”妈妈用手机一查,我答的丝毫不差。妈妈还夸我看书认真呢!

  我的《百科全书》多好呀!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喜欢书的作文 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喜欢书的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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