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

2022-09-26 14:46:02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新闻稿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新闻稿是客观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之源,不是事实的新闻就不能被称之为新闻,也不能将事件的真相呈现给受众,毫无意义。那么新闻稿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2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企业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3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4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张彬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崖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

  副组长:杨艺杰经信局副局长

  谢丽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

  成员:赵富军卫健局副局长

  宁健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超梅发改局副局长

  周旭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振超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君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道儒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126.com。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163.com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5

  一、防疫措施

  1.成立防控小组:

  针对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从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工作着手。防疫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管控,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人员管控:

  (1)返岗前:

  各部门全面排查员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附件一:《返岗人员信息表》),确保安全后才能安排返岗。全体员工需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对于去过湖北或者接触过确诊病人以及从市外(含渝东北疫区:即万州、开州、云阳、忠县、垫江、长寿、巫溪、綦江、石柱)返回者,部门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返岗;对于春节期间赴湖北人员暂不回渝,回渝时间另行通知。

  (2)在岗中:

  ①员工上班前在家或者宿舍自测体温,超过37.2℃者必须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到医院就诊,禁止带病上班;

  ②自测无问题后,每天需提前10分钟到公司,接受门卫测温、记录等防疫排查,低于37.2℃者,通过消毒通道进入公司,超过37.2℃者禁止入内,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③各部门负责人需提前到岗并实施开工前监督检查防疫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员工最新信息,每个员工都建立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若发生疑似或者确诊情况,严格按照应急措施处理;

  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测温,体温超过37.2℃禁止入内,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外来人员若身体无异常,还须自行佩戴口罩;

  ⑤每天上班期间各部门组织一次自测体温,有异常情况者填报《“新冠”防控体温异常情况监测表》,并按应急措施执行。

  ⑥员工上卫生间严禁取口罩,避免吸入气熔胶,并及时洗手;

  ⑦员工特别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如确需用手,要先洗手或用消毒湿巾、手消毒液对手清洁后方;咳嗽和喷嚏时,请用纸巾捂住口鼻。

  (3)住宿员工:

  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员上班时间每天回到寝室后测量一次体温,休息时间测量两次体温,禁止头对头睡姿。有异常情况者按下图的宿舍分配表由各部门自行填报《“新冠”防控体温异常情况监测表》并按应急措施执行。混住的五间寝室由物管公司监测登记。

  3.环境消毒:

  由物管公司负责,对进入公司所有车辆都进行整车喷洒消毒;复工复产前对公司、车间及宿舍内所有区域进行消毒,之后每天两次,并对可通风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区域,如卫生间、垃圾堆放处、食堂等,安排专人每天消毒三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说明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车间员工操作按钮和操作台在员工換班后,由部门安排消毒。所有消毒后都应做好记录备查。

  公司员工所有快递应取外包装后,再拿回公司。

  4.疫情宣传:

  由总经办负责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政府与员工之间的上传下达,贯彻落实政府最新防疫政策,发布疫情相关通知通告、防疫措施、应急方案等文件。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治工作,若疫情发生,应做好公司品控工作。

  5.物资筹备:

  物资独立采买的部门防疫物资由本部门自行购买管控,其余部门由物资部负责,统计储备的口罩、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温度计等防疫物资,按需购买,在物资短缺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分配。

  6.食堂管理及员工就餐时间安排

  (1)食堂管理:

  ①食堂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早中晚各消毒一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②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③食堂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

  ④员工用餐前,须先用免洗消毒液洗后,再隔开排队打餐,并全部背对打餐区按1人1桌就坐用餐,就餐过程中,拉开距离行走,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

  (2)员工错峰就餐时间:

  二期食堂:

  11:30~11:45一分厂;

  11:45~12:00偙朗;

  12:00~12:15辰希、技术中心、物资部;

  12:15~12:30贝斯特、五州;

  12:30~12:45美心印象、工艺门、家美;

  12:45~13:00其他部门

  一期食堂:

  12:00~12:15配料分厂、总厂车队

  12:15~13:00一分厂及其他部门

  7.防控安全管理:

  ①公司内自动贩卖机、饮料机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②吸烟人员到室外吸烟处吸烟,并保持1.5米距离,禁止二人以上聚堆聊天;

  ③公司各卫生间加大消毒洗手液投放,满足员工使用;

  ④公司卫生间、更衣间内禁止二人以上聚堆聊天,休息时间员工各自独立在工位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⑤公司内部车辆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消毒处理;

  ⑥公司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每天回收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员工需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

  ⑦员工下班回家后,应尽量减少外出,减少乘坐公共交通,不允许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⑧公司住宿员工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宿舍管理处进行登记报备(登记内容要填写详细,含外出事由、地点、接触人员信息等)。

  8、物资供应和产品运输等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对进厂物资和驾驶员进行消毒;外来车辆在门卫的监督下如实填报派出所的二维码,无疫情风险才可进入公司。

  二、疫情应急预施:

  1.发现疑似突发病例时,部门负责人立即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报,疑似患者立即带上口罩就医,不要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人群接触。对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过的同事进行医学观察,其部门区域再次消毒,进行严格卫生处理。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疑似患者就医后续情况;

  2.员工出现确诊患者时,部门负责人上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患者应及时就医,配合医生积极治疗,由总经办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情况,配合政府进行信息收集和调查。

  三、防控责任清单,公司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如下:

  1、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2、员工个人承担自身防护责任和如实报告责任;

  3、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组长承担逐级培训、要求、落实、检查、报告反馈、奖惩等相关管理责任。

  四、防控奖惩:

  1、每位员工必须如实填报《企业返岗人员信息表》,报告个人活动轨迹与接触史等与疫情相关的所有信息。凡出现隐瞒、漏报导致疫情蔓延者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逐级追究各级管理者相关责任;

  2、疫情期间各部门进行严格疫情防控,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日严格排查并建立台账。如出现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甚至蔓延等,将逐级追究各级管理者相关责任;

  3、欢迎员工互相监督,随时举报违反公司规定或虚报瞒报实际情况者,经核查属实将给予奖励。

  五、疫情解除:

  疫情期间,集团公司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疫情信息,待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防疫措施及应急方案停止执行。

  关于复工复产的新闻稿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人员返岗管理,全力做好我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100-1=0”的隐患意识、“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意识、“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5条”紧急措施,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返岗前信息排摸。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承诺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前与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钉钉报局办公室;要实时准确掌握人员有关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被卫生疾控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的,必须立即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二)敏感对象一律暂缓返岗。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或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一律居家观察、暂不返岗。对居家观察人员,要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居家观察人员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减少内部人员接触和聚集。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尽量减少部门间、处室间非必要的走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等情况,提倡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人共同办公及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少乘坐电梯,午餐按有关规定取餐、用餐。

  (四)暂停一般事务人员来访。暂停市行政中心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前一日报局办公室,由局防控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局会议室作为来访人员临时接待专用场所,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五)临时实行错时上班、远程办公。每天按照8:30、9:00、9:30三个时间节点依次安排1/3人员上班,非紧迫岗位人员经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视情实行居家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要坚持“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六)实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返岗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前在家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各处室汇总后统一报办公室备案。体温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并暂缓来单位。

  (七)强化办公区域管理。要保持室内环境安全,严格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全面加强室内卫生消毒,注意消毒酒精使用安全。

  (八)配合上级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全力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数据的处理、汇总、分析等工作,配合市委督导组做好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瞿自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孝金兼办公室主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有序、平稳,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处室要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自已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科学防控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统计业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相关信息的报送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要敢于善于发声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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