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2022-03-30 500字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我的兴趣是爱看书,爱收藏一些好书,在我藏的书里面最珍贵的一本书是《同桌冤家》。

  说起与书有缘,那是因为我来到了一所新的学校,学校里有了一个新的学习环境——读书乐园。我的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搭建一个写作文的平台,语文老师在班里开展了好书漂流活动。我们每个同学在这次读书活动中,都带来好多自己最珍贵的书与大家交流,我们找到一本自己心爱喜欢的书,便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的看着、读着……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本好书——《同桌冤家》。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外表”特别,书里的主角人物好像都在和我“招手”,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去读它、写它,因为书的字里行间带着幽默、搞笑和更深层的教育。当我考试不理想时,我不会太过于难过,因为这本书里的某一行某一页的搞笑情节一直在鼓励我,让我在快乐的氛围中学习。于是我也更加的喜欢了这个“朋友”,我也从内心里将它看成了我生活里的“开心果”。

  每次捧着它、翻阅着到最后时,可以根据颜色来说:“小档案”。蓝色是“惜成小档案”,绿色是“阿呆小档案”,黄色是“兔子小档案”,红色是“咪咪小档案”。最引人注目、笑破肚皮的就是咪咪这一本《班花也辛苦》,真是让我百看不厌,以至于到现在还摆在我的书桌前,它陪着我写作业、我陪着它共同大笑。

  《同桌冤家》这本书其实是一套系列书,我只是收藏了其中的几本而已,但是从这些书里,我读到的不只是幽默搞笑,还读懂了同学友谊、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如果你也是个爱读书的人,请你也读《同桌冤家》吧,让这个“开心果”也教教你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是一个小书迷,只要一来到书店,我就被满满登登的书吸引住了,一下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忘了时间的流逝。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再苦也要乐一乐》这本书了。

  这是一本让人在读过之后有一种莫名感动的书。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没有年龄的界限,没有社会的阶层。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骄傲,因为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成功者,每一个人都有一种最高尚的品格。在这里,比起那些有钱主,气概的尊严显得更有分量。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道理不深,却有着深刻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每个人存在的价值。无论是平民还是钱、权兼备的人,总有一天是平等的,至少是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不要抱怨,应为每个人都是成功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成功的秘诀就在于懂得怎样控制痛苦与快乐这股力量,而不为他反制。”不需要精辟的话语,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也许就是生命最高的这里,生命不仅在于成功,更重要的是快乐。就想议价卖甜甜圈的商店前挂了一块招牌,写着;乐观者和悲观者之间的查被十分微妙,乐观者看到的是甜甜圈,而悲观者看到的是甜甜圈中间的洞。

  人生苦短,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那有何必为前一秒的事而悲伤呢?生活重视充满着惊喜,所以不必为什么而太过伤心。再多的经济也总能看到路旁摇曳的鲜花,一切苦难终将会过去。

  我在书中学到了快乐的秘诀快乐无所不在,用微笑面对一切,总能看见一个又一个的惊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你有没有读过一本书,上面尽是一句“亲爱的小朋友”,而结尾又往往是一句“恕我不能再写了”。书的名字叫《寄小读者》,她的作者正是如同自述天真派里的落伍者——冰心。

  在我的书橱上常年搁着一本《寄小读者》。每每翻开我总要读一遍通讯一,她这位成熟的作家却喜欢小朋友们提携她。这着实是一位令人惊叹肯放下身段虚心学习的大作家。她既会因为一只小老鼠的死而伤心,也会以自己曾经是个小孩子而自豪。所以一翻开书我的心中便弥漫着各种情感,着实庆幸着自己还拥有一份童真;庆幸自己常在亲爱的父母身边;庆幸自己的风华正茂,或许还有幸见到冰心笔下那么美的风景。

  这位令人尊敬的大朋友谈吐不俗却时常卧病,护士们不许她写一封长信。这是我时常伤感的一个消息。冰心用她软弱的手写出了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感人故事;用朴实的语句歌颂了母爱的珍贵。冰心把母爱比作了海,犹在童年,深阔无际,不着一字,便呈现了神秘而伟大的爱。又把朋友比作湖,温和妩媚,近在现在。书中的风景美如画卷,在国外他人的关心让我心头一暖。冰心真是一位顶顶童真的大人,会喜欢在船上抛沙袋,乐此不疲。却又是一位诗情画意的智者,用她浅显的语言诠释着深奥的诗篇。尽管在她生病期间足不出户却依然在细微之处留给我们无数感动。

  有些抽象的语句,我往往是读不懂的。但这并不妨碍我牢记童真的珍贵。这本旧旧的《寄小读者》大多是写了冰心的个人生活和志趣,如同真的通信一般。我也不会辜负冰心的期望,定会多提笔书写身边故事多珍惜与家人共处的时光。献给我敬佩的大朋友,愿你如同美丽的安琪儿,畅游海天之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该书是沈石溪写的。

  此书讲述的是有关狼的故事:一匹大公狼的妻子为了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当上狼王,不顾一切地锻炼她的孩子们,最后牺牲了自己,也没有保全孩子的全过程。

  本书主人公是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的毛色却是纯白;她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的很美的。她的性格是:坚强、执着、刚烈。在此书中,沈石溪把她的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如:从古河道到她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她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同时,沈石溪的环境描写也十分不错;这是日曲卡山麓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来势汹汹,狂风挟着豆大般的雨粒,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地面,树枝被抽弯了,斑茅草被抽断了,山峰也被抽变了形。

  这本书被评为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等等,如今它深深受小朋友们的喜爱。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你呢?

  这本书感情真实,内容丰富,很有知识水平,希望大家多去看看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哲理故事》。

  这本书将种种生活智慧包裹在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中,通过读这些小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例如:读《学会放弃》让我明白了:学会放弃不是不求进取。有的东西在你想要得到又得不到时,一味的追求只会给自己带来压力、痛苦和焦虑。这时,学会放弃是一种解脱;读《疯子并不呆》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在某一方面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他在其他方面也不如别人。所以在笑话别人的时候,要先看看自己有些地方是不是还不如对方,要学会自省;读《购买上帝的男孩》让我懂得了:人世间惟有爱是最伟大的、最无价的,它可以温暖人心,可以感动“上帝”,甚至可以让奇迹复活……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哲理故事》就是我进步的阶梯。因为,是《哲理故事》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哲理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哲理故事》让我广交朋友,让我成为博学多才的人。所以,《哲理故事》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将影响我一生,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6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7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8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 ,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9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0

  在我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书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深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情节都给人深刻印象,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给人一个悬念,令人深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一本书。

  幽默就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一位幽默大师,在这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的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

  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是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绘炙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里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和哈克吐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的文学形象,饮誉世界。

  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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