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制度

2025-01-09 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检修有关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检修制度 1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设备检修制度 2

  为使计划检修的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计划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

  2、实行科学检修,认真执行检修规程,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费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检修间隔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检查评级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

  4、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动力部组织使用单位编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每年底由分管领导组织平衡。

  5、停车大修要做到:

  (1)由公司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成立大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设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方面(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既政治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计划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4)大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工后,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大、中修计划每年年底由设备动力部组织进行,并报领导批准。设备小修由分厂安排。

  7、结合设备大、中修进行技术改造,并积极采用四新技术。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备件材料、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有关科室部门应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分厂和设备动力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0、检修设备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设备大修竣工或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的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均由设备动力部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1、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2、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3、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

  1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多设备检修时,可以推行网络技术及套件检修等。

  设备检修制度 3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检修制度 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检修制度 5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设备检修制度 6

  一、设备的大、中、小修都必须按规定,事先提出计划,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各班组每月15日以前,要将每月的检修计划报到车间,车间及时制定,落实好检修任务。

  三、对于老化、报废的设备,班组上报车间,由车间统一报到公司,由主管经理批准方能更换。

  四、班组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车间内的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

  五、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六、每次检修完毕后,要召开设备检修总结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七、各班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检查各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八、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九、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清点整理。如工器具和备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十一、检修设备的电气系,整修线路,清扫和检查其它电器装置要有工作票。

  十二、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十三、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

  十四、停车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十五、学徒工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师傅要负责。

  设备检修制度 7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

  (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制度 8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运行记录表。

  (3)设备维修记录表。

  (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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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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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设备检修制度 11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检修制度 12

  第一节总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设备检修制度 13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设备检修制度 14

  1. 总则

  1.1. 目的:

  1.2. 设备检修后的验收是保证检修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设备的检修验收管理,提高设备的维修质量,使设备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同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3. 管理职责

  1.3.1.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装置的大检修、抢修工作等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生产计划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日常的检维修由各车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做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关键设备的检维修,生产科参与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1.4. 基本原则

  1.4.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装置长周期生产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1.4.2.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

  1.4.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设备操作人员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4.4. 设备检修坚持不过夜原则,检修完成后的设备,要及时联系使用车间进行试机检查,确认完好后交由生产车间备机切换使用。

  2. 管理内容

  2.1. 检修管理要求

  2.1.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检修技术确保检修质量,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验收工作。

  2.1.2.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2.1.3. 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检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2.1.4. 检修项目开工必须以检修工作票为依据。生产车间出具的票证必须手续齐全,内.

  2.2.4.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需落实好待检修设备的备品备件等所需检修材料,在检修过程中出现因无备品备件或备件规格型号等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检修工作的,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负责;若由此影响装置正常生产或造成其它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对使用车间及设备技术员给予相应考核。

  2.2.5.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与设备维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做好设备交接工作,具体以设备检修作业票为依据。

  2.2.6. 设备检修前,维修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维修顺利进行。若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设备检修质量、进度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对检修车间给予相应的处罚。

  2.3. 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2.3.1. 设备检修完成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根据检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确认单,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2.3.2. 在交付验收前,检修单位应组织对所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确认各检修项目全部完成并合格。

  2.3.3. 经检修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由检修车间检修工作负责人向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提出验收,并填好检修技术记录(见附表2),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关键设备检修过程中,每一工序和项目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检查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3.4. 设备提交检验前,验收人员应向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对验收重点应按相关设备检修规程、厂家检验标准等要求,亲自实施全过程监督,以保证设备的数据真实,针对存在问题给予技术指导。

  2.3.5. 设备维修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设备检修记录表(见附表1),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检修情况及检修中分段验收情况,已完检修项目、未完检修项目及原因。

  (2)检修的质量情况(包括发现和消除的主要设备缺陷,更换的主要部件和遗留问题);

  (3)检修中的技术记录情况;

  (4)检修中的设备系统改进项目情况及总结;

  (5)检修中的安全情况。

  2.3.6. 验收小组听取说明后,到现场实际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1)各转动设备试转情况,各阀门、挡板检查试验情况;

  (2)设备和现场的整洁整齐情况。

  (3)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4)标志、信号是否正确,自动装置、监测和保护装置、表计等是否齐全,指示动作是否正常;

  (5)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2.3.7. 设备检修后的总体验收,由检修单位检修工作负责人、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使用车间班长及操作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大机组、油浆泵等关键设备的验收,使用车间主管领导和生产科专业人员也要参加验收。

  2.3.8. 验收小组在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根据设备检修完成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清洁等情况,对设备系统各部分进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决定消除期限,对检修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2.3.9.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进行认真回复,对在验收中发现设备还存在的缺陷,各单位应按验收小组的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成。验收小组指定专人进行复查。

  2.3.10. 验收工作完毕并经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通知设备使用部门对检修设备试运行。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和系统的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要注意的事项。

  2.3.11. 设备检修后投入试运行,经过24小时运行确认没有问题后,正式交由使用车间使用,若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的问题,需切机处理的,对检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考核;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巡检,按设备正常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若在此期间,因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维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3.12. 试运行期间,生产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维修单位专业人员要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1)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3)机械、电气、仪表专业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加强巡检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在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停机处理。

  2.3.13. 设备检修后经带负荷试运行,验收小组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做出热态的质量评价。

  2.3.14. 设备经过整体试运行24小时后,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正式移交给使用车间备机切换使用;若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必须停机处理。

  2.3.15. 设备检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将相应的检修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并由设备技术员存档,生产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3.1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

  (1)检修项目和内容没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理由;

  (2)检修质量未达到标准;

  (3)检修后场地、设备本体卫生不干净;

  (4)检修记录不齐全、不准确;

  (5)设备润滑油系统漏点及其它漏点消除不彻底。

  3. 监督检查和考核

  3.1. 按照质检规定,所有项目的质量验收实行质量追溯制。

  3.2. 凡是在验收过程中查出的不合格,验收人员责成维修人员马上改正,当查出多处不合格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对相关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3.3. 对计划检修项目未完成,考核相关责任单位50——200元/项;

  3.4. 设备检修前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出现无备件或备件质量不符合要求、检修所用的工器具未准备到位,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项。

  3.5. 对关键设备未进行质检点验收者,不予进行整体验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100——200元考核,必要时责令重新返工。

  3.6. 设备检修后未及时做好相应的检修记录、验收记录等;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100——200元/次处罚。

  3.7. 特护设备检修时,检修车间无班长或技术员负责检修、试运行,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100—200元/次处罚。

  3.8. 设备检修完,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视具体情况对检修单位给予100—300元/次处罚;若必须切机处理的,按设备返修考核,同时给予检修单位200—500/次元处罚。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附表一: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表

  4.4. 附表二: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单

  设备检修制度 15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设备检修制度 16

  一、安全监测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地面、井下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持各类设备完好运行;

  二、安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对中心机房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三、安全监测系统各类设备必须挂牌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挂牌内容与实际相符;

  四、对各类设备要定期进行擦拭,保证各类设备的干净整洁,定期整理安全监电缆,要保证电缆悬挂整齐,达到标准化的要求;

  五、及时移串各类设备,保证各类设备的位置符合要求;

  六、定期对各类设备的密封性进行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完好无损,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各类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七、巡检完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填制巡检记录;如一切正常,也要必须填制巡检记录;

  八、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十、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

  设备检修制度 17

  一、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公司必须成立项目检修小组,并指定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有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检修前编制好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由车间(部门)提出,然后由检修部门制定检修方案(重点说明检修任务、检修的安全措施、各自的安全职责等),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生产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二、检修准备

  1、设备、设施检修前需对参加检修人员交代检修任务、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设备检修如需动火作业还必须检查电焊、气割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4、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物质,如有需要进行清理,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5、电气设备检修前,需拉闸断电。

  6、带电检修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必须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三、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任务实施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检修过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操作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制止。

  2、检修过程中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4、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5、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6、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7、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24伏、12伏、6.3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8、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9、做到“四不拆”:

  (1)设备带压不拆;

  (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

  (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工具不合格不拆。

  10、从事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11、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四、检修过程安全要求

  (一)、电气焊安全作业规定

  1、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11、焊线应双线并行至现场作业点,禁止使用厂房钢结构、设备作焊接回路使用;

  (二)、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各类槽、罐、塔、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

  2、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对其进行强制通风。

  5、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料,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6、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检修人员方可清理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6、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

  7、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四)、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五)、带电作业要求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在低压带电裸导线的线路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在没有采取绝缘措施的情况下,不得穿越其线路。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措施。也应防止人体同时触及两根带电体或一根带电体与一根接地体。

  4、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严禁在雷、雨、雪以及有六级以上大风的户外带电作业。有雷电时,还应禁止在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潮湿或潮气过大的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工作位置过于狭窄的场所带电作业。

  6、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20kv工频电压(3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五、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部门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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