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主题征文、书法、摄影大赛的启事

2022-08-21 启事

  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2005年3月广西启动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广西农信联社)成立。10年来,广西农信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厚爱下,始终坚持立足“三农”、扎根基层、服务广西,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紧密纽带的作用,为广西“三农”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与广大城乡百姓结下了深厚感情。在广西农信联社即将成立10周年之际,广西农信联社分别与南国早报(网)及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主题征文以及书法、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各界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我与农信共进步的10年”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与农信共进步的10年

  (二)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南国早报(网)

  (三)征文要求

  1.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生活经历讲述您与广西农信同呼吸共命运的感人故事,反映农信社深化改革带来的深刻变化,展示农信社在支持“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助力广西建设的动人点滴,抒发真情实感,展望美好未来。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注重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时代意义。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叙述生动,情节感人,篇幅控制在1500字内。

  3. 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文责自负。

  4.主办方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或删减,如不同意删改,请予以注明。

  (四)征文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五)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方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

  2.征文作品设置:

  “十佳作品”,奖金人民币2000元/篇;优秀作品20篇,奖金人民币500元/篇;

  3.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投稿方式

  所有征文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投至邮箱:ngzb@ngzb.com.cn,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邮件标题请注明“10周年主题征文稿”。联系人:黄文婷,电话:0771-2350810。

  二、“农信杯·辉煌十年路 农信永相伴”书法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辉煌十年路 农信永相伴”为主题,要求积极向上,反映广西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支持“三农”、服务小微企业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展现农信系统职工的精神风貌和服务理念。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内容健康,特色鲜明。

  (二)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人员

  爱好书法、摄影的各界人士,全区农信系统职工。

  (四)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格式

  (1)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竖式,作品最小四尺对开以上(138cm×34cm,68cm×68cm),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 68cm)。草书、篆书必须另纸附上释文。

  参赛作品只须送未装裱原作,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作者、作品名称、类型、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填写作品登记表随作品报送。

  (2)摄影作品

  作品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6幅,按一幅计算)。要求以电子作品形式投稿,文件格式JPEG,文件命名为:作品名+作者+手机号,电子文件分辨率为1280。每位作者须将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表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比赛专用邮箱。获奖作品需按要求提交5M以上jpg格式的文件以便放大展出,不能如期提交的视为弃奖。每幅作品的编号要与登记表编号相同。

  作品文件须保留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不接受虚构场景照、添加、合成照、拼贴照及其它利用电脑制作和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的各类图片。

  “农信杯·辉煌十年路 农信永相伴”书法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表(从www.gx966888.com下载)

  2.投稿者本人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对于存在侵占他人权益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评选委员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4.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五)截稿日期

  2015年10月10日止,以作品收到日期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2.书法、摄影作品分设: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含税);

  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含税);

  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含税);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含税)。

  3.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赠送画册一本。

  (七)作品使用

  1.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权在相关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获奖作品将在2015年11月份公开展出,出版画册。

  3.一、二、三等奖作者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摄影作品获优秀奖2幅(组)的作者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八)作品报送及邮寄地址

  书法类作品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秘书处收 邮编:530023

  联系人及电话:**************

  摄影类作品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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