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证管理制度

2022-12-19 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作业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业证管理制度1

  第一条发放范围

  一、安全生产作业证是员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二、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本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三、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条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一)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二)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二、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全技术部门核发。

  第三条使用与管理

  一、安全作业证是员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三、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四、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作业证管理制度2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动土地工人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的(如电缆、管道及隐蔽工程等)调查工作,挖土深度超过0。8米,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许可证,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2、动土申请单位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填写动土的时间、范围、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交施工单位。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弄清情况,才能继续工作,施工点应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

  4、雨后在坑内工作,要详细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有裂纹或不断落土时,要采取加固支撑措施,当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5、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方挖土时,应按挖掘的'深度,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挖土方应自上而下,不采取掏空底脚的办法,所有人员不许在地坑、地沟、地槽内休息。

  6、当天加固支撑时,不应在地坑,地槽边土壤自然坡角所包括的水平距离内堆放土方及其它材料,在任何情况下,土方推放距离沟边不得少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6米,地槽边土方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7、拆除坑、槽内的支撑时,必须按回填的顺序由上而下进行,在垂直而上,每次同时拆下的木板不应超过三块,如为松散土或不稳固土壤,则每次不超过一次。

  8、在湿陷性大的土内开挖,如发现较厚的腐植土,淤泥松土,砂夹层,砂砾夹层等情况,应暂停开挖。必须架设撑板或从上扩大边坡后,方可继续工作。

  9、地下有管道,电缆和隐蔽工程时,严禁采用机械挖土。

  10、动土工作开始后,施工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施工结束后,路面要及时恢复。

  11、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动土安全措施,并签字,交回申请单位。

  12、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证后,交厂总图室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机械电力处审批。

  13、动土作业审批人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14、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总图室、机电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作业证管理制度3

  一、发证范围

  1、安全作业证是员工上岗独立操作的资格凭证。公司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维修作业、辅助作业以及从事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都须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独立作业。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取得公司安全作业证外,还必须取得相关的特殊工种作业证。

  二、证件发放

  1、在发放安全作业证之前,安全部门应对发证对象进行培训、考试、考核。

  2、内容包括: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以及事故处理、紧急救护能力。

  3、。通用工种(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4、直接从事安全、生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除考核上述相关内容外,还应考核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

  6、考核成绩由安全部门存档。

  5、发证对象经考核合格后,由安全部门填写成绩,并发给安全作业证。

  三、使用与管理

  1、凡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维修作业、辅助作业人员和直接从事安全、生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作业证应随时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及奖惩情况。

  3、无证或未带证者不得上岗。证件遗失由安全部门按程序补办。

  4、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一次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由安保部负责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并且不得独立上岗。

  5、员工离职其证件由安保部收回。

【作业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08-03

作业管理制度07-26

企业作业管理制度11-09

小学作业管理制度05-16

危作业管理制度12-09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2-16

作业票管理制度12-16

监控作业管理制度12-13

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