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工作方案

2024-03-15 16:05:41 清明节工作方案

  清明节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节工作方案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要求,为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扫新风,保障群众安全祭扫,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文明祭扫原则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切实保障祭扫安全有序。把清明节期间群众的平安、便利、和谐祭扫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紧紧依靠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参与,强化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护能力,加强通往殡葬场所道路的清障工作,提高科学指挥水平,积极倡导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实现祭扫平安、便利、和谐有序。

  (二)安全祭扫原则

  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各类祭扫场所要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不得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祭祀用火,防止事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服务保障原则

  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四)重点保障原则

  重点地区:各村公益性骨灰堂和祭扫重点山区

  高峰期:3月25日——4月15日

  高峰日:4月1日-2日——4月8日-9日

  三、组织领导

  xx镇政府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牵头,协同镇直单位、工作部门、各村委会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各项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要紧紧围绕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有序祭扫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四、清明祭扫活动的风险点排查

  针对往年清明祭扫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前期排查风险安全隐患情况,在清明祭扫活动中可能出现以下风险点:

  祭扫现场发生矛盾纠纷;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秩序混乱;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引发纠纷;祭扫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避免引发火灾险情;祭扫现场出现发生突发性病人情况;寺庙等宗教祭扫场所出现人员及消防安全隐患。

  五、应对措施

  (一)认真落实祭扫活动工作安排。

  各村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巡防制等,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在主干道、进山路口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祭扫期间注意事项,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

  (二)针对火灾的应急措施。

  1.指派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在进山路口设岗宣传,劝阻祭扫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在祭扫形式上,要摒弃烧纸、烧香、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祀”、“无烟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2.在各祭扫重点区放置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掌握了解山间水源位置,在分叉路段设立路段标识,及时清除绿化内的干枯树枝、杂草,检查更换老化的电线线路,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万一发生火灾事故,各巡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有序疏散祭扫人员,小的火情用灭火器材或引用附近水源进行扑灭,大的火情迅速通知、引导消防部门灭火。

  (三)针对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

  打架斗殴事件一旦发生立即报警,由公安人员到场调解处置。

  (四)针对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措施。

  1.在一些危险地带设置警示牌,提醒祭扫人员注意安全;

  2.准备充足的开水和避暑药品免费提供,预防祭扫人员因天气炎热而引发中暑等身体不适,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3.一旦发生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等事件,立即组织人员看护或护送到安全地带,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

  清明节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有效防范因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疫情防控优化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后,人民群众上山祭祀情绪高涨,防火压力增大的情况,切实做到责任、措施、管控、处置、监督工作到位,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4月16日。

  二、总体要求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等,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松懈和畏难情绪,联防联控、精准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林长制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实现清明期间“零山火”,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生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城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卢小咏任组长,党委委员李庆新和人大副主席沈法林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森林防灭火力量全面落实。

  2.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在3月上中旬,全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由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镇机关各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各村(社区)也要召开专题会议,由各村(社区)书记亲自部署,把相关精神传达给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代表。

  3.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工作措施(包括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管理措施、巡山巡查、应急处置、值班调度等)。要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和宣传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4.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社区)林长,村(社区)所分管山头地段包干负责人作为责任区域林长。镇、村(社区)干部负责所分管责任地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见《捷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包干明细表》,驻村(社区)工作组要协助所驻区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负起本村(社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要组织人员加大不间断的巡山防护力度,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一旦发生山火及时报告。挂驻工作组主动帮助所挂驻村(社区)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及时分析研判,掌握防火工作动态

  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要及时掌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动态,适时组织召开碰头会、协调会,统筹调整具体工作。同时,紧密对接气象部门,及时研判天气情况和关注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时预警响应。

  (三)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消除隐患

  1.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镇综合执法部门及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清剿行动,杜绝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银锭香烛等经营销售行为。

  2.强化巡山防护,排查整治火险隐患。村(社区)应集中大部分力量与各级护林队伍全日不间断进行巡山防护工作,落实包山头责任,利用高处瞭望、无人机巡查、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等与人员山面巡查相结合,形成立体化防控体系,确保巡护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山头地块的每一个角落,要严格管控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禁止一切上坟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及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五清”行动,清理与林区接壤的坟边、林边、池边、防火隔离带、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可燃物隐患,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我镇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指数。

  3.强化重点管控。要摸清本村(社区)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重要保护对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管控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台账,明确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护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比所属林区神坛社庙和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清明期间落实工作人员守坟头责任到人,做好宣传教育劝导,粘贴《防火温馨提示》,杜绝各种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对神坛社庙和坟墓集中区域开展清理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痴傻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进山作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管控对象的监管监护,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严防失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4.设卡布点巡查,严控人员流量。全镇初步设立临时检查卡口17个,所有卡口必须布置好宣传标语、喇叭广播、设置指示牌、摆放护林码,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协助做好卡口人员值班值守工作,要明确卡口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岗、定时网格化管理。主要部署如下:

  军船头村上山路口、军船村公园路口、捷胜镇车站对面路口、沙角尾村上山路口、沙角尾小学上山路口、得道庵路口、公兴村路口、长坟上山路口、东门岭山上山路口、大塘山上山路口、埔尾村粮库边上山路口、隔塘、马鞍山村上山路口、北门领顶上山路口、大富村上山路口、牛肚村口上山路口、沙坑村内上山路口、东坑村上山路口。

  各卡口值班人员安排根据《20xx年清明防火路口值班表》(见附件3)实施,检查卡口有调整、增设的要及时上报镇工作专班。实行扫码进山、错峰上山、人员限流、严控祭拜人数,对进山人员、车辆按照《汕尾市城区20xx年清明期间上山祭祖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对携带香烛爆竹、纸钱元宝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进行收缴,有效控制火灾火源源头。同时,推广运用“防火码”“护林码”。

  各卡口要相应成立巡逻队伍,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护。巡逻队员要严守岗位,确保每天按时到位。开展任务时要佩戴执勤红袖围,带扑火拖把及其他防火器材,要加强宣传,加强劝说和警示,监控责任区域山面的火灾隐患,发现火情,立即处置。

  5.成立应急队伍

  镇成立1支防灭火应急队伍,共50人。主要职责是:查处经营烟花爆竹、银锭香烛等经营销售,流动巡逻,发现火情,立即支援处置。各村(社区)各成立1支不少于15人的防灭火应急队伍,主要职责是:发现火情,立即进行处置。

  6.加强工作督查检查

  为做好本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自3月8日起至4月30日全镇取消一切休假,镇纪委成立督查组,由罗锦声同志任组长,叶建华、官如旭同志为成员,对上岗到位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督办。

  7.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责任不脱节。镇防灭火应急队伍必须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处置。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安全、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采用新型媒体宣传。利用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的平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及户外显示屏等媒介发布森林防火规定、禁火通告(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警示案例等相关信息。

  2.发出倡议书(公开信)。向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居民朋友发出防疫防火倡议书或一封信,并开展清明期间祭拜活动签名承诺。

  3.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要组织人员在市场、商超、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出动宣传车(高音喇叭广播)在镇区、村居、林区等区域流动、不间断进行宣传;要在辖区重要路段、进山路口、林区道路、火灾易发区域等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

  4.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开展宣传。要组织、指导镇辖区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活动(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出一封《告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对学生的防火教育,带动家长自觉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

  5.创新推广新式祭祀活动。积极宣传“云祭祀”活动,倡导广大居民清明节期间采取网上祭扫祭祖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6.加大曝光典型案例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全方位曝光违法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大力引导、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

  (五)做好应急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1.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各责任地段山头、林区在防护期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布控,护林员要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各村(社区)要落实15人以上的防灭火应急队伍,配备扑火器具,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一旦发生山火,要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2.开展战前培训演练。组织镇村两级指挥员、领导干部、网格员、护林员以及森林防灭火队等人员参与区3月中下旬开展的战前短期培训、演练,学习林火原理、指挥程序、安全避险等知识,熟悉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机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等,进一步提升扑救山火的能力。

  3.落实后勤补给建设。各村(社区)要做好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购置及检修、通讯联络设备调试、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4.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镇应急委要结合《汕尾市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镇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前线指挥部工作方案,制定森林防灭火作战示意图,做到“一山一图”“一山一策”,并做好预案演练,各村(社区)也要制定相应森林火灾简易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镇村两级预案有效衔接、实用管用。

  (六)重击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火案

  对于阻挠、妨碍临时检查卡口查验的,要敢于亮剑,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捷胜派出所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务必做到发生一宗、立案一宗、侦破一宗,坚决打击肇事者,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劲思想,以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要协助指导所挂驻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防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积极靠前指挥,密切配合,主动帮助所挂驻村(社区)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担负起本村(社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步调,服从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和各临时检查卡口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本组工作人员站好岗、履好职,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三、临时检查卡口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执勤现场动态,加强沟通协调,发现不稳定和意外情况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顺利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临时检查卡口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进山入林群众的思想工作,杜绝群众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五、临时检查卡口设置时间:3月8日至4月30日(特殊时间:3月24日、3月25日、3月31日、4月1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每日执勤时间:上午7:30至下午6:00,全体人员务必准时到达指定位置,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清明森林防火禁火期间,各村(社区)防灭火应急队伍务必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执勤时间村(社区)防灭火应急队伍前置在各临时检查卡口待命,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前出处置。

  清明节工作方案3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行风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又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和传递亲情的重要方式。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处置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做到方案明、措施严,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和森林火灾等其他事故的发生。镇在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的同时,各村均要成立指挥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扫墓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二)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目前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做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同时,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三)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村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集中祭扫、安全有序。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提前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与镇巡逻队、镇派出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林业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各村要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要特别加强祭扫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严防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要着重加强对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交通疏导,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要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

  (四)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通知》精神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镇将于20xx年3月25日至4月16日期间,围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各村要积极配合,加强《xx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xx市加强殡葬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殡葬政策的宣传。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村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组建应急巡逻小组,组织老人协会参与安全宣传和疏导工作,以防范祭祀“挂树”燃放鞭炮、烧纸钱引发火灾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山林墓地、通墓区道路的监管,遇到森林火灾及时组织力量扑灭。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切实加强对村骨灰堂的管理和监督,节前要组织对所属骨灰堂进行安全大检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要及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动态和各地祭扫信息,各村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祭扫动态、工作措施、典型特色和意见建议。

  清明节工作方案4

  20xx年清明节将至,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统筹做好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抓好现场祭扫安全管理,对祭扫现场实时监控,严防拥堵、人员聚集。并根据群众祭扫需求适当延长祭扫周期,实行错时错峰祭扫,避免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扎堆祭扫。各村(场)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墓地以及历史集中埋葬点的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要求,自觉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引导群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遵守清明祭扫“三禁”规定,倡导移风易俗,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通过鲜花代祭、网络祭扫、书写寄语、居家追思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推动从现场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降低现场祭扫人数及减少祭扫活动聚集安全隐患。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锋带头作用,增强从严律己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组织,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办、综治办、执法大队、各村(场)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祭扫工作的组织调度、统筹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我乡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绝对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横幅、公告栏、宣传单、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号召村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行为,在文明祭扫过程中,要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严禁出现明火,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使清明节“三禁”(禁止燃放爆竹、禁止焚烧禁品、禁止使用迷信低俗塑料制品祭祀用品)和殡葬改革政策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好值班值守

  做好3月31日至4月9日巡逻值班值守、人流疏散、严防森林防火、禁止修建大墓、豪华墓等工作,禁止在城市道路沿线及红线范围区域燃放爆竹撒纸钱等活动。确保公益性墓地及历史集中埋葬点的清明祭扫防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全乡党员干部、村(场)工作人员及各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委会监督委员会要带头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20xx年3月24日下班前各村将网格区包片分工报乡社会事务办。

  清明节工作方案5

  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和国家、自治区相关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突出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安全监管、落实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进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禁野外焚烧冥币祭品,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殡葬服务保障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人员车辆疏导和祭扫服务接待等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千方百计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要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捆绑消费等现象。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通过增设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保留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保障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是上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人流密度。

  (三)倡导文明祭扫。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焚烧冥币抛撒纸钱和进行其他祭祀活动的通告》精神,巩固对街头焚烧冥币等陋习的管控成果。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网络祭祀等活动。殡葬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

  三、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备组):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行政村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是要将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和在森林、草原等地域的零散坟墓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压实各村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在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是要抓住清明节期间有利时机,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的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通过乡镇工作群、公众号等方式,让清明文明祭扫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

  (二)职能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

  一是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文明祭扫情况,强化舆论引导,倡导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二是举办网络微课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2.县委政法委:加大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因素信息分析研判,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3.县民政局:

  一是加强祭扫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呼和浩特云祭扫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同时在县内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清明节鲜花公祭活动,提供纸钱换鲜花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

  二是加强对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祭扫服务工作的监管,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四是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4.县公安局:

  一是在群众集中祭扫区域派出适当警力,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听劝阻公然闹事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在通往殡仪馆、各公墓的道路上合理设置卡口,组织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在祭扫群众较为集中地段增设临时停车场,对部分容易造成拥堵路段设置单行标志,合理疏散,保障交通秩序顺畅有序。重点做好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大南沟、十里坡等集中埋葬点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增加祭扫群众人流集中线路的班次密度,增设交通加班车辆,保证祭扫群众乘车需求。

  6.县应急管理局:对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县应急管理局要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等地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

  7.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大南沟、十里坡等集中埋葬点设置120急救车,遇有意外事件及时救治。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万松园、福寿园周围丧葬用品经营商户的检查管理。

  9.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一是管控好殡葬服务机构门口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配合县交管部门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的拥堵现象。

  二是要加大县内街头焚烧祭祀行为的管控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街道、楼院、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县区域内禁止明火祭奠。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10.林草局、消防大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查检查,加大巡查密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11.县生态环境局:监测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1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碑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导。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祭扫安全专项检查组,3月28至4月7日,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查找殡葬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情况,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殡葬整体服务水平,为祭扫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安全的殡葬服务。

  (二)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应急演练,从源头消除火灾等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重点突出防止火灾。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加强巡查巡逻,备齐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调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启动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县祭扫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殡葬服务单位工作。县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471—7191xxx)。4月2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主动开展明察暗访,民政、市场监督、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管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重点打击殡葬领域欺行霸市行为,为群众营造良好殡葬消费环境。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服务为先,通过强化保障措施,增设服务网点,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文关怀,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

  (四)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设立应急指挥部,设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7191xxx)。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7日)启动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处置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县民政局负责汇总信息,掌握全县祭扫动态,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日至4月7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殡葬服务机构每日下午14点前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当日祭扫工作情况,并于4月11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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