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

2022-10-13 08:54:08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

  护学岗是一种为有效保障城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而设立的岗台。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规范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市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2021年7月底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12月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落实责任民警,制定工作制度,完善以公安民警、交警为主导,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警力紧张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辖区派出所要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保安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参与“护学岗”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经常性开展培训,提高防护能力。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 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 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装备配置。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护学标识服饰,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职责任务

  (一)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到位。

  (二)组织人员在校门口上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五)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引导学生有序、安全出入校园和过马路。

  (六)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七)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早谋划,快速推进,制作一牌一表一制度(标识牌、值班表、护学岗制度,参照附件),确保按时完成“护学岗”建设达标任务。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完善相关台帐,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规范统一,建立工作台账。“护学岗”的标识,统一张贴在校园的门卫室,建立“护学岗”工作台账。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到基层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推行我园安全建设,保护幼儿上放学安全,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桓台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在入园离园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徐书明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幼儿园行政人员、家委会安委会人员、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组成,组织指导幼儿园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在早、晚上接送幼儿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幼儿出入学校的安全。设立的护学岗人员应在校门宣传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幼儿入园、离园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幼儿及家长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我园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幼儿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3

  我校周边治安状况和交通秩序比较复杂,为了进一步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特设立学校护学岗,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一、护学岗由学校值周校级领导担任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副领队,组织指导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参勤人员主要是学校校级领导、中层主任、老师、保安,参勤人员应按照轮流表认真履职。学校视护学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形势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家长护学行为不计入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与考核。

  三、护学岗参勤人员应当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消除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

  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可疑人员和行为(如闲散人员聚集、欺凌或骚扰学生),要及时联系学区片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迅速使用安防警用器械进行处置,并及时报警。

  五、护学岗参勤人员要疏导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引导家长、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有序行进,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交通安全。

  六、及时联系交警、市容部门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七、保安人员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工作,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学校和各班级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4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四、学校责任

  (一)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二)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五、责任追究按相关文件执行。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5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政府主导、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接送幼儿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幼儿园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运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四条、幼儿园明确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决制止农业机械(拖拉机)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做好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车辆参保及接送幼儿时间、趟次等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幼儿上下学管理办法和处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堵塞安全漏洞,定期报告安全情况。

  第七条、幼儿园负责本园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各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本园校车驾驶员及教师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防范、应急知识;每学期开学初,各幼儿园要对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园幼儿乘车、家长接送、步行的`人数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管理资料。

  第八条、幼儿上下学原则上实行家长接送,学校、幼儿园制定接送方案、接送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非寄宿生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管理制度。寄宿生上下学实行以乘坐客运班车为主,步行或学生家长自行接送为辅的交通方式。

  第九条、增开的学生上下学专趟在接送学生时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和超载行驶。

  第十条、发生涉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各类交通事故,按要求及时报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理,全力救护伤员,减少学生伤亡。

  第十一条、建立幼儿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6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护学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二)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学校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执勤带班领导负责制,做好督查和协调;门卫保安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按照要求持械上岗,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秩序良好。路队护送教师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负责做好学生路队护送的管护工作。值班领导根据“护学岗”工作日程表做好工作安排、信息交流,工作记录等日常工作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利用例会,以通报形式对护学岗各项工作进行小结。

  (三)宣传发动,招募成员。各班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护学岗”的目的和意义,促使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支持学校校门口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

  各年级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面向学生家长招募志愿者。在招募志愿者时,应以家委会成员为主和自愿报名为原则,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心服务”为志愿者录用时的必备条件。招收的爱心家长志愿者,要求身体健康,有时间14:14保障,能胜任护学岗志愿服务工作;、有责任感,做事细心,热爱志愿服务行为。

  各年级要充分认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家长的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家长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激发广大家长参与校园安防工作的热情和干劲。要根据“护学岗”专项工作整体要求,以强化校园安防为目的,确保“家长护学志愿服务队”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教育,共同遵守。各年级扎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根据居住地远近,合理安排来校时间,不准在大门口聚集。告知家长接送孩子配合学校护学岗工作,服从护学岗工作人员指挥。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7

  1、护学岗应当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护学岗当中的保安人员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为防止病毒传播,严格执行学校“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校”的规定。

  3、护学岗期间,要保证学生等待区、正对大门的路段内没有成人、车辆等影响学生安全通行的因素。尤其要注意校车出入校门时,引导步行学生不与其“抢”道,要在等待区等候。同时,耐心引导这部分学生有序出、入校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

  4、积极维护校园大门两边的交通秩序,如遇接送学生的家长拥堵在校门口,要及时引导:家长送孩子上学时送到距校门口5米处,请自觉抓紧时间离校;接孩子放学时,请不要聚集在校门口,要到学校附近的广场上等候。(等候的同时,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不可聚众。

  5、护岗人员要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安全的危险因素。

  6、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8

  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外来暴力风险较大。为保障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安全,学校协调成立了“护学岗”。

  一、“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护导学生工作机制。学校积极协调属地公安机关派员参加。

  除此之外,护导团队由学校值周领导、值周老师、保安员和社区及家长志愿者组成。

  不安排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和校门外执勤。

  二、护学岗由学校值周校领导担任护学岗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护学岗副队,组织指导本学校护学岗人员和志愿者开展护学工作。

  三、护学岗人员应当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并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四、护学岗职责为,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指引家长、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有序行进,发现可疑人员进行关注和处置,遇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五、护学岗范围以校门口及附近为主,根据人力和实际需要对校园周边可视范围和一定区域及路段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例如,有人吵闹打架情况劝导处理,如有必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护学人员对治安隐患、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情况进行关注,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例如,对校外人员在周边欺凌、骚扰学生情况进行处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如果本地本校划有明确的学校安全区,则安全区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为保障上学放学时交通秩序,可使用临时疏导交通的设施,可对过往车辆适度限行,但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其指导下进行。

  八、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保安员的排班应保障上学放学期间最多人力。

  上学放学期间,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车辆入校,如有入校,严格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都要有人值守,至少要门卫(保安员)在岗值守,

  九、为避免过度紧张的气氛,保安员可以只持便携器械,其他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以备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手抓取。

  十、所有护学值班人员应进行区域、位置、关注点的大致分工,并协调配合。

  十一、护学值班人员保持精神状态,保持警惕,不得无故看手机。特别是提醒家长志愿者不看手机。

  十二、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是一种公益行为,对其进行表扬,但不宜计入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不得在班级对家长参加情况进行点名通报,自愿为主,积极鼓励,不强行要求。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9

  为加强幼儿园内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儿童、教师及家长在上下学过程中的行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幼儿园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入园

  1、本幼儿园标准入园时间是工作日7:30—8: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送至本院。

  2、幼儿在入园前应用过早餐,不建议幼儿在幼儿园进早餐。

  3、请家长入院前及时检查幼儿口袋内有无弹珠、小球等体积很小的玩具。不要给小孩子穿戴点缀带有球状、片状、带有易拆卸附属品的衣物等。

  4、本园实行严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长在接送幼儿时必须出示幼儿接送卡,无接送卡或接送卡与实际姓名不符的一律不准送幼儿入园。

  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入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

  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负责幼儿的接待,检查幼儿身体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检查幼儿随身物品。 7.幼儿在生病期间(尤其是传染病)不建议幼儿入园,希望家长理解与支持。

  二、出园

  1、本幼儿园标准出园时间是工作日16:30—17: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带离本园。

  2、请家长检查幼儿身体状况有无擦伤碰伤等状况,及时与教师沟通。

  3、接幼儿的家长必须持有幼儿接送卡否则将不予出院,请家长予以配合。

  4、如有特殊情况非法定监护人来接幼儿请提前联系本园。

  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出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

  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每班教室轮流值班,家长可以与教师就幼儿相关问题可以与教师沟通。

  7、非正常接送时间本园谢绝参观。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0

  我校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比较复杂,为了进一步确保学生安全,我校成立了护学岗。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特进一步完善此制度。

  一、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值周领导、值周老师、保安和家长代表组成。

  二、护学岗由学校值周领导担任“护学岗”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护学岗”副领队,组织指导本学校“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三、护学岗应当在早、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四、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六、联系交警、市容部门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七、每月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推行我园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以幼儿园园长为组长、副组长唐爱云、徐海军、徐秀美,成员由门卫、值班老师、行政值班人员、家长组成护学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时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校园周边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校园保安、值班老师、行政值班人员、家长组成。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在早、晚上学、放学前3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值班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执勤”袖标。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放学途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安全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警务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2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园实际,通过家园协作设立校园交警执勤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幼儿入、离园时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改善园门口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幼儿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总指挥:

  护学岗组长:

  护学岗副组长:

  护学岗组员:

  园委会成员、各年级主任 全体党团员、教师及其他志愿者

  三、工作内容

  1.定人:市幼儿园护学岗由幼儿园保卫科,幼儿园党员、团员,教师及其他志愿者、幼儿园值日领导组成。

  2.定位:按照幼儿园幼儿入、离园的实际情况,幼儿园确定以下两个执勤点,各执勤人员务必按时到岗,确保不漏一丝空洞。

  执勤点: 幼儿园侧门口(西门),幼儿园正门口。

  3.志愿服务内容:

  每天早上,志愿者分别到幼儿园正门及侧门值勤。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笼。值勤时重点关注:

  ①进园幼儿刷卡测体温。

  ②.家长入园是否戴口罩。

  ③护送迟来的幼儿到班。

  ④是否有可疑人员在幼儿园门口逗留。

  ⑤重点疏导门口交通。

  每天下午,幼儿园值日领导在正门及侧门值勤口位置组织督促门卫、志愿者维护秩序:

  ①.离园幼儿是否由家长刷卡离园。

  ②.校门口交通情况是否畅通。

  ③.协助劝说家长有序排队。

  ④重点疏导门口交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2、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幼儿园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执勤带班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力量,以开展校园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幼儿园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3、加强督检,力推工作。幼儿园值日领导要在护学岗开展初期加强组织和监督,及时调整,确保高质高效推进。

  五、工作准备

  1、“护学岗执勤”袖笼十个。

  2、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装三十套。

  3、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发布志愿活动,志愿者申请并签到签出。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3

  为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学生、儿童人身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打造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环境,有效防止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儿童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各辖区派出所要综合考虑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地理位置、周边治安交通状况以及警力数量等实际,结合高峰勤务,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设置地点原则上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两侧50米。

  (二)人员组成。重点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采取“警+N”模式;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采取“N”模式。“警”为巡警、交警、派出所等民警或辅警。“N”为学校教职工、保安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要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间段不同,属地派出所要与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沟通,合理确定“护学岗”时间。

  三、职责任务

  1.辖区派出所根据不同学校上下学实际时间,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前15分钟配齐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执勤民警上岗后认真巡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2.交警大队要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有条件的校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即走即停”等临时通道和临时停车位,同时要确保交通有序、畅通。

  3.巡特警大队要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范,科学安排巡逻查控勤务,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4.视频大队要侧重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对各学校、幼儿园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提前预警防范,及时有效处置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5.经文保大队、教育值班室负责并结合属地派出所加大对校园内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组织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参与“护学岗”建设,积极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辖区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学校成立“护学岗”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兼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学校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统筹进行安排。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二)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实际,确定“护学岗”具体设置路段和区域,明确“护学岗”人员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整体联动,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局督察大队要加强督导“护学岗”建设检查,扎实推进“护学岗”建设。

  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14

  为确保20xx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校园安全升级版,扎实抓好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区教委安排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自查摸底,摸排梳理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防”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提出解决方案、落实改进措施。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结合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打击整治、风险管控、应急响应等安保职责任务,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差距,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对策措施。

  (二)整改完善阶段(5月26日至10月25日)。区公安局、区教委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跟进核查校园自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安机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安防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门要牵头研究解决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政法委将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区委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掌握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达标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专项工作成效展示,并适时予以通报。做好对市级联合检查组的迎检工作准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26日至2022年1月31日)。各街道、镇乡、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差距短板、展示亮点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防建设。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安防建设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大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推动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一是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按100人以内、100人至1000人、1000人以上规模及住宿制学校聘用要求,分类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根据需要配备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20xx年底前,要实现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

  二是巩固校园物防建设。学校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阻车钉等硬质防冲撞设施。20xx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

  三是完善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一键式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有效融合。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全部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

  四是落实校园安全制度。要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一是区教委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对扬言报复、可能危及校园和师生安全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准确核实和掌握基本情况及动态,建立完善人员档案,落实管控救助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三是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定期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三防”及卫生防疫、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水电燃气、消防等安全措施。每学期对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

  四是区教委要加强对教职员工身份背景的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换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严格审查,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优化警力配置,健全完善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对在校园及周边东游西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严格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依法查处;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要立即采取管理救治措施;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果断处置。同时,要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四)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区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是区教委要协同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检查指导,防范虐待学生等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三是区公安局要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行为;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超速、超载、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管理设施,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现象,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运营装载学生的行为;要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区域,确保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五)进一步发挥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作用。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充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区公安局要始终坚持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抓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区教委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公安、政法委等部门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等相关安全教育和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区公安局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副书记文戈为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区教委副主任王家全为副组长,区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区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吕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责任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局、区教委要重点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达标情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创新试点。区委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常态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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