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管理办法

2023-02-27 制度

编辑管理办法1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编辑管理办法2

  一、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学校具体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留级学生或授意学生留级。由于学生留级所造成的后果(指小一学籍注册不上、初一学籍注册不上、不能参加中考),学生留级的学校自行承担。

  四、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其他信息和材料。

  五、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供完整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在不超规模或班额有学位空额情况下方可接受,查看转学手续上的年级与其所要就读年级是否一致,禁止转入留级。各学校不得随意接受转学手续不完整或无转学手续的学生。对手续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方和转出方均可在管理平台发起转学申请,不得推诿刁难。

  1、学生本县内相互转学全县统一在学期开学前两周或开学后两周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学生先在转入学校就读,在规定时段再办理转学手续。

  2、学生市内跨县区、省内跨地市、跨省转出必须先由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接受后,在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跨省转出的在学校收到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同时告知县教育局进行审批。跨省转入的学生提供转出学校盖章、转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带全国学籍号的手续(跨省转入到本校学生,前提是本校不超计划、不超班额,有学位空额才可接受),学校在收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入申请,同时把有关手续报到县教育局进行审批。

  六、休学、复学。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休学申请,如符合休学条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到教育局审批,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为其办理休学手续。起止时间按照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的时间计算,休学期满方可申请复学。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

  • 相关推荐

【编辑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销售管理办法11-13

处方的管理办法11-21

统计管理办法11-16

人员管理办法09-06

护士管理办法12-07

统计管理办法11-21

印章管理办法11-25

对员工管理办法12-03

编辑部编辑岗位职责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