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2023-12-01 10:02:26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1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____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2

  委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区_____路开发___层住宅____栋,命名为_____。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____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____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3、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包装及其相关工作。

  4、协助甲方落实售楼处、模型、样板房、展板等准备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网络销售。

  6、安排优秀销售人员进驻销售现场。

  7、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8、负责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协助客户办理入伙手续。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2、委托房号清单。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3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_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2.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3.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4.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___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___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2、甲方负责提供已装修销售场地(门头、围档等)。

  3、所有对外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计划、宣传资料的最终决定权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对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资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本项目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销售计划。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项目销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

  (2)关于代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

  立面图、平面图、规划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及标准等;

  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表,包括不限于结构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物业进场及各项工作到位时间、交房时间、电话、煤气、正式用电开通时间等;

  本项目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费标准。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销售合同、交房两书由甲方免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4)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正式开盘销售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发客户纠纷、工程进度无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销售限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责。

  5、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销售现场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提出销售方案,设计销售推广资料,制定销售计划;

  (2)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签署房屋认购书和签约意向书。

  (3)负责代理期间配合的项目营销推广及广告费用(大型广告及围挡等由甲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提成、销售管理费用及销售现场所发生的日常费用。

  (4)负责办理业主确权手续并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业主自理费用以外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底价,项目销售价格不低于销售底价。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

  乙方承诺代理销售期限自甲方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开始,准备期1个月,销售期限为___个月,收尾期___个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销售。乙方提供月度销售计划,双方认可后执行。

  第五条销售价格和销售确认

  销售底价为该项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每平米的平均价格(以下称为销售底价)。

  1、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住宅部分)为____,销售底价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表1);商业销售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在销售房屋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的房屋销售底价时,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报经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3、由于甲方建设内容变更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双方另行商定销售底价。

  4、房屋销售的确认以该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足应缴购房款为准(贷款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

  5、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正常提取,该房屋再次销售时仍继续提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予扣除。

  第六条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代理服务费一:销售底价部分按1.5%计算。

  (2)代理服务费二: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以下简称超价部分),双方同意超价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房款(贷款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后即可提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套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应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约定于每月的1日作为结算日向乙方结算上个月应计提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而无正当理由,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之经济损失。

  2、乙方按期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足额给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按约定全额退还保证金后,合同终止。

  3、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2、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市场调查失误,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乙方补偿甲方低于销售底价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鉴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对应的物业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甲方保证产权登记的任何变更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约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免责。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河北红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6

  委托代理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一、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_____商业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二、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天一色地下架空层商业项目。

  2、项目地理位置湖天一色锦园南路。

  3、该项目为商业项目,共计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但不得低于15000平方米).

  4、包销价格由甲乙双方确定为2150元每平方米。

  三、委托内容:湖天一色项目地下商业的全程策划、招商和销售

  甲方委托乙方就湖天一色地下架空层项目进行独家全程策划与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项目策划整合推广与销售代理服务。(具体委托内容、销售范围以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准)。

  四、合作方式

  1、由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商业策划、宣传和招商、经营管理等事宜;

  2、在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销售产生的溢价部分归乙方所有。

  3、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底价包销的形式,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工作,不另设销售代理机构,即乙方按照2150元每平方米进行包销,首先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645万元(在签订该协议时,乙方支付50万元,签订正式协议后15天内付595万元)。

  4、乙方销售的回款,统一进甲乙双方指定的专用帐户。

  5、甲方工程维修完成,双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50%(含已付645万元);在六个月之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80%;在九个月之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90%;开业后,一个月内,付清实际结算应付甲方的全部房款。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约定底价(2150元每平方米)的所有款项,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协议签订并收到全部应收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协议中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总金额(甲方已收到该款项,未收到全款不予结算)为依据,按月(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期)全额结算,由甲方在结算后的5个工作日内,优先抵扣乙方应付甲方的代销房款后,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凭证。

  3、因客户对买卖协议违约而收取的客户定金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后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12个月。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本项目所有权负责。

  2、负责对本协议房屋以下方面进行质量整改:漏水、排水系统、地面、结构修补、消防五方面。整修后质量符合原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根据项目经营需要分割成小商铺进行销售,甲方负责在与购房者签订销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商铺的产权分割相关手续,办理房地两证的费用由客户承担,由乙方在销售时代收。

  4、负责缴纳总房款底价部分的相关税金。

  5、协助乙方对外的公共关系,包括市政、工商、税务、公安、以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6、由甲方指派专人就本项目的工作事项与乙方进行接洽。在合作期内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函时,应在有效时限内进行审核并提出修订或确认意见,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认可为准。

  7、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2)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及物业服务费的估算等。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协议,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按乙方书面需求向乙方提供。

  (4)负责提供《商品房买卖协议书》。

  八、乙方的责任

  1、自愿承担项目运作的策划费、广告费、营销团队费用和其他运营费用,负责项目招商与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2、负责缴纳溢价款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3、不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做出任何书面承诺,否则应向客户或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乙方超出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口头承诺而引起的纠纷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出现一房两卖或其他违法违规的销售情况,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销售过程或销售人员的过失,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应及时消除不利影响。

  5、在协议期内,乙方按照约定的销售计划进行销售,并负责账款的催收事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销售房屋的真实状况向客户做如实宣传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过协议约定事项承诺。

  7、乙方在本项目对外销售、招商、后续经营时,不得对小区相邻业主造成干扰,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30日内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3、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视为不违约。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佣金或应返还的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售房屋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5、在签署本协议后至协议期满止,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总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协议,则甲方赔偿乙方所交保证金的双倍。

  6、在签署本协议后至协议期满止,如乙方违约,中途无故终止协议,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甲方相应所有损失。

  7、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协议的生效、终止和补充

  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50万元之后,该协议生效。

  2、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但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本协议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另一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条款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该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7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____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

  2、委托期限两年,暂定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合法。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5、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6、办理由甲方负责的银行按揭手续。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独立承担房地产销售代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该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1、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尽心尽责,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商业信誉、利益和形象的不当行为。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乙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____套,面积不低于____平方米。

  第二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____套,面积不低于____平方米。

  第三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____套,面积不低于____平方米。

  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商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5%收取,并按套结算。

  (2)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2、奖励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四、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已完成的销售目标,甲方无需付给乙方代理服务费,并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8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3、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4、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5、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6、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______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有关房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有关营业证明文件。

  2、 提供相应售楼所用收据、发票等。

  3、 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图纸等。

  4、 提供售楼场所。

  5、 提供有关其它方便。

  二、乙方责任

  1、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2、 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有关情况。

  3、 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收款。

  4、 制定并执行销售计划、广告计划、促销计划等。

  三、有关约定

  1、 乙方不承担甲方所委托销售房产的有关质量,债权债务,合法性等责任。

  2、 为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在委托销售期间,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价格自行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销售。

  四、销售价格

  各物业委托销售期间价格约定价为:__________

  1、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2、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4、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5、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五、代理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月,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代理佣金

  1、 按约定价进行销售的,乙方按房价的___结算佣金。

  2、 高于约定销售,除按约定价标准以房价的____结算佣金外,另按溢价总额的____获得提成。

  3、 佣金及提成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房款付清时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有关费用

  有关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双方一切纠纷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予以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作协议10

  委托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座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权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项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擅自解除合同的;

  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擅自解除合同的;

  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项进行解决:

  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名字/名称)___________乙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

  代理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 (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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