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文言文虚词知识干货归纳

2024-05-27 文言文

  上学的时候,大家一定都接触过文言文吧?文言文是与骈文相对的,奇句单行,不讲对偶声律的散体文。你知道的经典文言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语文文言文虚词知识干货归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考语文文言文虚词知识干货归纳 1

  介词。

  1.在,从,到

  ①乃设九宾礼于庭。(在)《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③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前一个“于”:从)(《劝学》)

  ④从径道亡,归璧于赵。(到)《廉颇蔺相如列传》

  2.“在……方面”“从……中”

  ①荆国有余地而不足于民。

  ②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悔。(《游褒禅山记》)

  3.由于

  ①业精于勤、荒于嬉(《进学解》)

  4.向,对,对于。

  ①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

  ②鲁肃闻刘表卒,言于孙权曰……(《赤壁之战》)

  ③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5.被。

  ①君幸于赵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6.与,跟,同。

  ①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②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世业。《赤壁之战》

  7.比。

  ①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②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后一个“于”:比)(《劝学》)

  【于是】

  1.相当于“于+此”,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对此,从此,因此。例:

  ①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在这时)

  ②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捕蛇者说》)

  ③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罅。(对此)《廉颇蔺相如列传》

  ④于是余有叹焉。(因此)(《游褒禅山记》)

  ⑤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从此)

  2.连词,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代汉语“于是”相同。例:

  ①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③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触龙说赵太后》)

  【见……于】表示被动。

  ①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秋水》)

  ②今是溪独见辱于愚,何哉(《愚溪诗序》)

  句末语气词

  1.表示判断语气。

  ①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张良曰: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司马迁《鸿门宴》)

  2.句末语气词,表示陈述或解释语气。例:

  ①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②雷霆乍惊,宫车过也。(杜牧《阿房宫赋》)

  3.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

  ①鸣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贾谊《过秦论》)

  ②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欧阳修《伶官传序》)

  ③古之人不余欺也。(苏轼《石钟山记》)

  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或反诘语气。

  ①公子畏死邪?何泣也?(司马迁《信陵君窃符救赵》)

  ②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③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贾谊《过秦论》)

  5.用在句末,表示祈使语气。

  ①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崤之战》)

  ②当相与共谋之,勿令姊有穷途之虑也(冯梦龙《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句中语气词。用在句中,表示语气停顿。

  ①是说也,人常疑之。(苏轼《石钟山记》)

  ②其闻道也亦先乎吾。(韩愈《师说》)

  【之谓也】【其之谓也】【其之谓乎】意思是说的就是啊

  ①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也哉】语气助词连用,为加强语气,多有感叹或反诘之意。例:

  ①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触龙说赵太后》)

  ②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龚自珍《病梅馆记》)

  ③岂独伶人也哉!(欧阳修《伶官传序》)

  高考语文文言文虚词知识干货归纳 2

  一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二、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与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与“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三、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与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四、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五、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与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与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六、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与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与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与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七、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八、若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与“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九、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十、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与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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