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

2023-11-07 11:58:37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

  雪灾,由于长时间大规模量降雪以至积雪成灾,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1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xx]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保畅保通工作,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捷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冻雨雪灾害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在县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舒城县交通运输局防抗冰雪等灾害保障安全运输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公路中心、道路中心、港航中心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及各综合服务所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中心,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公路畅通保障组,由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保障组,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水上运输保障组,由县港航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

  指挥长职责:统一领导全县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县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在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和军队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随时保持与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向指挥长等报告工作相关情况,收集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道路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为地方政府组织铲雪除冰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水上运输保障组职责:负责做好全县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运输船舶,做好应急救授保障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码头、渡口铲雪除冰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水上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各类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相关问题,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的通行路段。

  (二)预防准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

  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

  制度和预案;

  2、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

  技能培训;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5、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6、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7、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8、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三)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1、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政府和指挥长的指令,立即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放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工作,在县政府和指挥长的统一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2、维护保养好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抢险工程机具及抢险船舶,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备足油燃料,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储备一定数量应急抢险物资,如融雪剂、工业盐、防滑沙、碎石、麻袋、草袋、铁锹、扫帚、编织袋、雨衣、雨鞋、救生衣、救生圈等。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各保障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必须立即按指令及各自职责组织工作,要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安排和调度。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工作岗位,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3、抢险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各司其职,坚守岗位。

  4、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情况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

  5、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应急结束

  抗雪救灾保运输工作结束,由上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情况、应急工作开展、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应急行动总结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2日内报局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改进

  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在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及时按指令集结车辆、机具、船舶,不服从统一救援指挥、调度,因自身行为或临阵脱逃而导致重大事故,以及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xxx;传真:0564—6024xxx、6031x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处理相应冰雪灾害事件;

  (2)发生冰雪灾害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

  (4)其他相应级别重大事项的决定。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冰雪灾害防御措施。

  各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冰雪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1)确保和提高冰雪初期的路表抗滑能力,以便提高和改善行车安全。

  (2)为冰雪防治措施的实施,如除冰化学物、撒盐等争取时间。

  (3)防治黑冰,阻止结冰和桥面(或路表面)粘结,以方便除冰。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3.2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Ⅳ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或者已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3.3.3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省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由伊春市政府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级。

  省政府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1.1Ⅳ级响应

  4.1.1.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受灾地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4.1.1.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县级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如需跨市协作,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

  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应立即上路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通知养护、应急部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道路积雪立即清扫,随下随扫,并对应急物资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储备。

  4.1.2Ⅲ级响应

  4.1.2.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4.1.2.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管理,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

  市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公路管养单位组织人员对重要路段加强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养护、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按照指令配备标准,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除冰除雪,保证公路畅通,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3Ⅱ级响应

  4.1.3.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Ⅱ级启动条件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应急响应部署,市气象台加密进行临近、精细化预报,现场指挥部各小组进入集结待命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对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配备标准,组织机械进行除冰除雪,尽力保持重要路段通畅。当重要路段通行困难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指挥引导,必要时采取封闭措施。路政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过往车辆。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4Ⅰ级响应

  4.1.4.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时,由省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1.4.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Ⅰ级启动条件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全员进入应急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站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实施24小时人员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所有机械设备、所有人员进行除冰除雪。路政部门应密切关注路面情况,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发布道路关闭通告,同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争取沿线政府群众和部队的支持。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5、应急处置

  5.1事件分级

  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1.1事件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级市,但在本省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在本市(市级)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可能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IV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照I级、II级和III级冰雪灾害事件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5.2信息报告

  5.2.1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各单位接到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路段受灾程度逐级报告,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

  (1)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Ⅰ级冰雪灾害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2)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Ⅱ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保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3)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Ⅲ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保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接到有关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Ⅳ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如果冰雪灾害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冰雪灾害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时,先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逐级上报。

  上述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5.2.2信息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的等级、发生(发现)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预计(实际)恢复时间、除雪保通时限、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等)。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除雪保通时限:除雪保通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保证公路基本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中雪36小时,大雪48小时,暴雪和风吹雪等雪灾不超过60小时。

  5.3现场紧急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接到冰雪灾害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1)在医疗机构人员到达受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现场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依法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疏导交通。

  (3)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当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公路管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在重要会议和赛事活动前,提前掌握重要会议或重要赛事活动地点附近天气变化,路域沿线做到随时随地掌握天气变化,各有关单位应不间断除雪作业,做到随降随除。遇到超出本单位除雪作业能力情况,要组织临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除雪保通增援。遇到极端雪灾天气,集中调配附近各单位除雪设备第一时间参与除雪保通工作。

  (7)每逢重要节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备足防滑砂、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检修保养除雪车、应急车辆设备,严阵以待。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公安交警、消防和公路管养单位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节日期间除雪,应根据降雪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除雪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加强急湾、陡坡、桥面、平交道口、服务区等重点部位的除雪工作,切实做好除雪保畅工作。同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12328服务电话等,及时发布准确的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工作由相应级别的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

  依据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完成纵向与横向府际关系协调。

  (1)纵向协调。在纵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不同的冰雪灾害事件形态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方式,强调合适的应急处置,防止过度反应而造成资源浪费。当冰雪灾害事件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情形时,开始启动相应级别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管理纵向协调,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的有效性,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实时汇报公路冰雪灾情,为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横向协调。在横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同宣传、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在不同应急处置级别下,尽量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主动性,做到以本级交通运输部门为核心的横向协调,完成应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冰雪灾害事件特点,制定社会动员方案上报属地政府,社会动员方案应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属地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6应急处置终止

  5.6.1应急终止依据

  应急终止依据:

  (1)应急任务已经完成,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2)对于一定级别的冰雪灾害,上一级领导机构认为应急应当结束的。

  5.6.2应急终止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政府下达;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市应急指挥部采取以下终止程序;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终止Ⅲ级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给各相关机构。

  (3)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暂时停止和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自行编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现场处置完毕后,事发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进行妥善停放,尽力救治事故伤员,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各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

  6.2社会救助

  (1)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2)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生命救助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6.3保险

  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6.4总结评估

  6.4.1开展评估

  (1)Ⅰ级、Ⅱ级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评估、总结等工作按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

  (2)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市级以下相应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6.4.2评估内容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根据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7.2应急救援与保障

  7.2.1救援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武警、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7.2.2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困、受灾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2.4应急物资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地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

  7.2.5应急经费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2.6避难场所规划

  由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冰雪灾害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建议设在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规划的常规避难场所。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我市应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技术专家组。依托科研机构,建立除雪除冰技术储备和冰雪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支持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冰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研究结冰和路面或桥面之间的粘结形成机理和破除方法。

  7.4奖励与责任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残的,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评定烈士、评定残疾等级,并按照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或拒绝配合,延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宣传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查询快速,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8.2预案更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确保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3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则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5

  为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做好辖区防雪灾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胜利路街道防雪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防雪灾通知,为应对我市大范围降雪降温天气,全面加强辖区道路防雪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确保道路畅通,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路街道应对雨雪天气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社居委书记为成员。在区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街道的防雪灾工作。

  三、雪前准备工作

  1、成立防雪灾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以组织一定数量人员,以清扫积雪为主并及时处置扫雪工作突发问题。

  2、扫雪铲冰工具准备到位。街道准备了充足的扫帚,预备了至少50把铁锹等铲冰工具。

  3、认真辖区危旧房进行排查。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旧房、车棚等进行认真的排查,在排查中,对部分危旧房、车棚进行登记,防止因积雪损坏房屋设施,危及人身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当出现雪情后,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响应,积极投入防雪灾工作。

  2、遇有雪量较大时,迅速集中人员,调集扫雪力量,以保证积雪能迅速清除。

  3、街道机关、社居委所有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夜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值班,出现雪情,立即进行清扫。

  4、市容执法大队负责督促各驻地单位、企业门前三包地域的扫雪工作。

  5、扫雪工具配备到位,工具摆放在显见易取的位置,便于取用。

  公路雪灾专项的应急预案6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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