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是以借游山探洞为题,阐述治学之道。它是以议论为主、记游为次,通过记游进行说理的优秀散文。
原文:
褒禅山亦谓之华山,唐浮图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禅”。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也。距其院东五里,所谓华阳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距洞百馀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其下平旷,有泉侧出,而记游者甚众,──所谓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虽好游者不能穷也,──谓之後洞。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於是余有叹焉:古人之观於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於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於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於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余之所得也!
余於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
译文:
褒禅山也称为华山。唐代和尚慧褒当初在这里筑室居住,死后又葬在那里;因为这个缘故,后人就称此山为褒禅山。现在人们所说的慧空禅院,就是慧褒和尚的墓舍。距离那禅院东边五里,是人们所说的华山洞,因为它在华山南面而这样命名。距离山洞一百多步,有一座石碑倒在路旁,上面的文字已被剥蚀、损坏近乎磨灭,只有从勉强能认得出的地方还可以辨识出“花山”的字样。现在将“华”读为“华实”的“华”,大概是(因字同而产生的)读音上的错误。
由此向下的那个山洞平坦而空阔,有一股山泉从旁边涌出,在这里游览、题记的人很多,(这就)叫做“前洞”。经由山路向上五六里,有个洞穴,一派幽深的样子,进去便(感到)寒气逼人,打问它的深度,就是那些喜欢游险的人也未能走到尽头──这是人们所说的“后洞”。我与四个人打着火把走进去,进去越深,前进越困难,而所见到的景象越奇妙。有个懈怠而想退出的伙伴说:“再不出去,火把就要熄灭了。”于是,只好都跟他退出来。我们走进去的深度,比起那些喜欢游险的人来,大概还不足十分之一,然而看看左右的石壁,来此而题记的人已经很少了。洞内更深的地方,大概来到的游人就更少了。当(决定从洞内退出)时,我的体力还足够前进,火把还能够继续照明。我们出洞以后,就有人埋怨那主张退出的人,我也后悔跟他出来,而未能极尽游洞的乐趣。
于是我有所感慨。古人观察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所得益,是因为他们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广泛。平坦而又近的地方,前来游览的人便多;危险而又远的地方,前来游览的人便少。但是世上奇妙雄伟、珍异奇特、非同寻常的景观,常常在那险阻、僻远,少有人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意志的人是不能到达的。(虽然)有了志气,也不盲从别人而停止,但是体力不足的,也不能到达。有了志气与体力,也不盲从别人、有所懈怠,但到了那幽深昏暗、令人迷乱的地方却没有必要的物件来支持,也不能到达。可是,力量足以达到目的(而未能达到),在别人(看来)是可以讥笑的,在自己来说也是有所悔恨的;尽了自己的主观努力而未能达到,便可以无所悔恨,这难道谁还能讥笑吗?这就是我这次游山的收获。
我对于那座倒地的石碑,又感叹古代刻写的文献未能存留,后世讹传而无人弄清其真相的事,哪能说得完呢?这就是学者不可不深入思考而谨慎地援用资料的缘故。
同游的四个人是:庐陵人萧君圭,字君玉;长乐人王回,字深父;我的弟弟安国,字平父;安上,字纯父。至和元年七月,临川人王安石记。
赏析
《游褒禅山记》是王安石的代表之作。表面上看,本文是一篇游记,其实是借题发挥的议论文。本文的最大特点是记叙、议论相结合,记叙为议论服务。
作者先记叙了自己游山洞的经历。山洞“深”、“难”、“奇”,因有人“怠而欲出”,自己随之而出,所以不能“极夫游之乐”。接着,作者转入议论,“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这样就把人分成两类,只有那些不畏艰险沿着崎岖的山路勇敢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这个道理不仅仅适用于游览爬山,也适用于一切工作。王安石作为一位政治家,从小熟读儒家经典,仰慕孔孟,立志高远。他在政治上的改革不就是探寻险远之处的奇伟瑰怪吗?当然,王安石深知,欲达险远,首先需要立志,这是主观条件。没有远大志向就永远到达不了“险远”。王安石有这个志向,他一生所追求的就是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要经世致用,这个愿望在他上奏仁宗皇帝和神宗皇帝的文章里讲得清清楚楚。有了志,就要持之以恒,有主见,不随波逐流。否则,也不能到达“险远”。在此基础上,自身还要有足够的力量。
从政治改革的角度讲,这个“力”是德、才、学、识各个方面综合能力的体现。以上三个方面,志、恒、力都是攀登者自身具备的条件,可谓内部条件。然而到了“幽暗昏惑”之处,如果“无物以相之”,也不能到达。这里的“物以相之”指什么?作者王安石是有深意的。王安石在做地方官时是就开始推行“青苗法”,效果很好。初试改革,他信心十足。然而改革是十分艰巨的任务,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阻挠。改革如果没有最高权利──皇帝的·评论·赏析语文人生 ·支持是绝对不行的`。特别是当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怀疑者、攻击者纷纷而至的时候,关键就看皇帝的态度了。王安石对此十分清醒,他希望皇帝能支持他。当他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后,并没有引起宋仁宗的重视,或者说,宋仁宗根本就不想支持他变法改革。年仅20岁的宋神宗继位后,想有所作为,他重用王安石。于是,王安石上奏《本朝百年无事札子》,论述了宋仁宗执政四十多年的种种弊病,指出了歌舞升平的背后存在的严重危机。
在宋神宗的全力支持下,王安石开始了 “熙宁变法”。神宗死后,不满十岁的哲宗继位,大权落在太后高氏手中。高太后对变法早就不满了,她执政后,起用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于是变法失败。相之之“物”,还包括一支高素质的官员队伍。王安石非常重视人才,可以说他是一个“人才决定论者”。他笃信“有治人,无治法”。要想振兴宋朝,必须造就一大批既有忠心,又有能力,可以胜任朝廷重托的各级人才。王安石提出了“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八字纲领。但由于宋神宗求成心切,熙宁变法在缺少一支精干的官员队伍的情况下就匆匆上马了。
由此看来,“物以相之”是何等的重要啊!林纾评析《游褒禅山记》时说道:“此文足以概荆公之生平。‘志’字是通篇之主,谓非定力以济之,即有志亦复无用。故公之行新法坚决,不信人言也。所谓‘无物以相之’,相者,火也;火尽又焉得至?故行新法亦须人以助。武灵王行新法,有肥义诸人相之;公不得韩、富为之相,专恃吕惠卿、李定辈,无济也。‘于人可讥’,则指同时指斥新法者;‘在己为有悔’,非悔新法之不可行,悔新法之不竟行也。‘尽吾志’三字,表明公之倔强到底,不悔新法之不善,而恨奉行者之不力。……按至和为仁宗年号,公实未相,新法亦为萌芽,吾言似少近穿凿锻炼。不知言者心声,公之宿志如此,则异日之设施亦正如此。”林纾的此番分析可谓“此言得之”。
令读者费解的是,王安石针对“仆碑”提出“深思而慎取之”的观点,这个观点是否游离于主题之外呢?是否对上段议论有所冲淡呢?细细琢磨,作者把这一小段放在大段议论之后写是有深意的。“仆碑”虽“仆”,毕竟是“碑”,但“其文漫灭”,谬种流传,不得识其真面目。学者不应该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应追根溯源,求其本质。王安石变法,有成功的可能,也有失败的危险,中国向来有“成者王侯,败者寇”的说法,一旦变法失败,王安石能否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呢?王安石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不是有人称王安石为“奸人”吗?王安石壮志未酬,他成了后世毁誉交织、争论最多、分歧最大、盖棺难定论的人物。仇视王安石的人极尽诬蔑栽赃之能事,欲“漫灭其文”。由此看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这是多么令人惊心的话语啊!由此而知王安石洞悉人生。
后人评价此文说:“逸兴满眼,而余旨不绝。”(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宋大家王文公文钞》卷八)“借题写己,深情高致,穷工极妙。”(《唐宋文醇》卷五十八李光地语)“用笔最折。”(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三十)这些论述都道出了本文的深层含义,可谓王安石的“知音”。
作者出身简介: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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