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准入准出制度

2024-10-30 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准入准出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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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程序

  询问在门外的来访人(姓名、单位、被访人、来访事由)-->联系被访人核实-->开校门请来访人到门卫室等候-->登记来访人资料并要求来访者出示相关带相片的证件核对(人与证要相符)-->无误后通知被访人到门卫室接来访人-->来访结束后,登记离校时间-->开门放行。

  二、门卫须知

  1.坚守校门岗位,严格查证,不能将来历不明人员放进校园。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请示领导才可放行。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程序。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2.值班人员要提示来访人填写资料时必须正楷填写,字体端正。

  3.值班人员要查核证件与来访人所填资料是否相符,来访人资料填写不实或不能提供证件核查者不能放行进入校园。

  4.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三、师生及家长须知

  1.有来访者来访时,必须到校门口接人,接访完毕,必须送来访者到校门口,并登记离校时间。来访者进入校园后,要全程陪同。

  2.接送学生的家长须办理有本人相片的接送卡,家长在早晚到学校接送学生时,必须出示本人证件才可进入校园,并不要在校园随处走动。

  3.上课时间,家长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家长若提前接学生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室等候,由老师送学生到门卫室交给家长。

  四、外来听课者或参观者须知

  外校听课人员(参观人员)必须携带派出单位发放的盖章听课证明(参观证明)。进入校门前,出示听课证(参观证)、教师证(身份证)接受门卫查验,并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无以上证件提供查验者不能进入校园。

  五、携带物品须知

  1.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

  2.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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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幼儿园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请全体教职工、家长、其他人员共同遵守:

  早8:30-晚4:30,幼儿园园门落锁,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幼儿、家长进出园门

  1、严格遵守入园、离园时间的规定。

  入园:早7:30-8:30之间,幼儿进园后刷卡考勤。

  离园:4:30以后分批离园,家长在园门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气可进入院内排队等候)。在约定时间未接回的`幼儿将由教师组织在一楼门厅等候,确保安全;需延迟接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幼儿在园期间出入园门,必须由本班保、教人员带到园门口,由家长持考勤卡领回。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班教师同意并亲自带领方可入园。

  4、晚间家长接到幼儿后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

  5、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来访人员进出园门

  接待来访人员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严格登记,经批准后方可佩戴来访证入园。

  2、来访人员应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班级,不得在园内闲逛、逗留。

  3、幼儿园谢绝推销商贩闲杂人员进入。

  三、教职工进出园门

  1、所有教职工凭考勤卡出入幼儿园。

  2、教职工中途离园,必须有园长审核批准、登记,回园后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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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幼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对出入校园管理作如下规定:

  1、幼儿入园时间为早7:30—8:00,幼儿园将于八点钟准时锁门。对于迟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幼儿,请在大门外等待,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班级老师到大门口处接幼儿入园。

  2、幼儿园放学时间为下午2:50—3:10。幼儿园于2:45开大门,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幼儿,请在2:30之前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交到家长手中。由于2:30以后,两名老师忙于帮助幼儿整理衣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放学前各种准备工作,无暇接打电话或外出送幼儿,因此2:30后,请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或要求提前接走幼儿。

  3、8:00以后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如家长要给幼儿送东西,请将物品存放在门卫室,并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下楼去取。

  4、幼儿入园和离园时,必须与家长大手牵小手,不得脱离家长看护范围。放学后请带领幼儿即刻离园,不得到户外大型体育设施处玩耍。

  5、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填写《入园登记》。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校园。

  6、请家长牢记班级两位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需要与老师沟通,请给老师打电话。打电话请避开7:30—8:00、2:30—3:00两个时段。老师上课期间不能接打电话,如果一名老师没接电话,请打给另一名老师。

  7、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希望您能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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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教师进出园门规定

  1、幼儿在园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园门。

  2、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园所,家长在园所外等候,必须由老师将幼儿送至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3、工作期间,本园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园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园门,无假条随意出入园门者按旷工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外访人员进入园所,必须遵守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3、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禁止商贩进入园所和在园门口摆摊。

  三、幼儿家长进出幼儿园规定

  1、为了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幼儿在校期间,请家长不要探望或送物。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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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班期间严防幼儿从大门走出。幼儿在入园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园。

  二、教职工工作时间一般不得离园,如遇特殊情况,须填请假单,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注明返园时间,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儿期间,不允许外单位车辆入园。教职工在进入幼儿园大门后,自觉下车,步行入内。

  五、家长因事需中途接幼儿离园时,许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当班教师的签字方可接幼儿离园。

  六、教职工亲属不允许在工作期间来园,如特殊情况需要接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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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确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门卫制度: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需有人代岗。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需先征询园方的同意,经验证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需出示相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幼儿园。

  3、幼儿园在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应关闭好幼儿园大门。以防止幼儿走失。

  4、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需由老师本人到门口确认和登记后方可入园。

  5、加强对带入幼儿园的物品的查验,发现可疑物品要进行盘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带入园内。

  6、做好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7、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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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

  3、外来人员(家长、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登记人员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离园时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园。

  4、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中途有幼儿的家长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防止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尽量保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7、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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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幼儿园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二、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

  五、门卫是学校对外的 "窗口",反映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值勤时应使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节礼貌,态度和蔼,严禁讲粗话,粗暴工作。

  六、外来人员若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园长。如特殊情况应经园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园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八、幼儿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九、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十、中途如有幼儿外出、值班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幼儿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园门口将幼儿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十一、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二、幼儿园外借物品需园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幼儿园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幼儿园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幼儿园公物带出园门

  十三、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园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十四、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园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五、门卫值班人员在幼儿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幼儿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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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7、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8、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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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卫应自觉养成安全工作的职业意识,树立为幼儿园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并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关大门,不得无故私自离岗。

  2、幼儿园门卫实行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午睡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门卫保安每天必须巡逻8次以上,上午2次,中午一次,下午2次,晚上3次,巡逻必须认真仔细观察园内每个角落,晚上最后一次巡逻在园内仔细检查电灯电源,并关好门窗。

  4、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5、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工作,凡来访者须出示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未经验证,登记者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6、家长需凭本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

  7、早晚接送幼儿时间段开启大门及防护门,其余时间关闭防护门,凡不在规定接送时间内,家长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

  8、严格执行物品进出规定,外单位物品进入园内,要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类商贩不得以借口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摆难叫卖。

  9、为了严防孩子走失,凡不在规定时间段接幼儿时,家长需事先与园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由本班老师将幼儿送至大门口,门卫方可允许家长带幼儿离园。

  10、负责幼儿园门口卫生及园内安全防范工作,执行早、中、晚巡视制度,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值班园长。

  11、严禁带宠物入园,严禁各种商贩在幼儿园门口摆摊、推销、叫卖、发放传单等。

  12、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家长接送孩子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保证校园大门外的秩序。

  13、注意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进行绿化养护,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的优美整洁。

  14、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时通知送达园领导。

  15、为了便于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接送幼儿期间门卫需在门口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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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园条件准入

  场地设施

  幼儿园应具有独立的园舍,选址合理,周边环境安全、无污染,无噪音干扰。园舍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包括抗震、消防等要求。

  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 [X] 平方米,地面应平坦、防滑、有一定弹性,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和体育活动器材。室内活动场地宽敞明亮,每班有独立的活动室,面积不低于 [X] 平方米,且通风良好、采光充足。

  设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寝室、盥洗室、厕所等生活用房,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保健室、厨房等服务用房。

  设备配备

  教育教学设备齐全,包括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等家具,以及充足的玩具、教具、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等。玩具应种类丰富、安全卫生,能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的需要。

  生活设施完善,寝室应配备适合幼儿的`床铺,保证一人一床;盥洗室有足够数量的水龙头、洗手池和符合幼儿身高的厕所蹲位或马桶;厨房应配备现代化的炊事设备和餐具消毒设备,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装有必要的监控设备,覆盖园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出入口;配备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楼梯、走廊等设置防护栏,高度符合安全标准;园内设置安全标识,提示幼儿注意安全。

  二、人员资质准入

  园长资质

  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 [X] 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并持有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熟悉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教师资质

  专任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能科学合理地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保证每班至少配备 [X] 名专任教师,师生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以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保育员资质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保育员应熟悉幼儿生活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幼儿生活照料等工作,配合教师开展幼儿教育活动。

  保健人员资质

  幼儿园应根据规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人员负责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幼儿健康检查、疾病预防、营养膳食指导等。

  其他人员资质

  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熟悉幼儿营养膳食要求,能够为幼儿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饭菜。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能够保障幼儿园的安全秩序。

  三、办园审批准入

  举办者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园申请,提交办园可行性报告、办园章程、场地证明、人员资质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办园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场地设施、设备配备、人员资质、安全管理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办园条件。

  经审核和评估合格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园许可证。同时,幼儿园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手续,在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办园资格。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办园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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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园宗旨与理念准入

  幼儿园应具有明确、科学、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办园宗旨和教育理念。办园宗旨应体现以幼儿为本,致力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学习能力等。

  教育理念应涵盖幼儿教育的各个方面,如尊重幼儿个性差异、倡导游戏化学习、注重环境育人等,且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具体的`体现和落实措施,不得存在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内容。

  二、资金保障准入

  举办者应具备稳定、充足的办园资金来源,以保障幼儿园的建设、运营和发展。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包括自有资金、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多种途径。

  在办园申请时,应提交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包括场地购置或租赁费用、园舍建设或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用、人员工资、运营经费等各项开支的预算明细。同时,需有相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证明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教职工待遇等方面。定期向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和家长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三、课程设置准入

  幼儿园应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 - 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设置课程,课程内容应涵盖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注重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课程设置应体现趣味性、启蒙性、生活性和综合性,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避免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各年龄段的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

  不得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和教辅资料,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和提前教授小学知识。鼓励幼儿园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自身资源,开发具有园本特色的课程,但应确保其符合幼儿教育规律和课程设置要求。

  四、安全与卫生准入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接送制度等,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如火灾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对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电器设备等重点设施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积极与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合作,协调解决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如交通拥堵、治安隐患等,为幼儿创造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卫生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卫生保健制度,包括健康检查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疾病预防制度、膳食管理制度等。

  做好幼儿健康检查工作,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入园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教职工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疾病。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应保持整洁、美观,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教室、寝室、盥洗室、厕所等场所应每日消毒,玩具、教具、图书等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和病毒传播。

  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食品采购应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安全可靠;厨房应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每餐食品应按规定留样,以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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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常毕业准出

  学业完成评估

  幼儿园在幼儿毕业前应对其进行全面的学业完成情况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幼儿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的发展水平,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 - 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通过观察、游戏、作品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

  每个幼儿应具备符合其年龄段的基本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交能力和情感表达能力。例如,大班毕业幼儿应能熟练掌握简单的数字和图形认知、能用完整的句子表达自己的想法、能与同伴友好相处并合作完成游戏、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等。

  毕业程序

  幼儿园应为毕业幼儿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包含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园学习时间、毕业日期等基本信息,同时加盖幼儿园公章。毕业证书是幼儿在幼儿园完成学业的证明,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

  组织毕业仪式,邀请家长参加。毕业仪式可以包括幼儿文艺表演、颁发毕业证书、园长致辞等环节,让幼儿在温馨、欢乐的氛围中结束幼儿园生活,为幼儿留下美好的回忆。

  二、中途转学准出

  转学手续办理

  当幼儿因家庭搬迁、家长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中途转学离开幼儿园时,家长应向幼儿园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说明转学原因和转学去向。

  幼儿园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为幼儿办理转学手续。包括整理幼儿的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幼儿入园体检报告、在园期间的健康记录、学习评估报告、教师评语等资料,并将档案密封后交给家长或转交给接收幼儿园。

  与接收幼儿园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幼儿的转学过程顺利。如有需要,可提供有关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情况的详细介绍,帮助接收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幼儿。

  费用结算

  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结算费用,多退少补。费用包括学费、伙食费、住宿费(如有)等。在结算完成后,向家长出具详细的费用清单,确保费用结算清晰、透明。

  三、幼儿园停办或关闭准出

  幼儿安置

  如果幼儿园因经营不善、场地拆迁、政策调整等原因决定停办或关闭,应提前 [具体时间,如 3 - 6 个月] 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家长发布公告,告知停办或关闭的`原因和时间。

  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与周边其他幼儿园联系协调,为幼儿推荐合适的接收幼儿园,并帮助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或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应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资产清算与债务处理

  对幼儿园的资产进行清算,包括固定资产(如园舍、设备、玩具等)、流动资产(如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清算后的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幼儿园章程进行处理,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和安置幼儿相关费用。

  妥善处理幼儿园的债务问题,包括拖欠教职工工资、供应商货款、房租等。制定合理的债务清偿计划,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债务清偿完成后,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包括注销办园许可证、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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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幼儿发展评估与准出

  发展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完善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从身体动作、认知能力、语言表达、社会情感、艺术表现等多个维度全面评估幼儿的发展水平。评估应贯穿幼儿在园期间的各个阶段,通过日常观察、定期测评、项目活动表现等多种途径收集数据。

  运用多样化的评估工具,如幼儿发展评估量表、行为观察记录手册、作品分析模板等。这些工具应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能够准确反映幼儿的真实发展情况,为幼儿的准出提供客观依据。

  基于评估的准出决策

  根据幼儿发展评估结果确定幼儿是否具备准出条件。对于正常发展的幼儿,在完成幼儿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达到相应年龄阶段的发展目标后,准予毕业或转学。例如,幼儿在身体协调性、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简单的数学和语言认知、积极的.同伴交往等方面达到了大班毕业标准,即可办理相关准出手续。

  如果幼儿在某方面发展存在明显不足或特殊情况,幼儿园应与家长沟通,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支持计划或建议,如推荐专业机构进行干预、提供家庭辅导建议等。在确保幼儿得到适当支持和发展后,再考虑准出事宜。

  二、特殊情况准出

  因病长期缺勤准出

  若幼儿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健康状况需要长期缺勤治疗,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协商办理准出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应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和后续发展需求。

  为家长提供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档案和学习资料副本,方便家长在幼儿康复期间继续关注其发展。同时,可与家长保持联系,提供必要的教育建议和支持,如推荐适合在家进行的亲子活动、康复训练等。

  因不可抗力因素准出

  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幼儿园无法正常运营或幼儿无法继续在园学习的情况下,幼儿园应启动应急准出程序。

  迅速整理幼儿的相关资料,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将资料转交给家长或指定的接收机构。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协助家长做好幼儿的临时安置和后续教育安排,确保幼儿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准出后的跟踪与反馈

  跟踪机制建立

  对于毕业或转出的幼儿,幼儿园可以建立跟踪机制,在一定时间内(如 1 - 2 年)了解幼儿在新环境中的适应情况和发展状况。通过电话随访、问卷调查、与接收方沟通等方式收集信息。

  跟踪内容包括幼儿的学业进步、社交适应、心理状态等方面。根据跟踪结果,分析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为改进幼儿园教育质量提供参考。

  反馈与改进

  将跟踪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向幼儿园内部的管理团队、教师团队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家长、接收方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制定改进措施,用于优化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方法、幼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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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育质量考核与准出

  教育质量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质量是幼儿准出的重要考量因素。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幼儿在教学活动中的参与度和学习效果、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等。教师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设计富有创意和启发性的教学活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

  教育环境创设也是考核的一部分,包括教室的布置是否符合幼儿教育理念、是否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材料和互动区域、户外环境是否安全且有利于幼儿开展体育活动和自然探索等。良好的教育环境应能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支持。

  考核结果与准出关系

  定期(每学期或每年)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方式可以包括内部自评、家长满意度调查、教育专家评估等。如果考核结果显示幼儿园教育质量达到或超过预期标准,幼儿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正常发展,即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毕业、转学等准出手续。

  如果考核中发现教育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不当导致幼儿发展滞后等,幼儿园应及时整改。对于受影响的幼儿,应提供额外的教育支持和辅导,确保其在准出前达到应有的发展水平。

  二、安全与行为规范考核与准出

  安全考核

  幼儿园应将幼儿的安全保障作为准出的重要前提。安全考核包括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食品卫生安全、日常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等方面。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无安全隐患;食品采购、加工、储存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标准;在幼儿的日常活动中,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不发生意外事故。

  如果在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原因进行分析处理。对于因幼儿园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幼儿身体和心理恢复健康、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后,再考虑幼儿的准出事宜。

  行为规范考核

  考核幼儿在园期间的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包括遵守纪律、礼貌待人、良好的生活习惯等方面。幼儿园应通过日常教育和引导,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例如,幼儿应能在集体活动中遵守秩序、听从教师安排,懂得尊重他人、使用礼貌用语等。

  如果幼儿存在严重的行为问题,如攻击性强、经常违反纪律影响他人等,幼儿园应与家长合作,共同制定行为矫正计划。在幼儿行为得到有效改善后,方可办理准出手续,以确保幼儿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和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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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园资质与审批

  办学主体资格

  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幼儿园的,应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审批流程

  举办者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园申请,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办园可行性报告、幼儿园章程、场地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等。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拟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如场地设施、师资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经审核和评估符合办园标准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园许可证。

  二、园舍与设施设备

  园舍条件

  幼儿园应设在安全区域内,周边环境无污染、无噪音、无危险设施。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园舍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布局合理,日照充足,空气流通,排水通畅。

  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园舍、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设施设备要求

  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水杯架等生活和学习设施,且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有充足的游戏材料和玩具,包括体育玩具、建构玩具、益智玩具、美工玩具等,种类丰富、数量充足,能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的需要。

  配备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如消毒设备、体检设备、常用药品等,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同时,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厨房设施,保证幼儿饮食卫生。

  三、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资质

  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

  师资配备比例

  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教职工,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应为 1:7 - 1:9,寄宿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应为 1:4 - 1:6。每班应配备 2 名教师、1 名保育员或 3 名教师。

  四、安全与卫生保障

  安全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制度、接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

  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排查,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墙、大门、监控设备等,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幼儿园。

  定期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卫生保健制度

  建立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做好入园体检、定期体检、疾病预防、卫生消毒等工作。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专业的保健医生或护士,负责幼儿的日常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工作。

  制定合理的膳食计划,保证幼儿饮食营养均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要符合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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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园终止情形

  主动申请终止

  幼儿园举办者因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战略调整等)决定终止办园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终止办园申请,并提交终止办园的原因说明、财务清算报告、在园幼儿安置方案等材料。

  原审批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幼儿园做好终止办园的各项工作。

  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

  幼儿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非法招生、违规收费、虐待幼儿等严重行为)、不再具备办园条件(如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师资严重不足等)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其办园许可证。

  二、在园幼儿安置

  信息沟通与协调

  无论是主动终止还是被吊销许可证,幼儿园都应及时将终止办园的信息告知在园幼儿家长,并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

  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周边其他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转学安置的信息和指导。

  妥善安置措施

  根据幼儿的年龄、家庭住址等情况,协助家长选择合适的幼儿园进行转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其能顺利入园。

  幼儿园应将幼儿的档案资料(如健康档案、学习记录等)完整地移交给接收幼儿园,保障幼儿教育的连续性。

  三、资产清算与处置

  财务清算

  成立由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清算小组,对幼儿园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核算。

  清算过程中,要保障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优先支付拖欠的费用。同时,要妥善处理与供应商、服务商等的债权债务关系。

  资产处置

  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如果幼儿园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剩余资产应继续用于教育事业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如果是营利性幼儿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四、注销登记手续

  办园终止后,幼儿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等相关材料。原登记机关审核后,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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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与布局

  区域规划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因素,对幼儿园的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新开办幼儿园应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避免过度集中或空白区域的出现。

  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在农村地区合理设置幼儿园,保障农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幼儿园的布局应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减少幼儿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规划审批程序

  举办者在申请办园前,需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拟办园址是否符合教育用地规划。如符合规划,规划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办园申请材料之一。

  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办园申请时,结合规划部门意见,对幼儿园的选址和布局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符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布局。

  二、教育教学管理

  课程设置要求

  幼儿园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课程设置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涵盖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特色课程或实验课程。课程内容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教育教学评估

  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课程实施情况、幼儿发展水平、教师教学能力等。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园内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教师之间相互观摩、交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同时,鼓励幼儿园开展园本课程开发,但需符合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三、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与管理

  幼儿园经费来源包括举办者投入、保育教育费收入、政府资助等。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幼儿园应定期向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和家长公开经费收支情况。

  经费保障措施

  政府对公办幼儿园的经费给予财政保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同时,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性。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但捐赠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捐赠者意愿和相关规定,用于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或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四、社会监督与参与

  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参与

  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决策,如膳食管理、教育教学活动组织等。

  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如担任志愿者、协助教师开展活动等,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

  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幼儿园违规行为的举报。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途径,定期公示幼儿园的办园信息、评估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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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终止办园程序监督

  监督主体与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终止办园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当幼儿园提出终止办园申请或出现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的情形时,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监督程序。

  监督内容包括幼儿园在园幼儿安置情况、资产清算过程、注销登记手续办理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确保终止办园工作有序进行。

  违规处理

  如果幼儿园在终止办园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如未妥善安置幼儿、未进行财务清算或擅自处理资产等,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举办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教职工安置与权益保障

  教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幼儿园在提交终止办园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教职工安置方案。教育行政部门对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可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置方案应包括教职工的'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处理、再就业指导等内容。对于因幼儿园终止办园而失业的教职工,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机会。

  权益维护与纠纷处理

  如果在教职工安置过程中出现纠纷,如工资拖欠、经济补偿争议等,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如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幼儿园举办者履行法定责任,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三、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存

  档案资料整理与移交

  幼儿园在终止办园前,应对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幼儿档案、教职工档案、办园审批文件、财务档案等)进行全面整理。幼儿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移交给接收幼儿的幼儿园或相关教育机构;教职工档案资料应妥善处理,保障教职工的人事权益。

  办园审批文件、财务档案等资料应提交给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信息保存与查询

  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幼儿园终止办园信息数据库,保存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终止原因、在园幼儿安置情况、资产处置结果等资料。信息数据库应向社会公众开放一定的查询权限,方便家长和社会了解幼儿园的历史信息。

  幼儿园准入准出制度 20

  一、文化与理念建设

  办园理念确立

  幼儿园举办者应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趋势和幼儿教育特点,确立明确、科学的办园理念。办园理念应体现以幼儿为本,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

  办园理念要贯穿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成为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幼儿园应通过宣传标语、环境创设等方式,向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宣传办园理念。

  文化氛围营造

  营造积极向上、富有特色的幼儿园文化氛围。从园所环境布置、活动组织到教职工的行为规范,都应体现幼儿园的文化特色。例如,在环境布置上,可以展示当地的`文化元素、幼儿作品等,增强幼儿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

  培养良好的园风、教风、学风,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学习和游戏活动,形成和谐、活泼的教育氛围。

  二、信息化建设

  硬件设施配备

  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幼儿园应配备一定的信息化硬件设施,如计算机、投影仪、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实现网络覆盖,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根据幼儿园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信息化设备的数量和规格,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满足教师教学、幼儿学习和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软件应用与资源建设

  配备适合幼儿教育的软件资源,如幼儿教育游戏软件、教学课件制作软件等。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建设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库,包括教学视频、教案、课件、绘本等资源,方便教师共享和使用。

  建立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幼儿信息管理、教职工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科学性。

  三、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

  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等)、安全事故(如火灾、踩踏等)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应急反应能力。演练内容包括疏散逃生、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并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机制,对幼儿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等)进行定期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如购买保险、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合同管理等。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等)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多方联动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幼儿园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幼儿园准入准出制度 21

  一、资产审计与监督

  审计机构介入

  在幼儿园终止办园的资产清算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举办者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幼儿园的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资产的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

  审计机构应按照国家审计标准和相关规定,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作为资产清算和处置的重要依据,应向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家长等相关方公开。

  监督审计过程

  教育行政部门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审计报告存在问题,应要求重新审计或更换审计机构。

  根据审计报告,对幼儿园资产的清算和处置进行监督,防止举办者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隐匿、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

  二、社会责任履行监督

  对社会公益承诺的监督

  如果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接受过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在终止办园时,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承诺。例如,对于政府资助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需要返还未使用部分等。

  对于社会捐赠,应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监督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剩余部分的处理方式,确保社会公益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对周边社区影响的处理

  幼儿园终止办园可能对周边社区产生一定影响,如交通流量变化、噪音减少等。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幼儿园举办者与周边社区进行沟通,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如果幼儿园在经营过程中与周边社区存在合作关系(如共享资源等),在终止办园时应做好相关的交接和协调工作,维护良好的社区关系。

  三、后续跟踪与反馈

  对幼儿发展的跟踪

  教育行政部门在幼儿园终止办园后的一定时期内,对原在园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幼儿在新的幼儿园或教育环境中的适应情况、学习情况等,为改进学前教育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家长反馈、新幼儿园评价等方式收集信息,分析幼儿在转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对终止办园经验的反馈

  对幼儿园终止办园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正在办园的其他幼儿园,为其提供警示和借鉴,促进整个学前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终止办园过程中暴露出的政策问题、管理问题等,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幼儿园准入准出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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