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阿拉尔市十六团位于天山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阿克苏河、和田河、叶尔羌河的交汇处——塔里木河源头,自然风光独特;该团具有“生在井冈山,长在南泥湾,转战数万里,屯垦在天山”(王震将军语)的光辉历史,是一个集党、政、军、农、工、商为一体的现代化国有团场。近年来,十六团在屯垦戍边和“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斐然,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疆建设兵团“红旗团场”“科技示范团”“中国西部大开发兵团区域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十佳团场”等荣誉称号。
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之际,一师阿拉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师十六团党委、阿拉尔山河锦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主办以“塔河情、创业梦”为主题的首届全国文学、书法、绘画、摄影大赛。
二、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立金、银、铜、优秀四个层次的奖项:
金奖:文学、书法、摄影各1名,各奖现金10000元;绘画一名,奖现金20000元。
银奖:文学、书法、摄影各3名,各奖现金5000元;绘画3名,各奖现金10000元。
铜奖:文学,书法,摄影各6名,各奖现金2000元;绘画六名,各奖现金3000元。
优秀奖:文学,书法,绘画,摄影各10名,各奖现金1000元。
2、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公开发行;部分获奖者将免费参加由主办方举办的颁奖、采风及系列联谊活动。
三、作品要求及参赛规则
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稿。参赛对象不受地域、职业、年龄等条件限制,专业、业余文学家、书画家、摄影家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要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作,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创新性。特别欢迎反映十六团军垦生活的老故事,老照片,回忆录参加比赛。
3、书画作品不小于四尺对开,以四尺、六尺整张为宜,横竖不限,勿装裱。摄影作品只收纸质照片,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黑白彩色不限,不装裱。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参赛者应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摄影作品作者须对参赛作品作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背景资料、内容简介等)。
四、大赛流程及投稿办法
1、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15年10月底为作品征集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作品评选及颁奖阶段。(颁奖和采风联谊活动另行通知)
2、作品寄送——
邮寄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十六团职工创业园办公楼山河锦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请尽量发中通快递)。
活动邮箱:……………………
活动网址:……………………
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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