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一次听说一位老妇人养有一只大鹅,善鸣,特意前往拜访,老妇人忙将鹅宰杀招待,王羲之惋惜许久,后王又得知一位性格古怪的道士养了一群好鹅,道士也喜欢王羲之的字,王羲之就给道士写了半天的字换回了他的鹅。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
在“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时期,王氏是高级的士族。王导、王敦家族的子弟,都当上了大小的官员,他们大多数是庸庸碌碌的官僚,但在他们当中,也出了一个我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就是王羲之(羲音xī)。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达到很高的水平。
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后来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非常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后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
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子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
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么样?”
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
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
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马上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
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知道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后来,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
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
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
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
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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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腹东床
王羲之出身于魏晋名门琅琊王氏,是王旷的第二个儿子。
王羲之16岁时被郗鉴选为东床快婿。郗鉴有个女儿,年长二八,貌有貌相,尚未婚配,郗鉴爱女故要为女择婿,与丞相王导与情谊深厚,又同朝为官,听说其家子弟甚多,个个都才貌俱佳。
一天早朝后,郗鉴就把自己择婿的想法告诉了王丞相。王丞相说:“那好啊,我家里子弟很多,就由您到家里挑选吧,凡你相中的,不管是谁,我都同意。”
郗鉴就命心腹管家,带上重礼到了王丞相家。王府子弟听说郗太尉派人觅婿,都仔细打扮一番出来相见。寻来觅去,一数少了一人。王府管家便领着郗府管家来到东跨院的书房里,就见靠东墙的床上一个袒腹仰卧的青年人,对太尉觅婿一事,无动于衷。郗府管家回到府中,对郗太尉说:“王府的年轻公子二十余人,听说郗府觅婿,都争先恐后,唯有东床上有位公子,袒腹躺着若无其事。”郗鉴说:“我要选的就是这样的人,走,快领我去看。”郗鉴来到王府,见此人既豁达又文雅,才貌双全,当场下了聘礼,择为快婿。“东床快婿”一说就是这样来的。
相聚兰亭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农历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41人在绍兴兰亭修褉(一种祓除疾病和不祥的活动)时,众人饮酒赋诗,汇诗成集,羲之即兴挥毫为此诗集作序,这便是有名的《兰亭序》。此帖为草稿,28行,324字。记述了当时文人雅集的情景。作者因当时天时地利人和效果发挥极致,据说后来再写已不能逮。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宋代米芾称之为“天下第一行书”。
【家鸡野雉】
雉:野鸡。原意是晋庚翼把自己的书法喻为家鸡,把王羲之的书法喻为野鸡,以示贱近与贵远。亦比喻风格迥异的书法绘画等。东晋武将庾翼与王羲之一样都能写一手好书法,他看到自己的儿子与侄子不学他的书法改学王羲之的书法,心中十分不满,说儿子与侄儿不爱家鸡爱野鸡,要与王羲之比高低。后来他见了王羲之的一幅书法作品后就心服口服了。
【入木三分】
形容书法极有笔力。现多比喻分析问题很深刻。王羲之出身于魏晋名门琅玡王氏,他七岁就擅长书法。传说晋帝当时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词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刻字者把木板削了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书法墨迹一直印到木板里面去了。他削进三分深度才见底,木工惊叹王羲之的笔力雄劲,书法技艺炉火纯青,笔锋力度竟能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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