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賁卦》对“绘事后素”的影响

2020-11-22 易经

  《周易》中的賁卦是专门讲装饰的,其提倡的是一种朴素美。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周易·賁卦》对“绘事后素”的影响,欢迎大家阅读!

  一、賁卦

  賁卦是《周易》专讲文饰的一卦,其由下离上艮组成。艮为阳卦,有强健之性,趋向为刚;离为阴卦,有和顺之性,趋向为柔,因而形成賁卦的“柔来而文刚”。艮为“山”,离为“火”,《说卦》中解释为“山是静止不动之物,故艮为止”,“火必附丽于可燃之物,故离为丽”。二者组合便解释为山下有火,或者是火照明于山下,呈现出一片繁复灿烂景象。《序卦传》曰:“賁者,饰也。”贲卦的卦辞曰:“ 贲,亨,小利有攸往。”因此,对卦辞解释一直为“文饰、文明”的象征。

  “賁”卦爻辞中“白賁,无咎”,“賁”即文饰。“白賁”,即素质而无装饰,符合文饰之道的尚质思想,所以“无咎”就是没有害处。《賁·彖传》曰:“刚柔交错,天文也。闻名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朱熹也说:“贲,饰也。卦自损来者,柔自三来而文二,刚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济而来者,柔自上来而文五,刚自五上而文上。又内离而外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故为贲。占者以其柔来而文刚,阳得阴助,而离明于内,故为‘亨' 。以其刚上文柔,而艮止于外,故‘小利有攸往’。”这就是说,柔来文刚,刚上文柔,刚柔交错,是“天文”,是自然规律,宇宙、日月星辰的运行也就是刚柔交替。“文明以止,人文也”。离为火,为明,离又有附丽的意思。因而离又有附丽的意思。离与艮的组合则恰恰说明文饰必须要“适可而止”。这也正是为何《序卦》曰:“賁贲如皤如者,饰也”。《杂卦》曰:“賁,无色也”。从賁卦的爻辞我们可以看出“贲其趾”、“贲其须”、“贲如濡如”、“贲如皤如”、“贲于丘园”、“白贲,无咎”。由趾到须再到丘园的修饰,极尽华丽,而在绚烂至盛之时,则回归与“白賁,无咎。”这种平淡素朴之中,便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美学追求。它并不是单纯的素朴,而是由淡而浓再归附于淡的过程,后者之“淡”正是儒家所提倡的中和之美。可以说《彖传》是对文饰进行说明,更重要的是对文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即只有在适当文饰之后才能达到“亨”的状态。由此可以说《周易》强调“白賁”之美,实质上时重视“质素”之美,追求素朴明净之美。宗白华先生曾指出,賁卦讲的是一个文与质的关系问题,推崇文饰之道至于极点便是素朴的本色之美。这种“賁”与“白賁”,亦即文饰与质素辩证统一的审美理想。素为纯正,为中,并不是单纯的素朴。而是由最初的文饰美上升到高层次的朴素美,是一种“中和”之美,它既有对文饰美的要求,同时又有境界上的要求。

  二、绘事后素

  “绘事后素”是孔子回答弟子问题来解释“素以为绚”而引用当时绘事工艺品的术语。出自《论语 八佾》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 始可与言诗已矣。记述的是子夏在读诗的时候对《诗经 卫风 硕人》中所叙述的内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子夏对为何以“素”为“绚”。而孔子既是在回答弟子的问题,也借此来阐述自己的伦理道德思想,即通过强调质地与文饰引申到“礼”的规范建立问题上。关于“绘事后素”的理解,有两种通行说法:

  一、“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以礼成之。”出自东汉郑玄注《十三经注疏 论语论疏》。

  二、“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引自朱熹《论语集注》。

  “绘”在《说文解字》中“绘,五采绣也。”可以理解成五采之帛。“素”在《说文解字》中“素,白致缯也。”“绘事后素”就是要先有素帛,然后才能文绘画饰以加工成五彩的绣帛,旨在说明绣帛以素帛为根本,产生于绣帛之后。许多人都将“素”理解成素朴,认为崇尚平淡之美,我认为关于“素”更多体现的是古人的“尚质”观念。《广雅 释诂三》云:“素,本也。”《履》初九:“素履,往无咎”。胡炳文《周易本义通释》谓:“《履》初言‘素’,礼以质为本也。‘賁’,文也,《賁》上言‘白’,文之极反而质也。‘白賁无咎’,其即‘素履往无咎’与?”由此可见,“素”虽然是指素朴,未加雕琢的意思。但是其意思的指向更多的是本质、体性的意思。因此可以说,“绘事后素”体现的是孔子尚质的审美思想,并不是单纯的素朴美的追求。正如程颐在《伊川易传》中曾指出:“物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有实而加以饰,则可以亨矣。”、“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虽然这是对《賁》卦卦辞解释,但是恰巧与孔子所提倡的文饰之用,“文质彬彬”的美学思想相契合,从这一点也足以看出儒家对其的吸收与继承。

  三、德与文、美与善的追求。

  可以说“绘事后素”并不是对《周易》的简单继承而是扩展和充实了文质关系的理解。“文”与“质”的辩证统一贯穿于儒学的诸多领域。“文”即文采,指人呵护礼的外在表现。“质”即质朴,针对人的修养而言,指鉴定的伦理品格和内在的.仁德。孔子提出“文质彬彬”实质上就是在追求文质和谐的美学理想。这也体现出了儒家的中庸思想,推崇适度、和谐。孔子的审美理想是建立在仁学基础上得“中和”原则,而这种审美理想则来源于《周易》。

  从孔子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孔子重视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朴素之美,而是对审美对象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孔子认为审美对象不仅要以本身出众为良好的基础,还应该有后天适当的修饰,而这种修饰也不只是简单的外在装饰,还有内在的精神内核,这样内外结合的美才是和谐的、至高的。孔子曾多次提出其对文质关系的看法,例如《论语 雍也》中提出的“文质关系”便是一例。“绘事”即是“文”,“素”即是“质”;“礼”即是“文”,“仁”即是“质”。仁是内里,礼事行为。《论语 八佾》中曾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而孔子的这些主张和对“绘事后素”的比喻,都在于强调相辅相成,质地与文饰的配合,从而进一步领悟到,理想人格的培养和理想社会的建立,都需要“礼”的规范,这正符合了孔子的伦理道德为中心价值评判标准我们知道周代是一个重礼法秩序的社会,由此可以了解“文”在这里已被孔子发展为社会秩序、礼乐文化了。至此,孔子已将这种文质关系发展成一种德与文、美与善的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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