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的《重赠乐天》描写了两人赠别前的情景和对赠别时的想象,表达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感情真挚动人。
重赠乐天⑴
休遣⑵玲珑⑶唱我诗,我诗多是别⑷君词。
明朝⑸又向江头别,月落潮⑹平是去⑺时。
【注释】
⑴重(chóng):再一次。赠:赠别。乐天:指诗人的好友白居易。
⑵休遣:不要让。休,莫,别。遣,差遣。
⑶玲珑:中唐时期著名的歌唱家。原诗题下自注:“乐人商玲珑能歌,歌予数十诗”。
⑷别:离别。
⑸明朝(zhāo):明天。
⑹潮:潮水。
⑺去:离去。
《重赠乐天》翻译
不要让玲珑来演唱离歌,因为演唱的大多是你我过去的赠别之词。
明天我又要在江边送别你,月亮落下潮水平静就是送别你离开之时。
《重赠乐天》赏析
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乐天》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
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给人以亲切的'感觉。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拓展阅读:元稹与韦丛
元稹可能是古人中写诗给妻子最多的一位了,一共写了多少不得而知,现在还能看到的有三十多首,为原配妻子韦丛写的大概有十六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离思五首》(其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虽然也有人认为,以元九的多情薄义,这首诗可能不是写给韦丛的,元稹的人品在此不做讨论)。而我最喜欢的是《遣悲怀三首》,这三首诗不是作于一时,字句间透露出清贫生活中夫妻间的点点恩爱:
《遣悲怀三首》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读jin尽)箧(读qie且),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读yao咬)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遣悲怀三首》中没有“曾经沧海”那样刻骨铭心的情感波澜,语言平实浅近,但是却将二人生活的一幕幕如画卷般徐徐展开。不管是韦丛看到元稹衣服单薄,翻找衣箱想找些衣料为他缝制衣服(顾我无衣搜荩箧),还是韦丛看到有客人来,从头上拔下金钗换钱给丈夫买酒(泥他沽酒拔金钗),或是韦丛甘于清贫,从无怨言,用落叶生火,与丈夫一起靠野菜充饥(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新仰古槐)。一个可爱可怜妻子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
韦丛出身高门,其父韦夏卿为京兆尹,后任太子少保(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太子少保是个荣誉官职,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崇高身份和地位,没有实际管辖范围,正二品)。这桩婚姻有很大的政治成分,当时二十四岁的元稹科举落榜,但是韦夏卿很欣赏元稹的才华,相信他有大好前程,于是将小女儿许配给他,而元稹则是借这桩婚姻得到向上爬的机会,不过两人在婚后却是恩爱百般,感情非常好。
以韦丛的家庭背景,下嫁给元稹对于当时的元稹来说就好像天女下凡一样。她不仅贤惠端庄、通晓诗文,更重要的是出身富贵,却不好富贵,不慕虚荣,从元稹的这几首诗来看,当时正是他不得志的时候,过着清贫的生活,韦丛从大富人家来到这个清贫之家,却无怨无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和体贴丈夫,对于生活的贫瘠淡然处之。元稹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政治上晋升的途径,却没想到韦丛是这样一个温柔的女子、体贴的娇妻。古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婚后元稹忙着科试,家中的家务——无论生火做饭,还是洗衣买酒——全是韦丛一人包办,而婚前她是大户人家的千金、父亲疼爱的小女儿,韦丛的贤惠淑良可想而知。也难怪元稹在数年以后,总还是会忍不住想起与他共度清贫岁月的结发妻子韦丛。
也许正是清贫与操劳,使这个温柔体贴的女子年仅二十七岁就离开了人世。元稹对妻子一直有深切的思念和无法释怀的悲伤,韦丛与他同苦七年,却在他即将飞黄腾达的时候离开了他,而元稹能做的只有祭奠亡故的爱妻(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以及在诗中写下自己的思念。“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贫贱的夫妻总是这样,尽管互相恩爱却因为物质条件的贫瘠而无法让心爱的人过得更加幸福。元稹的悲叹却让我无比羡慕,这样不论生活的清苦,总想给予对方更多幸福的抱愧心情,在当今这个物质时代中恐怕很难找到了。
可悲的是,韦丛下葬的时候元稹因为御史留东台而没有前往送葬,韦丛离开的身影该是多么寂寞;幸运的是,韦丛因为这几组情意绵绵的诗歌而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每每想起这温柔的女子,心中总觉得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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