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倡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倡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垂钓倡议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垂钓倡议书1
广大垂钓爱好者:
近年来,钓鱼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喜爱的休闲活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日益重视,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呼吁广大钓友共同遵守以下倡议,成为渔业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文明垂钓的践行者。
一、禁止在禁渔期内垂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我县禁渔期,禁止在我县天然水域开展任何形势的捕捞或游钓。《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明确规定: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从事游钓的,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渔期外垂钓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垂钓。禁止使用爆炸钩、排钩、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进行垂钓。
2、不钓国家保护鱼种。城口境内栖息着国家以及重庆市重点保护水野生动物如:大鲵(娃娃鱼)、裂腹鱼(洋鱼)、汉水扁尾薄鳅(钢钎鱼)等,望广大钓友钓到后要立即放生。
3、安全垂钓。不在恶劣天气垂钓,不在高压线下垂钓,不在危险、陡峭的水域岸边垂钓。
4、不破坏环境。不破坏当地钓场环境,不损坏庄稼、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用含有重金属等违禁药物、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诱剂、饵料,提倡用天然自制饵料。不往水中丢弃垃圾,每次钓完鱼后,应主动把自己的垃圾带走,并尽可能把身边的垃圾带走。
5、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对电、毒、炸、违禁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钓鱼能够及时予以制止或举报。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2
尊敬的钓友们:
你们好!
垂钓是一项高雅的户外活动,望湛蓝长空,赏荡漾碧水,倚如黛青山,修心养性,强身健体,其乐无穷。
为了保护好美丽的华北明珠白洋淀,保护好水环境,保护好给我们带来幸福快乐的河流湖泊,请您响应如下倡议:
1、钓鱼时,不乱丢垃圾、烟头儿。
2、离开时,将身边的所有垃圾全部带走。
3、发现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现象时,马上劝阻并举报。
希望广大钓友们人人都做文明垂钓者,为雄安美丽水环境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份奉献,为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条美丽的河流、一片片清澈的湖泊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3
各位垂钓爱好者: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立即停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4
致广大钓鱼爱好者:
自2019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颁布《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顺义区辖区内13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以来,区相关部门在加大“双禁”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实施严密管控、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执法姿态,全面保护了渔业生态资源。
为保护辖区潮白河、减河水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光明街道办事处向您发出倡议:
1. 不在禁捕水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 不使用电、毒、炸等非法手段及非法工具在天然水域开展 一切捕捞活动;
3. 不买卖、不食用野生江河鱼类;
4. 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垂钓,在其他允许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娱乐性垂钓,请自觉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垂钓规定,禁止使用多杆多线多钩、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及灯光诱钓方式垂钓;
5. 爱护水资源环境,不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或化学物质进行打窝垂钓;
6. 经营单位禁止购买、加工、制作、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不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5
广大人民群众、中小学生:
暑期即将来临,天气逐渐炎热,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喜欢到河道、水库、渠道周边游玩、游泳。每年,因不顾警示标牌提示、不听劝阻,擅自破坏水利保护网围栏进入水源地、水库、渠道、河道保护范围内游玩造成溺水事故的时有发生。为有效防止溺水事件发生,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海晏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温馨提示:水库、水源地、渠道等水域水深危险,请勿下水游泳、嬉戏,珍爱生命,从我做起,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各位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
二、各行政村要加大安全宣传,及时告知群众,禁止让青少年到水库、水源地、渠道、河道等保护范围内游玩。
三、全区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暑期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四、水库、水源地、渠道等危险水域内地形复杂,暗坑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游泳、嬉水和捕鱼等活动十分危险,易造成意外伤害。
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应注意以下事项: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2.遵守水源地、水库、渠道、河道等安全告示、警示,禁止游泳、嬉水和捕鱼等活动;3.不私自打开蓄水池井盖取水;4.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5.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到水库、渠道游泳、戏水,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求助电话,科学施救。
五、各乡(镇)及各行政村要加大巡查力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水库、渠道保护区内游玩。对违反有关规定,因不顾警示标牌、不听劝阻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水源地、水库、渠道等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地或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告知为公共安全提示,如不遵循本告知书有关劝告,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6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区河流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休闲垂钓的方式享受优美的水生态环境。但随着垂钓人数的增长,因不文明垂钓而产生的破坏公共设施、污染河流环境现象逐渐增多。为规范广大市民有序进行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生态环境面貌,现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爱护公共设施,将垃圾及废弃物随手带走或扔进垃圾桶,不随地大小便和踩踏草坪绿地。
二、不在闸涵、跨河桥梁、电力设施周边及深水区、陡坡、冬季冰面等危险区域垂钓;不在雷雨、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和河道行洪、排沥时垂钓;不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
三、不使用饵料打窝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尽量使用人工钓饵或仿生饵。
四、钓获物留大放小,不带走鲢鳙等净化水质鱼类,不以钓获物牟利或进行赌博活动。
五、垂钓时尊重河流管理工作人员,不妨碍河流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将车辆停放在安全适宜区域,不违章停车。
让我们共同保护、爱护优美的河流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更美好、社会更文明、生活更幸福,为我区建设“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垂钓倡议书7
广大市民朋友们:
河湖是鱼儿的乐园,是我们美好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自然资源。时值春暖花开之际,野外垂钓成为许多人休闲娱乐的选择。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河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家园,希望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行动起来,做文明垂钓的践行者、渔业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为此,我们共同倡议:
一、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垂钓,自觉遵守《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
二、不在禁渔期内垂钓。每年的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是鱼类繁殖的时节,实施禁渔规定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更好造福社会。
三、不捕获尚未成年的幼鱼和《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鱼类。捕获处于产卵期的母鱼时主动放生。
四、不使用滚钩钓鱼。滚钩钓鱼属于禁止使用的捕鱼方法。五、不使用药物或者含有药物的诱饵。不损坏河湖周边的各种植物、堤坝岸线和公共设施。
六、不丢弃垃圾。自觉清理周围各种废弃物,带回城镇投入垃圾桶。七、不在恶劣天气垂钓,不在高压线下垂钓,不在危险、陡峭的水域岸边垂钓,保护自身安全。
八、认真履行公民义务,主动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垂钓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为建设“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美好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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