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论 (清)姚鼐》的阅读答案及翻译

2024-07-03 阅读答案

  《李斯论》是清代文学家姚鼐创作的一篇翻案散文。此文开篇以苏轼的“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观点为鹄的,由此生发其义,论析“为臣之道”这一主题,接着充分讨论而得出李斯并不是在实行荀卿之学而是“趋时”这个结论全文融论史、论政与论时为一体,观点鲜明而论证严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李斯论 (清)姚鼐》的阅读答案及翻译,一起来看看吧。

  李斯论 (清)姚鼐

  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小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嚬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民,咥人凶。”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游宦,而李斯谏逐客,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同者,岂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学,建熙宁新法,其后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之伦,曷尝学介甫之学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与李斯事颇相类。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13.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商鞅教孝公燔《诗》、《书》 燔:焚烧

  B.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 逆探:揣度试探

  C.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 中:以为中心

  D.灭三代法而尚督责 尚:崇尚

  14.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 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B.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 塞源而欲流长也

  C.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 北虽貌敬,实则愤怒

  D.秦之乱天下之法 谨庠序之教

  15.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主旨是论封建的为臣为君之道。文章一开头就针对“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这一观点,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B.第二段中,作者指出秦国的“富强数世”,是因为孝公“得商鞅而任之”;到了秦始皇时期,秦国仍施行严刑峻法,那是习以为常的事,虽致天下大乱,并非“李斯以荀卿之学”而乱天下的。

  C.作者认为李斯是一个“趋时”者,他在秦未亡之前就已遭夷灭三族之祸,“卒于凶者”,

  在作者看来,那是咎由自取,是“小人之仕”的必然结果。

  D.本文主旨鲜明,立论新颖,对历史上已有定论的政治家李斯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逐层深入,是一篇“有物”“有序”、意蕴深厚、发人深省的力作。

  【拓展】

  白话译文

  苏轼认为李斯用荀子的学说扰乱天下,这是不对的。秦朝使天下动乱的法度,无须等待李斯制定,李斯也不曾用他的学说为秦国办事。

  当秦国中叶,秦孝公即位,得到商鞅而任用他。商鞅教秦孝公焚烧《诗经》、《尚书》等典籍,明确国家的法令,设立藏奸不告之罪和连坐之罪,并且禁止游说谋官的人。凭借着秦国地形的便利,采用他的治国方法,使秦国富强了几代,兼并诸侯国,一直到秦始皇。秦始皇的时候,全用商鞅的现成法令罢了。虽然李斯加以助长,说它便宜有利,越发造成了秦朝的暴乱,但即使李斯不说它便宜,秦始皇本来也会自己采用而不厌弃的。为什么呢?秦喜欢刻薄寡恩,因而偏于严峻的法治已经很久了,后代的君主习惯这种法治并认为很好。

  李斯窥探、迎合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觉得不这样不足以投合残暴放纵的君主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因此他完全舍弃了自己老师荀子的学说,而实施了商鞅的学说;扫除夏、商、周三代先王的仁政,而一切采取自恣意妄为来实施统治,焚烧《诗经》、《尚书》,严惩犯禁的儒生,毁灭三代的成法而崇尚督察责罚,李斯并不是推行他的学说,只是趋附时事罢了。假若他遇到的不是秦始皇和秦二世,李斯的做法将不会从法治出来,但他不是要实行仁政,是用来趋附时事罢了。

  君子做官,进取时不隐瞒自己的才能;小人做官,且不说他的学识是不对的,就算有学识十分得当,但他们看见自己的国君行事违背常理,不合道义,他们会在自己的家中痛心疾首,却在朝堂之上夸耀、迎合君王以追求声誉,明知君主不合道义而依然勉励君主去做,认为天下人将原谅他们对国君这样是无可奈何的,而不会怪罪自己;明知国家将要灭亡却还这样做,认为自己或许可以免于惩罚。况且小人虽然明知天下将会发生变乱,但最终不因此改变眼前的富贵,而出于富贵的考虑,招致天下的混乱,固然可以终身安享富贵欢乐,而将祸患留给后人,自己却安闲得像没有制造祸患的人一般。唉!秦朝还没有灭亡,李斯就先遭受腰斩之刑,灭绝三族。上天惩罚恶人,也有一定的时候并且是很灵验的啊!《易经》上说:“即使眼睛不好,但是终究能看见;即是腿脚不便,但终究能走路。踩到老虎尾巴上,老虎就会咬人,有灾难。”那些能看见且能走路的人是幸运的,但是不得善终,那就是报应了。

  况且人做善事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没听说过做坏事也一定要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荀子称颂先王时极力赞扬儒学治世的功效,虽然其中有得有失,但大体上还是找到了治世的关键。而苏轼认为李斯为害天下而把罪过推到荀子身上,不是差得太远了吗?实行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商鞅;舍弃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李斯。商鞅禁止游说求官,而李斯则劝阻秦王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李斯的做法与商鞅相同,难道是他们原有的志向吗?在宋代,王安石用平生所学,立下熙宁新法,后来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这些人,何曾学过王安石的学说呢?因而认为王安石的新政加速了宋朝的灭亡,这和李斯的事情很类似。世人议论法家学说足以使国家灭亡,确实如此啊!

  我认为做臣子的善于探察国君的心思,一味采取委屈顺从变化的手段来求得世俗喜好的人,这些人的为人尤其可怕啊!尤其可怕啊!

  创作背景

  此文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苏轼在《荀卿论》中借李斯学说和荀卿学说中某种关联以攻击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的,而且,将李斯的主张完全等同于荀卿的学说,最后将秦朝覆亡的原因归咎于荀卿,这显得比较偏颇。作者不赞同这种看法,便创作此文翻这一历史的旧案。同时,从文中斥责李斯“小人之仕”的“趋时”行径来看,作者乃有感而发,以针砭官场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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