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保障医院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与医院感染,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员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三、健康检查内容
入职健康检查
所有新入职员工在入岗前需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主要包括:
一般身体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等)
传染病筛查(乙肝、梅毒、结核等)
特殊岗位要求的健康检查(如放射线工作人员需进行相关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
所有员工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般身体检查
血液检查(肝功能、肾功能等)
心电图及胸部CT(视医院规定)
职业病相关检查(如噪声、化学品接触人员)
专项健康检查
针对高风险岗位如重症监护、手术室、急救、感染科等员工,进行专项健康检查,需根据岗位特点制定相应检查项目。
四、检查流程
健康检查安排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安排全院员工的健康检查,包括入职、定期及专项健康检查。
确定体检机构,提供相关体检信息及时间安排。
检查记录与反馈
所有员工的健康检查结果需详细记录,并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检查结果将由医院职能部门告知员工,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安排复查和专业治疗。
健康档案管理
建立和维护每位员工的健康档案,定期更新,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健康档案需严格保密,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五、管理责任
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安排落实检查流程。
负责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汇总并报告医院管理层。
各科室主管
监督本科室员工的健康检查情况,确保全员参与健康检查。
提供员工健康支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避免影响员工健康。
六、注意事项
员工义务
所有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参加健康检查,并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信息。
如有重大疾病或身体状况变化,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健康促进
医院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活动,如健康讲座、体能训练等,提高员工健康意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部。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
一、目的
为保障医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及时发现和预防医院内感染及各类疾病传播,确保医院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如保洁员、护工、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以及在医院内从事其他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检查项目与周期
(一)入职健康检查
所有新入职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完成全面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以评估基本身体状况。
血常规:了解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血液细胞成分情况,筛查贫血、感染、血液系统疾病等。
尿常规:检测尿液中的蛋白质、红细胞、白细胞、葡萄糖等指标,辅助诊断泌尿系统疾病及其他全身性疾病。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等)与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等):评估肝脏和肾脏功能,检测是否存在肝肾功能损害。
传染病筛查: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以预防传染病在医院内的传播。
胸部X光或胸部CT检查:排查肺部疾病,如肺结核、肺炎、肺部肿瘤等,尤其对于有呼吸道传播风险的疾病进行早期筛查。
心电图检查:检测心脏电活动情况,筛查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心脏疾病。
其他项目:根据岗位特殊要求,如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需进行放射防护相关检查(如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微核率检测等);食堂工作人员需增加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霍乱弧菌等)检测及大便常规检查。
新入职人员在完成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正式上岗。如检查发现患有不适宜从事医院相关工作的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处于传染期、严重精神疾病等),医院有权不予录用。
(二)定期健康检查
医务人员(医生、护士、医技人员)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在入职健康检查项目基础上,可根据年龄、性别、岗位风险及医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例如:
对于40岁以上的医务人员,增加血脂、血糖、糖化血红蛋白、颈动脉超声等检查项目,用于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和早期筛查。
女性医务人员增加妇科检查(如妇科超声、宫颈涂片检查等)及乳腺检查(乳腺超声或钼靶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妇科疾病和乳腺疾病。
从事手术操作、内镜检查等侵入性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增加手部卫生监测(如手部细菌培养)及感染性疾病标志物复查(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标志物定期复查),以确保医疗操作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行政管理人员与后勤服务人员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传染病筛查、胸部X光检查、心电图检查等。其中,食堂工作人员除上述常规项目外,每半年进行一次肠道致病菌检测及大便常规检查;保洁员、护工等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后勤人员每年增加一次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检查(如流感病毒检测等),尤其是在流感高发季节。
(三)特殊情况健康检查
临时调配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临时调配到特殊岗位(如发热门诊、隔离病房、传染病区等)的人员,在调配前需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传染病筛查(如体检测等)、胸部CT检查等,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新岗位工作要求,并在完成特殊岗位工作任务后,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离岗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职业暴露人员: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职业暴露(如锐器伤、黏膜暴露等)后,应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如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需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病毒等相应检测,并在暴露后的不同时间点(如1个月、3个月、6个月等)进行复查,同时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指导和随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预防性用药等。
请长假(病假超过3个月)或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在返岗工作前需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可根据离岗时间长短及岗位要求确定,一般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传染病筛查等,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保障医疗安全。
四、检查机构与流程
医院指定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作为医院人员健康检查的合作单位。医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健康检查服务协议,明确检查项目、标准、费用、报告出具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健康检查流程如下: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前通知需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并发放健康检查表及检查注意事项说明。
检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体检机构或医院内部体检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检查表,以便核对身份信息和准确记录检查结果。
体检机构或医院体检部门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并及时出具详细的健康检查报告。健康检查报告应包括各项检查指标的结果、异常情况说明、诊断意见及建议等内容。
体检机构将健康检查报告统一反馈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由其负责将检查结果通知检查人员本人,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存档管理。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人员,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到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并跟踪治疗进展和复查情况。
五、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建立完善的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位员工建立独立的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职健康检查报告、定期健康检查报告、特殊情况健康检查报告、职业暴露记录、疾病诊疗记录、预防接种记录等相关资料。
健康档案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或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存,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档案的查阅、借阅和更新。
员工个人有权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但需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档案查阅规定。在员工离职时,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要求,妥善处理其健康档案,如将档案移交至员工新单位或按照规定进行封存保管。
六、结果处理与追踪
健康检查结果正常的人员,医院将继续安排其正常工作,并鼓励其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同时,医院可根据员工健康状况和岗位需求,提供相应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如健康教育讲座、健康咨询、预防接种等。
对于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人员,医院将根据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和岗位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患有一般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疾病)但不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员,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应通知其到医院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定期复查。同时,可根据员工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或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医院工作的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等)的人员,医院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安排其离岗治疗。在治疗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制度发放病假工资或相应待遇。待疾病治愈且经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返岗工作。对于某些传染性疾病(如乙肝、丙肝等),在员工病情稳定且不具有传染性的情况下,可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意愿,安排其从事非临床一线工作岗位。
对于职业暴露人员或特殊情况健康检查发现异常的人员,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相关临床科室及人力资源部门应共同制定追踪和处理方案,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变化,及时进行复查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七、监督与管理
医院成立健康检查监督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健康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检查机构的资质和服务质量、检查项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流程的规范性、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结果处理与追踪情况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医院将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对严格执行制度、员工健康状况良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规定、未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或对检查结果处理不当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并适时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各科室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工作,共同维护医院患者、员工及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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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特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
三、健康检查内容
入职检查
身体基本状况(身高、体重、血压等)
传染病筛查(如乙肝、结核、艾滋病等)
职业病相关检查(肺功能、视力、听力等)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前需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包括:
定期健康检查
常规体检(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心电图、胸部X光检查
积极参与与自身职业相关的专项健康检查(如职业病筛查)
在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临时健康检查
根据临床工作需求及突发情况,临时对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健康状态。
四、健康检查流程
通知与安排
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健康检查的组织与安排,提前通知全体人员。
检查实施
健康检查应在医院指定或合作的医疗机构进行,并确保检查结果的'保密性。
结果反馈
检查结束后,由医院人事部门收集整理检查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个人。检查异常人员须及时指导就医。
档案管理
所有人员的健康检查资料应完整保留,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跟踪和分析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责任与义务
医院责任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检查资源和条件,保证健康检查的质量。
医院应定期对健康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和改进相关内容。
个人责任
医务人员应高度重视健康检查,按时参加,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充分。
如发现健康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按医生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六、奖惩措施
奖励措施
对于积极参与健康检查并身体健康的员工,医院可给予适当的表彰或奖励。
惩罚措施
未能按要求参加健康检查人员,医院将给予口头警告;若故意隐瞒健康状况或不配合检查,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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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原则
目的:确保医院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
原则:遵循《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包括临床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涉及特殊职业或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为严格的`健康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项目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
专科检查: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可能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专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常规项目,以及针对特定职业危害因素的特殊检查。
影像学检查:如胸部X光片、心电图等,用于评估心肺功能。
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员工具体工作岗位,增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如听力测试、肺功能检查、视力检查等。
四、检查频次与安排
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
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特殊岗位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可增加频次。
定期检查:应包括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确保全面评估员工健康状况。
五、检查机构与流程
检查机构:医院应与具备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合作,确保检查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检查流程:
组织与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通知与登记:提前通知员工检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员工需按时前往指定检查机构进行检查并登记。
结果反馈:检查机构应在检查后的一定时间内(如一周内)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医院人事部门。
后续措施: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医院应及时安排复查或转诊,并制定健康改善计划,必要时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六、档案管理与保密
档案管理:医院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健康检查结果、复查记录及健康指导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保密原则:医院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其健康检查信息。
七、监督与评估
监督机制:医院应设立职业健康检查监督小组,负责对健康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定期评估:每年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检查结果与员工健康状况之间的关系,提出改进措施,优化检查流程。
八、附则
制度解释与修订: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生效日期与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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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障医院患者、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医院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进修人员、实习学生以及在医院内从事各类服务工作的外包人员、志愿者等。
三、检查项目与周期
(一)入职健康检查
所有新入职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全面的入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口腔、鼻腔、咽喉等常规检查项目,以了解身体的基本健康状况。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包括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等)、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潜血等)、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等)、肾功能(肌酐、尿素氮等)、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等,用于筛查传染性疾病及重要脏器功能情况。
胸部X光检查:排查肺部疾病,如肺结核、肺炎等,以及其他胸部病变。
心电图检查:检测心脏电生理活动,评估心脏功能是否正常,有无心肌缺血、心律失常等情况。
其他特殊检查项目:根据岗位需求,如从事放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进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眼晶体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等);从事口腔科工作岗位的人员需进行口腔专项检查(龋齿、牙周炎、口腔黏膜病等);从事护理岗位的人员需进行手部皮肤真菌检查等。
入职健康检查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x个工作日)反馈给医院人事部门及本人。对于检查结果正常且符合岗位健康要求的人员,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并安排上岗;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由医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且处于传染期的人员,应暂缓入职,待治愈后经复查合格方可入职;对于患有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或身体异常情况的人员,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岗位工作性质,调整岗位或建议进一步治疗后复查。
(二)定期健康检查
在职员工
一般岗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糖、乙肝五项、丙肝抗体、胸部X光检查(或胸部低剂量螺旋CT检查,根据医院规定及员工年龄、岗位风险等情况选择)、心电图检查、腹部超声检查(肝脏、胆囊、胰腺、脾脏、双肾等)。此外,根据员工性别及年龄特点,女性员工可增加妇科检查(妇科常规检查、宫颈涂片检查或人乳头瘤病毒检测等)、乳腺超声检查;男性员工可增加前列腺超声检查等项目。
特殊岗位员工:除上述一般检查项目外,根据岗位特殊性增加相应检查项目。例如,手术室医护人员、供应室工作人员等频繁接触医疗器械及消毒灭菌物品的人员,每年增加一次手部微生物检测;检验科工作人员、病理科工作人员等接触生物样本及化学试剂较多的人员,每年增加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免疫功能指标检测以及相关毒物检测等);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如放射科医生、放疗科医生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及项目进行检查(除入职时的相关检查项目外,每年增加甲状腺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检测等)。
进修人员、实习学生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在职一般岗位员工的年度检查项目执行,但可不包括妇科检查、乳腺超声检查(女性)及前列腺超声检查(男性)等与性别相关的非必要检查项目。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同进修人员。
(三)离岗健康检查
员工在离职或退休时,应进行离岗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根据其在职期间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确定,重点关注可能因职业暴露而导致的健康损害情况。例如,从事放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离岗时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眼晶体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甲状腺功能检查等,并与入职时的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估职业暴露对身体的影响;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相应的毒物检测及相关靶器官功能检查等。
离岗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及医院人事部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保管。如发现员工在离岗时存在因职业因素导致的健康问题,医院应协助员工进行后续的诊断、治疗及职业病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检查机构与流程
(一)检查机构选择
入职健康检查及离岗健康检查原则上由医院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承担。医院应与体检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体检工作的质量与规范。体检机构应具备完善的体检设施设备、专业的体检医护人员以及规范的体检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按照医院要求的检查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准确的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选择由医院内部体检中心承担或委托外部专业体检机构进行。医院内部体检中心应具备相应的检查能力和资质,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并接受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委托外部体检机构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时,参照入职健康检查及离岗健康检查的机构选择要求执行。
(二)检查流程
医院人事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健康检查计划,提前通知员工、进修人员、实习学生等参加健康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项目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参加健康检查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体检机构或医院内部体检中心进行健康检查。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问卷,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生活习惯(吸烟、饮酒、运动等)等内容,以便体检医生全面了解其健康状况并做出准确的诊断。
体检机构或医院内部体检中心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流程为受检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需要空腹检查的项目(如肝功能、血脂、血糖等),应提前告知受检人员做好相应准备;对于特殊检查项目(如妇科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等),应安排同性别的医护人员进行操作,并注意保护受检人员的隐私。
体检完成后,体检机构或医院内部体检中心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健康检查报告应包括受检人员的基本信息、检查项目及结果、健康评价、建议与指导等内容。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人员,应在报告中明确注明异常项目、异常程度及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建议,并及时通知医院人事部门及本人。
医院人事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健康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员工健康档案。对于需要进行复查或进一步诊断治疗的人员,应跟踪其复查及治疗情况,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
五、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员工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健康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入职健康检查报告、定期健康检查报告、离岗健康检查报告以及在医院工作期间的患病情况、治疗记录、预防接种记录等相关信息资料。
员工健康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一般员工健康档案保存期限为员工离职或退休后至少x年;从事放射工作岗位等特殊岗位员工的健康档案保存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为离岗后x年。
医院应定期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员工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及常见疾病的分布情况,为医院制定健康促进计划、改善员工工作环境、调整岗位设置等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员工健康档案信息,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干预措施,如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员工,提供饮食、运动、用药等方面的健康建议,并定期进行随访跟踪,督促其进行疾病管理和治疗。
六、健康异常处理
对于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的人员,医院应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同时,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患病人员应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在传染期内不得从事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工作岗位,经治疗痊愈且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岗位工作或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岗位。
对于检查结果显示患有其他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等)或身体异常情况(如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常规异常等)的人员,医院应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为其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健康管理建议。患病人员应积极配合治疗,并定期进行复查。医院应根据患病人员的病情及工作岗位性质,评估其是否适合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如病情较轻且不影响工作的,可在接受治疗的同时继续原岗位工作,但应适当减轻工作强度,并安排定期复查;如病情较重或可能因工作劳累而加重病情的,应建议其暂停工作进行治疗,待病情稳定后,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岗位或安排康复后再上岗。
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健康状况的关注与跟踪,建立健康异常人员随访制度。对于健康异常人员,由医院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电话随访或面对面随访,了解其治疗进展、身体恢复情况以及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相应的支持与帮助。随访结果应及时记录在员工健康档案中,以便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
七、监督与考核
医院成立健康检查工作监督小组,由医院领导、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人事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监督小组应定期检查健康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体检机构的工作质量、健康档案的管理情况以及健康异常人员的处理情况等,确保健康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
制定健康检查工作考核标准,将健康检查工作纳入医院各科室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计划完成率、体检人员覆盖率、检查项目符合率、健康档案建档率及准确率、健康异常人员处理及时率及规范率等指标。对于在健康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对于未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健康检查工作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健康检查工作监督小组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与完善,确保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符合国家要求及医院实际发展需要。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6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7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8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9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0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医院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1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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