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2023-05-06 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1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2

  一、工作职责

  (一)在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委的指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充分发挥协会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等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当地党政组织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学习制度

  (一)每xx月xx日,协会委员会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xx月xx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主要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老龄工作基础知识、经验和方法,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以及上级统一布臵的学习文件和资料。

  三、民主管理制度

  (一)实行民主选举。老年协会领导班子在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乡镇老龄委的指导下,召开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实行民主议事。老年协会比较重要的事务,由集体商议决定。

  (三)实行民主理财。老年协会的经费支出须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收支情况,每年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布,会员有权质询。

  四、例会制度

  (一)每xx月xx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通报上月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二)每xx月xx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可结合协会学习日和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安排,传达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务。

  (三)每年敬老节或春节期间,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评选表彰先进和总结全年工作。

  (四)每月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五、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3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臵的各项任务。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4

  一、会议制度

  (一)、每三年召开一次换届大会,选举协会负责人,研究确定协会工作目标。

  (二)、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通报协会年度工作。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总结、安排协会工作。

  (四)、每个月召开一次协会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传达学习老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二、学习制度

  (一)、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每半年开展一次科学与健康知识讲座,崇尚科学,远离邪教。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增强老年人法制观念。

  (四)、每年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参观学习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经验做法。

  三、活动制度

  (一)、老年活动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老年人开发。

  (二)、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文化生活,禁止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三)、开展为老年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半年组织一次为孤寡、困难老年人服务,实现自我服务。

  四、工作制度

  (一)、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调解老年人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家庭养老有关工作,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督促履行赡养义务,实现“老有所养”。

  (三)、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实现老有所为。

  (四)、组织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等社会活动。

  五、走访制度

  (一)开展走访慰问。协会在每年重阳节、春节期间,要协助社区(工作站),开展孤寡、特困老年人走访慰问活动。

  (二)关心老年人疾苦。对患重病的老年人,协会要关心过问,协助社区(工作站)上门或到医院看望慰问。

  (三)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对遇有疑难或发生意外的老年人,协会要给与支持和帮助,上门为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逐级上报。

  (四)协会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长寿老年人祝寿活动。

  六、财务制度

  (一)严格经费使用。协会经费主要用于老年公益事业,开展老年活动,慰问、救助贫困老年人和日常办公费用等。

  (二)建立财务账户。社区(工作站)对协会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三)严格经费管理。协会对经费的`开支使用,做到集体讨论决定,在社区(工作站)的监督管理下使用。

  (四)接受监督检查。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至少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5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十三、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要给予负责的答复。

  (一)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也应作出答复时限。

  (二)社区居委会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会后应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并把办理情况10天内向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进行反馈。

  (三)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十四、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对待,积极采纳。

  十五、建立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档案。主要内容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的基本情况、会议记录、商讨事项的办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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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7

  一、学习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组织协会成员学习省、市、区有关老年体育工作文件,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季度的工作任务。

  二、竞赛活动制度:1、全年举办单项竞赛不少于3-4次;2、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名次;

  三、工作报告制度:当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写好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四、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三册四簿;即:1.街道老年体育组织人员花名册;居民小组老年体育训练点,骨干花名册及居委会老年人口情况登记簿;2.街道健身点情况登记簿;3.街道老年体育展示队情况登记簿;4.街道老年体育活动竞赛情况登记簿。

  五、评比奖励制度:对各居委会老年体育工作按年度考核评分表结分多少,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8

  一、开会、学习、研究工作制度:

  老年协会班子成员,每一季度组织学习一次;每半年研究工作一次,老年协会会员每年组织学习2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制度:

  老年协会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有计划和有关的财务款项等重大问题必须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走访、座谈、慰问老年人制度:

  每年的春节和敬老节,均要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做法是:60岁79岁的由各村民小组组织慰问;80岁以上的`由镇分管领导、镇社会事务办、村委会组织慰问。

  四、老年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制度:

  坚持每天上午8点至17点,接待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在来信来访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一般由协会出面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请示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

  五、检查落实老年人赡养制度:

  老年协会赡养检查落实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成员共三人组成。订于每年的敬老节、春节到每个村民小组、分会进行检查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对个别不履行赡养责任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调解。

  六、老年福利促进会资金、老年经济实体资金及会费管理制度:

  老年福利促进会和老年经济实体及会费所形成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实行会长一支笔签批,做到收支帐目清楚,每年向老年协会班子和会员公布帐目一次、接受监督。

  七、工作总结,表彰制度:

  老年工作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对老年先进工作者,五好老人,尊老养老好儿女给予表彰奖励。

  八、建立六簿登记制度:村委会老年协会建立六簿登记制度,

  即:老年人名册簿;学习、会议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走访慰问登记簿;协会财产登记簿。

  九、建立老年资料立卷归档制度:

  为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协会必须将每年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材料进行清理档案保存。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9

  一、会议版块实行签到制度,现规定如下:

  1、未请假的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会议地点,按时到达者到各部门负责处签到;

  2、请假者需向各自部长交合理的请假条,由各个部长保存,考核规定一次会议请假并被允许者将被扣除一分(三次开始实行);

  3、迟到十分钟以内的人员将被扣除一分;迟到十分钟上的'将被扣去二分;

  4、未请假也未参与会议者将被扣除四分;

  二、活动版块规定如下:

  对于每个人员都必须参加的活动,对人员的考核规定同会议版块完全一致;

  对于需人员积极参加的活动,将采取奖励制度,奖励规定如下:

  1、由活动中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确认参加人员的名字,如出现虚假现象,负责人和本人不会有奖励分,同时都将被扣除二分;

  2、参加一次院级活动者都将被分别奖励一分;参加一次校级活动者都将被分别奖励三分;参加一次市级活动者都将被分别奖励五分;参加一次团队的寒假实践活动者将被奖励十分;参加一次暑期实践活动者将被奖励十五分;

  3、奖励的前提要求:按时到达活动地点,并到主要负责人处签到;活动中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结束到主要负责人处签退;未达到要求者将会在奖励的基础上酌情扣分,扣分不会超过奖励分

  4、由负责人统一将签到表及签退表交与办公室处,办公室进行保存。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10

  一、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人事规则任聘人员,应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主管考核,决定是否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者解雇;

  (二)平时考核

  1、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每月考核截止日期为工资发放前一天进行;

  3、考核时,应附员工考勤记录、外出登记表、工作小结等相关资料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根据全年的记录填具考核表送领导审查。

  三、考核程序

  1、每个月员工的基本总分为100分,其中80分作为个人基本考核分,20分作为领导考核分;

  2、由秘书处行政人员根据领导的`意见统计所有员工的考核分数,在工资发放日进行公布。并将考核表存入员工档案资料内,以便升迁加薪所用。

  四、具体考核办法:

  1、秘书处每月进行月底综合考核,考核分数根据奖励和惩罚的项目进行加减,最后所得分数为员工当月的考核分数,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奖励事项:

  a、每个月按时考勤者奖励10分;

  b、提前完成好领导交办任务者奖励5分;

  c、主动承担任务并完成者奖励5分;

  d、利用个人资源或者提出合理建议为秘书处节约成本者奖励5分;处罚事项:

  a、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者一次扣10分(在举办活动或学习期间也遵照考勤方法做记录);

  b、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一次扣5分,;

  c、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一次扣5分;

  社区老年协会议事决策制度 11

  为了加强xx市阳光义工协会的管理,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会员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对《xx市阳光义工协会章程》的补充,如有冲突,以章程为准。

  第一条会员管理

  (一)本协会允许未进行申请注册前参与体验志愿服务,但不得超过3次。

  (二)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及个人资料,日后上述资料如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理事会。如发现会员所填写的资料是虚假时,将即时取消会员身份。

  (三)预备会员以加入六个月内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为基本标准,考核期后由理事会进行评审,工作称职者转为正式会员身份。正式会员每年需通过年终考核,以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72小时为基本标准,工作不称职者转为预备会员身份,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

  (四)会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请假以三个月为期限,超过者须申请暂停志会员身份,将来可随时重新申请加入。如在未请假的前提下超过三个月没有进行阳光义工协会的任何志愿工作者,以及请假超过三个月没有申请暂停会员身份者,则被视为不辞而别,将被终止其会员资格,且对其日后重新申请时作严格的审核。

  第二条会员退会程序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证件及标志;

  (二)长期不履行本章程义务或服务次数达不到规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三)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会将按其情节轻重,由理事会决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的处分。如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擅自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采访或代表本协会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协会的新闻或报导;

  2)擅自利用本协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3)擅自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协会进行活动,组织或邀请阳光义工协会成员参加活动;

  4)擅自承诺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求助,或私自将慈善资源分派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擅自利用在本协会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

  6)泄露阳光义工任何资料,包括其它会员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7)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管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成效,做出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

  (四)会员被劝退或除名,理事会须索回其会员证件及标志,或在公众平台进行挂失。退会后仍需对其在加入阳光义工协会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会员理当积极完成其承诺的志愿工作,如因故无法从事志愿工作时,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能划分

  (一)本协会采用职能机构与项目服务机构并行的组织架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履行章程规定的职权;同时设有服务部、后勤部及财物部三个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设置人员由理事会直接任命(可由理事兼任),以下为各部门人员设置及职能划分:

  1)服务部:执行策划方案,组织日常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参与队员的工作分配。

  x干事:登记报名人员及活动签到,安排常规活动的领队及现场活动细节,对活动进行立项、调查和档案整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2)财物部:保管、分配团队财物(包括受捐物资),采购用于团队运转及活动的物资,建立透明的财务出入明细,及时公布每月财务报表和年终财务报告。

  x干事:根据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公共用品和受捐物品,采购用于协会运转及救助物资,负责标志的发放及回收。维持总计帐表,审核每月帐单,完成财务报表并及时公布。

  x会计:登记出入明细,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x出纳:负责现金存取、支出及报销等工作,保管各种帐单凭据和财务章,行使出纳收付、反映、监督和管理的基本职能。

  3)后勤部:制订活动方案,筹划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团队各个部门,保障后勤,使方案得到执行。

  x干事:主持策划方案,管理档案,飞信通知负责网络事务(包括博客、阳光总群及咨询群的管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第四条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应该在协会内解决,并尽量避免扩大化及减少负面影响。非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不列入本协会解决范围。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开展工作;

  (三)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活动前,准备参加活动的会员应提前报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五)活动时,按通知内容,在活动前穿戴好标志和证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活动开始后十分钟,迟到者应与活动负责人联系,否则不得擅自前往活动地点;

  (六)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七)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第五条开会要求

  一、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清点人数,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人员均应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不被打扰。

  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三、与会者需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进行记录。有事需向会长请假、批准,未进行请假的.一律做缺席处理。

  四、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记录,由会长查阅后进行整理、存档。

  第六条免责声明

  1)阳光义工协会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入会者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2)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会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会员自行独自承担。

  3)会员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我负责和承担,并承诺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阳光义工协会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4)阳光义工协会建议各位会员参加、购买相关保险。

  5)阳光义工协会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本协会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会员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6)阳光义工协会理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7)会员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本《免责声明》,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免责声明》之内容。

  第七条以上条例的未尽事宜,阳光义工协会保留对各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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