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管理制度

2023-05-24 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1

  为进一步加大成本的控制力度,强化成本控制意识,为准确核算当月实际消耗成本,盘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实反映月末退料。在盘点过程中,以数量计量的商品,原材料要逐个逐瓶盘点,以重量计量的逐件过磅,半成品,调料等零星原料可以暂估价入账,禁止盘点时敷衍了事。对盘盈、盘亏、过期商品要逐笔落实,明确责任,及时上报处理,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盘点方式: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二: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顺序。

  三:盘点前准备:

  由库房准备夹板,盘点表,盘点前仓库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四:厨房原材料盘点:

  厨房原材料盘点为实地盘点制,每月末最后一天晚7:30仓库管理财务人员会同各厨房负责人根据当天剩余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盘点表填制要求书写清晰,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填写要规范,参与盘点人必须在盘点表上签字。

  五:酒超盘点:

  酒超盘点为永续盘点制,每月初1日早8:30由保管员打印商品盘点表,财务人员会同保管员依据盘点表对照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财务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处理当月盘盈盘亏商品。经领导批准后做相关账务处理。

  六:仓库物品盘点:

  仓库物品盘点为永续盘点制,保管员每天按规定做好收发业务,并根据入库单,领料单随时登记仓库账簿,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每月末收发业务完毕后根据仓库账面库存数量,对照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2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00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3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材料,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材料时索验。

  (三)购入原材料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原材料采购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原材料,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原材料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物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材料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材料,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变质、质量不合格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进行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4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原材料管理制度集锦5

  1.仓库物料盘点分类

  1.1跟据物料进出的频率,将物料分为三类:A类(常用)、B类(不常用)、C类(呆滞料)。

  1.1.2A类:出入库频率较高的物料。

  1.1.3B类:出入库频率较低的物料。

  1.1.4C类:基本不出库,在库时间三个月以上。

  2.仓库物料盘点方式

  2.1仓库盘点按五大类进行:元器件(贵重)、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2.2元器件(贵重):所有价值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上的元器件物料。

  注:按价格,仓库初步将IGBT、晶闸管、不锈钢片电阻、变压器、电抗器、风机——后向离心、浪涌保护器、UPS、HALL、温湿度变

  送器、410A/2100A接触器、各框架式断路器及附件定为贵重元器件。

  2.3元器件:所有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元器件物料。

  2.4结构件:所有铜质件和钣金件的物料。

  2.5电子料:所有电子元器件的物料。

  2.6辅料:所有辅料的物料。

  3.仓库物料盘点周期计划

  3.1一周盘点:属于A类、B类和和C的元器件(贵重)。

  3.2半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结构件。

  3.3一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元器件、电子料。

  3.4三个月盘点:属于A类和B类辅料及属于B类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

  3.5六个月盘点:所有属于C类的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4.仓库物料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4.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3盘点人员各自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在物料卡和盘点表)做相应记录。

  5.仓库物料盘点人员安排

  5.1一个月内(不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自行组织。

  5.2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组织,且必须要有复盘(仓库人员交叉盘点)。

  5.3年终财务盘点由仓库人员陪同财务一起完成整个仓库的物料盘点工作。

  6.仓库物料盘点时间制定

  6.1一周盘点:时间定于每周五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2半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3一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4三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季度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5六个月盘点:时间定于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注:以上盘点时间可根据仓库工作任务情况来调整,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7.仓库物料盘点,相关部门配合

  7.1盘点前采购需控制好供应商的来料时间,要求供应商将货物在盘点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仓库盘点的正确性。

  7.2盘点前,IQC需完成待检料的检验工作,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7.3盘点前,生产需做好生产任务备料工作,盘点期间生产需停止一切领料动作。

  注:如遇特殊情况(领料或来料),仓库人员需做好手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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