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书缘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书缘的作文1
人们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从小就不喜欢出去“四处游荡”,而是喜欢在家里看电视、下五子棋。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与书有了不解之缘。
那是一个深秋,金黄色的树叶在路上铺出了一条“黄金大道”,瑟瑟秋风吹着落叶在空中舞动,带来一丝悲凉的感觉。
我在家中闲来无事,因为停电,也不能看电视。我心里觉得烦躁,便打开门,想透透气,赶走心中的烦闷之情。
忽然,我看到邻居家的乐乐姐姐哼着歌,踏着欢快的脚步刚从外面回来。看到门口呆呆的我,便像一阵风似的把我拉进她的房间,一边说着:“姐姐让你看看有趣的书。”
乐乐姐姐从柜子里翻出了许多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书,我们一起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得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书,总是吵着让妈妈给我买各种书,什么“三字经”,连环画,儿歌……就这样,书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将缕缕温馨的风吹进我的心扉,天地仿佛也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了。
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书呆子”,只要一上完学,我就急忙奔回家里,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因为看书,我还闹出一个笑话呢。
有一次,我正坐在床上看《狼国女王》,我正看得入迷,忽然听到洗衣服的妈妈叫我,让我给她把床上的围巾拿过去。我心不在焉,眼睛都没有离开书本,顺手在床上摸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递给妈妈。只听妈妈笑着怪我:“你这个书虫,看都不看,拿错了!”我一看,不禁哑然失笑,原来我把袜子当成围巾了。
书,伴我成长,真是“家有千金,不如藏书万卷”啊!
书缘的作文2
我爱书,也爱读书,我喜欢书的味道,喜欢吸收书中精华。书将我从一个倔强、蛮横、不讲理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听话、讲礼貌、有文化的乖乖女生了,可善良的书,却不需要任何回报。
我一出生,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听妈妈讲故事,到了白天,我看见姐姐看书、买书、看书,心里就会想:书真有那么好看吗?于是我也跟着看,妈妈看到了就给我买了很多图画书,就是这种对书让好奇和认真让小马过河、黔驴技穷、曹冲称象、司马光砸缸等几箱故事书陪伴我成长。
会认字后,我对书产生的兴趣更浓烈了。可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觉得读书很困难了,我开始懈怠了,我不想面对这些困难了,姐姐告诉我,书中有很多朋友保尔、张海迪、史铁生,他们会开解我: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是他们督促我看书有不认识字时查字典,看不懂的问爸爸妈妈,就这样我看书越读越快、看的书越来越多了,因此我又认识了更多的朋友、明白了更多的道理,祖逖告诉我人要有梦想,爱迪生告诉我做事得有始有终,曾子告诉我做人得有诚信。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越来越爱看书了,《一百条裙子》里因家庭贫困被嘲笑歧视的旺达又因才华横溢让人愧疚满腹被人牵肠挂肚,《格列佛游记》英国医生格列佛周游“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的奇遇让人心驰神往,还有更多书让我废寝忘食,留恋不舍,我觉得书的气味是世界上最香的气味,桂花香、玫瑰花香都比不上书店中的书香。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各种书越来越多,我的学习比以前更忙碌了,但我还是会抽出一点时间看课外书籍,梁山英雄辈出,他们仗义疏财,侠肝义胆,三国诸葛亮料事如神、计谋频频,花果山孙悟空火眼金睛、灵巧机智,他们的气概,他们的侠义和聪慧让我羡慕不已,为此,我深深的觉得我还需要读更多的书才能与历史上的人才比肩。
书缘的作文3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顽强奋斗。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幻想
小时候的我,总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在书房里看书,想象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和小动物们一起跳舞说话;住在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和王子一起共进晚餐……就这样,我和故事中的主人公一起体会故事中的喜怒哀乐。
上小学后,我总是沉浸在书的世界中,它就像一位智者,教我做人的道理。我总是和笑猫一起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胡小闹进入有趣的校园世界,和孙悟空一起斩妖除魔,闯过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每一本书都像山涧中清凉的溪水,叮咚流淌过人间,像一朵朵盛开的花儿,开满我的心田。
获取——享受
渐渐地,童话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贪婪的我开始在阅读有趣的诗词。每天睡觉前,我就会拿出古诗词,仔细地品读。和诗仙李白回顾儿时那皎洁的月亮“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邀诗佛王维一起品尝在异乡的苦“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与马致远在秋风萧瑟的黄昏倾诉心中的思乡之情“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慢慢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奉献——回报
在书的海洋中,不管是奔腾不息的长江,还是涓涓流淌的小溪,都一一展现在了我的眼前。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懂得了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能让光阴白白流逝;当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时,我突然发现动物也是有情感的,让我懂得了舐犊之情。爱不需要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我感动不已。
书,让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书缘的作文4
我曾经对书深恶痛绝,非常不喜欢读书。但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而且越到后来,越是爱不释手。到了今天,已经是欲罢不能了。
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班主任的建议,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让我读。可是,也许是因为识字不多的原因,我总是不感兴趣。那时候,读书对于我来说,远没有玩玩具、荡秋千的吸引力大。妈妈见我过了几个月还连一本书都没读完,就不停地督促我。被别人逼着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的感觉很不好,这使得我更加痛恨读书。
又过了很长时间。有一天,妈妈给我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名字叫《哈里·波特》。当我正听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突然停下来不讲了。我急得抓耳挠腮。最后没有办法,只得自己把书拿来读。这本书,我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看完了。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是快得不可思议。看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读书不仅不难,而且非常有意思。这之后,我继续以飞快的速度读完了全套的《哈里·波特》,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先是神话魔法,后是传奇探险、侦探破案、历史人物,宇宙探索……从此我走进了一个无比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生、探索无限的宇宙,甚至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自由地穿梭于历史和未来之间。
如今的我爱书如命。我每次买书,都要精挑细选,确保每一本都是能让我反复阅读的上乘之作。每本看过的书都保护得像新的一样干净整洁。有时不小心被弟弟折了个角,我都会心疼不已。我读书的时候,经常会沉浸在情节中无法自拔,有时候会随着人物的历险紧张得浑身冒汗;有时候又为人物悲惨的命运黯然神伤;还有的时候为了美好的结局开心地大声笑出来。
现在,我和书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自己亲手写书。说不定我的书,也能令一个不爱读书的小朋友从此爱上书呢!
书缘的作文5
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我被漫画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让我笑破肚皮的《碗豆笑传》,让我彻夜难眠的《阿衰》,让我魂不守舍的《游戏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命根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书缘的作文6
书可以把任何喜爱它的人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就从书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还是年幼无知的我,当时对书本里的文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有时还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是三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与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那次,我的姐姐邀请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在妈妈的“逼迫”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没想到,到了书店,我一下子便被那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住了,姐姐提醒我书店在二楼,我才依依不舍地向各个商品挥手告别。上了二楼一排排整齐有序的书放在书架上,书店里人来人往。我在书架中寻寻觅觅,最后翻出来几本简单的漫画书我走到姐姐边上,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姐姐看完了第一本书,就随手放在一边,又拿起第二本书,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我瞄了一眼,《淘气包马小跳》这个书名便立马印入眼帘,我情不自禁地翻了翻。姐姐回过头来,见我盯着这本书,就热情地给我推荐:“妹妹,你想看吗?这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想:我对书可没兴趣呀!却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真的?那我看看。”于是,我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书,刚开始,我看的心不在焉,渐渐的,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心情也随着书中角色的遭遇而起伏不定,好似我就是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
难道,我已经爱上阅读了?是的,从那时起我就已经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缘的作文7
从小,我就没大与书接触过,看的最多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小时候,认为这些书最好看了,同时,在书中,我更向往小学高年级生活(3—6年级)。上了高年级,碰见了蓝紫老师,从此,我和书就有了斩断不了的藕断丝连。
我的阅读生涯中读过的第一本好书《三国演义》。中国四大名著,远近闻名,既然图书角内有这本书,那就拿来看看吧,不知是自己看书看的少缘故,还是里面的勾心斗角不喜欢的缘故,对这本书并不太喜欢。第一本书也就由此放弃了,从此决定——还是从基层开始吧。
接着,还是从校园小说,一直向上攀登,从校园小说→漫画→童话故事→名人外传→神话故事→侦探小说→励志系列→名著→史记。历经三年,我的层次慢慢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有些内容看不懂,但还是逐字逐句的看,因为随着年龄的提高,这些都会随着时间的年轮慢慢理解的!
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这句话说的准没错,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文章质量也随着增加,真是一箭双雕呀。
现在,我也能阅读《狼图腾》这部著作,足有三十多万字。翻开书,“穷”的只剩字了,那出版社,也抠门,就给几个图,看见那满满的字,脑袋都涨了,但我是狼性十足,一鼓劲,读到了一半,谁知半路杀出个“《城南旧事》”,但狼性十足的我,竟然把《城南旧事》搁在一边,继续津津有味的读我心爱的《狼图腾》,有几次,我很想把《狼图腾》放一放,毕竟《城南旧事》是借的别人的书,可是,身不由己呀,真是欲罢不能。
这又从天上掉下了《不知道的世界》8本,我这下可是有充足的精神食粮了,三年级——六年级,三年中,我不知读过多少书,多少惋惜,多少快乐,多少难过,但我依然是喜爱读书,我愿永远与书相伴,愿永远与书在一起!
书缘的作文8
书,我与它结下不解之缘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
那天我和妈妈去动物园游玩,到中午时太阳已经在头顶上了。这是妈妈说:"不如去图书馆乘会儿凉吧!"我想想也不错,书店里有大大的中央空调,而且也有舒适的座位,正好可以休息,真是个好去处!我和妈妈走进了图书馆,顺手拿了一本书坐下了。
我环顾四周。一个小姑娘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手里拿着一本《父与子》正读得津津有味呢,不是还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一个老婆婆坐在她的前边,戴着老花镜,正在读一本《烹饪大全》,估计正思量着怎样给儿女做出美味的佳肴吧!
这时,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拿的那本书。哈!原来是《格林童话》啊!好奇心驱使我翻开书往下读了起来,这本书通过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告诉了我一个个深刻的道理。不着不觉中天已经黑了,妈妈家我赶快回家。我依依不舍的走出图书馆,心想明天还要来看书!
就这样,以后的每个周末我都回来看书,当然不只是《格林童话》。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天地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好伙伴在《水浒传》里,我结识了忠义宽容的宋江;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我懂得了遇事要坚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里,我汲取了战胜困难的力量!
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犹如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又似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就这样,书陪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书香中渐渐成长!
书缘的作文9
一横一竖,浓厚的墨汁渲染开的是汉字的沉重与醇厚;一撇一捺,淡淡的墨香传递出的是生生不息的内涵与活力。
在喧嚣的`都市中,我总喜欢寻找属于自己的一个安静的角落。
比如:在夏日闷热的午后,提起在干燥空气中晾干的毛笔,放入沁人心脾的凉水中,让它蘸饱水分,轻轻将它捋顺,再吸去多余的水,搁在笔架上。在砚台中斟上墨汁,滴上几滴清水,静静观察墨色浓浅的晕染。将笔尖放入砚台,静静看着黑色的墨挣扎着向上攀爬,一点点吞噬掉灰白色的笔毛。
做完这些,本已被汗水打湿,浮躁黏腻的心也静了下来。铺开宣纸,轻轻抚平,凝神静气:起笔,下笔成点站峰,中峰形笔回峰收笔,踏踏实实,安安稳稳,一横一竖圆润饱满,谨慎得体。于是,有些字纵使它的结构再险,也在这浓稠的墨里显得稳当了不少。望着这一个个排列整齐,形笔和字体结构已透出些许熟练的文字,我不禁回忆起了从前。
当我第一次拿起那支和我手指粗细的毛笔,站在小凳子上去够铺好的毛边纸时,我的心里对汉字与书法充满了懵懂的好奇与向往;当我又一次把墨汁洒在心爱的衣裙上,或是某个字需要反复练习时,我对汉字又感到了厌烦
可无论如何,在我面对选择时,书法却依旧被我守护起来、坚持下来。
也正因为这样,我的人品、气质、思想、个性都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书法的影响;也正因为这样,我在书法中学到做人的道理,一撇一捺写个人,一生一世学做人;也正因为这样,在世界纷乱的时刻,我内心依旧留存一方净土。
我与汉字之间,相隔着一笔的距离,虽说它博大精深,很难读懂,但总有一根墨色的细线,牵引着我。这一笔之距,也许我会用一生来走完
书缘的作文10
我们一家三口,与书有不解之缘。
淘书天气闷热。
一家三口骑着“幸福”兜风,却一头栽进了旧书摊。
旧书摊也有金子淘。
瞧,那男的捧起一本《阅微草堂笔记》,眼珠子不动了。
女的翻开《蔡文姬传》,爱不释手。
小的傻叫:“这里还有《哈利·波特》《古代勤学小故事》,别给人抢走了!”……“谁说要兜风的?搞得我现在汗流满面,还得提着这么沉的破书。”“这天下一场雨就好了,可丢书兜雨走。”“那老板也真是的,说这些书没人要,搞得我去时背着两个人,回时装了一车书,没劲!”嘻嘻哈哈洒了一路。
读书院子里树叶沙哑地叫。
“汉皇重色思倾国”,老爸心里惦记着杨贵妃,却装出老学究的样子,摇头晃脑地吟诵。“一剑换得玉书归”,老妈还以为自己是李清照呢。
饥肠辘辘,小子在唱:“怒发冲冠凭栏处,十二点了,也不知,今天是谁,下厨做饭?”院子里,水泥桌子一张,上堆书籍。
躺椅一把,旁有茶几,茶香正飘。
凳子上坐着小孩。
地面上有几片树叶,无人搭理。
中午一时,水泥桌子上摆了一桌菜,三人狼吞虎咽。
藏书“徐家的一个光盘装了二十部名著,还不用晒。
我们要晒这么多的书,累都累扁了。
”“我们家乾隆版的《唐诗三百诗》,已升值至二千五百元了。看,还是版印本实在。”“书架又满了,又得掏钱再买书柜了,哎,日子艰难呀!”书房里琳琅满目,除了各种各样的书籍,还有些金石、邮票、小古玩,那是一家人的天地。
书缘无尽,缘缝里藏满了辛苦,也充满了欢乐。
只要与书有关,小孩定能美美地享受。
小孩读书,父母的心愿啊!小孩是谁?小孩就是我。
书缘的作文11
我自小便与书解下了根深蒂固的缘分,以至于书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着诸多角色。但无论它是师是友,与书在一起的时光,总觉得特别充实和静谧。
无暇玉,黄金屋,怎可比好书些许。但其实,我并不喜欢所谓知识较多的一类例如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相反,那些被称作闲书,被家长们所排斥的小说,却是我的最爱。我读小说不是一般的看过文字就过去了,我自有我独特的读书方法。把那一段段惊悚丶生动的文字在脑海中化成一张张图案,虽降低了一些速度,但却使读书变得趣味横生。而咬文嚼字则就显得索然无味了。日久天长,如此反复,倒也能在文中找出些作者的精髓来了,所以觉得越读越起劲,越有趣味了。于是,许多钱也就心甘情愿地贡献给了书店,换来了我一时的沉迷。久而久之,书架的大部分空间,都被那些小说霸占了。
另外,我还觉得自己读的书有些怪处。一般人认为毫无趣味可言的古诗书,倒是被我珍爱至今。读着古人的诗,会受其影响,时不时的诗兴大发。古人写诗很有一套,能把那些虚无缥缈之物写的清清楚楚,十分透彻,一点便通。因此很喜欢有事没事摇头晃脑地吟上几句李白的诗,有时候热血来潮,也会献丑自己写上一段,虽逊色与李白千百般,但自己再装模作样地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把自己的“佳作”吟诵一遍,就觉得十分自豪,甚至自诩为“李白二代”。这样的自娱自乐不仅让我过了一回诗人瘾,更加深了我对诗歌的兴趣。
书给我带来的益处,自不必再多说。与书结缘,是一种荣幸,更是一种幸运。
书缘的作文12
读书是人类特有的神圣权利。
读现在的书,可以与同时代人作精神上的交谈;读古代的书,可以承传方圣先贤的精神遗产。读书可以享受好吸取人类文化成果。
从小,我们从没有字的连环漫画,再到童话类书籍,然后随着我们的成长再到寓言故事。再到幻城小说,到现在的名著。我们无时无刻都在与书在‘打交道’。书也就成为了我的营养品。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读书好比品茶,一丝清苦,一丝苦甜,需要人用自己的灵魂去寻找。书中深刻的语言犹如一辆重锤,敲击这你的思想,使惊醒。不禁在脑海中翻转起发黄的记忆。这时,书就像茶一样,在你拒绝过去时让你嗅到一股清香。
读书是一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智慧,通过你的眼睛使它成为可见的,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你心灵的空间,激起你心中的波浪。这些便是我读书的心得。小说就是这样让人走火入魔。
记得有一次,同学们喜欢郭敬明的小说,看到她那么痴迷,那么着迷,我也就好奇的想他借了一本书,叫《幻城》。我便拿来一探究竟。于是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畅游在书的世界里,看着看着就入迷了,表情一会儿揣云,一会儿莫测。一会儿又皱其眉头,一会儿又冷不丁的流下眼泪。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魔力,它能把你的表情和心情完全控制着,它让你笑你就笑,让你哭你就哭。你怎么也不能自控。整个人完全就像变了一个人,直到看完最后一个字。这时你还感到意犹未尽,满脑子还是刚才的情节和人物。为它的发展而愁绪。
这也许就是因为书,你狭窄的心逐渐变大,变得丰富多彩,以至变成一个浩瀚的心灵宇宙。就像高尔基说的一样;‘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割的生命伙伴和导师。’没有书籍,就如同没有了生命一样行尸走肉。生活里么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和书的结交是缘分,书给我的知识是缘分,我给书呵护,给书的关怀,对书的感情这都是缘分,可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与书结下缘。
书缘的作文1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要问我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一定不假思索地回答:“读书。”我已经度过上百本课外书了。书,就是精神上的营养大餐。
谈起,我与书的故事,真是数不胜数,在此就列举一二吧!记得二年级时,我去书店买一本书,三番五次前去,统统空手而归,怎能不叫人扫兴呢?我不肯言弃,再次动身,到了书店,我要买的书终于来了!书本来是二十元一本,我接过书,递给店主两张十元钞票,店主却将其中一张十元退还给我,只收下了十元。我正要细细问时,店主开口了。原来,店主年我一次次来买书,被我的坚持所打动,才有了这番举动。
我常常手不释卷,别人玩耍时,我都在如饥似渴地读书。我常去亲戚朋友家借书,总览下来,藏书也非常丰富,每每至亲戚家中,我的眼睛总在书架上,我一本一本地挑选,一本一本地读。
我选好了书,就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看完了又换一本,读不完了就带回家读,稍简单些的书,三到五本一会儿就读完了,一旁的表妹都惊叹连连。从每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从中学到了: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充满信心,勇敢面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失明,失声,失聪,生活是一片黑暗,她也没有自暴自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们是健全人,处境要比残疾人好得多,还能不全力以赴,追求美好的生活,实现人生的价值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斤粟。”我与书有不解之缘,衍生了许多故事,想听我的更多故事,那就来找我吧!“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要读很多的书。
当然,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有劳有逸,全面发展,不当一味死守书本的书呆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
书缘的作文14
汉朝使者“鸿雁传书”的故事流传至今,成为千古佳话。也许你不会相信,“鸿雁传‘书’”的故事也会发生在我——一个四年级学生身上。
两年前的一个暑假,我家去青岛旅游。在火车上,我拿出带去的书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一本书重重地砸到我的头上。我刚想埋怨上铺那位旅客,但我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的话提醒我:“不会宽容别人的人,是不配受到别人宽容的。”我捡起书,把书递上还给他,书的主人是一个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正为刚才书砸到我而惴惴不安。看到他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的目光转向手中的书,这本书竟是我梦寐以求的《沈石溪动物小说文集》,于是,我对他说:“你的书借给我看,就当是刚才书砸我头的补偿吧。”小男孩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就换成这书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中到站了,那本书我才看了一半,我把看过的那页纸折了一下,恋恋不舍地把书还给他,小男孩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接书,说:“这本书你看完了,再寄还给我好了。”说着,他就把他家的地址写给了我,我捧着书,如获至宝。
回到家里,我看完了《沈石溪动物小说文集》,便照着小男孩给我的地址寄了过去。不到一个星期又一本书寄了过来,也是我喜爱的书,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为了表示感谢,也寄了一本书过去,就这样我们“鸿雁传‘书’”,至今已有两年。
今年暑假,爸爸要到杭州出差,那小男孩也住在杭州,我吵着要爸爸带我去,我整理了许多好书,带给我的那位书友。在他的书房里,看到了许多书,我也不征求他的同意,我好像在自己的家里一样,毫不客气,情不自禁地挑选了一本又一本。
他说:“这几年来,受你的影响,我也爱上了看书。书使我阅读、写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了,今年上半年在杭州上城区作文比赛中,我还荣获三年级组一等奖。”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我不也在书中汲取了许多许多的营养吗?我也一定行。”
“鸿雁传‘书’”一定会继续下去,不只是两年,也许会是二十年,甚至更长。
书缘的作文15
“涵迪!去买瓶酱油,不然这锅肉就要糊了!”在老妈的“河东狮吼”逼迫之下,正在专心致志看书的我,不得不拿起桌上的二块五,和手上的《林海雪原》,一步步向超市走去。我可要好好利用这几分钟看书!
我一边走,一边看,书中的杨子荣在威虎山的路上遇到了老虎,眼看就要被老虎吃了!突然,我感觉不对,低头一看:呀!穿的是我爸爸夏天穿的大拖鞋!现在可是寒风刺骨的二月,我却穿着一双拖鞋!没办法,继续走吧!
我继续走着,书中的杨子荣正被座山雕审问黑话呢!眼看就要露马脚了,我不由得为他捏一把汗。突然听见我后面传来一阵喇叭声,我一回头,发现一辆小轿车正从我后面疾驰而来,我赶紧向右一跳,才发现自己跳到了一摊脏水上,把我的一只袜子给溅湿,我感觉就像杨子荣正在过雪地,把脚伸进冰冷的雪一样,我不由得一个激灵跳了出来,就像杨子荣过雪地一样狼狈不堪。
终于来到了超市!我拖着一条“伤腿”,突然想起来:我忘了妈妈要我来买什么!这下我可犯愁了,回去可怎么交代?想来想去,只知道是用来烧肉的,是盐?不对家里还有两包呢;是生姜?那妈妈该叫我去菜场啊!应该是买老酒吧!想到这里,我急急忙忙买了一瓶老酒,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了家。
一进家门,我把老酒往厨房桌子上一放,刚想去看书,被老妈一把抓住,说;“你看你,买的是什么,我要的是酱油,不是老酒!这锅肉可怎么办啊!”我一听,愣住了。看来今晚只能吃“酒糟肉”啦!
果不其然,晚饭时,随着一阵阵热气,“酒糟肉”被端上了餐桌。看着这热气腾腾的“酒糟肉”,我们实在是无从下手啊!谁叫我正好一头栽在书里呢?看来,我和书有种不解之缘,真有股“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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