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摄影大赛暨征集活动围绕“妇幼梦、健康梦”主题,由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和钦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妇幼梦、健康梦摄影大赛》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承办单位: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一)创作作品可以是记录钦州市妇幼保健工作者日常工作中的场景,展现妇幼工作者博爱至诚、创新卓越和善待生命、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也可以围绕“妇女儿童的健康梦”专题进行创作,可以是母亲、是儿童,也可以是她们对未来生活的憧憬等。
(二)作品必须取材于钦州市境内,并说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共同勘察确认,否则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三)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不收市级以上摄影比赛(展)的获奖作品。单幅作品统一交边长为10寸(最长边尺寸)的照片;宽幅作品宽度不能超过8寸;组照为8寸照片,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
(四)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保证作品的真实性。
(六)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非商业性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制作。如未按时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八)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作者解释和承担责任。
(八)对进入钦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创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可以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领取参赛采风证,进入医院后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摄影大赛的作者,视为已经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启事的规定。
三、奖项设置和稿酬
1、特等奖作品1幅,稿酬3000元;
2、一等奖作品1幅,稿酬1500元;
3、二等奖作品3幅,稿酬1000元;
4、三等奖作品5幅,稿酬800元;
5、优秀奖作品50幅,稿酬200元。
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上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投稿地址: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联系电话:0777-2396609
六、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016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梦、健康梦”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信息表
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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