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

2023-01-18 总结

  临近考试,老师都会整理出知识点给学生,方便复习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

  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5、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基本义务。具体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的含义: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4、道德义务的含义: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怎样?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

  6、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1、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维护生命健康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2、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③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3、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3、名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4、什么是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怎样?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法律规定: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4、法律规定: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隐私权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我们应该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隐私权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2、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3、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

  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唤起人的潜能,不断的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3、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义务教育的含义: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5、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①强制性;②公益性(免费性);③统一性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1、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师敬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1、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它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

  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4、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意义

  对于维护公民正常生活,保障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方式有那些?

  ①法律:宪法;

  民事法律(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②方式:请求确认财产所有权、强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5、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通过诉讼确认归属,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通过诉讼要求返还,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出现行政违法现象时通过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1、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

  作为遗产的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2、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3、法定继承:

  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配。

  4、遗嘱继承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5、遗赠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

  6、当遗产(财产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二、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框 无形的财产

  1、什么是智力成果?

  是指依靠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技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包括哪些?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3、当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①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第一框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有哪些?

  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消费者应享有哪些权利?

  ①安全权、②知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依法求偿权、⑥结社权、⑦获得教育权、⑧人格尊严与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⑨监督权等。

  3、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要求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制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对消费者提出哪些要求?

  一、我们自身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二、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第二框   维护消费者权益

  1、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第一框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2、公平重要性:

  公平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平是维系良好合作的前提,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

  第二框 维护社会公平

  1、面对不公平现象我们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公平。面对不公平现象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我们可以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2、为什么要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①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②公平合作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第一框  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是什么?

  正义的行为: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

  非正义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

  2、正义的要求:

  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3、制度的正义性在于:

  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4、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①在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②在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③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于每一个社会成员。

  第二框   自觉维护正义

  1、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①要遵守正义的制度,而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对正义制度的维护。②对于不遵守制度规定的非正义行为,我们不应该采取消极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2、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①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②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的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③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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