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01-28 09:42:47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周边多国疫情反弹或复燃明显,预计冬季我国疫情仍将处于零星散发状态,甚至局部地区有可能发生聚集性疫情。根据《忻城县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思想不松,措施不减,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压实压细各部门职责,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疫情。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1、加强人群监测

  (1)坚持人员来忻返忻报备制度。元旦、春节期间从境外、港澳地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忻返忻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属村委(社区)报备,登记个人信息、旅居史、出具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等。所在村委(社区)要如实登记,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排查报告制度。一是保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各乡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二是完善乡镇、村委(社区)、村屯排查网络,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等要落实常态化排查要求,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元旦、春节期间要对从境外、区外、港澳地区来忻返忻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做好人员分类管理。把从境外、港澳地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忻返忻人员列为重点人群管理,按要求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社区监测,做好服务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忻返忻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和重点人群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应检尽检,同时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报告,按处置预案就近转送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处置。(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场所监测。全县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及时就近转送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县卫生健康部门每周抽取一定数量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医疗机构人员、外卖、快递等特定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根据本县实际,增加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特别是监管场所、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进出人员,新进入以上场所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体温监测。严格执行客运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旅游景点、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体温监测制度。各有关机构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依据处置预案做好科学处置。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常态化体温检测工作,督促职工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和防护。(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人群管理,避免大规模聚集。春节期间,群众容易扎堆聚集,增加发生疫情风险。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应避免大规模聚集,禁止举办大型文娱、“百家宴”等人员聚集的活动。(联防联控组,宣传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严格执行广西健康码管理与亮码出行制度。把落实广西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按重要工作进行安排,组织我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公交、客运站(候车室)、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广西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统一使用广西健康码进行出入管理。并切实落实“有张贴广西健康码海报,有采集员和管理员,有设置广西健康码亮码出行的通道,有派专人引导、监督出入人员使用广西健康码亮码出入公共场所”的“四个有”工作,采集员应继续落实好扫码、验码、数据核查等亮码出行相关工作,并按联防联控管理机制上报异常信息,管理员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绿码转码工作。(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负责)

  7、强化应急准备,以备不时之需。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物资、人员筹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设立检查点、村屯、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联防联控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8、重点以市场销售的冷冻食品、活禽、海鲜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冷冻食品、活禽、海鲜经营索票索证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111”制度。加强对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冷冻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经营单位做好进购台账、进货查验工作。强化进口冷冻食品、市场销售活禽、海鲜产品的安全抽检,配合做好冷冻食品、活禽、海鲜市场外环境病原监测。动员冷冻食品、活禽、海鲜销售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定期病原监测。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市场监管局)

  9、对活禽经营市场防疫条件进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活禽海鲜市场开办和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活禽销售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活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活禽,查验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严防来自动物疫区及未获检疫准入的活禽、海鲜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县;对活禽经营市场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对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的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活禽经营市场发生禽只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时,按国家规定处置疫情。督促养殖业从业人员,动员活禽、海鲜运输行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养殖业人员的定期病原监测。对活禽养殖场、销售点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农业农村局)

  10、督促大型超市、商场做好活禽、海鲜、冷冻食品及相关进口食用产品的进购台账登记工作,严格执行销售场所消杀工作制度。对发现大型超市、商场存在风险隐患的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经贸局)

  11、对冷链物流、进口食品、运输工具和旅客携带物、邮件快件等进行查验管控。对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运输工具等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交通运输局)

  12、加强冷冻食品、市场活禽、海鲜产品及外环境病源监测,强化冷冻食品、冷链物流人员、养殖业、活禽、海鲜运输销售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定期病原监测,其中对从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市场场所消杀进行技术指导;对各工作组报送的风险隐患场所、食品、工具货物等开展分析研判、采样送检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市场监管组)

  13、依法查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公安局)

  (三)加强医疗救治工作

  14、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和定点医院设置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切实落实“四早”要求,规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管理,县人民医院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要加强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敏感性,加强病例排查报告和转诊,不漏诊一个可疑患者。在收治新冠肺炎病例后,要将医院整体腾空,不能将新冠肺炎患者与普通患者混合收治,所有医疗设备设施都要独立使用,严格管控人流、物流、空气流。县人民医院要加快发热门诊改建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县卫生健康局)

  15、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牢固树立“医院内零感染”目标,坚持“院感零容忍”。进一步完善制度、充实力量、强化责任、推动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明确院感防控岗位职责,强化院感防控“人人有责”。医疗机构加强供氧、通风、污水分处理等设施改造,做好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医务人员、在院患者以及陪护和探视人员防护,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全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严格限制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要加强医院内感染监测,及时发现和排查医院感染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6、进一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率。县人民医院的核酸实验室至少配备6名检测人员,同时强化检验人员培训,加强实验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和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等有关技术规范,扎实、规范提供实验室检测,确保发热门诊患者6小时内、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2小时内、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切实加强医疗救治和信息报告。

  一是严格落实“四集中”原则,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以第8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为遵循,注重中西医结合和关口前移,切实提高救治效果。

  二是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对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要依法依规及时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漏报、瞒报。同时要密切关注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必要检查。对于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要及时诊断报告,不得拖延。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加强症状监测,进一步提高疫情主动应对能力。此外,冬春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在救治新冠肺炎的同时,不能忽视流感等传染病的诊疗工作。

  三是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今冬明春的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梳理查找疏漏和薄弱环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疫情,可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当定点医院收治确诊病例数超过两位数(≥10例)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定点医院应科学制定隔离病房收治流程,落实重症患者和轻症患者分类管理,建立床位预警机制和床位日报制度,根据收治情况及时调配病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8、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演练,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加强车站管理工作

  19、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设立旅客候车进口体温检测点、返程旅客体温检测点,并设立合格的留验隔离室以备有健康状况异常旅客进行隔离留验,有问题的立即联系转交卫健部门处理。旅客健康情况检测工作需明确责任到人,并做好各项记录。

  二是严格按照制定的消毒制度对客运站场售票厅、服务厅、候车厅、公共厕所、候车站台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工作,不留死角,为旅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消毒工作需明确责任人,并做好各项记录。

  三是为能够尽量切断人与人接触病毒传染途径和保证搭乘班次乘客信息的提取,全部取消窗口售票,旅客通过泰禾智慧客运微信平台、其他线上平台和售票自助机进行购票。

  四是对于拟派班车辆,除开正常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外,还需凭客车所属单位的“车辆已消毒”证明进行报班和调度车辆运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20、应急处置。客运站办公区域、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是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客运站场对进出站旅客的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人员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表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立即将该人员转移到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

  二是发生疑似病例立即通知当地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病情观察初判,配合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对被隔离人员进行处理、转运等处置。

  三是根据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实地判断被隔离人员为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四是立即对与疑似病例有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筛查,建立接触人员台账备查。

  五是立即组织对疑似病例之前所在场所(办公室、工作区域)进行整体消毒。

  六是按要求对疑似病例之前所在场所进行隔离,停止场所内的一切人员活动。

  七是对客运车辆营运途中发现有人员具备病毒感染表现,驾驶员立即中断营运,并立即行驶到最近的疫情监测站点,将相关人员交由监测点工作人员处置。车辆回到企业后,驾驶员立即将本次运输任务乘客资料台账交企业存档备查,并立即对车辆进行整体消毒,除非得到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车辆不能再投入营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

  (五)加强物资储备工作

  21、按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建立本地区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精心计划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在县卫健局也要储备有一定量的防疫物资,还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医疗物资供应中标商家储备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保障。(医疗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军地、部门、县城、城乡联防联控机制,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

  (二)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保证正常运转。各工作组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不脱节。

  (三)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县中直、区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本地、本单位不发生疫情。

  (四)加强督促指导。元旦春节期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来宾市和我县文件方案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还在持续蔓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团聚的期盼之中。节前人员流动性增多,聚集性活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有效防止疫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确保大家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重点人员管理。各村(场)要严格按照我乡网格化管理通知的要求责任到人,对返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分类上报日报表,切实做好本辖乡内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

  1、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乡、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乡人员,必须在抵乡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家属向所在村(场)如实报告。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乡来(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我乡后立即引导其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3、境外国外来(返)乡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饶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性聚集性活动。

  4、非法入境来(返)乡人员在抵乡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5、来(返)乡人员中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村(场)报告,专人专车转运至区定点医院救治。

  6、本乡范围内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落实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师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冷链食品、交通运输、快递从业人员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管理。各村(场)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农家乐、餐馆、民宿、文化室、养老院、诊所、学校、幼儿园、银行、KTV、景区、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坚持对其从业人员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禁止进入,及时就近转筛查。严格辖区娱乐场所管理,尽量关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麻将馆、棋牌室等场所,不能关闭的要加强管理,严控人员聚集规模,加强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尤其要做好集贸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紧盯生鲜进口冷链食品摊点,可采取延长集贸市场交易时间、增设交易场所等措施,尽量控制人员聚集规模。

  (三)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原则,一律停止举办庙会、祈福会、教堂礼拜等宗教聚集活动以及宗亲会、晚会、文艺巡演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景区、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必须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营业。没有达到防控要求的,一律关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树立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不大摆婚宴、寿宴、乔迁宴、丧宴等各类酒席。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聚集活动,应当实行提前报备制度,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酒店、餐馆等经营性场所报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方可举办,自办酒席报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方可举办。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乡来往史、解除隔离人员,近半年内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从事进口冷链、边境地乡、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有流感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

  (四)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乡属乡办各单位、各村(场)要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要加强通风、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

  (五)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普及,增强全民防护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流感等季节性的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少聚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春节前后非必要不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务工人员尽量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过年,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

  二、加强风险识别

  (六)症状监测。落实疫情防控“四早”要求,各村(场)、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提高甄别能力,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检测和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七)核酸检测。乡卫生院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因我乡卫生院目前还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通过与广信区人民医院合作,为发热患者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并将标本及时送至区人民医院进行检测,在检测结果未明确前,对患者留置观察。

  (八)信息报告。待检测机构反馈结果。阴性第一时间反馈给患者本人,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三、加强疫情处置

  (九)快速响应。各村(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乡村两级积极配合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并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十)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确到自然村,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闭环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一)流行病学调查。各村(场)、卫生院和乡村医生要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十二)核酸筛查。各村(场)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核酸检测采样点选址布局、人员组织、应急处置和物资供应等有关准备工作。同时,遵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在5—7天内完成,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十三)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社区管控等重点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各村(场)、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广泛征集发动志愿者与乡、村(场)两级干部一起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十四)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请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救助组派专人、救护车,将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要在保证转运安全的前提下转至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疫情防控期间,乡域内救护车必须服从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救助组统一调度。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乡包干班子包干村、村干部包干户,村民小组长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原则,强化冬春季、假节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压实各方责任。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储备规定量的防疫物资,各村(场)要落实排查、管控、维稳等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个人和家庭要落实自我管理责任,积极配合乡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乡、境外旅居史,或与发热咳嗽、境外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接触史等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主动向村(场)报告。

  (十七)做好应急准备。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制定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适量防护物资、设立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十八)加强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不力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周边多国疫情反弹或复燃明显,预计冬季我国疫情仍将处于零星散发状态,甚至局部地区有可能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忻城县日前发布《忻城县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1、元旦、春节期间从境外、港澳地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忻返忻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属村委(社区)报备,登记个人信息、旅居史、出具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等。

  2、严格执行客运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旅游景点、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体温监测制度。各有关机构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依据处置预案做好科学处置。

  3、春节期间,禁止举办大型文娱、“百家宴”等人员聚集的活动。

  4、重点以市场销售的冷冻食品、活禽、海鲜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冷冻食品、活禽、海鲜经营索票索证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111”制度。

  5、在收治新冠肺炎病例后,要将医院整体腾空,不能将新冠肺炎患者与普通患者混合收治,所有医疗设备设施都要独立使用,严格管控人流、物流、空气流。

  6、县人民医院要扎实、规范提供实验室检测,确保发热门诊患者6小时内、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2小时内、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7、车站要全部取消窗口售票,旅客通过泰禾智慧客运微信平台、其他线上平台和售票自助机进行购票。

  8、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春节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01-25

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01-25

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01-15

2022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01-20

2022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01-19

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01-22

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01-13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01-27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01-26

医院疫情防控年度总结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