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2023-07-22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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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管理,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对象为现场管理人员(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本办法所称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是指通过手机扫“杭州工地码”二维码采集每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信息,自动录入“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为实名制应用系统)。采用二代身份证、人脸、指纹、虹膜等其他识别技术进行考勤信息采集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采集信息录入实名制应用系统。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负责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具体工作,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日常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统计分析数据、改进优化应用。督促市本级工程项目落实作业人员考勤日常管理,做好使用培训。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中市本级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

  杭州市城建信息和消防中心负责实名制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数据交换管理、安全监测、云平台运维等工作。督促系统开发单位保障平台系统全时段正常运行,及时开展维护、升级等工作,配合做好使用培训。

  第五条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杭州工地码”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名制考勤信息和准备

  第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日常考勤信息。

  第七条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为住建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所要求的.相关信息。日常考勤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勤记录等。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个月内完成实名制应用系统项目报备和开通数据对接,在施工现场人员进场时同步录入基本信息,核实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项目实名制人员库。后续发生施工现场人员进退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更新。

  第九条施工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项目报备完成后,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实名制应用系统生成的建设工程“杭州工地码”二维码张贴于项目部入口处及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口,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每天扫码考勤的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扫码、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第十条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实行总承包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通过与项目实名制人员库比对开展考勤管理。工程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进场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施工现场其他相关单位,参照管理协议或施工合同,明确现场管理责任,纳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实名制管理机构,将实名制考勤作为重要管理内容,落实信息采集、登记、报送管理的各项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发生变更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办理变更。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考勤信息作为工资结算、支付及纠纷处置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相关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项目恢复施工,办理监督机构施工恢复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恢复考勤。

  因天气原因或应急情况处置暂停施工、节假日、被责令停工等原因暂停考勤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及时标注项目状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

  工程项目施工基本结束,办理监督机构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终止考勤。

  第四章检查和奖惩管理

  第十四条实名制应用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按项目、企业、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1.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

  2.未及时对接、传送实名制信息;

  3.考勤信息不真实;

  4.项目实名制人员库信息未及时维护;

  5.工程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不配合做好项目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第十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月度通报制度。综合考勤率指该项目纳入考勤的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实际出勤到岗次数除以项目实名制库人员数。由实名制应用系统累计每日综合考勤率自动形成自然月综合考勤率。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按市本级、各区县(市)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第二个月月初通过杭州建设网通报上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名单。

  对连续十二个月内有三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取消其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资格。

  第十七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制度。汇总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情况,建立年度排行,开展信用奖惩。

  1.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前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高于70%(含70%)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加分。

  2.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末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低于60%(不含60%)以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八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违反实名制考勤相关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建市发〔20xx〕5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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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场履职,实现两场联动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和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施工项目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市场管理员,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建立完备的考勤管理制度,负责符合要求的人脸识别考勤设备配置到位和日常运行,能实现主要管理人员考勤信息实时传输至建筑市场管理部门。

  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场时,及时登录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的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填报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信息,并实施现场考勤。

  第二章考勤实施

  第五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进行考勤,月考勤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天数。

  第六条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当天进退场时间间隔超过四小时计为有效考勤,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第七条项目现场停工的,在业务系统报备后,可暂停考勤。复工的,将监理单位签发复工令报备后恢复考勤。

  第八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按相关规定完善变更手续后,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填报。

  第九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正常施工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应在符合相关法规文件基础上,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业务系统中报备。

  第十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实行记分管理,积分周期为月,满分为12分。次月依据考勤对象上月出勤率,不扣分或进行1次扣分,1次扣分的分值为:1分、3分、6分、12分四种(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月出勤情况,实行现场施工项目部月考勤星级标识管理,星级标识分为6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0—5”星,星级标识依据施工项目部参与考勤人员个人分值进行考量(详见附件),并实行公示制度。

  第十二条根据现场施工项目部月考勤星级,结合项目工期,形成项目部综合考勤星级(详见附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其所属的'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日常监管工作。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工程项目市场信息,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工程项目市场信息情况和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市场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分值和施工项目部考勤星级,纳入个人和企业信用评价,并作为差别化管理以及工程质量评优、标准化工地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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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落实现场机械管理制度,落实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机械需要有使用、检测记录,要有定期检查方案。

  2.施工机械必须按各阶段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完毕要组织检测验收,并经过试运转,检查各部件是否达到说明中的要求,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塔吊的基础设计要严格审批手续,塔基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塔。结构施工时,对塔吊及吊装机械的操作手,作业前要相互协调,统一操作区域,明确吊装范围的划分,对塔吊应先收小车再旋转大臂,防止发生塔吊与周围树木、建筑干扰的现象。塔吊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部位运转正常,安全可靠。遇大风、大雨后,均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

  4.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应提前制定、审批拆装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5.混凝土输送泵要经常维护、清洁,润滑部位良好,每次混凝土浇筑前,均要进行试运行,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浇筑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

  6.钢筋加工区要整洁,防护设备齐全。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要定人定机负责管理、维护,随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加工完活下脚料要清理干净,机械部位要润滑良好、紧定、接地可靠。

  7.搅拌机要经常保持清洁,润滑部位必须保持良好,各部件连接无松动,防护罩及其它设备必须齐全,离合器、制动器有效。现场搅拌机要搭设防护棚,制定搅拌机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带证上岗,机械接地良好,停用时挂好各种保险装置,并做好保养工作。

  8.电焊机、切割机、电锯等机电设备,开关灵敏,接地可靠,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无漏电。

  9.装修期间,使用的.设备机械种类多,分布的作业面也较广,队伍多,机械的使用由项目部负责对用电、安全管理作统一协调。

  10.所有机械必须由专职操作手操作和维修,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

  11.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对操作手做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各工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各工种的进场机械,项目部进行总体把关,防止不合格的机械进场。

  12.所有机械做好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必须每天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13.使用现场机械应按照相应机械技术规程执行,本工程使用以下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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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开始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2个。(未配备罚200元)

  2、每日施工结束后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现场不清洁处罚200元)

  3、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严禁抽烟。(地面发现烟头罚50/个)

  4、施工现场严禁喝酒、做饭(根据实际情况定)。(发现一例罚200/次)

  5、现场做好物品(入户门,甲供材料,半成品,暖气,空调等)保护,加保护膜;公司提供材料保护;半成品保护。物品摆放条理分明。(以上每项欠缺罚100/次)

  6、现场标识及管理性单据必须到位,不达标准及损坏。(欠缺罚100元)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简易洁具,杜绝卫生间异味(出现异味或未配备洁具处罚100元)

  二、施工工人管理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严禁赤膊施工。(现场工人没穿着工服罚50/个)严禁闲杂人员无辜在施工工地逗留,如有发现罚100/次。

  2、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3、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4、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0元/次。

  5、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100元/次。

  6、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与客户私自商订工程价格及做私单。如有发现处以1000――3000元罚款。

  7、公司工服应定期清洗。保持着装整洁。

  8、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客源丢失,处以200元罚款。

  三、施工工长管理

  1、施工工长直接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听从公司安排及传达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公司、施工人员和客户的'关系,做到尽力尽责。

  2、公司安排工程给工长,严禁推脱,如无特殊原因推脱处以1000――2000元处罚。

  3、施工材料有公司统一配送管理,施工材料每次进场应及时通知客户进行材料验收,严禁私自进料;严禁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假材料,或使用公司规定外材料(未经公司批准)如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公司施工工艺应熟记。对施工工序及工程工期安排合理。

  5、在工人使用安排上应慎重,杜绝盲目及野蛮施工,如因材料使用不当;伪劣工程所造成的停工、无条件返工,后果自负。因施工质量不达标更换工人两次以上罚500元。

  6、对公司标识、现场管理单、半成品保护及时到位。

  7、对公司制定的各项单据应及时填写,需要公司人员配合的及时通知公司。对公司交给施工队的每项单据、图纸及报价保存完好,工程完工后一并交还公司备案。如有缺少处以200――1000元处罚。

  8、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施工工期严禁无故延期。如因工长安排工序不当,客户投诉工地无工人及进度缓慢,造成工程延期罚1000元。

  注:以上条例如有违犯,损坏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造成客户信任度降低,向公司及其他方投诉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对其重罚并辞退处理。此条例自下发之日开始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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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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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满足设计要求与安全指标的情况下,选用物美价廉的材料。在选定了材料的品牌和规格后,对供应商进行多家比较考察,货比三家节约工程成本。

  二、采购员接到材料申请单或通知后应及时快速实施采购以保证现场施工的持续顺利进行。材料抵达工地现场应在接到材料申请单或通知后三天内完。

  一、对工地所需主材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材料质量检验报告,避免材料浪费和劣质材料流入工地。

  二、做好日常工地材料的进场登记、材料领用登记。

  三、对工地进行例行检查,对于所发现浪费材料情况进行制止,对于可二次利用的材料立即返回材料库房。

  四、根据施工图详细核对所用材料数量。

  五、对项目部日常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项目部所有文件进行收发登记。

  六、对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地面砖、装饰木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材料采购计划,分批进场,对各种材料的'入库、检验、保管和出库应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文件的规定。

  七、少量钢材、水泥、石子、砂子直接运至工场或指定地点,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八、水泥仓库垫高300MM防止受水浸或受潮,水泥装卸运输不准野蛮抛掷,已破包者,收集集中来使用。

  九、加强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材料设备丢失。注意防火严禁吸烟。

  十、工地严禁乱扔、乱堆放材料,不同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反对浪费材料,提倡合理利用材料。

  十一、及时安排清理费料、垃圾保证走道通畅现埸规整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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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施工问题负主要责任;

  2、读通施工图,参加施工图自审和会审,学习掌握和贯彻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章、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

  3、编制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编制相应材料、周转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报项目经理核准后实施。

  4、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

  5、认真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及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检验和整顿。

  7、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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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与

  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公司汇报。如有不实或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四条工地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通知工地主管人员,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脱岗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五条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因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经公司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脱岗累计三至五次的,公司将重新指定或任命新的项目主管,其薪金按照普通管理人员标准发放,脱岗累计五至七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六条各管理人员严禁迟到早退。公司将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人次将按照第四、五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迟到早退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上做好记录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七条工地管理人员休假按照公司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休,需要加班的,项目经理应如实做好加班记录并按时向公司汇报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八条所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以保证地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建设井然有序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建设质量好、进度快、投资省和安全有保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开工会

  (一)工地在开工之前,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必须组织召开开工动员大会。工地开工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公司关于工程建设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安全交底,重复申明工地现场的《安全违规处理办法》和《质量及文明工地违规处理办法》;

  2、强调学习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

  3、强调学习工地的质量及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4、强调学习其他相关工地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地月会

  (一)工地月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各管理人员及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工地月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

  (三)会议内容

  1、检查会议议定计划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2、检查各施工队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表彰先进工队,批评落后工队;

  3、对参加建设的各施工队伍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针对工队提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能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有序进行;

  5、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

  6、通报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不足的施工队及具体情况,要求他们提出改进办法并确定其落实的具体时间及违约处理办法,要形成书面文字并且双方都要签字。

  7、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条各施工队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直接管理人员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罚责任施工队200元/次,并由项目经理抄送会计、出纳,在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第五条严禁与会人员酒后参加会议,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由项目经理抄送会计、出纳,在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的例会或工地例会。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上报公司或总包单位,视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立即停止施工,并书面报告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有设计变更的,必须在确定变更拿到变更复印件后再按照变更内容进行施工或返工。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在进入工地施工前应对整体墙面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施工要求方可开始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总包通知单下发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通知单,罚施工队500元/次,相应管理人员100元/次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五条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成立质量领导班子。由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自检功能。加强工人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检验报告,并根据检验报告及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质量检验,凡不满足要求的材料一律不许使用,以保证工程原材料质量。

  第七条、凡是进入工地工作面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在发现其技术水准达不到质量要求时要及时清理出场,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八条、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工艺规范要求施工,有违规作业的进行教育处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罚款,屡教不改的清除出场。

  第九条、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第十条、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部分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第十一条、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管理人员组织上、下工序进行交接检验,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对上道工序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第十二条、对工程质量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制,督促其积极上进,做好工程质量,具体办法参照公司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了认真做好本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及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物品的安全和第三人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作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入场人员

  1、各施工队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场人员合法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等,一并报到公司,以便管理和备案。

  2、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要对所有的施工人员统一进行一次安全施工、遵纪守法、防火、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管好自己的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任何问题,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

  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各施工队不准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人员不准安排独立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辑负案在逃人员到本工地施工,一经发现要立即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有效合法证件,否则不准进入本工地施工。

  6、在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抢劫以及各种形式的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7、进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保额40万(包含40万)以上。

  第三条、现场安全

  1、各施工队现场施工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方可使用作业。

  2、现场施工操作,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均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赤脚及带小孩进场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挂好安全带。

  第四条、施工用电

  1、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置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甲方指定位置的电源箱,二次线的分开关箱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管理。电源箱、分开关箱必须上锁,并挂有明显的警示标牌,严禁非专业电工随意开闭电闸,接线等违章行为。

  3、现场工队作业人员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有发现,视为严重违章,并按规定严处。

  第五条、施工用水后要关闭好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做到节约用水。

  第六条、现场防火

  1、各施工队在施工作业面时禁止抽烟。

  2、在进入板材堆放区时严禁点火、抽烟,时刻注意防火。

  3、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损坏各种消防设施。

  4、发生初起火灾,现场人员要立即进行扑救,不能扑救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且调查起火原因。

  第七条、文明施工

  1、定期清理的垃圾必须分不同种类装袋,并统一清运到指定的排放地点,不准到处乱扔乱放。

  2、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3、各施工队用于施工的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准到处乱堆乱放。

  4、未经批准,各施工队不准私自安排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住宿和设立食堂。

  第八条、现场检查

  1、各施工队每天要做到边施工边自检,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3、现场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定时、定人的办法,落实整改。

  4、现场管理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将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

  5、对于现场管理查出的隐患,施工队若不能及时整改或履查履犯,将视

  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或停工整改,由此影响工期导致工期延误,由施工队自负。

  第九条、处罚办法详见合同后附的《安全违规处理办法》和《质量及文明工地违规处理办法》实行。

  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工队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合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公司工程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各施工队。

  第三条根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月、周进度计划。

  第四条通过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对比,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条由于施工队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还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完成合同期内的工程,施工队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9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1、帮助工程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现场治理,对施工现场消失的一些施工问题负主要责任;

  2、读通施工图,参与施工图自审和会审,学习把握和贯彻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章、标准和标准,并严格根据施工图相关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组织施工。

  3、编制施工现场的进度规划,编制相应材料、周转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规划,并报工程经理核准后实施。

  4、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常常性的检验与催促。

  5、仔细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准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展检验和整顿。

  7、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立,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

  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12

  一、建筑工地生活区职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职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职工食堂的工作岗位,治愈并经健康检查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调离后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建筑工地职工食堂调离人员的'基本情况。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13

  1.劳动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2)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室外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

  (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6)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进口,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9)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保安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章行为,并及时制止,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3)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手出工地。

  (4)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5)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调解制止

  工地工人考勤的管理制度 14

  1、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实施过程全面管理和协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负责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5、时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6、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并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7、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8、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对施工完后的管沟和基础要及时回填平整消除积土。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都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

  10、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后使用。

  11、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2、要规定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3、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吊装机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4、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面清洁。

  15、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外应悬挂明显的标牌,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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