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事件发生在2016年,判决在2017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辱母案事件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辱母案事件材料【篇一】
民警进了一层办公室。苏银霞、于欢急忙反映被催债者揍了,催债者则否认。
多名催债者证言显示,民警当时表示:你们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民警并没有在屋内停留太久。监控显示,10点17分,部分人员送民警出了办公楼。这距其进屋处理纠纷刚4分钟。
于欢试图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债者拦住了他,让其坐回屋里。没有民警的办公室再度混乱。
于欢供称,有个人扣住他的脖子,将他往办公室方向带,“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
事后的司法鉴定显示,于欢未构成轻微伤,不过,在其左项部可见一横行表皮剥落1.1cm,结痂;右肩部可见多处皮下出血,大4x0.3cm小0.7cm。
按照催债者么传行的'说法,他们当时把于欢“摁在了一个长沙发上”。
一名公司员工家属则看到,有催债者拿椅子朝于欢杵着,于欢一直后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发现,此时,于的手里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过来还是继续打我。”于欢供称,他开始拿刀冲围着他的人的肚子上攮。
么传行回忆,于欢当时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恁”,杜志浩往前凑了过去,于欢便朝其正面攮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伤。
催债者急忙跑出了办公室。10点21分,闻讯的民警快速向办公楼返回。
经过司法鉴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两名被刺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一名系轻伤二级。
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关于辱母案事件材料【篇二】
在2016年4月14日之前,22岁的于欢还是一个在长辈眼中老实内向的孩子。他的姑姑于秀荣说她很少见孩子着急过,“可懂事,可听话,有时候我都说他傻,怎么遇到事不着急呢?”
2016年4月14日,于欢急了。
母亲苏银霞开的公司因向山东省冠县当地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催债人已来厂子闹过多次,在厂门口拿大锅烧水、把东西扔的'满地都是。
4月14日当天,以杜志浩为首的11名催债人再次上门,在辱骂、抽耳光、往胸口弹烟灰、用鞋子捂嘴之后,杜志浩当着于欢的面脱下了裤子,用极端的方式侮辱了苏银霞,于欢随后拿刀反抗,捅伤包括杜志浩在内的四名催债人,其中,杜志浩在自行就医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接受采访时,姑姑于秀荣透露,于欢出事后,苏银霞因另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警察带走,至今仍在押,父亲则不知去向。苏银霞曾告诉于秀荣:“就是再气,我也不能死,我死了,孩子出来后就见不到娘了。”
目前,于家人已提起上诉。
母亲被抓,父亲消失
出事前,于秀荣从来没见过苏银霞流泪。出事后,她则常常看到苏银霞吃着吃着饭,就出去偷偷抹眼泪。但苏银霞在人前还得装坚强,“毕竟做过老板”。
在于秀荣眼里,今年48岁的苏银霞是个有志气的人。为了生活,早些年养了一百多头猪,后来又去新疆轧棉花。十几年前去南方打工,发现做刹车片这类器件赚钱,就回到山东开厂做刹车片。
从小作坊做起,于秀荣说苏银霞“挣了钱就投进去,挣了钱就投进去”,自己不剩多少钱,一心想把厂子做大。后来终于成立了公司,还把厂子搬进了工业园。一个人操持整个厂子,“又管车间,又管财务”。于秀荣觉得苏银霞苦哈哈的,劳累了这么多年,连个首饰都没有。
后来苏银霞向银行贷款扩大生产。为了能够再次贷款,她借了高利贷,先把银行钱的还上了。但已无力还高利贷。
于秀荣觉得于欢像他妈妈,苏银霞对于欢很严厉,经常教导他要踏实工作。高中毕业后,苏银霞让他进了厂子,于欢也没怨言,什么都做。于欢在母亲厂子里工作,跟工人一样,吃、住在一起,穿的也都是那种油腻腻的衣服。
“就是再气,我也不能死,我死了,孩子出来后就见不到娘了。”苏银霞对于秀荣说。于欢被抓后,她也曾和女儿奔走多地试图帮助儿子,但之后母女俩也因“私刻公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被警察带走。
2017年2月17日,于欢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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