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有一本书。它是我最喜爱的。我时时刻刻都想着它。从而让我买了一整套书。那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乐趣,让我走进了书的海洋,让我了解了更多的事情,即使是很厚的书我也能坚持把它看完。这就是那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和他之间有许多故事。
自从买了那本书后,就开始有些着魔。那时是在暑假的时候,我看的就是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那时我在看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我终于知道了哈利·波特的事,我以前只听说过他,不知道他的人物品质怎么样,人物特点又是什么?我在这本书里觉得哈利的姨父姨妈老是虐待他,他们还把哈利所在充满蜘蛛的储物间里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但就是因为这样我就越往后面看,让我看到了我最开心的一幕,那就是哈利进入了霍格沃茨,遇到了罗恩·韦斯莱还有赫敏·格兰杰,他们都是哈利结识的好朋友,互相帮助。但出师不利,碰到了他们,马尔福高尔和克拉布。但最让我恨的就是马尔福,老是嘲讽哈利还针对哈利,自高自大,很高傲,还让哈利掉进了许多的陷阱。比如说,马尔福像向哈利发起了挑战,说午夜的时候去奖品陈列室里面打一仗,还用了激将法,让哈利去。但午夜的时候赫敏和罗恩还是不放心他,所以跟哈利一起去,但结果发现马尔福竟然不在那里,而是费尔奇先生在那里,他是来检查有没有人在午夜的时候出来,就是马尔福告诉他有人会在今晚会到奖品陈列室里。但哈利他们及时发现了,才逃过费尔奇的魔掌。没被抓回去关禁闭。所以我非常讨厌马尔福。因为这么多的事情所以让我手不释卷。一回到家先看30分钟书,但每次都超过。总想着再看一会儿马上就看完了。上厕所时还总要拿个书看,不然会觉得无聊。一天里总有一个小时看书,周末的话一下午都在看。感觉想要上厕所都憋着不上,心里总是说:“上什么上呀?就差几页就看完啦,再憋一会儿不行吗?”于是我憋了一会儿又一会儿,到最终不行了再上。看到最后我更是走火入魔了。因为哈利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很精彩,有海格的路威大狗,有斯普劳特的魔鬼网,有有弗立维设置的会飞的钥匙,有麦格教授布置的琪阵,有斯内普设置的逻辑推理题。到最终哈利去到了一个房间,结果遇到的不是斯内普而是奇洛,这同时也让我很难相信。没想到进来的竟然是奇洛。所以这让我越看越想看,更让我爱不释手。到最后我看完了,一共是241页。我五天看完。我爸爸惊讶不已,我也有些小惊讶,但是我转念一想,因为我这样长期的努力所以才会变成这样啊,我也就不惊讶了。我爸爸听我这样说还是有些不相信我,因为这么多页数的书我怎么可能在五天之内就看完了呢?我爸爸叫我把内容复述给他听,我讲的头头是道,爸爸也不得不信。那时候我乱蹦乱跳,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用五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
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一本书这么好看这一套书肯定也会非常好看,我就索性把全套都买了下来,我相信我能把它们都看完的。
这本书,我记忆尤其深刻,即使我现在都看到第七部了,但我还是记忆犹新,都没忘记里面的情节,这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也是不可替代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是人类的老师,我们常常从书中获得知识;书是人类的朋友,常常道出了我们的心声;书是人类的榜样,常常教会我们数不尽的大道理……而在我的眼里,书就是装满酸甜苦辣的瓶子,打开了,也就一一品味到了。
我最喜爱的书籍是如今著名作家伍美珍姐姐创作的《单翼天使不孤单》。以前,我一直垂涎于文学著作,可是,我却在看完这本书后,才发现已经完完全全的爱上了这本书。我喜欢“单翼天使”这四个字,即使我知道这是代指失去了父爱或母爱的孩子,但我依然喜欢。因为,正是有了这些天使们,我们才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帮助,学会了很多很多……
《单翼天使不孤单》中主角张小伟就是一个单亲儿童,他努力用表面上的快乐来掩饰自己受的伤害,挽回的却往往是同学们无情的嘲讽。他掩饰得很好,全班几乎没有一个人发觉出来。就这样,他一直憋在心里,与孤单、委屈、泪水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在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父母任何一方的爱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就算失去了仅仅一方,那么我们也就像小鸟断了翅膀,鱼儿少了水,天空不再明朗一样,永远都会有一处伤疤,时时会不经意的瞄见。可世上再好的药品也治不了心中的那道疤,它会陪着你一生,不是一秒钟就可以消除的了。
在这些“单翼天使”的比较下,我们这些“双翼天使”可能会显得很幸运,因为我们有双层的爱。但并不是这样啊,因为“单翼天使”只是离父母中的一方远了,仅此而已,并不代表双方就不爱你了,不是吗?其实,我更赞同“单翼天使”比我们更幸运,比“双翼天使”更完美!我的心田也存在这样一道伤痕,它让我怎么也忘不掉。曾经,我的爸爸妈妈有一段时间经常吵架,吵来吵去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只是,无理由的闹不和。我每天都在胆战心惊与痛苦中来回徘徊,我真的很怕爸爸妈妈会分开,很怕自己只有“单翼”了。那段时间,我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哭,一个人承受,一个人做着一个人的事,渐渐地也开始学会了独立成长。我好想喊出“不要这样啊!”,我好想阻止这一切啊,可是,我仅仅是个孩子,就算说了,又有什么作用呢?他们会为我改变吗?不,这只是自讨没趣!可后来,他们的关系也开始好起来了,我不得不在心中都笑出了眼泪,我告诉自己:爸爸妈妈一定只是闹闹小别扭罢了,他们不会离开我的,一定不会!这件事即使过去了很久,但已经留下了伤疤,那不敢回首的黑色的一幕幕就连涂改液也涂不干净,只是放在了心中的最深处。紧接着,我也用快乐包装了自己,尽管有抹之不去的忧伤痕迹,我也要学会坚强起来!
“单翼天使”真的和我们一样美丽,和我们一样有着很多东西,甚至“坚强”都比我们多得多,还少了那么多令人反感的“担心”。“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令我感触很深,让我明白,“单翼天使”要与命运抗争,坚强的面对着不愿回顾的一切,才能跨过阻拦。之前所有的痛楚都被他们化成了一股力量,仅用一只单翼就像拥有了双翼一样,自由地翱翔在蓝天上,没有谁可以阻止他们,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单翼天使”所拥有的爱与关心,绝不比我们少,他们的身后有着关爱他们的朋友与老师,只要一回头,就能感受到一股暖流一直迎着他们。因此,“单翼天使”从来就是生活在“爱”的世界里。
《单翼天使不孤单》的一章章、一段段都触碰着我的心弦。没错!单翼天使是不孤单的,他们都有一片天在支撑着、鼓励着,正因如此,证明了,孤单是绝对不属于他们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从小就爱读书,看过的书多得数不清,比如《红楼梦》等四大名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爱看的还是明代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的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是一部在中外影响巨大的神话小说,故事内容大体是这样的:花果山上有一仙石。某一日,仙石破开,跳出一石猴。因为石猴发现了花果山上的水帘洞,因此当上了美猴王。美猴王去访神仙,拜到了菩提祖师,习得七十二变、长生不老、腾云驾雾之术,并得了一个好名字——“孙悟空”。但因讨要东海龙王龙宫里的金箍棒,得罪了龙王,玉帝便招他上天做了神仙,不让他在民间作恶。谁知孙悟空在天宫吃潘桃,偷玉酒,盗仙丹……大闹天宫,结果被佛祖如来一巴掌拍在五行山下压了五百年。后来,西行取经的唐三藏路过五行山下救了他,沿途又收了八戒、沙僧两个徒儿,于是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求得了真经。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那一章。书中写道,虎力、鹿力、羊力来到车迟国后被国王尊为国师,在全国独尊道教,把众佛教徒驱服道家做苦役,后大多被虐死。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一片鬼哭狼嚎。孙悟空一行人经过车迟国时,三国师恼羞成怒,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赌赤身下油锅,但都被一一被悟空所破,死于非命,现身才知是虎、鹿和羊。国王见得真相,心悦诚服换关文送唐僧师徒登程。唐僧又请国王重尊佛教,国王允准。师徒出城之日,已看到城门上贴有招僧榜文,众僧也群集道边为他们送行。读到这里,我想:唐僧师徒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信念,大慈大悲的胸襟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就是依靠这些信念和精神,凭借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猪八戒、沙和尚的忠诚,最终才战胜陡峭的大山、宽广的大河、无数妖魔鬼怪……成功到达西方极乐世界。我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学习他们这种吃苦耐劳、勇往直前、锲而不舍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还对唐三藏这位佛教高僧更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唐僧实在是太崇拜佛学了。你看,他每次坐禅能坐很多天而且还一动不动,这不就是他拜佛时练出的定力与功夫吗?而且,他逢庙必拜,一路西行取经途中不贪钱财、美色,一心向佛。他还不让徒弟杀生,不吃肉喝酒。能做到这样,唐僧绝非等闲之辈,因此也得以成就了他西天取经的愿望,顺利取回了真经,为大唐及以后各个朝代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前无古人的贡献。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要从小练就不凡的定力和中国真功夫,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书,能给人知识,更能养人品性。读《西游记》,我了解了古代西游文化;登花果山,我感受了现代西游文明;学西游精神,我更有了发奋学习报效祖国的满怀豪情。
愿你也能与书为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是人类灵魂的制造师;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抚慰心灵的灵丹妙药。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我,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做事情常常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习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解决,优柔寡断,令父母伤透了脑筋。
有一次家庭作业较多,我做了一部分就不想做了。第二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发现我的作业没做完,就给我的爸爸打了电话。
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惊讶。从老家远道而来的外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不能再这样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出一本书放进我的手里:“孩子,父母不可能永远待在你的身边,替你去挑肩上的重担!你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拿去好好的看看吧。从今以后,你要学习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再依赖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时刻准备着为人民、为祖国而战,不放过一丝一毫希望的曙光啊!”
我抬起头,迎接我的是一双真诚而又坚定的眼睛,禁不住,我早已涌上来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 ……
事后,我回到房间,轻轻翻开了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进入了主人公时而委屈,时而欢乐,时而自信,时而悲伤,时而痛苦,时而平静的内心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外祖父的用意。是啊,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多么的坚强啊!虽然眼睛失明了,还是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坚强地写做,把自己炼成了一块 “钢铁”,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
于是,我努力做到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学习要天天向上,不轻易骄傲自满;遇人处事要宽宏大量;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任务……
终于,我在短短的半年内改头换面了,变成了外祖父心目中最骄傲的宝贝。而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将会永远珍藏着它,因为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生活,如何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喜欢词句优美的《白鹅》,喜欢有着传奇人物的《西游记》,喜欢展现动物世界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讲述了宋江等108个好汉聚集梁山泊除暴安良、替天行道,最后却因一心想着报效朝廷被招安而失败了。
这本书我喜欢打抱不平的鲁达,喜欢武艺高超的林冲,喜欢“智多星”吴用,其中最喜欢心怀大志的宋江,我为什么喜欢宋江呢?因为宋江是一个有情谊的君子。书中讲到李逵在旅途借宿时遇到一个老人,老人说他的女儿被梁山泊的宋江和吴用天天欺打,还勾搭。性急的李逵听完便火冒三丈,还许诺:“我现在就回梁山泊把宋江和吴用劈死。”回到梁山泊后李逵拿起斧头便向宋江和吴用劈去。好在英雄好汉劝下,李逵才没有劈。宋江见状便答应去对质,并与李逵定下军令状:如果真不是,就把李逵的头砍了。到了之后,老人家承认不是真正的宋江和吴用所为。虽然宋江被当众污蔑而气急败坏,但最终还是用“搁置”的方式“免去”了李逵死刑。因为本性善良,宋江才会忍气不杀李逵;因为重情重义,宋江才会借口不杀兄弟。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宋江。
除了宋江这个人物,这本书让我难忘的一句话是:人生必读书,不仅照亮孩子的童年,还会照亮孩子的一生!《水浒传》之所以成为我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作品,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而且也由于它艺术的成熟。这整本书的以晁盖等人成了一个团体为起始,通过各种跌但起伏的故事,将不同命运遭遇的英雄人物聚集在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会为英雄好汉们憋屈受辱的经历叫冤,又时不时会被个性化的语言感染而张口说“他”的话,还会因为惦记情节的后续发展而失魂落魄。
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让我痴迷的书,我推荐给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家喻户晓的书——《三国演义》。它的情节生动有趣,还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末清初的罗贯中。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从这些个性不同的人物中,我懂得了性格决定命运这个道理。在这些人物中,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是关羽。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为人忠义,从不背信弃义。
当关羽被曹操生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向曹操投降。虽说关羽投奔了曹操,但他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告诉曹操,只要一有刘备的消息,就会马上带着刘备的家眷去找他。他在投奔曹操期间,也帮助曹操斩余颜良,解白马之围等。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处,他就毫不犹豫地带着刘备的家眷,骑着那匹赤兔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到刘备的身边。尽管曹操非常欣赏关羽,一再挽留,但都被关羽给拒绝了。
关羽回到刘备身边后,汉军与曹军展开了一场大战,那就是赫赫有名的赤壁之战。在那场战斗中,关羽被指派去华容道阻断曹操的后路。但是当关羽活捉曹操时,却也感念曹操当年对他的礼遇之恩,就义释了曹操。为此,关羽还差点被送上了断头台。因为他很忠义,所以后人尊称他为“关公”,他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书中还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多疑的曹操,阴险又警惕的司马懿,“多智而近妖”的诸葛亮,豪爽仗义的鲁肃,忌才妒能的周瑜……这些大大小小、各有特点的人物串联起来,组成了精彩无比的三国时代。
书中还描写了多次战争,并根据每次战争的特点,各有侧重对其进行描写。如描写在赤壁之战前孙、刘两家的合作,诸葛亮、周瑜之间的矛盾,曹操的试探,孙、刘联军诱敌深入的准备等。这使得场面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且情节精彩动人,让我爱不释手,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书是不可缺少的,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也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那是我暑假时候看完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故事讲的是出生于英国的鲁滨孙,从小就喜欢航海冒险,在一次次航行中,船只遭遇了风暴,鲁滨孙漂到一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凭借着船上所剩的一点物资和自己的聪明才智,成功在荒岛上搭建了一个简单的住所。在之后的28年,他用着稀缺而简陋的工具,尽其所能的去耕种土地、驯服野兽、晒葡萄干……生存了下来。鲁滨孙还认识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他教给“星期五”很多有用的知识,慢慢的变成了他的好帮手。最终,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孙救下了一个英国轮船的船长,他们一起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积极自救,他用一切方法寻找淡水和食物,并努力建造住所,当他疾病发作时,虽然十分痛苦,但他依然坚持着,坚信自己可以好起来。他通过嚼野草来治病,挺过了难关。当吃人的野人来到荒岛上时,他毫不退缩,想办法打跑了他们……在我们眼里,他就是一个奇迹,但这背后所需要的决心和勇气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鲁滨孙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乐观自信的精神让我想到了自己。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时会退缩,会逃避,甚至半途而废,我不懂得坚持不懈,没有必胜的信念。当我看过这本书后,我被鲁滨孙那充满毅力与信心的冒险事迹所感染,从此我对自己说,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我要向鲁滨孙学习,做事坚持到底,坚信自己能行,不向困难低头。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使我懂得了毅力与坚持的含义。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要像鲁滨逊那样,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知难而进,坚持到底!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有位名人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是可以陶冶你的情操,让我们明白许多大道理,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在我几年学习的生涯中,我没读过很多书,但是我却喜欢过一本书——《伊索寓言》。
为什么会说这本书好呢?因为这里的故事给予人和道理很浓深刻,很容易记住,想想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小故事很有趣,大道理很深刻,真的可以引人入胜。
打开这本书,就可以把你带到一个生机勃勃的精彩世界。这本书好像一套游戏,越看越入迷,一关一关的,一个一个的。只要过了一关,就可以进入下一关,而这本书是只要读完了一个故事,它就会告诉你一个道理,而这个就是打开门的钥匙,然后一个个读完,明白了这些道理,你就会在人品上成功了三分之二。
这是一本通俗易懂的书。别看它的名字或故事幼稚,但是读起来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不仅是心灵或品德上受了教育,还可以积累一些好词好句,来提高你的写作水平。有的人说过了这样的一句话:“伊索寓言是人品与知识的交还空间。”由于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一个小寓言,名叫:《狐狸与豹子》:有一天,狐狸在路上遇到了豹子,豹子就在自夸自擂:“我身上的花纹多好看,而你就没有。”狐狸没有和它比,只说了一句话:“人的心灵智慧美比外表美漂亮一百倍。”就是这个故事。
这就是一则小寓言,告诉我们大道理:一个人的外表是否美是无所谓的,但是心灵和智慧要更美。有的人看了一表人才,表里如一,却是一个绣花枕头有什么用?同时,做人不能太炫耀,只要尽力做好自己,谦虚为人就最好了。
这就是《伊索寓言》,我最爱的一本书。其实,读书也有好处,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如果你学习累了,也可以看一会书,使身心得到放松,特别是读《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真人”。
怎么样,这本书不错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比如漫画小说,作文类,童话故事,伊索寓言,四大名著。而我最喜欢的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
这本《西游记》是我在八岁时奶奶送给我的礼物,至今我都对它爱不释手。我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这里面的内容我特别喜欢看,因为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吸引我,一幅美丽的风景图,远处有一片枝繁叶茂的森林,天空中的云霞倒映着夕阳的火红,原本蓝蓝的天空却变得摸不清、看不透。近处有处热闹的街市,卖葱饼的,卖蔬菜的,卖玩具的,卖肉的……显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密密麻麻。中间有一人骑着马,穿着和尚的衣服。用马鞭拍打马的尾巴,读了以后才知道,那是唐僧,能控制孙悟空。他的旁边跟着三个人,其中一人竟然是一只猴子,拿着一个非常霸气威风的棒子,到后来读了才知道,那只猴子就是火眼金睛孙悟空。它肩上扛的是大名鼎鼎的法宝——金箍棒,捉妖降魔全靠他。旁边还有一个肥头大耳、心宽体胖的猪八戒,那时我看那猪在走,心想:这猪是成精了吗?后来读了才知道,他是上辈子有名的天蓬元帅,因为触犯天规而被迫投胎转世,结果竟然是一只猪,名叫猪八戒。他好吃又好色。最后一个人,挑着扁担,看起来非常老实。读了才知道,他是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沙僧。四个人迎面走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有一次,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走着走着,看见前面有一个老太太走不动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唐僧看见了,急忙骑着马跑了过去想救她。孙悟空说:“师父,您要小心呀!”说完使用火眼金睛扫描了一遍,发现那是白骨精变的,连忙跑过去把她打跑了,他们师徒四人取经路上,不畏艰辛,不怕困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其实我们读书一样,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有勤奋好学,就没有到不了的高峰。
里面的故事精彩极了,如果你也想看,不妨也买本看看,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小豆豆的日本女孩儿,由于无法融入学校生活而转学,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能顺利地和大家一起学习,一起相处的故事。
大家一定会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名叫《窗边的小豆豆》呢?因为当时日本流传着“窗边族”的词儿。“窗边族”指的是那些被人们冷落了的人。他们不是有生理缺陷,就是有心理上的或者性格上的缺陷。小豆豆一度被认为是这种人。
小豆豆因为影响其他人学习,被退学后转到另一所新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校长叫小林宗作老师,也是改变小豆豆命运的人。他喜欢孩子,他建的学校,吃饭方式,学习方式和作息方式与其他学校大不相同。
就拿吃饭来说吧,校长先生总是对家长们说:请带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来吧!山的味道就是在陆地上生活的植物和动物,海的味道就是在海里生活的植物和动物。如果发现哪个同学没有带山的味道或海的味道,校长先生就会让身后的厨师,从一个大桶里夹出山的味道或者海的味道给他补上,这样就没有同学感觉哪个同学吃得好,哪个同学吃得差。
在小豆豆刚入学的时候,校长先生整整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连一个哈欠也没打。正是在这所充满爱的校园里,小豆豆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性格也变得开朗,活泼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黑柳彻子,小豆豆,其实就是作者本人,我们难以想象,小时候被人排斥,被叫做“窗边族的人,长大后成为了主持人、作家,多次获得了儿童文学奖。
我常常想,进了巴学园,就不会有孩子讨厌上学了吧,放学后也不愿意回家,第二天早晨还会眼巴巴的盼着早一点到学校去。巴学园就是这么一所充满魅力的学校。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情。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希望大家也去阅读这本温暖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的成长,从牙牙学语时看的小人书,到上小学时读的故事书,再到上初中时看的经典名著,也许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书。书,是增长我们知识的工具,名著可以让我们积累更多的经典语句,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某种道理,史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事情。书,是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的,当不开心时,书中的清洁可以让我心情舒畅,当无聊时,书能用来打发多余的时间,当生气愤怒时,书会让你的火气消去许多……
我爱书籍,我爱读书,暑假里我就读了很多书。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嘛,应该就是《爱的教育》了。《爱的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在社会上、学校里、家庭里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经历的并有着深刻感受的爱与不爱。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爱与不爱。不爱,就像是在社会上的一道丑陋的风景线,不堪入目。比如:父母殴打孩子,老师体罚学生,学生动手打老师……这种种的爱与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爱也是非常多的。
爱,看上去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可是,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一个简简单单的句子就能解释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也许有人把它比作一盏灯,但我想说它是一盏永远也燃烧不完,永远温暖人心的灯。也许还有人把它比做一把雨伞,但我想说它是一把永远也用不破,永远为人遮风挡雨的雨伞。也许还有人把它比作一缕清泉,但我想说它是一缕永远也流不尽,永远灌溉人心的清泉。
父母的爱,让我们有了温暖的家庭,当我们犹如一艘船在海浪上漂流时,家是我们躲风躲浪的港湾,能让我们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喘一口气,出海时能加倍努力,在海上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老师的爱,有可能只是在生病时一句关心的问候,有可能只是在取得进步时一个鼓励的眼神,也有可能只是在准备放弃时一个安慰的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足以表达老师对学生的爱。经常有人说:“学校是我们的第二个家。”那么,老师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了吗!他们像真正的父母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
书的的确确让我进步了。也许每一个台阶上都放着一本书,只要读懂了这本书,明白了书中所蕴藏的内涵,就可以再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汲取更多的知识。书香伴我成长,随我共同走过五彩的青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你们认识英国的数学家,逻辑学家刘易斯·卡洛尔吗?他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
卡洛尔于1832年出生,幼年家境贫寒,生活艰辛,但他从小学习特别用功,曾就读于约克郡的里土满学校和拉比、公学。卡洛尔十分喜欢文学,博览各类文学书籍,12岁就开始写作。1850年考取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1854年因数学期中考试取得第一,被任命为数学讲师,直至退休。听了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刘易斯·卡洛尔的个人简介。相信大家一定对他有了深刻的了解,一定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那么,请大家继续看的内容,相信大家一定会因下面的内容所沉醉。《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她遇见了公爵夫人、柴郡猫、帽匠、三月兔、素甲鱼、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这部童话充满了幻想、幽默和诗意,突破了西欧传统儿童文学道德说教的刻板模式,被誉为魔幻、荒诞小说的先驱之作。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神奇的幻想:有能变大变小的身子和扑克牌组成的王国,还有能穿过镜子到达的另一个世界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
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希望你们也能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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